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審判日:全員獲刑,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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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調查,基本就是舉證質證,以及法庭辯論。

  這除了考驗雙方律師的前期準備工作、證據收集工作、質證本領等等基本的能力之外,更加考驗的還有臨場應變能力。

  畢竟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都沒有劇本,更加不會讓你提前排練。

  都是隨機應變,臨場發揮。

  畢竟,你能在證據交換階段提前看到對方準備的證據,但並不能準確把握對方的策略。

  只能是根據情況及時調整。

  在對方突然出招的時候,迅速找到反擊的辦法。

  當然了,很多律師在開庭前,會自己進行推演,預估對方的出招,提前準備好應對之舉,這樣一來,便能做到心中有數,也不至於被打個措手不及。

  但不管怎麼說,你提前推演肯定不可能百分百準確。

  只能作為一個側面的輔助。

  決定輸贏勝敗,還得看自身硬實力。

  而在這場庭審中,公訴人的實力明顯要超過對方大部分的律師。

  林北雖然不是律師出身,但他好歹也有過豐富的庭審經驗,而且本身自己也是熟讀法律,一眼就能看得出來,公訴人經驗豐富,能力很強。

  在出示證據和請證人出庭的時候,都做到了滴水不漏,完全沒有給對方留出借題發揮的空間。

  非常嚴謹。

  對面幾個辯護人的臉色都變得非常難看。

  只能是硬著頭皮進行質證。

  但是很顯然,效果並不好。

  除了實力差距之外,本身這個案子就相對簡單,並且證據實在是太強大了,幾乎找不到推翻證據的辦法。

  別的不說,單單是林北提供的由「如影隨形航拍器」拍攝的視頻,就足以起到一錘定音的效果。

  這視頻里可以清晰地看到被告人的密謀,以及具體的下手動作。

  那還有啥好說的?

  咋推翻啊?

  難道說這些視頻都是後期合成的?

  這不扯呢麼。

  凡是能夠被提交到法庭上的證據,那都是經過了司法鑑定的,保證真實、有效、合法。

  不可能存在虛假的可能。

  對此,幾個辯護人也沒有太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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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了,他們本身確定的訴訟策略就是罪輕辯護,因為罪名成立那是板上釘釘的事兒,不可能改變的。

  證據這麼充分。

  而且幾個被告人相互之間也都揭露了對方的底。

  做無罪辯護那純屬找死。

  只有罪輕辯護,或許還能有一些收穫。

  但是很可惜啊,就連罪輕辯護這一條路,也是非常難走的。

  沒辦法,誰讓他們不是初犯呢。

  藉助租車公司,向外租車,然後自己給車子弄出損傷,再以此為由,向租車人索賠巨額財產。

  這樣的事情,他們幹的可不是一次兩次。

  屢次犯案,足以說明他們主觀惡意性非常強烈,並且造成的影響也是非常惡劣。

  想要減刑,難之又難。

  尤其是吳雲龍,不但是這麼多次敲詐勒索的主犯,而且在警方組織他跟被害人調解的時候,他更是在調解室里,當著警察的面,公然威脅被害人。

  這種行為,更是徹底堵死了吳雲龍減刑的路。

  這場庭審只能用「一邊倒」來形容。

  當天下午四點多,法官便宣判了。

  所有被告,全部成立敲詐勒索罪,無一例外。

  其中以吳雲龍的判刑最重,被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其餘人等,刑期在三年到四年不等。

  只能說活該。

  他們敲詐勒索別人,非法獲取財物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會有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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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出爐後,其他人都被轉送到看守所,待手續走完之後,就能直接移送監獄,開始鐵窗生涯。

  不過吳雲龍是個例外,他被臨時安置在法院的羈押室。

  因為他的案子還沒完。

  今天只是審了敲詐勒索案。

  他身上可還有故意傷人案,幫信案,傳播銀灰物品案這三個案子沒審呢。

  這一晚,吳雲龍煎熬無比。

  心慌意亂,擔驚受怕。

  根本睡不著。

  一想到自己很可能面臨十幾年牢獄生涯,他就慌得一批。

  後悔啊。

  非常的後悔啊。

  但是很可惜,這個世界上,從來都沒有後悔藥賣。

  後悔也沒用。

  第二天早上,當法警來提吳雲龍的時候,他剛眯著,一下子驚醒,兩隻眼睛都布滿了紅血絲,看著非常嚇人。

  「早知今日,當初想啥來著?」

  法警搖了搖頭。

  雖然吳雲龍看著很悽慘,但他並沒有半點同情。

  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這都是他活該。

  上午十點整,依舊是熟悉的審判庭,依舊是熟悉的合議庭陣容。

  公訴人也還是前一天那位。

  吳雲龍再次坐上了被告席位。

  扭頭看了眼,果真在旁聽席位上,看到了那個讓他恨得牙痒痒的身影——

  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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