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從拍攝到殺青
在林偉傑的要求下,巴拉拉曼大叔忍痛剃了自己的白鬍子,化妝師給貼了一個比較正經的假黑鬍子,再把他花白的頭髮也染了一下,然後讓他穿上了林偉傑從那種服裝尾貨市場花幾十盧比淘來的衣服。
這樣看著還是像那麼回事。
只要他繃著臉別笑,瞅著能年輕十歲,看上去就是一個女兒十多歲的中年男人,雖然沒有林偉傑記憶里那部電影的男主那麼高大健壯,但是《誤殺瞞天記》的故事確實也不需要嚴格找個高大威猛的演員。
這部電影的核心是一個底層的父親要用智慧,去保護自己的家人,成功以弱者且非暴力的手段獲得民眾輿論支持,從而獲勝。
在林偉傑記憶中印地語版的男主那個演員並不是特別像底層,演員演技好,可是形象還是偏高大有力,儘管被暴力警察辱罵,卻形象上還算體面,雖在強權面前弱勢,可感覺家庭相較很多人不錯。
林偉傑看著在一邊認真背台詞的大叔,想了想,找來了幾個社友幫忙拿著劇本配合台詞。
他要試的是這部電影裡很重要的一幕:
男主全家被警察局長與她的老公帶到了辦公室,讓暴力的刑警手下們動手打掐逼問她那壞蛋兒子的下落,要主角全家承認是他們把局長兒子害了。
他想看看巴拉拉曼自吹自擂的演技到底如何。
真沒想到,幾個配戲的社友拿著劇本念出那些威脅的台詞後,那位普通的雜貨店老闆,眼神竟然一變,仿佛真的是家人在別人手裡被逼迫般,演繹出了一個大家長的心痛,顧慮,與鼓勵家人挺住磨難的複雜。
這下林偉傑真有點猶豫了,房東大叔是有點東西啊……
是不是真的用他呢……
……
……
林偉傑後來又面試了幾個應聘的演員,實話說,不是沒有形象演技比巴拉拉曼更好的演員,不過,他們對片酬要求也很高——不是大明星上億盧比/百萬美金的,有點名字的小演員卻也要幾百萬盧比/幾萬美金了。
電影拍攝到處要花錢,一省再省,也擠不出滿足他們的片酬。
為減少金錢支出,他還許諾在《誤殺瞞天記》送審後馬上還人情——維傑在電影合作社裡的積分帳戶已經花光了,他還賒帳了一些服務。
此外,電影不是拍完就算了,他還得留點錢作為後期製作以及上映審核打點關係呢……
最後沒法子,林偉傑同意了讓巴拉拉曼出演男主。
死馬當作活馬醫吧!
……
……
維傑給林偉傑留下了不錯的底子,這位年輕人對電影的熱愛可以說超過了林偉傑,關於如何在印度孟買拍一部電影的流程,他在兩年裡已經學得非常足夠。
所以拍攝的時候,林偉傑結合他的記憶,逐漸得心應手。
甚至他感覺,自己的『經驗』加上了維傑的記憶是1+1大於2的效果。
草台班子的一群演員比林偉傑想像的也要更好。
或許是因為主要演員與攝像燈光這些工作人員招募來自『平民電影人合作社』維傑算熟悉的社友,同時不對付的、態度不咋樣的林偉傑都篩選剔除出去了,大家磨合得不錯。
至少林偉傑在講戲的時候,提出自己要求達到的效果,大家都蠻敬業地在溝通執行。
能力是其次,態度不錯。
這讓林偉傑稍微舒了口氣。
他可是知道閻王好見,小鬼難纏,一個電影團隊,導演就算是暴君,也差使不了硬要和導演作對的整個團隊。
拍攝進度有條不紊推著,室內戲部分,林偉傑一部分借用電影合作社自己人的地方——申請支付積分或者比外面少不少的費用即可,很多友情價是因為地方就是社員自己的產業。
比如飯店店員的演員就把自己家的小飯店提供出來讓林偉傑拍。
演員還笑嘻嘻說如果林偉傑出名了,他家的飯店可是會爆火的,就算給他家飯店做GG了。
再次感謝合作社對窮人拍電影的支持,林偉傑想。
但有些比較專業的場景,比如警察局,只能去租用孟買電影城裡的現成布景,這就比較貴了。
當然和去真的警察局取景拍攝比,卻又是九牛一毛的成本。
隨著錢的減少,拍攝進入了後半程,林偉傑開始考慮室外,以及需要比較多群演的一場大戲該怎麼辦。
電影結尾的高潮劇情——
男主對自己只有幾歲的小女兒的預判是她很難抵抗住嚴訊逼供的恐嚇,所以他讓小女兒知道他在林地埋了東西,所以小女兒被暴力警察嚇哭之際說了她知道的信息,這讓反派確信得到了男主的把柄。
男主一家被警察局長與她那檢察長老公抓住,帶去挖泥濘林地中埋藏的物體——反派們認為那就是猥褻男主女兒被反殺的他們的兒子。
結果挖出來的只是狗屍體。
而因為需要挖屍體,男主一家都被帶出警局外,外面又都是群眾和媒體包圍,一旦得到了所謂屍體是狗的結果,男主正好向媒體與群眾哭訴,他們連小女兒這種幾歲的小孩都不放過,刑訊逼供的出來的信息不過是小姑娘家人不忍心孩子傷心埋單寵物狗罷了。
於是群情激奮,推倒了阻攔他們的警察,要求正義,要求釋放主角團。
這一幕,需要足夠數量的群演,還要製造大雨,還需要調度這些群演做對沖對抗的劇情——群眾向一群警察的衝擊。
大場面調度是檢驗導演本事的一個坎兒,好多文藝導演拍不了商業片就是因為,文藝片很多時候只需要關注具體的幾個人的故事。
商業片需要熟練的工業流程。
林偉傑手裡的草台班子,讓他有點底氣不足。
不過轉念一想,就算這裡自己沒弄好拍得有瑕疵,但情緒已經到了,意思也表達了,音樂做得煽情一點,觀眾應該能接受這個爽點的吧?
反正就算質量不如原版,至少版權先站住腳,後面的人想要翻拍,也是給錢的。
本來就是以小博大。
這樣一想,林偉傑不再糾結了。
每天收工後,林偉傑還專門跑到孟買郊區,或者乾脆是出城周邊的鄉下,想找個符合要求的地點。
功夫不負有心人,菜鳥導演先生終究還是找到了一塊林地,地主人要價不高,幾千盧比就允許他在這裡拍攝三天,也不計較拍攝帶來的亂雜,只要群演從他們村裡的人請就行。
在這裡折騰了一個星期,花費了二十一頓群演的盒飯錢,每天租車把設備和劇組主要成員接過來,銀行卡都掏空的時候,已經是2005年的7月底。
雨季還未結束。
但電影終於殺青了。
這樣看著還是像那麼回事。
只要他繃著臉別笑,瞅著能年輕十歲,看上去就是一個女兒十多歲的中年男人,雖然沒有林偉傑記憶里那部電影的男主那麼高大健壯,但是《誤殺瞞天記》的故事確實也不需要嚴格找個高大威猛的演員。
這部電影的核心是一個底層的父親要用智慧,去保護自己的家人,成功以弱者且非暴力的手段獲得民眾輿論支持,從而獲勝。
在林偉傑記憶中印地語版的男主那個演員並不是特別像底層,演員演技好,可是形象還是偏高大有力,儘管被暴力警察辱罵,卻形象上還算體面,雖在強權面前弱勢,可感覺家庭相較很多人不錯。
林偉傑看著在一邊認真背台詞的大叔,想了想,找來了幾個社友幫忙拿著劇本配合台詞。
他要試的是這部電影裡很重要的一幕:
男主全家被警察局長與她的老公帶到了辦公室,讓暴力的刑警手下們動手打掐逼問她那壞蛋兒子的下落,要主角全家承認是他們把局長兒子害了。
他想看看巴拉拉曼自吹自擂的演技到底如何。
真沒想到,幾個配戲的社友拿著劇本念出那些威脅的台詞後,那位普通的雜貨店老闆,眼神竟然一變,仿佛真的是家人在別人手裡被逼迫般,演繹出了一個大家長的心痛,顧慮,與鼓勵家人挺住磨難的複雜。
這下林偉傑真有點猶豫了,房東大叔是有點東西啊……
是不是真的用他呢……
……
……
林偉傑後來又面試了幾個應聘的演員,實話說,不是沒有形象演技比巴拉拉曼更好的演員,不過,他們對片酬要求也很高——不是大明星上億盧比/百萬美金的,有點名字的小演員卻也要幾百萬盧比/幾萬美金了。
電影拍攝到處要花錢,一省再省,也擠不出滿足他們的片酬。
為減少金錢支出,他還許諾在《誤殺瞞天記》送審後馬上還人情——維傑在電影合作社裡的積分帳戶已經花光了,他還賒帳了一些服務。
此外,電影不是拍完就算了,他還得留點錢作為後期製作以及上映審核打點關係呢……
最後沒法子,林偉傑同意了讓巴拉拉曼出演男主。
死馬當作活馬醫吧!
……
……
維傑給林偉傑留下了不錯的底子,這位年輕人對電影的熱愛可以說超過了林偉傑,關於如何在印度孟買拍一部電影的流程,他在兩年裡已經學得非常足夠。
所以拍攝的時候,林偉傑結合他的記憶,逐漸得心應手。
甚至他感覺,自己的『經驗』加上了維傑的記憶是1+1大於2的效果。
草台班子的一群演員比林偉傑想像的也要更好。
或許是因為主要演員與攝像燈光這些工作人員招募來自『平民電影人合作社』維傑算熟悉的社友,同時不對付的、態度不咋樣的林偉傑都篩選剔除出去了,大家磨合得不錯。
至少林偉傑在講戲的時候,提出自己要求達到的效果,大家都蠻敬業地在溝通執行。
能力是其次,態度不錯。
這讓林偉傑稍微舒了口氣。
他可是知道閻王好見,小鬼難纏,一個電影團隊,導演就算是暴君,也差使不了硬要和導演作對的整個團隊。
拍攝進度有條不紊推著,室內戲部分,林偉傑一部分借用電影合作社自己人的地方——申請支付積分或者比外面少不少的費用即可,很多友情價是因為地方就是社員自己的產業。
比如飯店店員的演員就把自己家的小飯店提供出來讓林偉傑拍。
演員還笑嘻嘻說如果林偉傑出名了,他家的飯店可是會爆火的,就算給他家飯店做GG了。
再次感謝合作社對窮人拍電影的支持,林偉傑想。
但有些比較專業的場景,比如警察局,只能去租用孟買電影城裡的現成布景,這就比較貴了。
當然和去真的警察局取景拍攝比,卻又是九牛一毛的成本。
隨著錢的減少,拍攝進入了後半程,林偉傑開始考慮室外,以及需要比較多群演的一場大戲該怎麼辦。
電影結尾的高潮劇情——
男主對自己只有幾歲的小女兒的預判是她很難抵抗住嚴訊逼供的恐嚇,所以他讓小女兒知道他在林地埋了東西,所以小女兒被暴力警察嚇哭之際說了她知道的信息,這讓反派確信得到了男主的把柄。
男主一家被警察局長與她那檢察長老公抓住,帶去挖泥濘林地中埋藏的物體——反派們認為那就是猥褻男主女兒被反殺的他們的兒子。
結果挖出來的只是狗屍體。
而因為需要挖屍體,男主一家都被帶出警局外,外面又都是群眾和媒體包圍,一旦得到了所謂屍體是狗的結果,男主正好向媒體與群眾哭訴,他們連小女兒這種幾歲的小孩都不放過,刑訊逼供的出來的信息不過是小姑娘家人不忍心孩子傷心埋單寵物狗罷了。
於是群情激奮,推倒了阻攔他們的警察,要求正義,要求釋放主角團。
這一幕,需要足夠數量的群演,還要製造大雨,還需要調度這些群演做對沖對抗的劇情——群眾向一群警察的衝擊。
大場面調度是檢驗導演本事的一個坎兒,好多文藝導演拍不了商業片就是因為,文藝片很多時候只需要關注具體的幾個人的故事。
商業片需要熟練的工業流程。
林偉傑手裡的草台班子,讓他有點底氣不足。
不過轉念一想,就算這裡自己沒弄好拍得有瑕疵,但情緒已經到了,意思也表達了,音樂做得煽情一點,觀眾應該能接受這個爽點的吧?
反正就算質量不如原版,至少版權先站住腳,後面的人想要翻拍,也是給錢的。
本來就是以小博大。
這樣一想,林偉傑不再糾結了。
每天收工後,林偉傑還專門跑到孟買郊區,或者乾脆是出城周邊的鄉下,想找個符合要求的地點。
功夫不負有心人,菜鳥導演先生終究還是找到了一塊林地,地主人要價不高,幾千盧比就允許他在這裡拍攝三天,也不計較拍攝帶來的亂雜,只要群演從他們村裡的人請就行。
在這裡折騰了一個星期,花費了二十一頓群演的盒飯錢,每天租車把設備和劇組主要成員接過來,銀行卡都掏空的時候,已經是2005年的7月底。
雨季還未結束。
但電影終於殺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