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前妻出現
「什麼病人跑了?」老民警嗖的站起來。
「放心,肯定不是那個燒傷病人!」護士長奪門而出,「跑了誰都跑不了她!」
「那可不一定!」說著,老民警也跟著他沖了出去。
緊隨其後的是小護士和年輕民警。
眨眼之間,警衛室里就剩下了我和琳琳。
我和琳琳相互看了一眼,都鬆了口氣。
「這場鬧劇總算是告一段落了,」我說,「跟做噩夢似的。」
「接下來怎麼辦?」
「去看看那個女孩。」我指了指自己背後,「至少把背包還給她。」
「還以為你會趁機逃跑呢。」
「我能逃到哪兒去?別忘了,警察看過我的所有個人信息。」
「看過也無所謂的,反正沒證據,只要你不在身邊,他們也就不會繼續追究了。」說著,琳琳拉起我的胳膊就朝門外走,「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咱趕緊回家。」
「回家?」我一愣。
「哦,回酒吧。」琳琳甩了下頭髮,一腳跨出警衛室的門。
然後她就又和某個女孩撞了滿懷。
聽尖叫聲就知道,還是那個小護士。幾句話的功夫,她又折回來了。
琳琳把她扶起來。
「你們倆快來!」小護士顧不得整理衣物,扭頭就朝大廳深處走去。
「幹嘛去?」
「逃跑的病人就是那個小姑娘!」
「她不是已經醉到不省人事了嗎?」我吃驚的問。
「我也不清楚!」
說著,我們倆被小護士領向大廳深處的走廊。
按小護士的說法,那條走廊連接著收費窗口和急診病房後門,由於是醫護人員通道,平時走的人很少,必要時只需要把病床從急診病房裡推過來,就可以把這裡改為臨時病房。
「我未婚妻」的病床就在那裡。
拐進走廊,一眼我看見兩個警察和護士長圍站在一張空空的臨時病床前,三個人在討論著什麼。
與他們站在一起的還有一個扎著馬尾、身材高挑、穿一身白色阿迪運動套裝、腳蹬慢跑鞋的三十多歲的女人。
這個女人,燒成灰我都認識。
「楊茗?」我脫口而出,「你怎麼在這裡?!」
「嫂子?」琳琳也叫道。
「是前嫂子。」那女人糾正她說,一字一頓,口氣冷的直讓人發抖,「原來琳琳你也在啊。」
琳琳僵硬的點了點頭,身子往我身後縮了一下。
小護士不明所以,扯了一下我的袖子,示意我趕緊去病床那邊。
而我卻站在原地,一步也不想往前走。
我的這點「微表情」被前妻看出來了,她於是冷笑一聲,張嘴解釋道:「我在這裡,是怕你真的不管那女孩的死活。」
「我本來就不想管。」
「可你還是來了。」
「是琳琳硬拉我來的。」
「又是琳琳……」她含混不清的說道,「秦風你也真有一套,『未婚妻』喝的酩酊大醉,你居然能忍心放著不管。」
「管又怎麼樣?不管又怎麼樣?跟你有什麼關係?」
「還是這麼喜歡『反問』……令人火大。」前妻一臉的鄙夷,「如果你不管,那女孩又酒精中毒死了,責任可是在參加同學會的我們頭上。」
「你不是錄音了嗎?不是能證明你沒責任嗎?」
「法律可不是這麼寫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5條關於過錯責任的規定,共同飲酒者在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的情形下,需對同飲者的人身損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你能說人話嗎?」我皺起眉頭。
「可以!但前提是你聽的懂人話!」前妻掐起腰,「真搞不懂,你明明是個大學老師,卻怎麼天天表現得跟個文盲一樣?連路邊賣西瓜的都知道,如果酒桌上有人喝死了,同桌的每個人都逃脫不了追責。這麼簡單的道理,你居然不知道?」
「既然法律規定的這麼清楚,那你錄音有什麼意義?又不能幫你脫罪。」我笑道。
「確實不能,但我可以把你也拉下水。」
「所以你錄音是為了……」我恍然大悟。
「為了證明你也知情。」
「蛇蠍心腸。」我咕噥道。
「你剛才說什麼?」前妻叫了起來,「你說誰蛇蠍心腸?!」
「你叫什麼?」我也提高了嗓門。
「我叫怎麼了?!」前妻毫不示弱。
「哎哎哎!」年輕的民警趕緊走過來,擋在我和她的中間,「兩位同志,我理解你們有事情需要溝通,但醫院是公共場合,在這裡爭吵既解決不了問題,又干擾公共秩序……」
怎麼這段話聽著這麼耳熟呢?
合著這小伙子只有一套嗑可以嘮啊!
「我不想跟你吵架。」前妻壓低了聲音。
「不想吵架你就不該來。」我說。
「不可理喻,你以為我做什麼都是為了你?!」她扭頭看向年輕的民警,伸手一指他胸前的執法記錄儀,「這機器現在開著的嗎?」
話題轉的有點猛,年輕民警愣了一下,點點頭。
「那好。」
說著,前妻拉著他走向那張空空的病床,像是電視台跑現場的新聞記者一樣,拉著護士長聊了起來。
她詢問了今晚那女孩被送來的經過,診療的經過,女孩逃走前的病情,甚至當著執法記錄儀的面說出了自己的名字。
整個過程中,她聲音洪亮,吐字清晰。短短几句問答,就把那小姑娘從入院到逃跑的整個過程描述清楚了,時間地點人物事件、樁樁件件一應俱全、環環相扣,簡直是滴水不漏。
過程中,她還隱約表達了自己對於小姑娘醉酒的擔憂,陳述了自己過去一小時做了什麼:
發現女孩醉酒後,她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醉酒女孩的未婚夫(也就是我)。之後立即啟程回家,在安置好「酒醉的丈夫」後,她才得以抽身。隨即,她向飯店經理詢問了後續情況,得知女孩被送去的醫院名稱,於是來到醫院看望病人。
和護士長聊完,她掏出手機,向執法記錄儀的攝像頭展示了自己與我的通話記錄,同時高聲詢問我:「秦風,我是不是給你打過那通電話?」
然後,她拍了拍年輕民警的背,指了指我。
民警於是朝我轉過身來。
我又不能說謊,只好當著執法記錄儀的面,點頭承認了這通電話的存在。
「好了,」前妻再次對年輕民警說道,「麻煩按一下那個星號按鈕,固定一下證據。」
年輕民警機械性的照辦。
他大約也意識到前妻的職業了——明顯是個職業律師——一般人怎麼會知道執法記錄儀上有固定證據的按鈕?
前妻的這些舉動在旁人看來可能是「多此一舉」,但在我看來則是「恰到好處」:這一通表演下來,她可謂是盡全力把自己的責任甩了個「一乾二淨」。
沒辦法,同床共枕兩年半,我對她多多少少也有些了解。
「既然她人已經不在醫院裡了,那我先就走啦。」前妻總結陳詞般的說道。
她給兩位警察和護士長留下一個好看的微笑,順手從自己腰間的慢跑腰包里抽出三張雪白的名片遞給他們,扭臉便朝我走了過來。
路過我身邊時,她看都不看我和琳琳一眼,只是稍微站住,壓低聲音說道:
「警告你:女孩跑了的事不能不管!不過,咱倆已經離婚了,你自己的屁股,你自己擦吧。」
說完,她撩起長腿,擺起雙臂,慢跑著離開了急診大廳。
「放心,肯定不是那個燒傷病人!」護士長奪門而出,「跑了誰都跑不了她!」
「那可不一定!」說著,老民警也跟著他沖了出去。
緊隨其後的是小護士和年輕民警。
眨眼之間,警衛室里就剩下了我和琳琳。
我和琳琳相互看了一眼,都鬆了口氣。
「這場鬧劇總算是告一段落了,」我說,「跟做噩夢似的。」
「接下來怎麼辦?」
「去看看那個女孩。」我指了指自己背後,「至少把背包還給她。」
「還以為你會趁機逃跑呢。」
「我能逃到哪兒去?別忘了,警察看過我的所有個人信息。」
「看過也無所謂的,反正沒證據,只要你不在身邊,他們也就不會繼續追究了。」說著,琳琳拉起我的胳膊就朝門外走,「是非之地不可久留,咱趕緊回家。」
「回家?」我一愣。
「哦,回酒吧。」琳琳甩了下頭髮,一腳跨出警衛室的門。
然後她就又和某個女孩撞了滿懷。
聽尖叫聲就知道,還是那個小護士。幾句話的功夫,她又折回來了。
琳琳把她扶起來。
「你們倆快來!」小護士顧不得整理衣物,扭頭就朝大廳深處走去。
「幹嘛去?」
「逃跑的病人就是那個小姑娘!」
「她不是已經醉到不省人事了嗎?」我吃驚的問。
「我也不清楚!」
說著,我們倆被小護士領向大廳深處的走廊。
按小護士的說法,那條走廊連接著收費窗口和急診病房後門,由於是醫護人員通道,平時走的人很少,必要時只需要把病床從急診病房裡推過來,就可以把這裡改為臨時病房。
「我未婚妻」的病床就在那裡。
拐進走廊,一眼我看見兩個警察和護士長圍站在一張空空的臨時病床前,三個人在討論著什麼。
與他們站在一起的還有一個扎著馬尾、身材高挑、穿一身白色阿迪運動套裝、腳蹬慢跑鞋的三十多歲的女人。
這個女人,燒成灰我都認識。
「楊茗?」我脫口而出,「你怎麼在這裡?!」
「嫂子?」琳琳也叫道。
「是前嫂子。」那女人糾正她說,一字一頓,口氣冷的直讓人發抖,「原來琳琳你也在啊。」
琳琳僵硬的點了點頭,身子往我身後縮了一下。
小護士不明所以,扯了一下我的袖子,示意我趕緊去病床那邊。
而我卻站在原地,一步也不想往前走。
我的這點「微表情」被前妻看出來了,她於是冷笑一聲,張嘴解釋道:「我在這裡,是怕你真的不管那女孩的死活。」
「我本來就不想管。」
「可你還是來了。」
「是琳琳硬拉我來的。」
「又是琳琳……」她含混不清的說道,「秦風你也真有一套,『未婚妻』喝的酩酊大醉,你居然能忍心放著不管。」
「管又怎麼樣?不管又怎麼樣?跟你有什麼關係?」
「還是這麼喜歡『反問』……令人火大。」前妻一臉的鄙夷,「如果你不管,那女孩又酒精中毒死了,責任可是在參加同學會的我們頭上。」
「你不是錄音了嗎?不是能證明你沒責任嗎?」
「法律可不是這麼寫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65條關於過錯責任的規定,共同飲酒者在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的情形下,需對同飲者的人身損害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你能說人話嗎?」我皺起眉頭。
「可以!但前提是你聽的懂人話!」前妻掐起腰,「真搞不懂,你明明是個大學老師,卻怎麼天天表現得跟個文盲一樣?連路邊賣西瓜的都知道,如果酒桌上有人喝死了,同桌的每個人都逃脫不了追責。這麼簡單的道理,你居然不知道?」
「既然法律規定的這麼清楚,那你錄音有什麼意義?又不能幫你脫罪。」我笑道。
「確實不能,但我可以把你也拉下水。」
「所以你錄音是為了……」我恍然大悟。
「為了證明你也知情。」
「蛇蠍心腸。」我咕噥道。
「你剛才說什麼?」前妻叫了起來,「你說誰蛇蠍心腸?!」
「你叫什麼?」我也提高了嗓門。
「我叫怎麼了?!」前妻毫不示弱。
「哎哎哎!」年輕的民警趕緊走過來,擋在我和她的中間,「兩位同志,我理解你們有事情需要溝通,但醫院是公共場合,在這裡爭吵既解決不了問題,又干擾公共秩序……」
怎麼這段話聽著這麼耳熟呢?
合著這小伙子只有一套嗑可以嘮啊!
「我不想跟你吵架。」前妻壓低了聲音。
「不想吵架你就不該來。」我說。
「不可理喻,你以為我做什麼都是為了你?!」她扭頭看向年輕的民警,伸手一指他胸前的執法記錄儀,「這機器現在開著的嗎?」
話題轉的有點猛,年輕民警愣了一下,點點頭。
「那好。」
說著,前妻拉著他走向那張空空的病床,像是電視台跑現場的新聞記者一樣,拉著護士長聊了起來。
她詢問了今晚那女孩被送來的經過,診療的經過,女孩逃走前的病情,甚至當著執法記錄儀的面說出了自己的名字。
整個過程中,她聲音洪亮,吐字清晰。短短几句問答,就把那小姑娘從入院到逃跑的整個過程描述清楚了,時間地點人物事件、樁樁件件一應俱全、環環相扣,簡直是滴水不漏。
過程中,她還隱約表達了自己對於小姑娘醉酒的擔憂,陳述了自己過去一小時做了什麼:
發現女孩醉酒後,她第一時間打電話通知醉酒女孩的未婚夫(也就是我)。之後立即啟程回家,在安置好「酒醉的丈夫」後,她才得以抽身。隨即,她向飯店經理詢問了後續情況,得知女孩被送去的醫院名稱,於是來到醫院看望病人。
和護士長聊完,她掏出手機,向執法記錄儀的攝像頭展示了自己與我的通話記錄,同時高聲詢問我:「秦風,我是不是給你打過那通電話?」
然後,她拍了拍年輕民警的背,指了指我。
民警於是朝我轉過身來。
我又不能說謊,只好當著執法記錄儀的面,點頭承認了這通電話的存在。
「好了,」前妻再次對年輕民警說道,「麻煩按一下那個星號按鈕,固定一下證據。」
年輕民警機械性的照辦。
他大約也意識到前妻的職業了——明顯是個職業律師——一般人怎麼會知道執法記錄儀上有固定證據的按鈕?
前妻的這些舉動在旁人看來可能是「多此一舉」,但在我看來則是「恰到好處」:這一通表演下來,她可謂是盡全力把自己的責任甩了個「一乾二淨」。
沒辦法,同床共枕兩年半,我對她多多少少也有些了解。
「既然她人已經不在醫院裡了,那我先就走啦。」前妻總結陳詞般的說道。
她給兩位警察和護士長留下一個好看的微笑,順手從自己腰間的慢跑腰包里抽出三張雪白的名片遞給他們,扭臉便朝我走了過來。
路過我身邊時,她看都不看我和琳琳一眼,只是稍微站住,壓低聲音說道:
「警告你:女孩跑了的事不能不管!不過,咱倆已經離婚了,你自己的屁股,你自己擦吧。」
說完,她撩起長腿,擺起雙臂,慢跑著離開了急診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