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沉浸式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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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份的時候,《誤殺瞞天記》的排期終於敲定好了,就定在12月16日。

  比正常的聖誕檔期12月23日提前了一周。

  發行商開始協助導演準備宣傳物料。

  送審期間林偉傑就把預告片剪了好幾個版本,有趣的花絮剪成小短片,預備日後使用。

  等待定檔期間林偉傑也沒閒著,陸陸續續幹了不少活,他把海報都設計了十幾款,包括立牌和易拉寶,配合各種尺寸周邊圖文件,等等。

  畢竟導演是他,製片人也是他,獨立電影人就是這麼苦逼。

  發行商倒是很滿意和林偉傑的配合,一個導演身兼數職,給他們的工作也省了不少成本。

  而林偉傑對於宣傳提供的創意點子,得到了發行商的極大支持。

  這是一套沉浸式宣傳的計劃。

  若不是發行商提供資金,林偉傑可沒那麼多錢來實現這些創意。

  隨便算一下,宣發費就要比電影成本還高了。

  首先他準備了一些有趣的電影周邊——當然不是像孩之寶玩具公司拍《變形金剛》系列電影、不怕電影賠本只為賣公司玩具周邊那種賺錢周邊。

  針對印度本土情況,他的周邊是贈品。

  這個周邊贈品被他叫做『罪證盒』,銅質金屬盒上寫著『罪證』,盒裡面是一張偽監控鏡頭製作的海報照片、一份免費法律援助諮詢券,以及從寺廟專門定製的檀香粉。

  這套周邊充滿了象徵意義:罪證,法律的援助,以及神的淨化。

  然後林偉傑提議發行商在首映前半個月,在孟買和德里兩個重要城市的公交車上投放交互式GG。

  所謂交互式GG,就是林偉傑和發行商商量好了,讓他們安排在合作的公交車的車體內外貼上宣傳海報。

  海報上會打上「發送代碼20051216到58888即可獲得小禮物」的字樣。

  若有人發送了簡訊,就會收到一條回復,回復簡訊裡帶有一個購票連結與一個數字編號,到時候憑藉電影票和這個數字編號,到電影院可以領取贈品。

  發行商先定製了10萬份『罪證盒』,但林偉傑很有信心地讓他們最好準備好製作100萬份的材料。

  如果10億盧比票房的話,80盧比票價,觀影人次在125萬人,林偉傑覺得至少準備100萬份才夠發。

  奈何發行商沒有林偉傑那麼有信心,儘管他們也認可電影質量,但他們對市場的判斷較為保守,只同意提前備好足夠做50萬份的材料。

  林偉傑想想,覺得也沒事,反正另一個重要票倉南印度,本來打算就是製作泰米爾語配音後明年四月再去上映,中間有足夠時間準備,就沒有和發行商在這種小事上爭執。

  發行商還打算要印一批『通緝令』小卡,姓名和照片處留白,發給觀眾自己填著好玩。

  這個卻讓林偉傑勸退了,不是點子不好,通緝令這種宣傳在2005年還算有趣。

  只是林偉傑覺得印刷成小卡容易被警察局當成擾亂治安秩序的東西,真實懸疑類的真人電影做這個,有點容易踩線。

  發行商那邊不太甘心放棄這個點子,似乎是又找外包做了這項設計……

  林偉傑很無奈,誰執行誰背鍋,到時候出了問題被告別找他就是了。

  ……

  ……

  林偉傑能做的在十一月底都做得差不多了,進入正式宣傳期,他反而是最閒的。

  他這部電影,演員沒有大明星,導演是新手,發行商是後起之秀,主創去參加路演對民眾的吸引力有限,不如讓發行商策劃整活活動,普通的活動導演就不用參加了。

  發行商通過聯繫各地宗教寺廟、在火車線路派發傳單,甚至在商業街頭分發印有電影GG的包裝衛生紙,進行各種營銷。

  這套組合拳下來總算還是有些效果,至少不少中產年輕人對這部電影還是有一些耳聞與議論的,多少算是有點小水花——

  這是林偉傑匿名去逛幾個印度本土比較有名的BBS得出的結論。

  2005年的印度,因為上網費用問題,網民中大約六成是35歲以上中高層人士。

  不過最愛參與論壇討論的,聲量最大的,卻是占總上網人數28%的25-34歲的城市白領以及占比11%的18-24歲的大學生。


  這些年輕人都是有消費能力,又有向身邊人推薦自己愛好傾向的中層,能撬動他們,可能會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林偉傑想了想,乾脆悄悄註冊小號,在幾個知名論壇版塊,以真實參與旁觀者的口吻,把電影的故事,偽裝成真實事件,含糊其辭讓人誤以為他不敢說太清楚,以一周更新一篇的速度,持續更新。

  他還準備了包括英語在內的七八種語言,以求擴大影響。

  反正這個時候網絡管理還很混亂,沒有實名制,大家都愛匿名,不是說八卦,就是討論時事新聞,尺度很大,不容易追責。

  你別說,林偉傑還找到了某種早期混天涯的感覺……

  不過林偉傑沒想到的是,有一天,普麗婭還給他來了電話,笑問他,某篇寫得跟小說似的長篇連載是不是他幹的。

  林偉傑倒是很老實承認了,反問對方怎麼知道。

  普麗婭說,她同學很多人都在談這件事情,爭議還挺大的,有的同學覺得不可能有人真能這樣逃脫罪責,肯定是編故事,有的同學則覺得辯護餘地很大。

  林偉傑先是很高興能夠引發大學校園內的討論,隨即想起來了……

  普麗婭的專業,好像是法律。

  她那所孟買大學的法律專業,很多畢業生出去後不是律所律師就是檢察官來著。

  所以林偉傑就順便請教普麗婭,想知道他在論壇上這樣搞,事後會有法律糾紛不。

  普麗婭在電話那邊狡黠一笑,告訴他,這個問題是需要支付律師諮詢費的,他要請她吃飯才能回答。

  林偉傑還能讓對方的話落地上嗎?自然是從善如流地進行邀約了。

  不過,事到臨頭的時候,林偉傑汗流浹背了。

  和上次在商業街隨便吃小吃的店不一樣,這一次普麗婭約的吃飯地方,看上去還是個很正經的米其林餐廳。

  林偉傑在對方給餐廳名的時候就半開玩笑提出來,他可沒有適合的服飾去這種地方吃飯。

  普麗婭很認真地回復他:「導演先生,您現在應該開始在這方面準備起來了才對。」

  林偉傑有點恍然,知道普麗婭確實說的沒錯。

  俗話說人靠金裝佛靠金裝。

  雖然他之前和發行商談判的時候毫無畏懼地穿維傑的老衣服就去和人家負責人見面了,但是電影上映後,他不能還這樣去迎接閃光燈吧?

  於是林偉傑想了想,說出來一句明知道無恥還是要說的話:「未來的檢察官或者律師小姐,那麼我可以再向您借點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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