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你不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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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你,剛才這段話我已經錄音了……」

  我在心中默默地重複了一遍她剛才的話。

  很耳熟,和撕破臉的那一晚如出一轍。

  「風哥,怎麼了?」

  年輕酒保走過來。

  這小子剛來沒多久,名字我不甚清楚,但酒吧里人人都叫他龍仔,我便也這麼叫他。

  「沒什麼,接了個前妻的電話。」

  「是不是說了什麼不得了的事兒?都給你聽噴了。」

  龍仔從把台下抽出濕巾,皺著眉頭擦拭檯面上酒水,有些水珠里還摻著開心果碎。

  「算不『上不得了』,頂多算得上是『離奇』。」

  「離奇?」

  「嗯。她說我的未婚妻在廁所里醉到不省人事。」

  「在這家酒吧的廁所里?」龍仔停下手頭的活,驚訝的說道,「那你不趕緊去幫幫她?」

  「不去。」

  「喂,她會被人撿走的。」龍仔皺著眉頭,壓低聲音說道,「這裡的混蛋可不少,在女廁所里撿女孩可是他們的拿手好戲。」

  「撿走了又如何?」

  「會被這樣,然後被那樣。」龍仔比劃了幾個不雅的手勢,「他們下手沒輕沒重,女孩會受傷,搞不好還會進醫院,不跟你開玩笑。」

  「放心,不會的。」

  「為什麼?」

  「因為不是這裡的廁所,而是在解放路上的那家魯菜館子的廁所[1]。」

  「雨竹林?」

  「對啊,鮁魚水餃館子,老頭子們的最愛。」

  「色鬼又不分年齡!」龍仔鄭重其事的說道,「不開玩笑的說,那邊沒少出事兒,光我知道的就有兩起,其中一起就是倆五六十的老頭子乾的,想想就噁心。」

  我不禁欽佩起來,這小伙子,雖然在酒吧幹活,手臂上還紋著十字架和骷髏,人卻滿地道的。

  「那我也不去。」

  龍仔向後仰了一下身子,仿佛要躲開我一般。

  「怎麼了?」我問。

  「風哥……你不是有綠帽癖吧?」

  「綠你大爺!」我心想還是別繼續逗他了,「放心吧,她很安全,不會被撿走的,在哪兒都不會被撿走的。關於這一點,我敢跟你打包票。」

  「這麼放心?難道你未婚妻奇醜無比?」

  敢跟客人這麼講話的,龍仔是唯一的一個。

  「比奇醜無比更安全。」

  「長相抱歉,光看上一眼就噁心到想吐?」

  「你可以想的再大膽一點。」

  「那我能想到的就只有缺鼻子少眼外加四肢不全了。」

  「哈哈,確實,那樣更安全。」

  「唉……不開玩笑了,快說實話吧,風哥,你為什麼不擔心?」

  我悠悠笑道:「因為我沒有未婚妻嘛,我前妻根本就是在耍我,指望用這個辦法騙我去見見她的新老公呢。」

  「這理由聽上去有點站不住腳啊!是真的嗎?」龍仔的臉上依舊瀰漫著疑雲。

  「是真的。」我輕輕拍了兩下桌子。

  「那就好。」龍仔也笑了,「剛才我心裡還驚訝了一陣呢,心想你什麼時候有了未婚妻?打從我到這裡上班起,你就獨自一人坐在這吧檯前喝悶酒,天天如此,身邊連個異性都沒有,一點也不像是在談戀愛的樣子。」

  「是啊,沒談戀愛,自然也不可能有未婚妻。」

  「常理上講是這樣,但什麼話也不能說的太死。」龍仔低頭繼續擦台面,「即便天天泡在這酒吧里,以風哥你的實力,若是有心,也能找到『未婚妻』,手到擒來。」

  「啊?什麼意思?」

  「風哥,大家都長著眼睛呢,裝傻就沒意思了。」

  說著,他抬起頭,環顧了一下四周,目光越過幾個喝的晃晃悠悠的肩膀,落在撞球桌前一個舉杆俯身瞄準的女孩身上。

  我看不到她的臉,只看得見她下身那條曲線完美的灰色牛仔褲,以及她腳上那雙能踢死人的黑色機車長靴。


  「喂!琳琳!來一下。」我還沒來得及阻止,龍仔已經喊出了聲。

  琳琳也是暱稱,她真名叫溫筱琳,因為經常和她在這裡打撞球,一來二去便混熟了。

  與龍仔相似,琳琳也是二十啷噹歲的年紀,一米七的個頭,天生瓜子臉,長相沒有十分也有八分,加之身材凹凸有致,在這間酒吧里頗有人氣。不過,敢於追求她的人並不多,畢竟,能在泉樂路上開的起夜場的女人,背後到底站著什麼傢伙是不言而喻的。

  「她沒動,估計是沒聽見。」見琳琳依然在聚精會神的瞄準,我鬆了口氣,「既然沒聽見,就別叫她了。」

  「她肯定聽見了,看著。」龍仔再次叫道,「琳琳,風哥叫你。」

  或許是我的名字真的有那麼一絲魔力,琳琳甩了一下長長的紅髮,丟下那顆難以落袋的五號球,將球桿交在球桌旁另一個傻乎乎的男孩手裡,拍了拍他稚嫩的小臉,轉身朝吧檯一步步走來。

  「她很漂亮,不是嗎?」

  「嗯。」我點點頭,「確實。」

  這是心裡話,不過,我腦子裡真實的想法是:琳琳要是長得不好看,前妻也不會揪著我和她打撞球的事情不放。

  龍仔顯然沒看出我的心思,他把濕巾的甩進垃圾桶,似是發狠般說道:

  「如果讓你選未婚妻,那就只能是她了。」

  「為什麼?」

  「因為我長著眼睛呢!你天天泡在這間酒吧里,但除了老闆娘,你沒正眼瞧過其他任何女孩。」龍仔湊過來,壓低了聲音,「我敢保證,琳琳她也知道這一點。」

  她當然知道,可她知道又能怎麼樣呢?我們倆又不可能在一起。

  「來杯血色瑪麗[2]。」說話間,琳琳已經到了吧檯前,她稍微提起右跨斜坐在我身旁,寬大的機車服貼在我肩膀上,「說吧,叫我什麼事?」

  一股子薄荷的清涼氣息伴著她的話撲面而來,我的酒頓時醒了一半。

  龍仔扭頭去調酒了,臨走前,給了我一個複雜的眼神。

  「看你長得好看,所以叫你。」我說。

  「不失為一個理由。」她點點頭,「幫個忙?」

  我放下酒杯,攤平手掌,她低下頭,把一團綠呼呼、熱乎乎的小東西吐在我手心裡。

  是口香糖,散發著甜甜的薄荷香氣。

  「在喝什麼?」她問。

  「兌水的威士忌。」

  「芝華士?」

  「傑克丹尼[3]。」

  「那破玩意兒能喝嗎?」

  說著,琳琳將火紅的長髮撩到耳後,伸手拿過我面前的酒杯,從我嘴唇接觸過的地方把整杯酒灌了下去。

  「難喝,真是難喝。」她擦了擦嘴,「這玩意兒我15塊錢一瓶進的,根本就是酒精摻色素!你幹嘛非喝這個?我這裡又不是沒有好酒!」

  「因為買不起好酒嘛。」我笑道,「太窮了。」

  「窮就跟我在一起唄,我有錢。」琳琳看著我,「這話我以前說過,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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