第114章 傲嬌純血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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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槍枝管理在印度也是一個很玄妙的問題。

  說嚴格吧,盜獵者有槍都是很容易的事情,說不嚴格吧,理論上就連私人保安公司都沒持槍資格,柏星他們就沒有火藥武器。

  但印度法律一般都是這樣的:白紙黑字寫出來的看著十分嚴格,實際操作又是另一回事。

  政府名下的PSO保鏢系統能持槍,但需要政審,專業培訓,除了職責是護衛外其他和軍警差別不大,是國家武裝力量的延伸,服務政要,手槍與步槍皆可持有,配備四級防彈衣,這種不算特例。

  私人安保PSC,由邦警察局頒發B級安保證,就像柏星這樣的,允許電擊槍、警棍、橡膠子彈槍這種非火藥武器。

  PSO開槍受《刑法》第100條無限防衛權保護,PSC受《民法》過失責任約束。

  但實踐之中,即使排除市面上常見的、見怪不怪的非註冊武器情況外,也還有許多合法的『特例』。

  比如身為好萊塢三大汗之一的沙魯克·汗因為曾經被槍擊,法院特批了他的四個武裝保鏢允許持有MP5衝鋒鎗,且他本人也有一把伯萊塔92FS手槍。

  不過這是因為沙魯克·汗本人2005年遭遇黑幫綁架未遂,警方報告證實了有3名搶手蹲點,並且多年來他一直收到死亡威脅信,其中不乏含有有毒物質……

  甚至後續他的宅邸也遭受槍擊,汽車被安裝炸彈這種離譜的事情都有,所以法院批准特殊情況,給他配置武器的權利。

  但是阿米爾汗去申請保鏢持槍就被法庭駁回了。

  林偉傑現在自問關係和名望是不如阿米爾汗的,他都不能弄到合法持槍,自己估計也難。

  但是林偉傑還是暗示了柏星,如果有武器渠道的話,最好還是準備一些,法務問題等出現了,他再找律所解決。

  柏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他希望他的老闆能夠對可能出現的危險相識描述一下,如實坦白後,他才能判斷需要哪一個級別武器與防備。

  林偉傑想了想,還是整理一份危險預警的清單。

  首先他提到了桑達。

  當初海上遊輪被追的事件,柏星也在場,他也很清楚這個人還在潛逃,始終是個大患。

  其次,阿卡娜被垃圾山附近的那些無知村人騷擾的問題。這就意味著背後還有一條未能探明虛實的危險線,不知道風險有多高。

  此外還有幾個風險比較低的麻煩。

  比如YRF。

  當然這個公司還不至於真的派人來暗殺林偉傑或者身邊的人那麼誇張。與他們有糾紛的演員現在越來越多了,他們除了使用『封殺』和各種輿論、經濟手段外,最多也是賄賂政府管理部門來找茬。

  而且經過林偉傑的反擊,外加近兩年自身麻煩增多自顧不暇之後,對方公司已經改變了一些策略,不再堅持頻繁與他糾纏,而是精力重點放於挽回自己的業務上。

  有一個問題是「真業之家」。

  目前納拉瓦幫他關注『真業之家』的情況,底層散兵游勇對他林偉傑個人是沒有什麼敵意的,本來他也就是綁架去見辛格,打交道的人很少,就算頭領辛格被抓,也沒幾個覺得他是相關責任人。

  但是『導師』辛格一直沒有被審判,而導致他被抓的重要關鍵『證人』,和林偉傑也好,納拉瓦也罷,關係都非淺。

  事實上兩個人能夠從『真業之家』平安脫身,確實有那位悲慘遭遇復仇辛格的大叔的功勞。

  不然以納拉瓦和林偉傑當初那個啥都不是的社會地位,被連坐進去被能有啥下場,都不好說。

  當然林偉傑相信普麗婭是會搭救他的,但是在普麗婭得知消息出手幫忙之前,苦頭不得先吃個飽。

  總之吧,也算是某種可能存在的風險,把這個『真業之家』的來龍去脈林偉傑也寫在給柏星的『清單』里了。

  此外還有一個不方便寫的可能性,林偉傑猶豫了一下,還是一併告知了柏星:

  雖然他目前為止拍的電影就算引起爭論,也沒有太誇張抵制行動,但不排除未來,在他計劃中要拍的一些作品會引發比較大的社會反響,導致極端派對他進行武力的抵抗。

  而且也不排除,他與某些有政治傾向的演員合作,而被波及。

  他希望柏星能夠未雨綢繆。

  既然林偉傑交了底,柏星態度也嚴肅且慎重地表示,要重新制定一個對林偉傑和身邊人的安保政策。

  林偉傑鼓勵柏星:

  「你儘管制定,要人給人,要錢給錢。」

  柏星擠出一個符合社會禮儀的微笑:「只求老闆你老老實實的,別再為了某些事把我甩掉了。」

  林偉傑:「……別罵了,別罵了!」

  色字頭上一把刀,他記住了。

  ……

  ……

  回到孟買。

  《三傻》還有一些補拍的鏡頭就差不多正式殺青了。

  林偉傑給攝製組放了三天假,美其名曰:出差歸來全體修整一下,設備也要清點歸位。

  實際上他是屁顛屁顛帶著普麗婭去莊園看小馬了。

  正好過生日。

  不過蒂娜他爹這個時候並沒有在莊園,看來並不是送個禮物就想把雙方關係推得很近那種態度。

  這樣說來,更多的可能是為自己向女兒道歉,釋放『冤家宜解不宜結』,不如『井水不犯河水』的意味更濃一些。

  倒不是真要求林偉傑什麼,純純緩關係罷了。

  林偉傑倒是很滿意。

  他沒有告訴普麗婭這匹馬的來源,就當是自己送的。

  普麗婭非常開心。

  其實她不是沒有想過自己買一匹馬,家裡也有這樣的財力。

  不過是家裡當家人並不重視女孩子這方面的需求,更不支持罷了。

  普麗婭雖然不是家人安排怎麼樣就怎麼樣的女子,可是也不是什麼都要反著干那種性子。

  並非最渴求的小興趣,她一直可有可無。

  直到和維傑確定關係後,常常被動發掘出各種小愛好,才逐漸發現:原來我喜歡這個,原來我不喜歡那個。

  想要就得到,不喜歡就不要。

  這樣的念頭才逐漸加深。

  還是一匹處於青年期的三歲小公馬,算不得完全成年,但是已經能夠承受一些訓練,活動量完全能滿足新手基礎需求。

  這種馬在成年前不適合承受競賽及負重,但是小於100kg的重量還是可以的。

  或許是年紀小,馬的性格還有些活潑,不是沉穩的那種訓練有素。

  林偉傑擔心普麗婭坐上去的安全,但普麗婭卻很歡喜牽著它到處找草吃。

  馬場負責人表示他們會幫助訓練小馬的,不會讓它傷到主人。

  普麗婭給它取了一個名字,叫做『晨風』。

  兩人並肩一起騎馬的時候,『晨風』顯得還挺嫌棄林偉傑坐的那匹馬,馬頭一直朝反方向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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