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它好黏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小雲豹嘗了味道後,它把這張樹葉舔得乾乾淨淨,還想去舔向星手上的小刀。

  他用樹葉把刀上剩餘的血都擦乾淨,小雲豹挺開心的,又一次舔一舔。

  等到沒有東西可舔,它才用長舌頭在嘴角一圈反覆再舔,一點血腥都不留。

  這是它很久沒有嘗過肉腥的味道了,這幾天一直被追殺呢,哪有吃的?

  他一面看著它的舌頭,一面想著怎麼餵它。

  手裡的母竹鼠不能給它吃,他打算去弄點別的給它加加餐。

  小雲豹的體重看起來不太正常,偏輕,理論上來說能長不少。

  或許是因為逃亡沒吃的,或者父母沒找到足夠的食物餵它們,動物小時候長身體是最快的。

  他想來想去,從自己的袋子裡掏出一個彈弓,地上的螞蚱什麼的對小雲豹來說沒營養,還是打鳥較為現實。

  他蹲了半天,後來見到了幾個麻雀小群,他有個絕招叫做一箭雙,目前在山上不好施展,如果是在農田裡雲豹容易多了。

  良久,向星拿著三隻小麻雀和一隻斑鳩回來。

  這隻斑鳩挺重的,有六兩重,已經長到頂了。

  這些鳥全部堆到小雲豹面前,如果九隻麻雀勉強能比得上這隻大斑鳩,目前的三隻麻雀比不上呢。

  小雲豹湊過來,叫了兩聲,把大斑鳩拉到自己面前,小爪子放到他的手心裡,對他很是親昵。

  知道他只會對自己好,不會傷害自己。

  那麼放心我,好呀。

  向星也沒想到能獲得它這麼多好感,他只是為了保障自己不被狼群追殺,選擇它的兄弟埋好的,真是無巧不成書,好玩。

  晚上把這事告訴女兒,她定會開心,把它帶回去就好玩了。

  他選了一處開闊的地方,又找了一些乾草,把火點了起來,這個年代的山上植被不算太茂密,火是燒不起來。

  他又去找了一處水源,把鳥的內臟掏出來。

  小白自然不會急著去吃,鳥的內臟又髒又臭。

  小雲豹卻很想吃,向星怕出意外,拿東西把內臟埋了,等會兒再給它吃。

  他拿著小刀弄了一些樹枝,搭成架子,把鳥撐起來慢慢燒烤。

  小白沒有在旁邊看著,而是跑到一個高處放風,今天的狼群也把它嚇壞了,不單是他有些怕,它也有點後怕,需要小心一點。

  小雲豹只想著快點吃,乖乖地坐在他旁邊,距離他只有兩個拳頭那麼近,時不時用小尾巴掃一下他的手背。

  經過山裡的風一吹,毛茸茸的觸感像帶點一樣,特別舒服。

  斑鳩在烤的時候,幾隻麻雀已經烤熟了。

  向星連拍了兩聲手,第三聲還沒拍完,不遠處的小白雲豹已經沖了過來。

  一般小麻雀沒什麼肉,只有腿上和胸肌上能有一點;斑鳩的肉更多,更香!

  他把第一隻麻雀分成兩半,用幾片寬大的樹葉墊著,先給了今日的大功臣小白吃。

  今天若不是它追蹤氣味,還想去反攻狼群,他也不會遇到這隻一直想要的小雲豹。

  不單是女兒想要,以後他帶著它上嶺也有個伴。

  它是公豹,以後能養到很大的體型,起步都是四十斤,再加上一條狗和自己的保護,以後槍在手,在野山嶺和其他山上橫著走都沒問題,別的野貨見到都會害怕。

  等雲豹的個頭長大了,它的力量跟如今完全不同,熊得很!

  小白想都沒想,直接開吃。

  他把另一半麻雀肉放到小雲豹面前,笑道:「吃吧吃吧,沒毒的,你不信?我吃一口給你看。」

  說完,他捏了一點肉下來放進嘴裡。

  小雲豹並不是怕有毒,真是有毒,剛才的血它早就不敢吃了,它猶豫是因為覺得不真實:自己方才差點就死掉了,如今卻能悠閒地吃東西。

  它發現旁邊的白狗吃得很淡定,他更是。

  它總感覺向星肯定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小雲豹又「嗚嗚」叫了兩聲,叫完後低頭開吃。

  向星看到它狼吞虎咽的樣子,吃得一點不比小白慢,真是餓壞了,不知道有多少天沒有吃到像樣的食物,更別說還是烤熟的鳥肉了。


  他從小上山上嶺的時候一般會帶幾樣小工具:小刀、鉤刀(用於開路)、火柴,再加上一小把鹽和菸絲。

  菸絲是用來刺激傷口,讓血管猛地收縮,從物理的方法達到止血的作用,是老一輩人很喜歡用的方法,比如爺爺就常用。

  到了千禧年後的好幾年這個方法就落後了,開始用創口貼或者其他藥等代替,前者是很老很老的方法。

  小雲豹吃完鳥肉後,再慢慢去啃骨頭,把鳥骨頭都啃得乾乾淨淨。

  他覺得挺好玩的,他正要去拿第二隻麻雀,發現小雲豹把烤鳥用的小樹枝咬在嘴裡瘋狂舔舐。

  新鮮的黃荊樹枝很苦,它為了把上面殘留的肉味舔掉不怕苦,甚至想把嵌在肉屑弄出來。

  向星看它這麼認真,大概回到家吃飯的時候都能把碗咬壞,蠻好玩的。

  女兒那麼喜歡餵雞和餵鄰居五叔家的牛,如果讓她餵這隻小雲豹,不知道多開心?

  這麼聽話、這麼討人喜歡的小動物,她定會樂瘋了。

  越想越覺得好玩,心裡想著如果不是情況特殊,他都想直接回家了。

  身邊的包里還有一些小夾子,他想先把夾子下好再回家,今天有保底的一隻竹鼠,夠了。

  這隻斑鳩拿回家給女兒和父母一起吃;麻雀第二隻他本來打算自己吃,看這隻小雲豹這麼可憐,還是先餵它一點,小白也多餵一點。

  他餵完後,手裡沾著一點鳥肉的碎屑。

  鳥的肌肉含量很高,吃起來有些干,對人來說如果不放油放鹽不好吃,放了鹽後味道就很不錯了。

  小雲豹又用爪子拍了拍剩下的一隻斑鳩和一隻麻雀前面的草地,它還想去吃。

  向星搖搖頭,勸道:「嗯?這個是拿回家給其他人吃的,要是冬芹她想餵你就給你吃吧;如果她想吃,那就給她吃。」

  小雲豹又把爪子放到他的手心裡,身子湊得很近,去舔他的手指,將他手上的鹽和肉屑都舔得一乾二淨。

  向星看了許久,忽然明白過來:原來它不單是為了吃肉,是為了獲取山上所有動物都非常欠缺的東西——鹽。

  什麼動物都喜歡鹽,野生動物尤其欠缺,哪裡有鹽它們肯定很喜歡,像牛馬鹿這些大型動物更明顯。

  怪不得剛才它把樹葉舔得那麼乾淨,定是竹鼠血里的鹽分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來源。

  他低頭笑道:「你是想吃鹽?放心,我們家的鹽多的是,還怕你吃完了?」

  小雲豹一會兒內將他的手舔得乾乾淨淨,一點都不把他當外人,小臉貼到他的手心,一直在好奇他為什麼不摸自己。

  向星見到它如此主動,輕輕摸了一下它的頭,它「咕咕」叫了兩聲,就是想讓他摸自己。

  它體重剛剛兩斤半,要過一段時間才能獨立覓食。

  他嘗試著再摸了幾下,沒想到它乖乖地低下頭,尾巴時不時在地上晃一晃,喜歡被摸。

  他先是摸了摸它的頭,隨後轉到它的下巴。

  此刻的小雲豹抬高腦袋讓他摸,它大片的白色下巴比頭更好摸,其後又往它的肚子上摸去。

  它肚子上的毛更軟,這是動物很敏感的地方,所有動物的肚子都是防護極其薄弱的部位,能讓他摸,證明它完全信任他。

  他沒料到會這般順利,從頭摸到它的尾巴,它的胎毛沒有完全褪掉,如果再長几個月,它這種黑白對比的顏色估計會更加好看。

  如果不是因為它的兄弟,自己也沒辦法發現它,說不定能把兩隻都保下來,不清楚山上還有沒有它兄弟。

  向星在想:明天自己不上嶺了,等它在自己家待習慣了,後天、大後天再帶它上來看看能不能找到它的兄弟,找不到那就算了,養一隻花色的小雲豹挺好的。

  這隻小雲豹有兩個特點:一是它是公雲豹,二是它的配色相當特別。

  他想到這裡便捏了捏它頸部的肉,想著取名的事,回家跟女兒一起商量好了,有點可惜老婆祝海燕在學校教學,不然祝老師來取名更有意思。

  比如她取的女兒名字就很有意思:冬芹,謂冬日芹菜,青嫩也。

  他想了一下,將它攔腰抱起來,這隻小雲豹沒有一點反抗,很聽他的話,全得益於剛才無意的善舉,真有意思。

  他提著東西快速往回走,心裡琢磨著近日要是有一匹馬就好了,能直接跑回去,比自己走路快得多。

  他在回去的途中,發現有一片很大的腐殖土,他馬上停了下來,要在這裡挖起兩樣東西。

  一是腐殖土,二是蠐螬。

  蠐螬是餵給家裡的雞吃的,這下不能讓小雲豹搶了雞的食物,它有別的吃的。

  他手上沒什麼工具,只有小鎬子和長鉤刀,用這兩樣開挖,鋪了一個袋子在地上,挖出蠐螬之後就直接丟進袋裡。

  這隻小雲豹被他抱了一小段路後,此刻兒乖乖地跟在他身邊,安安靜靜地看著他挖地。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