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拉傑什的快樂
最後林偉傑並沒有直接拒絕經理代為購買馬匹的提議,但是告訴他,請容他與『那位先生』溝通一下,無論最後誰來支付這筆錢,都不會讓莊園賠本。
在經理看來,他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任務,對方沒有拒絕接收這匹馬,『那位先生』會先支付這筆錢,最後『這位先生』和『那位先生』如何商談,就不關他的事情了。
所以經理非常開心完成了他的使命,復命而去。
普麗婭處理完學習方面的事情來到放映廳的時候,林偉傑好似什麼事情都沒發生,實則已經暗地安排了左膀右手去處理了。
燈光關閉,投影機打開,果酒與小零食俱備,一切都很完美。
包括微醺的普麗婭在電影結束後大膽主動攬住林偉傑的手臂,親昵地回房,解鎖了許多以前都沒嘗試過的愉悅。
……
……
休假的時間總是過得飛快,兩人返回孟買市區的時候,都有一大堆積壓事情等著處理。
拉傑什快樂又痛苦地找到林偉傑,抱怨他當甩手掌柜,自己黑眼圈嚴重,但精神煥發。
林偉傑似笑非笑揶揄道:
「你可以把工作交給你的合作夥伴去忙嘛——哦,他一定比你更睡不著覺吧?」
拉傑什哈哈大笑,顯得十分開心:
「好吧,我不向你抱怨了,我寧肯忙得要死,也絕不會把業務交給他。」
顯然公司內部這次是他占了上風,合伙人是大股東本次收入分紅不會少,但是公司運營方面,不但必須要承認拉傑什的眼光與能力,而且對賭協議里規定了到時候他家族掌握的那些股份將轉讓給林偉傑,他的大股東地位即將不保。
拉傑什這口氣也是出出來了。
「他們會因為這次電影的分成而後悔退出超能影業嘛?」
「不會。」
林偉傑問的是誰,拉傑什很清楚。
「他們是憑藉軍火起家的,不守住大本營,在其他各方的投資都會守不住,就算超能影業盈利不錯,也有眾所周知的某種特殊作用,但是電影周期太長……
他們也是在這點上和我合伙人分歧很大,合伙人堅持要在電影業固守,而他家族的其他人強烈要求收縮回主業。」
這種大家族的策略是對是錯,容不得林偉傑這種圈子外的人議論判斷,總之拉傑什認為對方不會毀約,股份還是會轉讓給林偉傑的,那麼林偉傑和拉傑什得利就行了。
拉傑什過來可不只是來吐槽的。
這次電影分紅到帳可比上一次快,但是拉傑什特地來解釋這筆錢不能劃到林偉傑的帳上。
林偉傑能理解。
當初補充協議也寫了,他需要購買超能影業21.1%股份,這筆錢需要優先結算給持股方,那個軍火集團……
不過他之前一直忘記這件事,還想著分紅下來有錢花呢!
拉傑什看著林偉傑雖然沒什麼表情但是絕對稱不上開心的神情,嘿嘿一笑:
「我可是承諾了,你購買股份後會支持你的新電影,放心吧,分帳用來買股權後不會影響你的新電影投資。」
「等等,你不說股份持有者想要用股份換錢拿回去補貼主業損失嗎?那我哪來的錢……」
林偉傑糊塗了。
拉傑什拉著林偉傑好好解釋一番:
這個股份持有在林偉傑手上,購買股權的錢也是他出,錢會給到原持股人。
但是拉傑什通過林偉傑授權給他代理21.2%股份的投票權,在董事會長能力壓合伙人,就能得到公司實際控制權,成為新的大股東。
然後公司從此次《調音師》分紅的那部分錢,拉傑什就能做主『借』給林偉傑……
這樣林偉傑拍攝新電影用了這筆錢,他與超能影業只是債務關係,而不是投資關係,怎麼拍還是他做主,而不是給超能影業打工。
當然最後發行權還是交給超能影業,這口發行的蛋糕還是要給超能影業吃的。
不過這次是特事特辦談好的特殊操作,以後不可能再有『借雞生蛋』的好事。
「你合伙人得氣死了。」
林偉傑總結。
拉傑什得意笑:
「那也是他活該。」
第二個找上門談工作的是吉雅。
「你的版權分紅到位了,你是繼續用來購買版權還是打到你工作室用作新電影資金?」
林偉傑倒是忘記了,《地球上的星星》他是以編劇出劇本的方式簽的版權分紅合約。
版權相關都是吉雅在跟進,所以也是她來報告後續。
新人編劇分紅一般是在淨收益的0.8%-1.2%左右,頂級編劇則是4%-6%,林偉傑提供劇本的時候約定在3.5%,潛意識裡林偉傑覺得不多,就一直沒在意這筆收入。
但事實上他中間追加過投資,算上投資分紅,這筆錢比他想像要多很多。
《地球上的星星》全球票房有10幾億盧比,加上電視版權3億、DVD藍光、流媒體授權等衍生,總營收算下來有20億盧比。
而拍攝成本2.8億盧比,營銷、發行、稅金大概是4億左右,粗算可分紅利潤是14億左右。
複雜的計算要去掉拍攝成本、電影娛樂稅、宣傳成本等等,最後得出了4900萬盧比的版權分紅。
此外他在電影拍攝資金一般不足的時候兜底投資大概占製作成本的10%,所以投資分紅還有1.4億盧比。
在2007年的話,兩筆分紅加起來相當於450多萬美金或者3400萬人民幣。
這簡直就是意外之喜!
林偉傑預計《三傻》的拍攝成本能控制在3.7億以內——不算阿米爾汗的片酬的話。
類似片酬和音樂版權都可以談成分紅型支出,無需在項目啟動時就把資金準備好。
考慮到可以和阿米爾汗共同製片,差不多這筆1.9億盧比的收入差不多剛好就能夠覆蓋平均承擔的成本。
加上拉傑什的承諾,項目的啟動資金毫無阻礙了。
林偉傑讓吉雅安排這份收入先進入工作室,馬上立項置景,請人租場地,等等,一系列工作開始就會往外流水一樣地花錢。
吉雅記下林偉傑的吩咐,然後匯報了一下最近版權方面的收購、註冊、出售,情況。
《誤殺瞞天記》的翻拍版權陸續還有國家在談,《調音師》的電視播放、DVD、流媒體的版權也在票房熱度起來之後就有人來接洽,再加上,林偉傑叫吉雅幫他去談印度外交官維卡斯・史瓦盧普寫的《Q&A》這本小說改編權,可以說吉雅是忙得腳打後腦勺了。
所幸她在安南律所可以花錢購買各種助力,所以處理得井井有條。
林偉傑聽到《Q&A》改編版權已經到手,立刻給了吉雅一個劇本,讓她去備案。
在經理看來,他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任務,對方沒有拒絕接收這匹馬,『那位先生』會先支付這筆錢,最後『這位先生』和『那位先生』如何商談,就不關他的事情了。
所以經理非常開心完成了他的使命,復命而去。
普麗婭處理完學習方面的事情來到放映廳的時候,林偉傑好似什麼事情都沒發生,實則已經暗地安排了左膀右手去處理了。
燈光關閉,投影機打開,果酒與小零食俱備,一切都很完美。
包括微醺的普麗婭在電影結束後大膽主動攬住林偉傑的手臂,親昵地回房,解鎖了許多以前都沒嘗試過的愉悅。
……
……
休假的時間總是過得飛快,兩人返回孟買市區的時候,都有一大堆積壓事情等著處理。
拉傑什快樂又痛苦地找到林偉傑,抱怨他當甩手掌柜,自己黑眼圈嚴重,但精神煥發。
林偉傑似笑非笑揶揄道:
「你可以把工作交給你的合作夥伴去忙嘛——哦,他一定比你更睡不著覺吧?」
拉傑什哈哈大笑,顯得十分開心:
「好吧,我不向你抱怨了,我寧肯忙得要死,也絕不會把業務交給他。」
顯然公司內部這次是他占了上風,合伙人是大股東本次收入分紅不會少,但是公司運營方面,不但必須要承認拉傑什的眼光與能力,而且對賭協議里規定了到時候他家族掌握的那些股份將轉讓給林偉傑,他的大股東地位即將不保。
拉傑什這口氣也是出出來了。
「他們會因為這次電影的分成而後悔退出超能影業嘛?」
「不會。」
林偉傑問的是誰,拉傑什很清楚。
「他們是憑藉軍火起家的,不守住大本營,在其他各方的投資都會守不住,就算超能影業盈利不錯,也有眾所周知的某種特殊作用,但是電影周期太長……
他們也是在這點上和我合伙人分歧很大,合伙人堅持要在電影業固守,而他家族的其他人強烈要求收縮回主業。」
這種大家族的策略是對是錯,容不得林偉傑這種圈子外的人議論判斷,總之拉傑什認為對方不會毀約,股份還是會轉讓給林偉傑的,那麼林偉傑和拉傑什得利就行了。
拉傑什過來可不只是來吐槽的。
這次電影分紅到帳可比上一次快,但是拉傑什特地來解釋這筆錢不能劃到林偉傑的帳上。
林偉傑能理解。
當初補充協議也寫了,他需要購買超能影業21.1%股份,這筆錢需要優先結算給持股方,那個軍火集團……
不過他之前一直忘記這件事,還想著分紅下來有錢花呢!
拉傑什看著林偉傑雖然沒什麼表情但是絕對稱不上開心的神情,嘿嘿一笑:
「我可是承諾了,你購買股份後會支持你的新電影,放心吧,分帳用來買股權後不會影響你的新電影投資。」
「等等,你不說股份持有者想要用股份換錢拿回去補貼主業損失嗎?那我哪來的錢……」
林偉傑糊塗了。
拉傑什拉著林偉傑好好解釋一番:
這個股份持有在林偉傑手上,購買股權的錢也是他出,錢會給到原持股人。
但是拉傑什通過林偉傑授權給他代理21.2%股份的投票權,在董事會長能力壓合伙人,就能得到公司實際控制權,成為新的大股東。
然後公司從此次《調音師》分紅的那部分錢,拉傑什就能做主『借』給林偉傑……
這樣林偉傑拍攝新電影用了這筆錢,他與超能影業只是債務關係,而不是投資關係,怎麼拍還是他做主,而不是給超能影業打工。
當然最後發行權還是交給超能影業,這口發行的蛋糕還是要給超能影業吃的。
不過這次是特事特辦談好的特殊操作,以後不可能再有『借雞生蛋』的好事。
「你合伙人得氣死了。」
林偉傑總結。
拉傑什得意笑:
「那也是他活該。」
第二個找上門談工作的是吉雅。
「你的版權分紅到位了,你是繼續用來購買版權還是打到你工作室用作新電影資金?」
林偉傑倒是忘記了,《地球上的星星》他是以編劇出劇本的方式簽的版權分紅合約。
版權相關都是吉雅在跟進,所以也是她來報告後續。
新人編劇分紅一般是在淨收益的0.8%-1.2%左右,頂級編劇則是4%-6%,林偉傑提供劇本的時候約定在3.5%,潛意識裡林偉傑覺得不多,就一直沒在意這筆收入。
但事實上他中間追加過投資,算上投資分紅,這筆錢比他想像要多很多。
《地球上的星星》全球票房有10幾億盧比,加上電視版權3億、DVD藍光、流媒體授權等衍生,總營收算下來有20億盧比。
而拍攝成本2.8億盧比,營銷、發行、稅金大概是4億左右,粗算可分紅利潤是14億左右。
複雜的計算要去掉拍攝成本、電影娛樂稅、宣傳成本等等,最後得出了4900萬盧比的版權分紅。
此外他在電影拍攝資金一般不足的時候兜底投資大概占製作成本的10%,所以投資分紅還有1.4億盧比。
在2007年的話,兩筆分紅加起來相當於450多萬美金或者3400萬人民幣。
這簡直就是意外之喜!
林偉傑預計《三傻》的拍攝成本能控制在3.7億以內——不算阿米爾汗的片酬的話。
類似片酬和音樂版權都可以談成分紅型支出,無需在項目啟動時就把資金準備好。
考慮到可以和阿米爾汗共同製片,差不多這筆1.9億盧比的收入差不多剛好就能夠覆蓋平均承擔的成本。
加上拉傑什的承諾,項目的啟動資金毫無阻礙了。
林偉傑讓吉雅安排這份收入先進入工作室,馬上立項置景,請人租場地,等等,一系列工作開始就會往外流水一樣地花錢。
吉雅記下林偉傑的吩咐,然後匯報了一下最近版權方面的收購、註冊、出售,情況。
《誤殺瞞天記》的翻拍版權陸續還有國家在談,《調音師》的電視播放、DVD、流媒體的版權也在票房熱度起來之後就有人來接洽,再加上,林偉傑叫吉雅幫他去談印度外交官維卡斯・史瓦盧普寫的《Q&A》這本小說改編權,可以說吉雅是忙得腳打後腦勺了。
所幸她在安南律所可以花錢購買各種助力,所以處理得井井有條。
林偉傑聽到《Q&A》改編版權已經到手,立刻給了吉雅一個劇本,讓她去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