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滿江紅出,赤氣滿堂
何況,這位岳王爺在被陷害冤死後,其生平詩文遺稿被做賊心虛的當朝奸臣大力焚毀。
即便寫了此詞,卻因之失傳也十分符合情理。
不過,還有另外種可能。
鍾神秀心中默念。
在其前世,一直有種說法。
此篇《滿江紅》非是岳王爺所作,而是後世文人悲憤於土木堡之變,怒朝廷之不志不爭,故而依託其名而成。
故而期間三四百年間,從未在任何文集上見到到此篇。
如果是其餘兩種情況,自己文抄此詞,自無問題。
但若是當真為對方所作,只是失傳的話。
那麼再當著其神像前寫下此詞,可就有些李鬼撞見李逵——原形畢露了。
可別惹惱了對方,直接顯靈將自己弄死。
何況以自家十五歲少年之身,來寫這首詞,總是有些違和。
一時間,鍾神秀斟酌猶豫起來。
但很快,他就忽然笑了起來。
只要自己不明著說是自己所創不就是了,先將詩詞抄上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氣運變化。
若是當真有什麼神明顯靈,詢問如何得知。
到時候再推說是偶然從什麼書籍中翻看到,或者夢中所見就是了。
這話,可不是說謊,只是隱去了某些關節而已。
自己可以回答得堂堂正正。
主意一定,他微笑看向帶路的廟童,詢問是否可以允許題壁留字。
「當然可以。
剛才我們路過的那半堵牆不都是如此,廟祝老爺最喜歡做的就是……」
說到這裡,扎著兩個羊角髻的廟童忽然停下,扭頭上下打量鍾神秀一眼。
畢竟年紀尚小,經歷不多,還不懂得遮掩心思想法。
這位公子確實是讀書人的打扮,但也不過就比自己大上兩三歲。
看著也不像是有功名在身的樣子,能寫出什麼好詩文。
但是他轉念一想,廟裡費心請那些秀才,甚至舉人老爺所題字留的詩詞對聯,水平似乎也不怎麼樣。
既是如此,那麼再多添上首也不打緊。
心中想著,廟童也不去通知廟祝了,自行歡快跑去取筆墨。
王病已手摸下巴,饒有興趣地在旁看著。
他也想看看,自家外甥能寫出什麼東西來。
筆墨很快送上來。
鍾神秀從中挑中根狼毫小提斗筆,再取半錠松煙墨,要了些茶水,緩緩研起墨來。
看著廟童興致勃勃地用掃帚將牆上浮塵清理完畢,他也已經醞釀構思妥當。
正欲提筆去寫,他視線瞥到旁邊含笑而立的舅舅,心思忽然一動。
調轉毛筆,將筆桿朝向王病已,鍾神秀開口說道。
「舅舅,還是你來寫罷。」
本能接過毛筆,然後聽到外甥後面的話。
王病已一時愣住,渾然沒想到事情居然會引到自家身上。
「我這篇詞是寫給岳王爺的,他老人家是兵法大家,統兵大帥,一身武道修為早已通玄。
自然要舅舅你這樣的江湖豪傑來寫,勁力骨氣方才夠意思,外甥的話,筆力就太弱了些……」
簡單解釋了句,鍾神秀開口鼓勵道。
「舅舅你現在醞釀下感情,回想自己生平做過最為慷慨豪邁快意狂放的事。」
王病已沒有拒絕,閉上眼好生回憶半晌。
然後猛然睜開,身上氣質渾然一變。
生出股類似今天持槳橫江,力斃江匪的氣焰。
毛筆重重在硯中一摜,飽蘸濃墨,隨著鍾神秀的嗓音,寫將起來。
「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寫著寫著,王病已氣血情緒也自高漲起來。
覺得太過憋悶,索性一把扯開黑布勁裝的領子,半袒著古銅色的胸膛。
不再是提筆,而幾乎是緊緊攥著筆桿,長息武者的勁力灌注其中。
打量著牆上字跡,鍾神秀口中不停,但心裡卻也是暗暗點頭。
自家二舅雖然是江湖武夫,但其實也是出身詩書之家,從小習書練字。
少年時棄文從武,雖然將四書五經之類的拋下,但年少時打下的書法功底還是有的。
尤其練武有成,久經殺伐,那股子豪放氣機不是自家可以比擬的。
換成自己以科舉專用的館閣體來寫,或許能夠寫得漂亮端正。
但是卻絕沒有對方這手行草來得遒勁剛健、行氣貫通。
提按頓挫間,似乎滿是兵戈殺伐之氣。
「獻醜了。」
一首滿江紅,不帶標題,攏共不過九十三字而已。
沒花上多長時間,王病已便已寫完。
將狼毫筆丟回硯中,他退後數步,一字一句打量起來。
先是滿意點點頭,然後又難得地不好意思起來。
「習慣了舞刀弄槍,好些年沒碰過筆,手已經生了,讓人見了笑話。」
旁邊的劉年默不作聲,只是同樣瞪大雙眼,暗暗誦念起來。
神情謹嚴認真,與平時暮氣模樣截然不同。
隨意沖王病已點點頭,鍾神秀便自收回視線,將注意力全部放在了牆壁之上。
自二舅收筆之後,牆上便自開始生出唯有自家可以見到的異象。
無數淡淡白氣自虛空當中,無中生有,絲絲縷縷地顯化而出。
然後凝聚在牆壁,更準確來說是那不足一百字的詞作之上,氤氳不散。
剛開始尚顯淺淡,但很快便自濃郁起來,直至整面牆壁上都自生出淡淡光輝。
然後再次蔓延擴散開去。
將整條廊道,甚至這進院落,充塞滿盈。
直至延展到半座祠廟範圍後,方才停止擴張,另外生出變化。
依舊有淡淡白氣從四面八方生出聚攏而來,但到了牆上後,卻自開始轉化。
色澤加深,變為赤色。
或許,正是因為提煉轉化為了赤紅色澤,方才停止對外蔓延。
不多時,就已經是滿堂赤氣,再無半分雜色。
而這,還不是結束。
赤氣再次氤氳沉澱,最終化為燦燦金黃色澤。
金赤混雜,看上去卓為神異。
只是這回,就要緩慢上許多。
過去一刻多鐘,方才不過是金赤三七開的樣子。
而且速度已經降到肉眼難以察覺的地步。
估計著,想要徹底轉化為金氣,起碼也得十天半個月的光陰才行。
即便寫了此詞,卻因之失傳也十分符合情理。
不過,還有另外種可能。
鍾神秀心中默念。
在其前世,一直有種說法。
此篇《滿江紅》非是岳王爺所作,而是後世文人悲憤於土木堡之變,怒朝廷之不志不爭,故而依託其名而成。
故而期間三四百年間,從未在任何文集上見到到此篇。
如果是其餘兩種情況,自己文抄此詞,自無問題。
但若是當真為對方所作,只是失傳的話。
那麼再當著其神像前寫下此詞,可就有些李鬼撞見李逵——原形畢露了。
可別惹惱了對方,直接顯靈將自己弄死。
何況以自家十五歲少年之身,來寫這首詞,總是有些違和。
一時間,鍾神秀斟酌猶豫起來。
但很快,他就忽然笑了起來。
只要自己不明著說是自己所創不就是了,先將詩詞抄上去,看看有沒有什麼氣運變化。
若是當真有什麼神明顯靈,詢問如何得知。
到時候再推說是偶然從什麼書籍中翻看到,或者夢中所見就是了。
這話,可不是說謊,只是隱去了某些關節而已。
自己可以回答得堂堂正正。
主意一定,他微笑看向帶路的廟童,詢問是否可以允許題壁留字。
「當然可以。
剛才我們路過的那半堵牆不都是如此,廟祝老爺最喜歡做的就是……」
說到這裡,扎著兩個羊角髻的廟童忽然停下,扭頭上下打量鍾神秀一眼。
畢竟年紀尚小,經歷不多,還不懂得遮掩心思想法。
這位公子確實是讀書人的打扮,但也不過就比自己大上兩三歲。
看著也不像是有功名在身的樣子,能寫出什麼好詩文。
但是他轉念一想,廟裡費心請那些秀才,甚至舉人老爺所題字留的詩詞對聯,水平似乎也不怎麼樣。
既是如此,那麼再多添上首也不打緊。
心中想著,廟童也不去通知廟祝了,自行歡快跑去取筆墨。
王病已手摸下巴,饒有興趣地在旁看著。
他也想看看,自家外甥能寫出什麼東西來。
筆墨很快送上來。
鍾神秀從中挑中根狼毫小提斗筆,再取半錠松煙墨,要了些茶水,緩緩研起墨來。
看著廟童興致勃勃地用掃帚將牆上浮塵清理完畢,他也已經醞釀構思妥當。
正欲提筆去寫,他視線瞥到旁邊含笑而立的舅舅,心思忽然一動。
調轉毛筆,將筆桿朝向王病已,鍾神秀開口說道。
「舅舅,還是你來寫罷。」
本能接過毛筆,然後聽到外甥後面的話。
王病已一時愣住,渾然沒想到事情居然會引到自家身上。
「我這篇詞是寫給岳王爺的,他老人家是兵法大家,統兵大帥,一身武道修為早已通玄。
自然要舅舅你這樣的江湖豪傑來寫,勁力骨氣方才夠意思,外甥的話,筆力就太弱了些……」
簡單解釋了句,鍾神秀開口鼓勵道。
「舅舅你現在醞釀下感情,回想自己生平做過最為慷慨豪邁快意狂放的事。」
王病已沒有拒絕,閉上眼好生回憶半晌。
然後猛然睜開,身上氣質渾然一變。
生出股類似今天持槳橫江,力斃江匪的氣焰。
毛筆重重在硯中一摜,飽蘸濃墨,隨著鍾神秀的嗓音,寫將起來。
「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寫著寫著,王病已氣血情緒也自高漲起來。
覺得太過憋悶,索性一把扯開黑布勁裝的領子,半袒著古銅色的胸膛。
不再是提筆,而幾乎是緊緊攥著筆桿,長息武者的勁力灌注其中。
打量著牆上字跡,鍾神秀口中不停,但心裡卻也是暗暗點頭。
自家二舅雖然是江湖武夫,但其實也是出身詩書之家,從小習書練字。
少年時棄文從武,雖然將四書五經之類的拋下,但年少時打下的書法功底還是有的。
尤其練武有成,久經殺伐,那股子豪放氣機不是自家可以比擬的。
換成自己以科舉專用的館閣體來寫,或許能夠寫得漂亮端正。
但是卻絕沒有對方這手行草來得遒勁剛健、行氣貫通。
提按頓挫間,似乎滿是兵戈殺伐之氣。
「獻醜了。」
一首滿江紅,不帶標題,攏共不過九十三字而已。
沒花上多長時間,王病已便已寫完。
將狼毫筆丟回硯中,他退後數步,一字一句打量起來。
先是滿意點點頭,然後又難得地不好意思起來。
「習慣了舞刀弄槍,好些年沒碰過筆,手已經生了,讓人見了笑話。」
旁邊的劉年默不作聲,只是同樣瞪大雙眼,暗暗誦念起來。
神情謹嚴認真,與平時暮氣模樣截然不同。
隨意沖王病已點點頭,鍾神秀便自收回視線,將注意力全部放在了牆壁之上。
自二舅收筆之後,牆上便自開始生出唯有自家可以見到的異象。
無數淡淡白氣自虛空當中,無中生有,絲絲縷縷地顯化而出。
然後凝聚在牆壁,更準確來說是那不足一百字的詞作之上,氤氳不散。
剛開始尚顯淺淡,但很快便自濃郁起來,直至整面牆壁上都自生出淡淡光輝。
然後再次蔓延擴散開去。
將整條廊道,甚至這進院落,充塞滿盈。
直至延展到半座祠廟範圍後,方才停止擴張,另外生出變化。
依舊有淡淡白氣從四面八方生出聚攏而來,但到了牆上後,卻自開始轉化。
色澤加深,變為赤色。
或許,正是因為提煉轉化為了赤紅色澤,方才停止對外蔓延。
不多時,就已經是滿堂赤氣,再無半分雜色。
而這,還不是結束。
赤氣再次氤氳沉澱,最終化為燦燦金黃色澤。
金赤混雜,看上去卓為神異。
只是這回,就要緩慢上許多。
過去一刻多鐘,方才不過是金赤三七開的樣子。
而且速度已經降到肉眼難以察覺的地步。
估計著,想要徹底轉化為金氣,起碼也得十天半個月的光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