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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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警官,搞錯了,你們肯定是搞錯了!」

  「他們都叫我是好人,都說我好人一生平安。💥😺 ❻❾ร𝔥Ⓤχ.𝓬𝐨𝕄 ♧☮」

  「怎麼到你們這兒,就是犯罪了?」

  「這不能吧!」

  吳雲龍一個勁兒地喊冤叫屈。

  他想起來,以前在貼吧給自己打GG的時候,會發一些電影開場截圖,或者番號關鍵詞什麼的。

  然後下面就會有很多人回覆說..........

  「好人一生平安。」

  「發圖不發種,菊花萬人捅。」

  「樓主好人。」

  貼吧里都是一群好哥們兒啊。

  那段時間,吳雲龍幾乎每天都會加一些好友,給他們分享電影,而自己收一點錢。

  大家都挺滿意的。

  可現在,警察居然跟他說什麼,涉嫌傳播銀灰物品罪..........

  這不扯淡呢!?

  聽了吳雲龍這法盲言論,馮國梁淡淡道:「你以為你的行為是造福大眾?」

  「你是傳播銀灰的影片,而且數量眾多,傳播範圍極廣!」

  「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你就是涉嫌傳播銀灰物品罪。」

  「並且你所謂的『客戶』里,還有不少是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銀灰物品的,可是要從重處罰的!」

  「光這個罪名,你的刑罰最少也是三年!」

  「咣當!」

  聽了馮國梁的話,吳雲龍身體一塌,靠在後面。

  滿臉死灰。

  三年又三年?

  這什麼時候是個頭啊!

  「不是這個法律是不是跟我有仇啊,故意跟我過不去是不是?」

  「怎麼我幹啥,啥就是犯罪呢?」

  「我索賠也是犯罪,我分享影片還是犯罪!」

  「你就說吧,我還有什麼事情是犯罪了,一次性讓我痛快好了。」

  吳雲龍大喊道。

  馮國梁說道:「還真有。」

  吳雲龍:「???」

  馮國梁說道:「你曾申辦過17個手機號,並且用這17個手機號對應申請了17個銀行卡,有建行,工行,農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等。這事兒,你不會忘記吧?」

  吳雲龍皺眉道:「我記得啊,咋了,這也有問題?不是,哪條法律規定人不能夠多辦幾張手機卡,多申請幾個銀行卡的?我業務繁忙有這個需要不行啊?不是我說你們管的也太寬了!」

  馮國梁淡淡道:「辦手機卡,沒問題,辦銀行卡,也沒問題。」

  「但是,你把你辦的手機卡和銀行卡,借給電詐分子,為他們的犯罪行為提供幫助,這,就有問題了。」

  「這種行為涉嫌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

  懵逼的吳雲龍再次懵逼。

  「什麼玩意兒?幫助什麼活動什麼罪?」

  這個罪名,別說他沒聽說過了,他甚至都沒辦法通順完整地複述出來。

  更加不可能知道什麼情形觸犯這條罪名。

  「你出藉手機卡和銀行卡的那幾個人,是我們早就記錄在案的電信詐騙分子,只是他們在境外,調查很不方便,但可以確定,他們從事的就是電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涉案金額數千萬!」

  「而你,吳雲龍!」

  馮國梁指著吳雲龍。

  「你給他們提供了幫助,他們有不少資金,走的就是你的卡。」

  「這就叫幫信罪!」

  吳雲龍大喊:「我不知道啊,我真不知道這是犯罪,我要是知道了,那我肯定不會這麼幹的。我冤枉,我冤枉啊!」

  他想起來了。

  銀行卡出借的那段時間,確實有不少大額的資金流水。


  但每次都是轉進來,不出幾秒就會立刻轉走。

  在他這裡繞一圈。

  不留下半點痕跡。

  吳雲龍曾經還拿那些幾十萬甚至過百萬的資金流水發朋友圈裝過逼。

  讓別人以為他是什麼流水百八十萬的大老闆。

  結果現在..........

  居然是特麼犯罪!

  吳雲龍心態徹底崩了。

  馮國梁板著臉說道:「不知道,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藉口!」

  「我國的刑法裡,也沒有『不知者不罪』的說法。」

  「犯法就是犯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不是你輕飄飄說一句『不知道』,就沒事兒了的。」

  「你問問那些被騙了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搞得傾家蕩產的被害人,他們原不原諒你!」

  吳雲龍弱弱道:「那也不是我騙的啊,錢也沒進我口袋啊..........」

  「但你也得了好處!你出藉手機卡和銀行卡,可是有錢拿的,這些錢從哪兒來?」

  「這些錢就是那些被害人的損失!」

  「你完全是在吸他們的血!」

  「不但吸他們的血,你還幫著那些電信詐騙的罪犯,去吸更多無辜人的血!」

  馮國梁怒斥。

  作為警察,他真的見過不少被電信詐騙違法犯罪分子,騙了錢的被害人。

  有的情緒崩潰,有的悔不當初。

  有的做出了自殘,甚至是自殺的行為。

  也有人因為被騙錢,急火攻心進了醫院。

  還有人的救命錢被騙走,拿不出錢看病,只能回家等死。

  該死的電信詐騙!

  雖然只是經濟犯罪,但危害,卻堪稱巨大。

  而像吳雲龍這種,因為無知,因為貪小便宜,有意或無意給電信詐騙提供便利和幫助的人,同樣十分可惡!

  「幫信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

  這一眨眼,已經三個三年了。

  吳雲龍心都抽抽了。

  可..........

  這還不算完。

  「另外,XX年XX月XX日,你去了哪兒?幹了什麼?」馮國梁問道。

  吳雲龍搖頭:「我不知道,我哪能記得那麼多..........」

  「那我提醒你一下,XX區XX路,晚上,10點半左右的樣子。」

  聽了馮國梁的話,吳雲龍臉色頓變。

  想起來了。

  那天晚上,他給趙大剛腦袋開瓢了。

  霧草!

  自己可是特意選的沒有監控,光線昏暗的地方,警察調查了半天不是啥也沒查到嗎?

  這..........

  怎麼突然就找上自己了?

  哪裡出問題了這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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