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9章:感恩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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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吃,有福哥,這也太好吃了吧。」

  豬頭肉滷煮後,就像來了華麗的變身,色澤紅潤透亮,肉質軟爛咸香,一口下去就能征服所有人的味蕾。

  這還是原汁原味,要是搭配上蒜泥,香醋,醬油,辣椒油等調味料,真不知道能把人饞成啥樣。

  純屬就是降維打擊。

  李有福勾起嘴角,「好吃就多吃點。」

  「狼叔,你也快嘗嘗我做菜的手藝。」

  「好!」

  狼叔往嘴裡夾了一筷子豬頭肉,緊接著,眼睛立馬就亮了,「好吃!」

  「有福,你這手藝比國營飯店做菜都好吃。」

  比國營飯店做菜好吃。

  這是普通人的最高讚譽。

  國營飯店的地位顯而易見,許多人就以在國營飯店吃頓飯為榮。

  李有福咧嘴一笑,「狼叔,你誇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我這點手藝哪能跟國營飯店大廚相比。」

  「來來來,咱們也走一個。」

  「乾杯!」

  嘶!

  「這酒夠烈的!」

  一口酒下去,李有福差點噴出來,感覺喝的不是酒而是火,整個胃像是有火燃燒起來。

  噗!

  看著李有福狼狽模樣,狼叔忍不住樂呵,「有福,這虎骨酒用的是最純正的包穀酒泡製,度數大著呢,要慢慢品。」

  「而且一次不宜喝的太多,最多喝個2兩,不然身體會受不了。」

  其實2兩都說多了。

  普通白酒別說喝2兩,一次性喝兩斤,頂多胃裡翻江倒海,第二天醒來頭疼欲裂,再多的副作用就沒有了。

  虎骨酒不同,裡面除了虎骨,還有各種藥材,說虎骨酒是大補之物也沒錯,

  關鍵這玩意,除了祛風除濕,強筋健骨,通絡止痛,還能提升男人某些方面能力。

  這你敢多喝?

  也不怕喝死了。

  李有福明顯感覺到小腹里有團火焰,順著四肢百骸,全身暖暖的,像是有使不完的勁。

  虎骨酒都這麼厲害了,那虎鞭酒?

  好東西!

  酒裡面全是真材實料。

  李有福對接下來,狼叔幫忙泡製虎骨酒,虎鞭酒,真是越來越期待了。

  「狼叔,我聽你的,喝完這點就不碰了。」

  「這就對了。」

  狼叔笑著道:「虎骨酒每天小酌一口,保你活到99。」

  「哈哈……」

  李有福哈哈一笑,「那我可得抓緊弄到原材料,不然的話可不夠我喝到99。」

  「沒問題,這事包在我身上。」

  狼叔拍著胸口應下,這股豪爽勁才是狼叔本來性格,平時的高冷只是給外人看的偽裝罷了。

  「謝謝狼叔。」

  「這杯我敬你。」

  狼叔微微頷首,「這回可得慢點喝。」

  「嗯!」

  李有福這回品的很慢,虎骨酒進入口腔,既有白酒的辛辣,還有藥材入口時的苦澀,當兩種口感混合在一塊,那種層次豐富遞進,是其他白酒所不能比擬。

  所形成的一種特殊口感,回味悠長且不口乾。

  李有福呼出一口氣,「真是好酒!」

  「舒坦!」

  「可惜就是不能多喝。」

  狼叔笑了笑,「我那還有一壇5斤裝的虎骨酒,一會走的時候,你帶回去。」

  「這!太貴重了,狼叔你還是自己留著喝吧!」

  李有福瞬間心動了,不過嘴上還是委婉拒絕。

  「我就是偶爾嘬兩口,一個人又能喝多少。」

  「讓你拿著就拿著,就這麼說定了。」

  狼叔擺了擺手,沒給李有福繼續說下去的機會。

  「那好吧!謝謝狼叔。」

  李有福想了想,「狼叔,等我的虎骨酒泡製好了,我送你酒,到時候可別拒絕。」

  虎骨酒,虎鞭酒,都屬於藥酒,泡製好後,還要經過時間沉澱,起碼5年以上的沉澱,才能發揮出藥酒最大功效。

  看似一換一。

  實則這筆買賣不僅不虧,反而是李有福賺到了。

  「行!」

  狼叔咧嘴一笑,其實他心裡並沒有當真,主要是,東北虎哪有那麼好獵殺的。

  「對了有福,狼娃到時候也要跟我一塊去。」

  李有福知道他說的是狩獵行動,他看了狼娃一眼,「狼叔,這都不用你說,狼娃肯定要跟著你,這麼好的獵戶,我可不會錯過。」

  有免費勞動力,李有福傻了才會推出去。

  接下來,兩人又聊了一些具體行動,800頭野豬,光是尋找野豬蹤跡就是一個技術活,狼叔根據多年經驗,將野豬大致圈定在一個範圍。

  總比在一萬平方公里土地上,大海撈針要強。

  野豬嶺。

  李有福第二次聽見這個名字,第一次是莊美娟給他的地圖上面。

  野豬嶺是一個地名,其複雜的環境,特別適合野豬生長。

  這麼看的話,夏婉所說的地下洞穴,也就是小鬼子隱藏黃金,古董的地方,很可能就在野豬嶺裡面。

  「狼叔,時間不早了,那今天就說到這。」

  「這兩天,我先上野豬嶺轉轉,把生活物資想辦法拿一部分上去。」

  「要是6天後,我還沒從山上下來,你就帶著民兵同志上山,不用等我。」

  「這!」

  聽見這話,狼叔酒都清醒了,「有福,我看咱們還是一塊上山,這樣安全些。」

  「狼叔,你還擔心我受傷不成?」

  李有福笑了笑,「別的不敢說,安全這塊我還是能夠保證的,主要是這次去這麼多人,究竟是每天回來,還是住在林子裡,我得做兩手準備。」

  「順便再探查一下地形,就跟打仗似的,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

  想想也是,李有福連狼王都能馴服,對別人來說是危險,對李有福來說,或許還真不算什麼。

  但一想到,李有福這麼做,完全是拿自己安全冒險,狼叔覺得是不是自己強一點,就不會拖李有福後腿了。

  「有福,都怪狼叔不好。」

  「我要是本事再高點,就不會看著你去冒險了。」

  這什麼跟什麼?

  李有福心裡樂的不行,他這麼說,明明就是為了支開狼叔,給自己爭取時間,去尋找黃金,古董的下落。

  狼叔看自己眼神,帶著感恩戴德是什麼鬼?

  不會狼叔又誤會了什麼吧?

  不管了,總之不算壞事。

  這麼一說,別人都知道李有福上山,是為了狩獵行動盡心盡力,至少爭取了5天時間。

  剩下的就是找夏婉確定一件事,如果夏婉真是重生,那她一定知道具體位置。

  或許剛發現的時候會嚴格保密。

  之後呢?

  「狼叔,你千萬別這麼說,你才是主心骨,還要靠你的經驗,才能尋到野豬的蹤跡。」

  「時間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咱們六天後見。」

  「好,六天後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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