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 章 你們沒有資格審判我
「經本院依法審理查明,被告人侯亮平,在擔任漢東省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期間,無視黨紀國法,濫用國家賦予的公權力,為謀求個人政治聲譽,實施了一系列嚴重破壞國家司法秩序和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一,關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誣告陷害罪。」
「經查,被告人侯亮平,為達到其個人政治目的,捏造了漢東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同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事實,並夥同他人偽造、編造了部分證據材料,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其行為已構成《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所規定的誣告陷害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審判長的每一個字,都讓侯亮平臉色白了一分。
他曾引以為傲的「完整證據鏈」,在國家機器的審視下,被證明不過是一個拙劣的謊言。
「二,關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濫用職權罪。」
「經查,被告人侯亮平,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無任何合法授權、未履行任何內部報批程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散布針對現任高級領導幹部的虛假指控。其行為嚴重超越職權範圍,干擾了省委省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引發了嚴重的輿情危機,致使國家利益和政府聲譽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所規定的濫用職權罪。」
侯亮平的身體,開始無法抑制地顫抖。
他曾經最得意的驚天一擊,如今成了釘死他的棺材釘。
他以為自己是掀桌子的棋手,殊不知,他自己連棋盤上的棋子都算不上,只是一個被隨手丟棄的廢子。
「三,關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誹謗罪。」
「經查,被告人侯亮平,在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然捏造並散布『反腐英雄是偽君子』、『掃黑除惡是政治表演』等大量虛假言論,嚴重損害了他人名譽。」
「尤其惡劣的是,」審判長的聲音陡然提高,帶著一股壓抑的怒火,「被告人侯亮平,明知馬雲波同志系在緝毒行動中英勇犧牲,並已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仍罔顧事實,公然在發布會上將其污衊為黑惡勢力保護傘,其言論通過媒體傳播,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嚴重傷害了人民群眾對英雄烈士的樸素情感,嚴重挑戰了社會公序良俗的底線,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根據《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其行為已構成誹謗罪。其對烈士名譽的侵害,屬於法定從重處罰情節!」
審判長的聲音在法庭里迴蕩。
侯亮平想起了自己當初在發布會上,那種慷慨激昂,那種自以為是的正義凜然。
現在看來,那不過是一場荒唐、可悲、又可笑的獨角戲。
審判長放下判決書,「被告人侯亮平,犯誣告陷害罪、濫用職權罪、誹謗罪,數罪併罰。本院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據《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判決如下……」
整個法庭,死一般的寂靜。
「判處被告人侯亮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砰!」
法槌落下。
聲音清脆,決絕。
侯亮平所有的幻想,所有的驕傲,所有的僥倖,瞬間粉碎。
十二年!
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他的人生,在這一刻,被徹底劃上了句號。
「不……」
一聲嘶啞的,不似人聲的哀嚎,從他的喉嚨里擠了出來。
「我不服!這不是審判!這是政治迫害!是報復!」
他瘋了一樣掙紮起來,兩名法警死死地按住他,卻依然無法阻止他那癲狂的嘶吼。
「你們沒有資格審判我!我是反腐英雄!我是……」
他的聲音戛然而止。
因為他看到了旁聽席前排,一名省檢察院的年輕幹部,正用一種混合著憐憫與不屑的眼神看著他。
那眼神,他無比熟悉。
那是他當初看趙德漢,看祁同偉時,一模一樣的眼神。
高高在上的,如同在看一隻可憐蟲。
侯亮平的心理防線,在這一刻,徹底崩塌了。
「我要上訴……我把你們這些偽君子都送進去!」
侯亮平的嘶吼,在莊嚴的法庭里,顯得那麼蒼白而可笑。
這註定是一場徒勞的掙扎。
侯亮平上訴,檢察院也提出抗訴。
半個月後,漢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沒有媒體,沒有旁聽,只有法律條文,和比一審更加嚴厲的審視。
高級法院的審理意見,徹底砸碎了侯亮平最後的幻想。
二審法院認為,被告人侯亮平身為高級司法幹部,知法犯法,其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遠比一審認定的更為嚴重。
他濫用公權,不僅是為個人牟利,更是對國家司法公信力的蓄意踐踏。
他誣告陷害,不僅是針對個人,更是對整個漢東省委省政府領導集體的惡意攻擊。
他誹謗烈士,更是對社會公序良俗和英雄信仰的公然挑戰。
其心可誅,其行可鄙!
「被告人侯亮平,犯誣告陷害罪、濫用職權罪、誹謗罪,數罪併罰,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
十五年。
七年。
當這兩個數字從審判長的口中吐出時,侯亮平甚至沒有再嘶吼。
他只是渾身一軟,徹底癱了下去。
他的政治生命,他的人生,他那自詡為天之驕子的所有榮光,都在這一刻,被徹底清零,化為塵埃。
他的妻子鍾小艾,從始至終,都沒有出現。
……
與此同時,漢東的政治天空,正在發生一場無聲的巨變。
那支來自京城的考察組,在結束了對漢東的全面考察後,悄然返回。
半個月後,一紙調令,打破了漢東原有的寧靜。
「一,關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誣告陷害罪。」
「經查,被告人侯亮平,為達到其個人政治目的,捏造了漢東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祁同偉同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事實,並夥同他人偽造、編造了部分證據材料,意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其行為已構成《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所規定的誣告陷害罪。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審判長的每一個字,都讓侯亮平臉色白了一分。
他曾引以為傲的「完整證據鏈」,在國家機器的審視下,被證明不過是一個拙劣的謊言。
「二,關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濫用職權罪。」
「經查,被告人侯亮平,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無任何合法授權、未履行任何內部報批程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並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散布針對現任高級領導幹部的虛假指控。其行為嚴重超越職權範圍,干擾了省委省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引發了嚴重的輿情危機,致使國家利益和政府聲譽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所規定的濫用職權罪。」
侯亮平的身體,開始無法抑制地顫抖。
他曾經最得意的驚天一擊,如今成了釘死他的棺材釘。
他以為自己是掀桌子的棋手,殊不知,他自己連棋盤上的棋子都算不上,只是一個被隨手丟棄的廢子。
「三,關於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侯亮平犯誹謗罪。」
「經查,被告人侯亮平,在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然捏造並散布『反腐英雄是偽君子』、『掃黑除惡是政治表演』等大量虛假言論,嚴重損害了他人名譽。」
「尤其惡劣的是,」審判長的聲音陡然提高,帶著一股壓抑的怒火,「被告人侯亮平,明知馬雲波同志系在緝毒行動中英勇犧牲,並已被追認為革命烈士,仍罔顧事實,公然在發布會上將其污衊為黑惡勢力保護傘,其言論通過媒體傳播,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嚴重傷害了人民群眾對英雄烈士的樸素情感,嚴重挑戰了社會公序良俗的底線,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根據《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其行為已構成誹謗罪。其對烈士名譽的侵害,屬於法定從重處罰情節!」
審判長的聲音在法庭里迴蕩。
侯亮平想起了自己當初在發布會上,那種慷慨激昂,那種自以為是的正義凜然。
現在看來,那不過是一場荒唐、可悲、又可笑的獨角戲。
審判長放下判決書,「被告人侯亮平,犯誣告陷害罪、濫用職權罪、誹謗罪,數罪併罰。本院綜合考量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據《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定,判決如下……」
整個法庭,死一般的寂靜。
「判處被告人侯亮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砰!」
法槌落下。
聲音清脆,決絕。
侯亮平所有的幻想,所有的驕傲,所有的僥倖,瞬間粉碎。
十二年!
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他的人生,在這一刻,被徹底劃上了句號。
「不……」
一聲嘶啞的,不似人聲的哀嚎,從他的喉嚨里擠了出來。
「我不服!這不是審判!這是政治迫害!是報復!」
他瘋了一樣掙紮起來,兩名法警死死地按住他,卻依然無法阻止他那癲狂的嘶吼。
「你們沒有資格審判我!我是反腐英雄!我是……」
他的聲音戛然而止。
因為他看到了旁聽席前排,一名省檢察院的年輕幹部,正用一種混合著憐憫與不屑的眼神看著他。
那眼神,他無比熟悉。
那是他當初看趙德漢,看祁同偉時,一模一樣的眼神。
高高在上的,如同在看一隻可憐蟲。
侯亮平的心理防線,在這一刻,徹底崩塌了。
「我要上訴……我把你們這些偽君子都送進去!」
侯亮平的嘶吼,在莊嚴的法庭里,顯得那麼蒼白而可笑。
這註定是一場徒勞的掙扎。
侯亮平上訴,檢察院也提出抗訴。
半個月後,漢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
沒有媒體,沒有旁聽,只有法律條文,和比一審更加嚴厲的審視。
高級法院的審理意見,徹底砸碎了侯亮平最後的幻想。
二審法院認為,被告人侯亮平身為高級司法幹部,知法犯法,其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遠比一審認定的更為嚴重。
他濫用公權,不僅是為個人牟利,更是對國家司法公信力的蓄意踐踏。
他誣告陷害,不僅是針對個人,更是對整個漢東省委省政府領導集體的惡意攻擊。
他誹謗烈士,更是對社會公序良俗和英雄信仰的公然挑戰。
其心可誅,其行可鄙!
「被告人侯亮平,犯誣告陷害罪、濫用職權罪、誹謗罪,數罪併罰,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
十五年。
七年。
當這兩個數字從審判長的口中吐出時,侯亮平甚至沒有再嘶吼。
他只是渾身一軟,徹底癱了下去。
他的政治生命,他的人生,他那自詡為天之驕子的所有榮光,都在這一刻,被徹底清零,化為塵埃。
他的妻子鍾小艾,從始至終,都沒有出現。
……
與此同時,漢東的政治天空,正在發生一場無聲的巨變。
那支來自京城的考察組,在結束了對漢東的全面考察後,悄然返回。
半個月後,一紙調令,打破了漢東原有的寧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