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毛冠鹿
吃完面之後,再買一些瓜子什麼的,再加一些水果。
一路吃吃喝喝,他們拉著小女兒的手在河邊慢慢地走著吃,完事之後再去供銷社買東西。
向星他先不去看衣服,讓老婆和妹妹她們看,自己去看竹鼠需要的東西。
他暫時離開供銷社,先去買了一些藥品之後,再回來買電燈以及備用的電線等等。
木炭就不需要在這裡買,從這裡拉回去不方便,在鎮上買就好了。
另外再買一些動物的骨粉,這個在鎮上比較少見,鎮上的養殖才剛剛起步,只有這邊有一些人賣這種東西。
這種骨粉對於養殖還是蠻有用的,需要買一點來給竹鼠補充營養,剩下的就是買衣服了。
回來見到老婆試穿的一件米色高領毛衣,他眼睛一亮,感覺老婆穿這件特別溫柔,很適合她穿穿,在家和教室都很合適,以後也不會讓她和其他家人那麼累了,可以選擇更多的衣服,挺好的。
祝海燕也在大姑子、小姑子面前稍微轉了一下,笑著問道:「儀花,好看嗎?你們覺得好看嗎?我覺得還可以,就是有點貴了。」
他此時向前走了幾步,說道:「海燕,我感覺蠻好的啊,我看看,這個多少錢?」
後面他聽說這件毛衣要三十塊錢,這種用機器製作的毛衣要比手工織的好上不少,而且用料也完全不一樣,更保暖。
普通的手工毛衣一穿風一吹就像漏風一樣,這件機器織的毛衣還能攔下不少風,更加保暖。
外面再隨便穿一些外套,足夠暖和了;若是再搭配一件棉衣,那便更好了。
往後的衣服一般穿三四件左右,這個年代不一樣,以前穿得特別厚,卻不怎麼暖和。
向星說買這件,但是他看著老婆還有些猶豫,腳步慢慢的,她又不捨得地摸了摸這件毛衣。
她也想買,但更覺得十五塊到二十塊那件更好一點,因為如果單單買一件兩件還好,家裡人多的話,開銷就不一樣了。
他則勸道:「哈哈,海燕我感覺還好吧,大家都穿一件暖的,不然你買兩件便宜的還不如直接買一件好毛衣。如果打理得好是可以穿很久的,後面賣了竹鼠,我們還要再買,又不是只穿這一件,對不對?」
向冬芹不懂這些,但她也覺得媽媽穿這件很好看,她左看右看都好看。
這件毛衣是高毛領的,能把媽媽的整個脖子都蓋住,特別好,以後她也不會冷了,真好。
這樣她都不用戴圍巾了,如果想戴也只是稍微一掛就足夠保暖,特好。
向冬芹也想要一件這樣的,便拍了一下媽媽的大腿,笑問道:「阿媽,就買這個吧,我也覺得好看!小姑大姑,你覺得好看嗎?」
向雪蓮手裡拿著另外一件衣服,回道:「好看啊,阿嫂當然好看!」
小姑子的話裡有話,很好玩。
後面大妹妹也看了哥哥的眼色,陸月燕知道是想讓嫂子買下這件,不單是嫂子,其他人也該買一件好的毛衣才對。
現在十分好的毛衣價格在二十塊到三十塊,更好一點的是摻了羊毛的毛衣,那暫時不在他們家的考慮範疇,等後續肯定會買的,目前暫時不合適他們。
此外,包括家人的毛衣都挑好了,有的款式便宜一點,像給中老年人的,二十五塊左右就能買到;更新穎一點的顏色就略貴一點。
後面大妹妹和老婆的毛衣將近三十塊錢,向星他的二十七塊,妹妹和小女兒的最便宜,她們個子也小。
一開始她們本身想買黑色的,但他說妹妹可以選紅色的,這個款式不錯,價錢也不算特別高,有挺多顏色可選。
後面大妹妹和女兒選了紅色,小妹妹選了藏青色,他選了黑色,父親和母親分別選了灰色和藏青色。
這種基礎款定下來之後,這個冬天起碼上半身不用愁了,這回單單買毛衣就花了一百八十二塊錢,還是蠻貴的。
出發前父母也跟他們說過這事,讓他們不用太擔心,反正到月底的時候,第一批竹鼠和石斛馬上又要賣了,錢是夠的,讓他們買好一點的衣服。
買了毛衣之後,再買一些棉褲、帽子、手套、棉衣,這些都挺貴的,只先買了父母、小女兒和小妹妹的,他們的比較好挑。
一共加起來花了三百七十塊錢,他知道很快就有下一兩批收入,但他們也不敢一次性花太多,主要是今年冬天還是有點冷的。
向星也不想讓家人長凍瘡,或者留下什麼病根。
每到冬天,無論是父母還是小孩子的身體都更容易出現問題,主要還是身體不夠保暖,而且乾的活太多了。
目前把保暖這件事解決了,那就舒服很多了。
當向星付錢的時候,老婆和妹妹們都不敢看,只有向冬芹呆呆地看著爸爸掏錢。
但她看爸爸的樣子還挺輕鬆的,有點沒看懂,這個錢有點多啊,為什么爸爸不心疼呢,奇怪?
剛付完衣服錢以及買竹鼠相關東西的錢之後,便出來準備回去了。
這次花的錢可能會讓父母驚訝一下,但到月底的時候,可能會讓他們更驚訝。
他們準備好,他開一輛單車,老婆開一輛,讓妹妹們都坐在后座上。
但是剛出發沒多久,老婆就沒什麼力氣了,直到付錢那一刻她就沒有力氣,腳腿和腦子都有點吃力。
他索性讓大妹妹來騎車,向冬芹在後面抱著他的腰就好。
小女兒見到媽媽有點吃力的樣子,笑道:「欸,阿爸你看,阿媽還不如我,我都不怕,你(媽媽)一個大人還這麼怕!」
祝海燕捏著她的小臉,笑道:「弄死你!!!!」
他們到家之後,這些衣服都試穿過了,包括父母的。
他們試穿之後也問了價格,大家會把價錢略微說低一點,讓他們好接受一些……
目前向星手裡還有一百一十五塊多一點,還可以。
這些衣服需要重新洗過,晾乾之後才能穿在身上,不然工廠剛做出來的,可能帶一些髒東西。
洗完之後,祝海燕和小姑子、大姑子她們慢慢晾著衣服,一邊晾,一邊說道:「這個東西還真有點貴啊。」
目前太陽沒有以前那麼熱了但風卻大了不少,衣服吹乾得蠻快的。
尤其他們剛回來沒多久,風一下子又大了起來,等到了晚上,衣服自然大部分都幹了,除了棉衣以外。
風吹著比大太陽曬著還要快。
把衣服收回房間之後,祝海燕把小姑子、大姑子的衣服掛到樓上,小女兒的也掛到樓上,父母的放回他們房間,她和向星的掛到他們的衣櫃裡。
她又穿了那件米白色的高領毛衣,這件毛衣有點貼身形,把她的腰線隱隱勾勒出來。
向星在床上看著,感覺蠻有意思的,便走過去把房門一關,把她抱住,說道:「這樣好了吧,這樣不怕冷了吧?」
祝海燕打了一下他的手,笑罵道:「我還沒試棉褲,你先放開,又不急著一下,讓我試一下那個棉褲。我覺得那個棉褲也特別暖,就是棉褲為什麼那麼便宜啊,那為什麼毛衣卻那麼貴呀?你想想,多不合理!」
他們買的棉褲大部分價格在十塊到十七塊錢左右,這個價錢祝海燕倒能接受,她挑的都是很厚的那種,不怕用不上,就怕不夠厚。
等試完棉褲滿意之後,她又回到向星身邊,問道:「欸,對了,你剛才在路上說石斛可以摘了,我都沒太注意。就是山洞上面那個,我經常看,但是被東西擋住的那個,我就自動忽略了。你說的石斛是有重量的嗎?」
祝海燕一面摸著自己的肚子,一面對他柔聲說道。
他把她的手一抓,放到自己腿上,說道:「對啊,就是那個。我們家的數量沒有之前那麼多了,這幾個月長得還是慢了一點。這個月還是能再長一長的,到十二月上旬或者中旬的時候就要把它收回來了。看情況急不急吧,急的話月底都可以把它賣出去。」
祝海燕搖頭笑了笑,笑道:「那還是讓它再長厚一點嘛,多長一點也是一點,是不是?不用那麼急,蠻好的。你不說我都忘了還有這個東西,特別是你從表叔弄來的那幾株,長得也挺好的。」
吃飯之時,母親給小孫女夾了一些肉,又說起今天買回來的衣服,說道:「冬芹,今年冬天你還怕不怕冷?去年冬天你都冷哭了,一直躲在我懷裡哭,是不是?」
去年下大雪,天氣冷得難受,小女兒的虎口以及關節處都裂開了縫。
她那麼嫩的手都能裂出縫,父母以及其他人更不用說了,特別是母親的手裂得最嚴重。
向冬芹聞言,喊道:「阿婆,今年我們有新衣服了,不會冷啦!阿爸,阿婆怕冷,我們再給阿婆買棉衣棉褲好不好?」
母親聽到之後,心裡暖暖和和的,大笑道。
嘿嘿,還是小孫女可愛、好看又貼心!
她捏了一下小孫女的小臉,又給她夾了一些肉。
母親笑道:「有你這句話,阿婆就不怕冷了!」
說完之後,大家都笑了,都說這小東西挺會哄人的,鬨動物就算了,哄人也特別棒,很不錯,很棒!
母親後面又給向冬芹多加了一些肉,吃得她滿嘴都是油。
吃完飯後,父母也在試穿新衣服,他們都感覺暖暖的。
手套早就幹了,棉襪子也買了,每個人兩三雙,這些只是暫時買的,後面還要買更厚更好的棉襪子,現在買的都是備用的。
至於鞋子還沒那麼急,家裡的鞋子也能湊合穿,後續再買也不遲。
他們如果不太出門走動,穿手工棉拖也行,只要襪子夠厚,那就挺暖的。
當然了,如果是機器做的棉拖就更保暖了,裡面都是毛的那種更舒服,絨面的棉拖比手工的要暖得不止一點半點。
向星回到房間,老婆剛剛把新衣服取出來,又準備試穿。
他笑道:「哎呦,買的時候你不願意買,給你買回來了你又急著穿,我發現你好矛盾啊!」
老婆對他「哼」了一聲,說道:「不是不捨得嘛,誰讓這東西那麼貴啊!我今天還看到了那種加羊毛的毛衣,哇,那就更貴了!我見到最便宜的都要三十八塊錢,最貴的七十多。」
向星想了想,回答:「不止,八十、九十塊的都有。」
「啊?」老婆此時穿好衣服,兩手貼著腰線一滑,說道,「那我就不懂了,反正不買那種,這個足夠暖和了。」
他又打開衣櫃,看看裡面的舊棉衣,沒想到現在的舊棉衣都破破的,裡面的棉也比較差,看起來有點暖,不貼肉,穿起來不舒服。
買好一點的棉衣才能有裹身的溫暖感,那種舊棉衣的製作方法也粗糙。
他向老婆說道:「那以後我們還要買棉衣哦,現在我們只買了小孩的,你、我還有儀花的都沒買。」
老婆坐在他身邊,把頭一靠,溫熱的鼻息輕輕噴到他的脖子上,說道:「那不急啊,可以等一等嘛。反正房子都建起來了,怕什麼?等建好之後馬上裝修,馬上住進去多好。可以先把牆面抹上粗砂,粗砂抹完之後直接入住,也不太影響,甚至不抹粗砂都可以,抹了可能會更好一點。
「如果錢不夠,那就不抹,住進去也可以啊。你看,如果後續要弄精緻一點的裝修,可以在二樓慢慢弄嘛,這樣就能減少等待住的時間,我們一直住老房子,還是挺冷的,去年好冷。」
抹粗砂不需要特別多的錢,只要時間夠,就能自己弄。
像向星他們抹粗砂技術難度不會特別高,不像抹細砂和粉牆,要求高很多,從成本上來說,還是有一定優勢的,也不錯。
大伯和大哥以前在外面學過抹粗砂,對於他們來說不難。
老婆的鼻息不斷噴在他的脖子上,向星兩手一抱,把老婆抱到腿上,說道:「這個毛衣還挺貼身的。」
兩人頭一低,依偎在一起。
第二天一醒來,他發現小女兒和小妹妹正在穿著新買的棉衣,試一下合不合身。
昨天晚上風吹得蠻大的,把她們的棉衣都吹乾了,速度特別快。
她們還挺滿意這件棉衣的,衣服有口袋,口袋是鐵扣的,好用。
現在的衣服還沒有流行拉鏈,大部分都是扣子,做得更密一些,口袋也是。
但這種棉衣有一個優點,就是裡面可以縫兩個內袋,這對小孩子來說特別管用。
如果實在要裝東西,可以在衣服上隨便縫一個布口袋,或者乾脆割一個口子,這樣棉衣環繞一圈都能裝東西,那就更好了。
對於小孩子來說,這可是放東西的好地方,而且還沒那麼容易被人察覺,非常好。
他這段時間打算去買一些甘蔗,用來給竹鼠嘗嘗味道,順便把它們的青飼料比例也稍微抬高一點。
因為竹鼠的個頭足夠大了,可以把它們養得更肥一點。
甘蔗可以晚一些分批量買,一旦動物嘗到甜的東西,它們的食慾會直接上升。
不單是竹鼠這種小型動物,哪怕是螞蚱,這樣餵養,能完整度過一個冬天的概率,也比在自然界中高上很多倍。
甘蔗如果去了皮,很小的竹鼠也可以嘗一嘗味道;稍大一點的竹鼠,最好讓它們自己慢慢啃,這點軟軟的皮還攔不住它們。
就這樣慢慢讓它們接觸好的飼料,冬天能找到的草料,就沒有其他三個季節那麼好了。
後面需要去買一些別人專門用來養幼牛、幼馬的青儲飼料,它的含水量會比正常乾草的百分之四十多很多,這樣竹鼠也能嘗一嘗新。
另外再弄一些草根,也能讓竹鼠完整過冬。
這段時間需要再提高一下精飼料的比例,等過段時間就可以稍微緩一緩,去規劃一下以後的事。
這段時間大部分還是要靠表叔幫他們照看一下竹鼠,要不是表叔離得遠,他都想請表叔過來幫忙,表叔的技術可完全不弱於大伯,相當厲害。
這段時間也弄了一些別的竹鼠,就是長得沒那麼快,還需要緩一緩。
等到了下旬之後,向星抽了個機會,去表叔家玩,帶上了老婆和孩子。
這回就不用單獨趕路了,小白和白雪也能跑很長的距離,實在累了,把車筐里的東西墊一墊,讓它們輪流坐一會兒也挺好,這樣可以節約一下時間,還能保留點運動量去追野貨。
老婆和孩子就暫時放在表叔家,前面的山路可能不太方便,除非在前面稍微走一走,那還可以。
等到了紅樓村,向星把單車停下,表嬸早就提前泡好茶了,他們前段時間就跟表叔說過,今天會來。
祝海燕下了車之後,把小女兒一抱放到地上,對著表叔表嬸喊道:「表叔,表嬸!」
祝海燕又轉頭對小女兒說:「冬芹,你看,你應該叫他們什麼呀?你還記不記得?」
向冬芹好久沒來表叔家了,真給忘了……
這時候祝海燕在她耳邊輕輕說了兩句,她很快喊道:「表爺,表娘!」
喊完之後,還不忘把自己的年齡報上:「我今年四歲多啦!」
小女兒不僅打了招呼,還順便報了年齡,真是聰明。
剛才祝海燕沒跟她說報年齡的話,就告訴她應該怎麼稱呼而已,她沒想到這個小傢伙腦筋動得還是挺快的,還到處得意自己四歲多了。
哎喲,這個小傢伙,表嬸以前還抱過好多次。
向冬芹很快走過去,又叫了幾聲「表爺」「表娘」,在叫他們的同時,見到表叔家前院這邊綁著一匹馬,另外一匹被牽出去用了,還沒有回來。
向冬芹大喊道:「阿媽!阿媽!阿爸跟我說過的,你看這個,這個有點黑色的就是青馬,我知道,我認識!」
表叔沒想到她還認識青馬,有點厲害,便夸道:「喲,冬芹,你認識馬呀?這麼厲害呀!我像你那么小的時候,可不認識馬欸。」
被誇的小女兒甚是得意,又看了媽媽一眼,扭頭對表叔說道:「是啊,阿爸跟我說的,馬有好幾種顏色,我認識五種!」
表叔一聽,發現她真懂,便笑道:「挺好挺好,挺厲害的!」
他們聊了好久好久的天之後,向星準備帶著狗和雲豹去山裡追野貨。
小孩子本來想去來著,但是房間裡走出一個小女孩,是大表哥的女兒,比她小一歲,向冬芹應該叫她表妹。
這小女孩的名字倒是簡單又好聽,叫做周小天,天上的天。
表叔拍了一下小孫女的肩膀,對她說道:「小天,這個是你表姐,表叔的小女叫冬芹,冬天的冬,芹菜的芹,冬芹比你大一歲哦。」
向冬芹聽到忽然冒出一個小表妹,滿是得意。
欸,自己比她大一歲多,厲害多了!
她覺得自己比三歲的小孩子會的東西,厲害得不是一點半點,在她看來,三歲和四歲的差距還是相當之大的,哈哈。
過了一會兒,她們很快就去後院玩了。
表叔家的後院比向星家的後院要大不少,而且和嶺地連成一小片,沒有明顯的圍擋,就是拿一些樹木和柴稍微攔一攔,不讓雞鑽進來就行,沒砌很明顯的圍牆,和野山嶺的嶺腳融成一片,很是美觀。
後院裡種的菜也挺多的,菜心都冒了出來,一看就特別甜。
她們很快在後院裡玩起了過家家,玩累的時候一抬頭又看到那匹青馬,青馬對著她露出牙齒,像是在笑一樣。
人好不好,一看就知道,小女兒也能分辨出來,以前爸爸教過自己很多事情,認識馬和怎麼跟馬交朋友,只是其中之一罷了。
過了良久,向星才知道大表哥去隔壁鎮忙了,表叔要在家裡忙別的事情,都沒法陪他去山裡,他便決定縮小活動範圍,不去太遠的地方。
他把之前走過的地方的套子都看了一遍,又重新布了一些陷阱,此時時間過去得還沒多久。
小白和白雪興奮得上蹦下跳,又回到了熟悉的野山嶺。
它們之前在家裡憋得太難受了,它們才是屬於這片領地的主人。
他讓鼻子最靈的白雪去嗅毛冠鹿的味道,卻沒什麼發現,毛冠鹿有段時間沒在這出現了,原來的氣味被其他野貨干擾,聞不到蹤跡了。
如果跟著腳印找,那也太麻煩,向星索性就不找了。
他轉身回到上次發現的山洞,之後又往前面走了一段時間,又發現一個新山洞,便想著給這個山洞改裝一下。
過了許久,向星差不多砍完了木頭,就給山洞鋪上樹枝和乾草,以後用來臨時休息就方便了。
他正要往附近放一些野豬夾,此時白雪忽然一個箭步衝出去,連追了二十多米,很快又放慢速度,兩隻爪子放下來,低著頭去嗅地面的味道。
它又抬起頭分辨方向,隨後扭身朝著西南方向停下,又輕輕地走了幾步,時停時緩,就這麼走了二十多米。
他跟過來的時候,暫時沒發現附近有什麼大的野貨。
小白的鼻子也挺靈的,但它沒那麼快反應過來,應該是目標離得比較遠。
向星立即跑回山洞,把腰刀、防狼鐵棒、小火銃以及彈弓等等都拿齊,再拿了一條長樹棍,便又返回去跟上白雪的步伐。
白雪的鼻子是最靈的,曾經的嶺上霸主,終於回到了它的領地,向星心想下次再遇到狼群,非得讓白雪一巴掌拍死它們不可。
他們這麼一追就追了三里路,三里路算下來是很遠的距離了,後面又追加了兩里路,總共便是五里路,它走的速度還是挺慢的。
前半段路白雪走得慢,後面又加速,之後又減速,反覆繞著路追尋那帶點血腥的味道。
這味道有點淡,應該是前天留下的,也就白雪能聞到。
小白的鼻子沒那麼厲害,它有時候能聞到,有時候又斷了線索,需要白雪來帶路。
在家裡的時候,小白是主導,但到了嶺上它們就換了位置。
他這時候才覺得有匹馬多好,若是這五里路不用自己追,直接騎馬追,那得多快啊。
到了某個嶺溝的底部後,小白要往嶺峰上走,向星發現它的腳步越來越慢,鼻子嗅的頻率更高了,看向前面,應是離獵物不足兩百米了。
他便慢慢跟上去,上了嶺峰之後,它的速度更慢了。
剛上嶺峰,向星便發現一棵小八角樹下傳來異動。
這時小白和白雪立即趴倒在地,防止被獵物發現,向星也側躲在高灌木叢里一動不動。
八角樹下的異動很快就停了下來,那個地方算是一個小高位,如果以後真在遇到獵物,自己從這裡開槍是不保險的。
這時候白雪發現還有一條去路,就是往更高的嶺峰上沖,而且下面又是個陡坡,獵物跑起來速度會更快。
以毛冠鹿的實力,狗一般是追不上它的,雲豹追起來也有點吃力,若是能輕鬆把它制服,那當然是最好的。
白雪看清獵物的位置之後,扭頭看了向星和小白一眼,隨後漸漸後退,回到剛才那條路上。
向星都有點看懵了,白雪怎麼後退了?難道是想迂迴包抄?它有這麼聰明嗎?
很快,白雪後退了幾下,便扭身跑向嶺峰,專門找長滿高灌木的樹叢慢慢潛入過去。
雖然白雪的身高不矮但它的身體柔韌性特別好,一些低矮的地方,它往下一趴就能鑽過。
所謂的貓科動物就是這樣,身體靈活得像水一樣,十分方便,它一般而言比狗要厲害不少。
向星一看就知道今天十拿九穩能有收穫了,這邊自己拿著槍,如果獵物退回那個嶺溝,自己能開槍。
另外一面有小白守著,兩面夾擊,這野貨肯定跑不了,他就是沒看清楚具體多大,看樣子應是幾十斤,不太可能超過百斤,怎麼看都不像。
白雪的潛伏速度比向星想像中要慢一點,因為它知道獵物還沒那麼快發現它。
等白雪潛到嶺峰路邊的時候,向星見到那棵八角樹下又傳來異動,很快探出一個小腦袋,耳朵算是比較大的,腦袋小,臉長,脖子又細,身上是棕灰色的皮毛,毛髮算是偏長的類型。
這個野貨跟林麝一樣也有兩顆長牙,是公鹿,也就是向星一直想要的雄性毛冠鹿。
大概有五十五斤,是很大的個體了。
毛冠鹿似乎察覺到了不對,向星正要開槍,只見它「唰」地一下往側邊繞了個彎,隨後很快又要回到正路上撒腿就跑。
早在路邊設下埋伏的白雪,爆發極高的速度,一下子就把毛冠鹿咬住了。
毛冠鹿的牙齒基本上不好發力,它的牙是向下長的,目前威脅不到白雪,而它白雪這麼一咬,小白也沖了上去。
向星跑過去的時候,白雪用自己的牙齒咬住了毛冠鹿細細的脖子,兩隻爪子搭在毛冠鹿的腿上,利用後背發力,防止毛冠鹿的前腿和後腿蹬到自己的肚子,避免發生意外。
這種天生的壓制力是白雪骨子裡的捕獵技巧,狗便沒有這麼複雜,只要能咬住獵物就行,很容易被獵物直接正踢或側踢。
像雲豹這種貓科動物就不會有這種意外,加上白雪的力氣也足夠大,很快小白也加入戰場。
它咬住了毛冠鹿的其中一隻腿,左閃右閃,躲避著毛冠鹿後腿踢向腦門的攻擊。
小白的爪子沒白雪那麼靈活,它就直接坐到毛冠鹿身上。
毛冠鹿前腿的爆發力沒那麼強,小白也不是很害怕。
當向星走過來的時候,它們扭打在了一起,這隻毛冠鹿長得還蠻漂亮的。
向星拿著槍快速走下來,把毛冠鹿的兩隻後腿和前腿按住,脖子被白雪咬著,暫時不需要太著急,隨即馬上用自己的膝蓋跪下來壓住毛冠鹿的腿。
另一隻手撐在毛冠鹿的脖子下方,對白雪小聲道:「不要咬那麼大力,不要咬那麼大力!」
很快白雪就鬆開了嘴,直到這時候才沒什麼意外了。
向星去解腰間的繩索,只有一捆,另外有他的防狼鐵棒。
這條繩子也挺長的,他把毛冠鹿的前後腿相互綁在一起,這樣便足夠了。
兩隻腿都綁住,毛冠鹿就發不出什麼力氣了。
五十五斤的重量對向星來說不算什麼,向星看到這隻毛冠鹿,就知道今年過冬的衣服錢又有了,單憑這個東西就足夠有錢了,他知道毛冠鹿渾身都值錢。
這是公鹿,有鹿角,鹿皮現在正在換季,可以先放在家裡養一段時間。
等它換皮完成再殺,這般皮毛能賣更高的價錢,而鹿肉可以直拉到鎮上去賣,也能賺不少錢。
加上毛冠鹿的鹿心血、鹿血以及鹿肝、鹿尾巴、鹿筋等等,都有一定的藥用價值。
哪怕是鹿胃、鹿腎都是好貨,這個毛冠鹿跟麂子差別太大了,渾身都是寶,真不錯!
他把毛冠鹿捆得差不多的時候,向星一手給它的頭做了一個簡單的籠子。
隨後輕輕掛在它的腿上,讓它的頭能形成一定的彎曲但不能讓它彎得太厲害,怕它的頸部出問題,還要養它一段時間。
目前是十一月下旬,毛冠鹿沒有徹底換毛完成,需要再養它一段時間,因此要保證它能正常活動。
將毛冠鹿的頭和腳稍微固定之後,向星一手放在毛冠鹿的腹部,一手抱住它的脖子,把它抱了起來。
毛冠鹿的腿是挺有力氣的,一直蹦蹦跳跳的,他後面想了想,從袋子裡翻出一條破布,把毛冠鹿的臉和兩隻眼睛蒙住。
果真,很快這隻毛冠鹿就沒那麼大動靜了。
看得見的恐怖才是最恐怖的,給它的眼睛一蒙,它接收的信息量就減到了百分之七八十,一下子就安靜下來了。
後面向星摸了摸白雪和小白的頭,他不敢當面夸它們,怕它們驕傲。
他看了一下毛冠鹿的頸部,只有一些小痕跡,並沒有被咬破皮。
白雪留了很大的餘地了,如果它全力去咬,毛冠鹿的喉嚨早就破了,血管也爆了,很快就會殞命,在野外基本上都是這樣。
有時候白雪在村里會去試探別人養的大鵝,輕輕地咬大鵝一下,來練習捕獵技巧,並不是為了吃。
村裡的狗都怕大鵝,白雪不怕,大鵝威脅不到它。
這回白雪的捕獵技巧真派上用場了,向星又摸了摸它們的腦袋,笑著說:「走走走,回去。」
他一手把槍扛到肩上,兩手抱著毛冠鹿,快速往回走,只是有點可惜,這次沒帶扁擔,只能用手抱著,而且這山嶺彎彎曲曲、一上一下的,沒辦法弄個臨時的托盤拖回去,有點麻煩。
走一段路才能到較為平緩的地方,到時候再找些材料做個托盤慢慢拖回去,總比抱著要舒服一些。
這一路上,他感覺毛冠鹿比剛抱起來的時候安靜多了,還得是蒙眼睛這個辦法方便。
他順便也檢查了一下毛冠鹿的情況,它的皮毛沒有損傷,應該是在爭奪交配權的時候打贏了,前段時間大概率有過跟其他母鹿交配的機會。
能打贏還幾乎無傷,這毛冠鹿確實挺厲害的。
向星心想如果今天只帶著狗,大概很難抓到它,這個毛冠鹿還是蠻狡猾的,幸虧帶了雲豹。
雲豹是專克它的天敵,不然真讓它跑了。
一路吃吃喝喝,他們拉著小女兒的手在河邊慢慢地走著吃,完事之後再去供銷社買東西。
向星他先不去看衣服,讓老婆和妹妹她們看,自己去看竹鼠需要的東西。
他暫時離開供銷社,先去買了一些藥品之後,再回來買電燈以及備用的電線等等。
木炭就不需要在這裡買,從這裡拉回去不方便,在鎮上買就好了。
另外再買一些動物的骨粉,這個在鎮上比較少見,鎮上的養殖才剛剛起步,只有這邊有一些人賣這種東西。
這種骨粉對於養殖還是蠻有用的,需要買一點來給竹鼠補充營養,剩下的就是買衣服了。
回來見到老婆試穿的一件米色高領毛衣,他眼睛一亮,感覺老婆穿這件特別溫柔,很適合她穿穿,在家和教室都很合適,以後也不會讓她和其他家人那麼累了,可以選擇更多的衣服,挺好的。
祝海燕也在大姑子、小姑子面前稍微轉了一下,笑著問道:「儀花,好看嗎?你們覺得好看嗎?我覺得還可以,就是有點貴了。」
他此時向前走了幾步,說道:「海燕,我感覺蠻好的啊,我看看,這個多少錢?」
後面他聽說這件毛衣要三十塊錢,這種用機器製作的毛衣要比手工織的好上不少,而且用料也完全不一樣,更保暖。
普通的手工毛衣一穿風一吹就像漏風一樣,這件機器織的毛衣還能攔下不少風,更加保暖。
外面再隨便穿一些外套,足夠暖和了;若是再搭配一件棉衣,那便更好了。
往後的衣服一般穿三四件左右,這個年代不一樣,以前穿得特別厚,卻不怎麼暖和。
向星說買這件,但是他看著老婆還有些猶豫,腳步慢慢的,她又不捨得地摸了摸這件毛衣。
她也想買,但更覺得十五塊到二十塊那件更好一點,因為如果單單買一件兩件還好,家裡人多的話,開銷就不一樣了。
他則勸道:「哈哈,海燕我感覺還好吧,大家都穿一件暖的,不然你買兩件便宜的還不如直接買一件好毛衣。如果打理得好是可以穿很久的,後面賣了竹鼠,我們還要再買,又不是只穿這一件,對不對?」
向冬芹不懂這些,但她也覺得媽媽穿這件很好看,她左看右看都好看。
這件毛衣是高毛領的,能把媽媽的整個脖子都蓋住,特別好,以後她也不會冷了,真好。
這樣她都不用戴圍巾了,如果想戴也只是稍微一掛就足夠保暖,特好。
向冬芹也想要一件這樣的,便拍了一下媽媽的大腿,笑問道:「阿媽,就買這個吧,我也覺得好看!小姑大姑,你覺得好看嗎?」
向雪蓮手裡拿著另外一件衣服,回道:「好看啊,阿嫂當然好看!」
小姑子的話裡有話,很好玩。
後面大妹妹也看了哥哥的眼色,陸月燕知道是想讓嫂子買下這件,不單是嫂子,其他人也該買一件好的毛衣才對。
現在十分好的毛衣價格在二十塊到三十塊,更好一點的是摻了羊毛的毛衣,那暫時不在他們家的考慮範疇,等後續肯定會買的,目前暫時不合適他們。
此外,包括家人的毛衣都挑好了,有的款式便宜一點,像給中老年人的,二十五塊左右就能買到;更新穎一點的顏色就略貴一點。
後面大妹妹和老婆的毛衣將近三十塊錢,向星他的二十七塊,妹妹和小女兒的最便宜,她們個子也小。
一開始她們本身想買黑色的,但他說妹妹可以選紅色的,這個款式不錯,價錢也不算特別高,有挺多顏色可選。
後面大妹妹和女兒選了紅色,小妹妹選了藏青色,他選了黑色,父親和母親分別選了灰色和藏青色。
這種基礎款定下來之後,這個冬天起碼上半身不用愁了,這回單單買毛衣就花了一百八十二塊錢,還是蠻貴的。
出發前父母也跟他們說過這事,讓他們不用太擔心,反正到月底的時候,第一批竹鼠和石斛馬上又要賣了,錢是夠的,讓他們買好一點的衣服。
買了毛衣之後,再買一些棉褲、帽子、手套、棉衣,這些都挺貴的,只先買了父母、小女兒和小妹妹的,他們的比較好挑。
一共加起來花了三百七十塊錢,他知道很快就有下一兩批收入,但他們也不敢一次性花太多,主要是今年冬天還是有點冷的。
向星也不想讓家人長凍瘡,或者留下什麼病根。
每到冬天,無論是父母還是小孩子的身體都更容易出現問題,主要還是身體不夠保暖,而且乾的活太多了。
目前把保暖這件事解決了,那就舒服很多了。
當向星付錢的時候,老婆和妹妹們都不敢看,只有向冬芹呆呆地看著爸爸掏錢。
但她看爸爸的樣子還挺輕鬆的,有點沒看懂,這個錢有點多啊,為什么爸爸不心疼呢,奇怪?
剛付完衣服錢以及買竹鼠相關東西的錢之後,便出來準備回去了。
這次花的錢可能會讓父母驚訝一下,但到月底的時候,可能會讓他們更驚訝。
他們準備好,他開一輛單車,老婆開一輛,讓妹妹們都坐在后座上。
但是剛出發沒多久,老婆就沒什麼力氣了,直到付錢那一刻她就沒有力氣,腳腿和腦子都有點吃力。
他索性讓大妹妹來騎車,向冬芹在後面抱著他的腰就好。
小女兒見到媽媽有點吃力的樣子,笑道:「欸,阿爸你看,阿媽還不如我,我都不怕,你(媽媽)一個大人還這麼怕!」
祝海燕捏著她的小臉,笑道:「弄死你!!!!」
他們到家之後,這些衣服都試穿過了,包括父母的。
他們試穿之後也問了價格,大家會把價錢略微說低一點,讓他們好接受一些……
目前向星手裡還有一百一十五塊多一點,還可以。
這些衣服需要重新洗過,晾乾之後才能穿在身上,不然工廠剛做出來的,可能帶一些髒東西。
洗完之後,祝海燕和小姑子、大姑子她們慢慢晾著衣服,一邊晾,一邊說道:「這個東西還真有點貴啊。」
目前太陽沒有以前那麼熱了但風卻大了不少,衣服吹乾得蠻快的。
尤其他們剛回來沒多久,風一下子又大了起來,等到了晚上,衣服自然大部分都幹了,除了棉衣以外。
風吹著比大太陽曬著還要快。
把衣服收回房間之後,祝海燕把小姑子、大姑子的衣服掛到樓上,小女兒的也掛到樓上,父母的放回他們房間,她和向星的掛到他們的衣櫃裡。
她又穿了那件米白色的高領毛衣,這件毛衣有點貼身形,把她的腰線隱隱勾勒出來。
向星在床上看著,感覺蠻有意思的,便走過去把房門一關,把她抱住,說道:「這樣好了吧,這樣不怕冷了吧?」
祝海燕打了一下他的手,笑罵道:「我還沒試棉褲,你先放開,又不急著一下,讓我試一下那個棉褲。我覺得那個棉褲也特別暖,就是棉褲為什麼那麼便宜啊,那為什麼毛衣卻那麼貴呀?你想想,多不合理!」
他們買的棉褲大部分價格在十塊到十七塊錢左右,這個價錢祝海燕倒能接受,她挑的都是很厚的那種,不怕用不上,就怕不夠厚。
等試完棉褲滿意之後,她又回到向星身邊,問道:「欸,對了,你剛才在路上說石斛可以摘了,我都沒太注意。就是山洞上面那個,我經常看,但是被東西擋住的那個,我就自動忽略了。你說的石斛是有重量的嗎?」
祝海燕一面摸著自己的肚子,一面對他柔聲說道。
他把她的手一抓,放到自己腿上,說道:「對啊,就是那個。我們家的數量沒有之前那麼多了,這幾個月長得還是慢了一點。這個月還是能再長一長的,到十二月上旬或者中旬的時候就要把它收回來了。看情況急不急吧,急的話月底都可以把它賣出去。」
祝海燕搖頭笑了笑,笑道:「那還是讓它再長厚一點嘛,多長一點也是一點,是不是?不用那麼急,蠻好的。你不說我都忘了還有這個東西,特別是你從表叔弄來的那幾株,長得也挺好的。」
吃飯之時,母親給小孫女夾了一些肉,又說起今天買回來的衣服,說道:「冬芹,今年冬天你還怕不怕冷?去年冬天你都冷哭了,一直躲在我懷裡哭,是不是?」
去年下大雪,天氣冷得難受,小女兒的虎口以及關節處都裂開了縫。
她那麼嫩的手都能裂出縫,父母以及其他人更不用說了,特別是母親的手裂得最嚴重。
向冬芹聞言,喊道:「阿婆,今年我們有新衣服了,不會冷啦!阿爸,阿婆怕冷,我們再給阿婆買棉衣棉褲好不好?」
母親聽到之後,心裡暖暖和和的,大笑道。
嘿嘿,還是小孫女可愛、好看又貼心!
她捏了一下小孫女的小臉,又給她夾了一些肉。
母親笑道:「有你這句話,阿婆就不怕冷了!」
說完之後,大家都笑了,都說這小東西挺會哄人的,鬨動物就算了,哄人也特別棒,很不錯,很棒!
母親後面又給向冬芹多加了一些肉,吃得她滿嘴都是油。
吃完飯後,父母也在試穿新衣服,他們都感覺暖暖的。
手套早就幹了,棉襪子也買了,每個人兩三雙,這些只是暫時買的,後面還要買更厚更好的棉襪子,現在買的都是備用的。
至於鞋子還沒那麼急,家裡的鞋子也能湊合穿,後續再買也不遲。
他們如果不太出門走動,穿手工棉拖也行,只要襪子夠厚,那就挺暖的。
當然了,如果是機器做的棉拖就更保暖了,裡面都是毛的那種更舒服,絨面的棉拖比手工的要暖得不止一點半點。
向星回到房間,老婆剛剛把新衣服取出來,又準備試穿。
他笑道:「哎呦,買的時候你不願意買,給你買回來了你又急著穿,我發現你好矛盾啊!」
老婆對他「哼」了一聲,說道:「不是不捨得嘛,誰讓這東西那麼貴啊!我今天還看到了那種加羊毛的毛衣,哇,那就更貴了!我見到最便宜的都要三十八塊錢,最貴的七十多。」
向星想了想,回答:「不止,八十、九十塊的都有。」
「啊?」老婆此時穿好衣服,兩手貼著腰線一滑,說道,「那我就不懂了,反正不買那種,這個足夠暖和了。」
他又打開衣櫃,看看裡面的舊棉衣,沒想到現在的舊棉衣都破破的,裡面的棉也比較差,看起來有點暖,不貼肉,穿起來不舒服。
買好一點的棉衣才能有裹身的溫暖感,那種舊棉衣的製作方法也粗糙。
他向老婆說道:「那以後我們還要買棉衣哦,現在我們只買了小孩的,你、我還有儀花的都沒買。」
老婆坐在他身邊,把頭一靠,溫熱的鼻息輕輕噴到他的脖子上,說道:「那不急啊,可以等一等嘛。反正房子都建起來了,怕什麼?等建好之後馬上裝修,馬上住進去多好。可以先把牆面抹上粗砂,粗砂抹完之後直接入住,也不太影響,甚至不抹粗砂都可以,抹了可能會更好一點。
「如果錢不夠,那就不抹,住進去也可以啊。你看,如果後續要弄精緻一點的裝修,可以在二樓慢慢弄嘛,這樣就能減少等待住的時間,我們一直住老房子,還是挺冷的,去年好冷。」
抹粗砂不需要特別多的錢,只要時間夠,就能自己弄。
像向星他們抹粗砂技術難度不會特別高,不像抹細砂和粉牆,要求高很多,從成本上來說,還是有一定優勢的,也不錯。
大伯和大哥以前在外面學過抹粗砂,對於他們來說不難。
老婆的鼻息不斷噴在他的脖子上,向星兩手一抱,把老婆抱到腿上,說道:「這個毛衣還挺貼身的。」
兩人頭一低,依偎在一起。
第二天一醒來,他發現小女兒和小妹妹正在穿著新買的棉衣,試一下合不合身。
昨天晚上風吹得蠻大的,把她們的棉衣都吹乾了,速度特別快。
她們還挺滿意這件棉衣的,衣服有口袋,口袋是鐵扣的,好用。
現在的衣服還沒有流行拉鏈,大部分都是扣子,做得更密一些,口袋也是。
但這種棉衣有一個優點,就是裡面可以縫兩個內袋,這對小孩子來說特別管用。
如果實在要裝東西,可以在衣服上隨便縫一個布口袋,或者乾脆割一個口子,這樣棉衣環繞一圈都能裝東西,那就更好了。
對於小孩子來說,這可是放東西的好地方,而且還沒那麼容易被人察覺,非常好。
他這段時間打算去買一些甘蔗,用來給竹鼠嘗嘗味道,順便把它們的青飼料比例也稍微抬高一點。
因為竹鼠的個頭足夠大了,可以把它們養得更肥一點。
甘蔗可以晚一些分批量買,一旦動物嘗到甜的東西,它們的食慾會直接上升。
不單是竹鼠這種小型動物,哪怕是螞蚱,這樣餵養,能完整度過一個冬天的概率,也比在自然界中高上很多倍。
甘蔗如果去了皮,很小的竹鼠也可以嘗一嘗味道;稍大一點的竹鼠,最好讓它們自己慢慢啃,這點軟軟的皮還攔不住它們。
就這樣慢慢讓它們接觸好的飼料,冬天能找到的草料,就沒有其他三個季節那麼好了。
後面需要去買一些別人專門用來養幼牛、幼馬的青儲飼料,它的含水量會比正常乾草的百分之四十多很多,這樣竹鼠也能嘗一嘗新。
另外再弄一些草根,也能讓竹鼠完整過冬。
這段時間需要再提高一下精飼料的比例,等過段時間就可以稍微緩一緩,去規劃一下以後的事。
這段時間大部分還是要靠表叔幫他們照看一下竹鼠,要不是表叔離得遠,他都想請表叔過來幫忙,表叔的技術可完全不弱於大伯,相當厲害。
這段時間也弄了一些別的竹鼠,就是長得沒那麼快,還需要緩一緩。
等到了下旬之後,向星抽了個機會,去表叔家玩,帶上了老婆和孩子。
這回就不用單獨趕路了,小白和白雪也能跑很長的距離,實在累了,把車筐里的東西墊一墊,讓它們輪流坐一會兒也挺好,這樣可以節約一下時間,還能保留點運動量去追野貨。
老婆和孩子就暫時放在表叔家,前面的山路可能不太方便,除非在前面稍微走一走,那還可以。
等到了紅樓村,向星把單車停下,表嬸早就提前泡好茶了,他們前段時間就跟表叔說過,今天會來。
祝海燕下了車之後,把小女兒一抱放到地上,對著表叔表嬸喊道:「表叔,表嬸!」
祝海燕又轉頭對小女兒說:「冬芹,你看,你應該叫他們什麼呀?你還記不記得?」
向冬芹好久沒來表叔家了,真給忘了……
這時候祝海燕在她耳邊輕輕說了兩句,她很快喊道:「表爺,表娘!」
喊完之後,還不忘把自己的年齡報上:「我今年四歲多啦!」
小女兒不僅打了招呼,還順便報了年齡,真是聰明。
剛才祝海燕沒跟她說報年齡的話,就告訴她應該怎麼稱呼而已,她沒想到這個小傢伙腦筋動得還是挺快的,還到處得意自己四歲多了。
哎喲,這個小傢伙,表嬸以前還抱過好多次。
向冬芹很快走過去,又叫了幾聲「表爺」「表娘」,在叫他們的同時,見到表叔家前院這邊綁著一匹馬,另外一匹被牽出去用了,還沒有回來。
向冬芹大喊道:「阿媽!阿媽!阿爸跟我說過的,你看這個,這個有點黑色的就是青馬,我知道,我認識!」
表叔沒想到她還認識青馬,有點厲害,便夸道:「喲,冬芹,你認識馬呀?這麼厲害呀!我像你那么小的時候,可不認識馬欸。」
被誇的小女兒甚是得意,又看了媽媽一眼,扭頭對表叔說道:「是啊,阿爸跟我說的,馬有好幾種顏色,我認識五種!」
表叔一聽,發現她真懂,便笑道:「挺好挺好,挺厲害的!」
他們聊了好久好久的天之後,向星準備帶著狗和雲豹去山裡追野貨。
小孩子本來想去來著,但是房間裡走出一個小女孩,是大表哥的女兒,比她小一歲,向冬芹應該叫她表妹。
這小女孩的名字倒是簡單又好聽,叫做周小天,天上的天。
表叔拍了一下小孫女的肩膀,對她說道:「小天,這個是你表姐,表叔的小女叫冬芹,冬天的冬,芹菜的芹,冬芹比你大一歲哦。」
向冬芹聽到忽然冒出一個小表妹,滿是得意。
欸,自己比她大一歲多,厲害多了!
她覺得自己比三歲的小孩子會的東西,厲害得不是一點半點,在她看來,三歲和四歲的差距還是相當之大的,哈哈。
過了一會兒,她們很快就去後院玩了。
表叔家的後院比向星家的後院要大不少,而且和嶺地連成一小片,沒有明顯的圍擋,就是拿一些樹木和柴稍微攔一攔,不讓雞鑽進來就行,沒砌很明顯的圍牆,和野山嶺的嶺腳融成一片,很是美觀。
後院裡種的菜也挺多的,菜心都冒了出來,一看就特別甜。
她們很快在後院裡玩起了過家家,玩累的時候一抬頭又看到那匹青馬,青馬對著她露出牙齒,像是在笑一樣。
人好不好,一看就知道,小女兒也能分辨出來,以前爸爸教過自己很多事情,認識馬和怎麼跟馬交朋友,只是其中之一罷了。
過了良久,向星才知道大表哥去隔壁鎮忙了,表叔要在家裡忙別的事情,都沒法陪他去山裡,他便決定縮小活動範圍,不去太遠的地方。
他把之前走過的地方的套子都看了一遍,又重新布了一些陷阱,此時時間過去得還沒多久。
小白和白雪興奮得上蹦下跳,又回到了熟悉的野山嶺。
它們之前在家裡憋得太難受了,它們才是屬於這片領地的主人。
他讓鼻子最靈的白雪去嗅毛冠鹿的味道,卻沒什麼發現,毛冠鹿有段時間沒在這出現了,原來的氣味被其他野貨干擾,聞不到蹤跡了。
如果跟著腳印找,那也太麻煩,向星索性就不找了。
他轉身回到上次發現的山洞,之後又往前面走了一段時間,又發現一個新山洞,便想著給這個山洞改裝一下。
過了許久,向星差不多砍完了木頭,就給山洞鋪上樹枝和乾草,以後用來臨時休息就方便了。
他正要往附近放一些野豬夾,此時白雪忽然一個箭步衝出去,連追了二十多米,很快又放慢速度,兩隻爪子放下來,低著頭去嗅地面的味道。
它又抬起頭分辨方向,隨後扭身朝著西南方向停下,又輕輕地走了幾步,時停時緩,就這麼走了二十多米。
他跟過來的時候,暫時沒發現附近有什麼大的野貨。
小白的鼻子也挺靈的,但它沒那麼快反應過來,應該是目標離得比較遠。
向星立即跑回山洞,把腰刀、防狼鐵棒、小火銃以及彈弓等等都拿齊,再拿了一條長樹棍,便又返回去跟上白雪的步伐。
白雪的鼻子是最靈的,曾經的嶺上霸主,終於回到了它的領地,向星心想下次再遇到狼群,非得讓白雪一巴掌拍死它們不可。
他們這麼一追就追了三里路,三里路算下來是很遠的距離了,後面又追加了兩里路,總共便是五里路,它走的速度還是挺慢的。
前半段路白雪走得慢,後面又加速,之後又減速,反覆繞著路追尋那帶點血腥的味道。
這味道有點淡,應該是前天留下的,也就白雪能聞到。
小白的鼻子沒那麼厲害,它有時候能聞到,有時候又斷了線索,需要白雪來帶路。
在家裡的時候,小白是主導,但到了嶺上它們就換了位置。
他這時候才覺得有匹馬多好,若是這五里路不用自己追,直接騎馬追,那得多快啊。
到了某個嶺溝的底部後,小白要往嶺峰上走,向星發現它的腳步越來越慢,鼻子嗅的頻率更高了,看向前面,應是離獵物不足兩百米了。
他便慢慢跟上去,上了嶺峰之後,它的速度更慢了。
剛上嶺峰,向星便發現一棵小八角樹下傳來異動。
這時小白和白雪立即趴倒在地,防止被獵物發現,向星也側躲在高灌木叢里一動不動。
八角樹下的異動很快就停了下來,那個地方算是一個小高位,如果以後真在遇到獵物,自己從這裡開槍是不保險的。
這時候白雪發現還有一條去路,就是往更高的嶺峰上沖,而且下面又是個陡坡,獵物跑起來速度會更快。
以毛冠鹿的實力,狗一般是追不上它的,雲豹追起來也有點吃力,若是能輕鬆把它制服,那當然是最好的。
白雪看清獵物的位置之後,扭頭看了向星和小白一眼,隨後漸漸後退,回到剛才那條路上。
向星都有點看懵了,白雪怎麼後退了?難道是想迂迴包抄?它有這麼聰明嗎?
很快,白雪後退了幾下,便扭身跑向嶺峰,專門找長滿高灌木的樹叢慢慢潛入過去。
雖然白雪的身高不矮但它的身體柔韌性特別好,一些低矮的地方,它往下一趴就能鑽過。
所謂的貓科動物就是這樣,身體靈活得像水一樣,十分方便,它一般而言比狗要厲害不少。
向星一看就知道今天十拿九穩能有收穫了,這邊自己拿著槍,如果獵物退回那個嶺溝,自己能開槍。
另外一面有小白守著,兩面夾擊,這野貨肯定跑不了,他就是沒看清楚具體多大,看樣子應是幾十斤,不太可能超過百斤,怎麼看都不像。
白雪的潛伏速度比向星想像中要慢一點,因為它知道獵物還沒那麼快發現它。
等白雪潛到嶺峰路邊的時候,向星見到那棵八角樹下又傳來異動,很快探出一個小腦袋,耳朵算是比較大的,腦袋小,臉長,脖子又細,身上是棕灰色的皮毛,毛髮算是偏長的類型。
這個野貨跟林麝一樣也有兩顆長牙,是公鹿,也就是向星一直想要的雄性毛冠鹿。
大概有五十五斤,是很大的個體了。
毛冠鹿似乎察覺到了不對,向星正要開槍,只見它「唰」地一下往側邊繞了個彎,隨後很快又要回到正路上撒腿就跑。
早在路邊設下埋伏的白雪,爆發極高的速度,一下子就把毛冠鹿咬住了。
毛冠鹿的牙齒基本上不好發力,它的牙是向下長的,目前威脅不到白雪,而它白雪這麼一咬,小白也沖了上去。
向星跑過去的時候,白雪用自己的牙齒咬住了毛冠鹿細細的脖子,兩隻爪子搭在毛冠鹿的腿上,利用後背發力,防止毛冠鹿的前腿和後腿蹬到自己的肚子,避免發生意外。
這種天生的壓制力是白雪骨子裡的捕獵技巧,狗便沒有這麼複雜,只要能咬住獵物就行,很容易被獵物直接正踢或側踢。
像雲豹這種貓科動物就不會有這種意外,加上白雪的力氣也足夠大,很快小白也加入戰場。
它咬住了毛冠鹿的其中一隻腿,左閃右閃,躲避著毛冠鹿後腿踢向腦門的攻擊。
小白的爪子沒白雪那麼靈活,它就直接坐到毛冠鹿身上。
毛冠鹿前腿的爆發力沒那麼強,小白也不是很害怕。
當向星走過來的時候,它們扭打在了一起,這隻毛冠鹿長得還蠻漂亮的。
向星拿著槍快速走下來,把毛冠鹿的兩隻後腿和前腿按住,脖子被白雪咬著,暫時不需要太著急,隨即馬上用自己的膝蓋跪下來壓住毛冠鹿的腿。
另一隻手撐在毛冠鹿的脖子下方,對白雪小聲道:「不要咬那麼大力,不要咬那麼大力!」
很快白雪就鬆開了嘴,直到這時候才沒什麼意外了。
向星去解腰間的繩索,只有一捆,另外有他的防狼鐵棒。
這條繩子也挺長的,他把毛冠鹿的前後腿相互綁在一起,這樣便足夠了。
兩隻腿都綁住,毛冠鹿就發不出什麼力氣了。
五十五斤的重量對向星來說不算什麼,向星看到這隻毛冠鹿,就知道今年過冬的衣服錢又有了,單憑這個東西就足夠有錢了,他知道毛冠鹿渾身都值錢。
這是公鹿,有鹿角,鹿皮現在正在換季,可以先放在家裡養一段時間。
等它換皮完成再殺,這般皮毛能賣更高的價錢,而鹿肉可以直拉到鎮上去賣,也能賺不少錢。
加上毛冠鹿的鹿心血、鹿血以及鹿肝、鹿尾巴、鹿筋等等,都有一定的藥用價值。
哪怕是鹿胃、鹿腎都是好貨,這個毛冠鹿跟麂子差別太大了,渾身都是寶,真不錯!
他把毛冠鹿捆得差不多的時候,向星一手給它的頭做了一個簡單的籠子。
隨後輕輕掛在它的腿上,讓它的頭能形成一定的彎曲但不能讓它彎得太厲害,怕它的頸部出問題,還要養它一段時間。
目前是十一月下旬,毛冠鹿沒有徹底換毛完成,需要再養它一段時間,因此要保證它能正常活動。
將毛冠鹿的頭和腳稍微固定之後,向星一手放在毛冠鹿的腹部,一手抱住它的脖子,把它抱了起來。
毛冠鹿的腿是挺有力氣的,一直蹦蹦跳跳的,他後面想了想,從袋子裡翻出一條破布,把毛冠鹿的臉和兩隻眼睛蒙住。
果真,很快這隻毛冠鹿就沒那麼大動靜了。
看得見的恐怖才是最恐怖的,給它的眼睛一蒙,它接收的信息量就減到了百分之七八十,一下子就安靜下來了。
後面向星摸了摸白雪和小白的頭,他不敢當面夸它們,怕它們驕傲。
他看了一下毛冠鹿的頸部,只有一些小痕跡,並沒有被咬破皮。
白雪留了很大的餘地了,如果它全力去咬,毛冠鹿的喉嚨早就破了,血管也爆了,很快就會殞命,在野外基本上都是這樣。
有時候白雪在村里會去試探別人養的大鵝,輕輕地咬大鵝一下,來練習捕獵技巧,並不是為了吃。
村裡的狗都怕大鵝,白雪不怕,大鵝威脅不到它。
這回白雪的捕獵技巧真派上用場了,向星又摸了摸它們的腦袋,笑著說:「走走走,回去。」
他一手把槍扛到肩上,兩手抱著毛冠鹿,快速往回走,只是有點可惜,這次沒帶扁擔,只能用手抱著,而且這山嶺彎彎曲曲、一上一下的,沒辦法弄個臨時的托盤拖回去,有點麻煩。
走一段路才能到較為平緩的地方,到時候再找些材料做個托盤慢慢拖回去,總比抱著要舒服一些。
這一路上,他感覺毛冠鹿比剛抱起來的時候安靜多了,還得是蒙眼睛這個辦法方便。
他順便也檢查了一下毛冠鹿的情況,它的皮毛沒有損傷,應該是在爭奪交配權的時候打贏了,前段時間大概率有過跟其他母鹿交配的機會。
能打贏還幾乎無傷,這毛冠鹿確實挺厲害的。
向星心想如果今天只帶著狗,大概很難抓到它,這個毛冠鹿還是蠻狡猾的,幸虧帶了雲豹。
雲豹是專克它的天敵,不然真讓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