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對賭協議
印度各地區影院的數字放映設備數量從去年的7套到今年便激增到了118套,這個數字五年內還會增長10倍,而五年後膠片拍攝電影占比依舊還有42%。
超能影業這個膠片轉數字的專利技術至少還能吃上五年的紅利。
這樣一想,該是YRF要求著超能影業吧?為什麼反而是超能影業為了和YRF合作而順從對方的封殺令……
林偉傑不理解這個邏輯。
而拉傑什繼續在解釋:
「超能影業雖然是我創辦的,但是我僅以技術入股,我的合伙人,他和他的家族以資金入股,現在已經占據了超能影業62%的股份,可以說,我的股份已經稀釋到無法做主的地步了。
本來膠片轉換數字的專利屬於我個人——就是給《幻影車神2》做轉制的技術,我便提出既然公司要用,至少要增加我股份……」
林偉傑呵呵一笑:「合伙人仗著股份多讓公司否定了你的提議?讓我猜猜——多半還是主張該專利屬於公司而不是你個人?」
所以合伙人其實只是拿YRF做藉口,打壓拉傑什本人對公司的影響。
這樣來說,超能影業內部不穩啊。
林偉傑想。
拉傑什臉上的苦意更深,點了點頭:
「我的合伙人藉口更看好為YRF做膠片轉制的業務,假意告訴我公司將要收縮發行業務,專心承接膠片轉制業務,要好好滿足YRF這個大客戶要求,讓我對你施壓。當時我雖持反對意見,但無法抗衡,只能當著他的面,給你打了那個電話。」
林偉傑都不敢想拉傑什當時多憋屈,怪不得那通電話那麼奇怪。
搞笑了。
膠片轉制數字業務的技術是屬於拉傑什的,但合伙人不認可轉為股份;與林偉傑電影相關的發行業務是拉傑什談的,合伙人認為價值不如為YRF轉制電影的業務重要。
這不純粹是對人不對事嗎?
明擺著是把拉傑什當吉祥物擺設,榨乾他貢獻,決策全是合伙人拍板說了算。
林偉傑總結道:
「有沒有一個可能,你這個合伙人已經在打算要侵吞你的專利再把你擠出局?」
拉傑什今日的困境是技術能力在與資本的博弈中失利。
若不是林偉傑出現,這將又是一個資本鳩占鵲巢的故事。
林偉傑心裡想,他一心要先拍票房高的電影,就是為了避免這個危險。
不過即使手裡有錢,要拍電影,卻也不是簡單的事。
這裡面的彎彎繞繞太多。
林偉傑都感到慶幸,第一部電影能夠風平浪靜拍完了上映,真是好運氣。
大概是猝死後穿越印度這個事兒消耗大部分霉運吧,林偉傑想。
拉傑什依舊還是那張苦瓜臉:
「你說的沒錯。如果我們不想辦法,恐怕我會完全失去公司,而你的票房分帳還會拖下去。
原本我這個合伙人是沒怎麼看得上我們之間的合作,所以前期我主張給你打的款項他並沒有阻止流程。
當時還是一項正常業務結算而已。
後來種種發展,《誤殺瞞天記》後勁十足,他才意識到,你的電影擁有極高價值,如果我與你的合作深入,可能影響到他對我的壓制以及與YRF的合作,這才開始授意公司在票房分帳方面做手腳。
目前從院線收上來的票房分帳,被卡住流程,他的手段甚至能夠再拖延半年到一年。」
林偉傑冷冷一笑,他知道即使對簿公堂,進行訴訟程序,最少也要拖延近一年才能拿到款項,撕破臉不是最優解。
「不過我這位親愛的合伙人也不是毫無弱點。」
拉傑什話鋒一轉:
「他的家族持股人在投資其他業務時產生了巨大虧損,近一年來一直試圖想要出售超能影業股份,換取現金流。
可是我的合伙人既不允許他家族其他成員出售超能影業股份,自己也不願意出錢收購這部分股權,甚至攪黃過一次家族出售股權給外人的商談。
只要能擁有這部分股權,加上我的32%份額,就可以重新掌控公司。」
林偉傑攤手,神色無奈:
「你應該很清楚,在資金方面,我有幾斤幾兩。如果是在《調音師》上映之後,還好說,現在嘛……」
面對林偉傑的愛莫能助,拉傑什正色道:
「我這裡還有一個提議。
我會想辦法讓合伙人同意一份對賭協議。
這份協議將會規定:
假如《調音師》首映前三天就能達到60%的上座率,那麼超能影業將會幫《調音師》爭取獲得至少40%的排片。
但若是《調音師》達不到20億票房,超能影業分成比例需要達到稅後的40%,並且你就需要在未來十年時間為超能影業拍攝至少七部電影;假如《調音師》達到20億票房,超能影業分成比例可以是稅後的18%,同時他會同意出售家族持有的21.1%那份給你。」
拉傑什一口氣說了一大段話,說得口乾舌燥,但室內沒有準備水,他只是舔了舔唇,堅持說下去:
「同時,我與你再私下籤一份補充協議,儘管無法用超能影業公司名義為《調音師》與院線商討排片,但我可以以個人名義代表你與各大影院談判。
此外,假如對賭協議是你贏了,你入股的資金,我承諾將會全部用來投資你的下一部電影,而不是用於公司其他部門的運營,並且保證不干涉你電影項目,這樣不會影響你下一部電影的拍攝計劃。
而你只需要委託我使用你股份的投票權。」
「你應該很有把握你的合伙人願意簽這樣的對賭合同吧?」林偉傑直言不諱自己的顧慮:「亦或者這個協議其實是你和合伙人已經先談過了,是他要你找我的吧?」
言下之意,這個協議看起來更像是在他拉傑什與合伙人唱雙簧,裝紅白臉矛盾,甚至還可能是拉傑什作為中間人兩邊騙,拿合伙人做藉口,實則是他自己想要哄騙林偉傑這個新人導演簽上一份賣身合同。
十年拍七部,幾乎就是困死在超能營業手裡了,有多少導演一輩子能拍出那麼多電影?
而對賭贏了的收穫,對於普通導演來說似乎沒有什麼意義——拿自己黃金十年的藝術生命去賭一個發行公司的股權購買權和一部電影的發行優勢,對於大多數導演來說,肯定是冒險與收益不成比例的。
林偉傑難得展示了他銳利的一面,他不想被人當傻瓜。
超能影業這個膠片轉數字的專利技術至少還能吃上五年的紅利。
這樣一想,該是YRF要求著超能影業吧?為什麼反而是超能影業為了和YRF合作而順從對方的封殺令……
林偉傑不理解這個邏輯。
而拉傑什繼續在解釋:
「超能影業雖然是我創辦的,但是我僅以技術入股,我的合伙人,他和他的家族以資金入股,現在已經占據了超能影業62%的股份,可以說,我的股份已經稀釋到無法做主的地步了。
本來膠片轉換數字的專利屬於我個人——就是給《幻影車神2》做轉制的技術,我便提出既然公司要用,至少要增加我股份……」
林偉傑呵呵一笑:「合伙人仗著股份多讓公司否定了你的提議?讓我猜猜——多半還是主張該專利屬於公司而不是你個人?」
所以合伙人其實只是拿YRF做藉口,打壓拉傑什本人對公司的影響。
這樣來說,超能影業內部不穩啊。
林偉傑想。
拉傑什臉上的苦意更深,點了點頭:
「我的合伙人藉口更看好為YRF做膠片轉制的業務,假意告訴我公司將要收縮發行業務,專心承接膠片轉制業務,要好好滿足YRF這個大客戶要求,讓我對你施壓。當時我雖持反對意見,但無法抗衡,只能當著他的面,給你打了那個電話。」
林偉傑都不敢想拉傑什當時多憋屈,怪不得那通電話那麼奇怪。
搞笑了。
膠片轉制數字業務的技術是屬於拉傑什的,但合伙人不認可轉為股份;與林偉傑電影相關的發行業務是拉傑什談的,合伙人認為價值不如為YRF轉制電影的業務重要。
這不純粹是對人不對事嗎?
明擺著是把拉傑什當吉祥物擺設,榨乾他貢獻,決策全是合伙人拍板說了算。
林偉傑總結道:
「有沒有一個可能,你這個合伙人已經在打算要侵吞你的專利再把你擠出局?」
拉傑什今日的困境是技術能力在與資本的博弈中失利。
若不是林偉傑出現,這將又是一個資本鳩占鵲巢的故事。
林偉傑心裡想,他一心要先拍票房高的電影,就是為了避免這個危險。
不過即使手裡有錢,要拍電影,卻也不是簡單的事。
這裡面的彎彎繞繞太多。
林偉傑都感到慶幸,第一部電影能夠風平浪靜拍完了上映,真是好運氣。
大概是猝死後穿越印度這個事兒消耗大部分霉運吧,林偉傑想。
拉傑什依舊還是那張苦瓜臉:
「你說的沒錯。如果我們不想辦法,恐怕我會完全失去公司,而你的票房分帳還會拖下去。
原本我這個合伙人是沒怎麼看得上我們之間的合作,所以前期我主張給你打的款項他並沒有阻止流程。
當時還是一項正常業務結算而已。
後來種種發展,《誤殺瞞天記》後勁十足,他才意識到,你的電影擁有極高價值,如果我與你的合作深入,可能影響到他對我的壓制以及與YRF的合作,這才開始授意公司在票房分帳方面做手腳。
目前從院線收上來的票房分帳,被卡住流程,他的手段甚至能夠再拖延半年到一年。」
林偉傑冷冷一笑,他知道即使對簿公堂,進行訴訟程序,最少也要拖延近一年才能拿到款項,撕破臉不是最優解。
「不過我這位親愛的合伙人也不是毫無弱點。」
拉傑什話鋒一轉:
「他的家族持股人在投資其他業務時產生了巨大虧損,近一年來一直試圖想要出售超能影業股份,換取現金流。
可是我的合伙人既不允許他家族其他成員出售超能影業股份,自己也不願意出錢收購這部分股權,甚至攪黃過一次家族出售股權給外人的商談。
只要能擁有這部分股權,加上我的32%份額,就可以重新掌控公司。」
林偉傑攤手,神色無奈:
「你應該很清楚,在資金方面,我有幾斤幾兩。如果是在《調音師》上映之後,還好說,現在嘛……」
面對林偉傑的愛莫能助,拉傑什正色道:
「我這裡還有一個提議。
我會想辦法讓合伙人同意一份對賭協議。
這份協議將會規定:
假如《調音師》首映前三天就能達到60%的上座率,那麼超能影業將會幫《調音師》爭取獲得至少40%的排片。
但若是《調音師》達不到20億票房,超能影業分成比例需要達到稅後的40%,並且你就需要在未來十年時間為超能影業拍攝至少七部電影;假如《調音師》達到20億票房,超能影業分成比例可以是稅後的18%,同時他會同意出售家族持有的21.1%那份給你。」
拉傑什一口氣說了一大段話,說得口乾舌燥,但室內沒有準備水,他只是舔了舔唇,堅持說下去:
「同時,我與你再私下籤一份補充協議,儘管無法用超能影業公司名義為《調音師》與院線商討排片,但我可以以個人名義代表你與各大影院談判。
此外,假如對賭協議是你贏了,你入股的資金,我承諾將會全部用來投資你的下一部電影,而不是用於公司其他部門的運營,並且保證不干涉你電影項目,這樣不會影響你下一部電影的拍攝計劃。
而你只需要委託我使用你股份的投票權。」
「你應該很有把握你的合伙人願意簽這樣的對賭合同吧?」林偉傑直言不諱自己的顧慮:「亦或者這個協議其實是你和合伙人已經先談過了,是他要你找我的吧?」
言下之意,這個協議看起來更像是在他拉傑什與合伙人唱雙簧,裝紅白臉矛盾,甚至還可能是拉傑什作為中間人兩邊騙,拿合伙人做藉口,實則是他自己想要哄騙林偉傑這個新人導演簽上一份賣身合同。
十年拍七部,幾乎就是困死在超能營業手裡了,有多少導演一輩子能拍出那麼多電影?
而對賭贏了的收穫,對於普通導演來說似乎沒有什麼意義——拿自己黃金十年的藝術生命去賭一個發行公司的股權購買權和一部電影的發行優勢,對於大多數導演來說,肯定是冒險與收益不成比例的。
林偉傑難得展示了他銳利的一面,他不想被人當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