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付諸法律,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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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喲喲喲,還記錄我們的身份信息,搞得還真像那麼回事兒。」

  「怎麼,你還真準備去法院告我們啊?」

  「呵呵呵呵,真是笑死個人了。」

  胖女人陳紅梅在那邊搖頭晃腦,非常囂張的樣子。

  完全沒有把林北放在眼裡。

  在她看來,林北就是一個初出茅廬,屁都不懂的小屁孩兒,以為這個世界就好像他想像的那麼簡單,腦子一熱,礙於面子,就說什麼要去起訴之類的狠話,結果呢?

  只能說理想很豐滿,現實往往卻很骨感!

  你以為是那個樣子,可實際上,卻會跟你所設想的大相逕庭。

  可憐的小娃娃,以為起訴就是動動嘴皮子那麼簡單............

  真是太天真了。

  當你真正去起訴你就會發現,今天的自己,有多麼愚蠢和幼稚!

  眼鏡男人孫福海也是面帶輕蔑,同樣沒有把林北的話放在心上。

  他就是律師,對這些事兒門兒清。

  多少人一開始熱血沸騰地喊著要起訴,要告到底,還說什麼就算告到最高院也要告。

  就是要討一個公道什麼的。

  可結果呢?

  光是起訴階段的各種繁瑣流程和費用,就已經足以讓百分之八九十的人望而卻步,早早打響退堂鼓。

  準備好材料,順利提起訴訟,法院也立案了,排期開庭了。

  可你以為這就大功告成?

  這還只是個開始!

  接下來要訴前調解,要開庭。

  在法庭上就是心力交瘁的交鋒。

  即便判下來了,對方就是不履行判決,你還得申請執行庭去進行強制執行,或者對方不服判決上訴的話,可能還得等待漫長的時間進行二審,二審完了也可能對方拒不履行判決,最後還是得強制執行啥的。

  有時候碰到老賴,住著豪宅,開著豪車,可名下愣是一分錢財產沒有,就算強制執行都沒辦法。

  那咋辦?

  反正啊,這起訴真的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見得多了,孫福海對此深有感觸和理會。

  所以,他壓根兒就不相信,林北這麼一個小年輕,能真正走到這一步。

  估摸著也就是現在下不來台,所以撂兩句狠話,說兩句場面話,搞得自己很厲害一樣。

  多半晚上回去就打退堂鼓了。

  頂多頂多,走到諮詢律師這一步。

  等他諮詢了律師,知道了這個事情沒自己想像的那麼容易之後,也就放棄了。

  不放棄還能咋?

  幾個外地遊客,還準備在天府市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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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北懶得跟這家人浪費口水。

  常與同好爭高下,不與傻逼論長短。

  說多了,都怕拉低自己的智商和素質。

  「警察同志,這次真是麻煩你們了。」

  「既然對方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在事實清楚證據明確的情況下都不準備承擔法律責任,那我沒什麼好說的。」

  「我知道這事兒到了這種情況下,你們也沒什麼好辦法處理,那麼,就讓我自己來吧。」

  「無非是去法院起訴而已,這種事情,我也不是沒幹過。」

  林北笑眯眯地說道。

  他大概能猜到陳紅梅和孫福海的想法。

  類似這種「你法我笑」的人,林北也不是沒見過。

  可最終呢?

  他們無一例外,都在法庭被告席上哭得稀里嘩啦,最後又進如願以償進去踩了縫紉機。

  想想這打臉效果就開心啊。

  這次,也不會有任何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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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吧,既然這樣,那我們就收隊了。」

  「來,都散了吧,散了吧,別看了。」

  「你們雙方的問題,走法律途徑去解決,不要再在這裡發生爭執,影響社會治安。」

  警告一番之後,警察收隊離開。

  陳紅梅那一家子狠狠瞪了林北幾眼,也都跑了。

  雖然他們看上去很強勢的樣子,好像完全沒有把林北放在眼裡,但畢竟理虧,也法虧,多少還是有些心裡沒底。

  而且周圍那些圍觀群眾也一個個都在指責他們。

  就算再不要臉,終究還是會感覺到不舒服。

  所以只好腳底抹油,先溜為敬。

  對此,

  林北也沒有阻攔。

  走就走唄,反正到時候法院傳票一發,你們還是得乖乖回來。

  「哥,現在怎麼辦?」

  林然走過來詢問道。

  好心情受到影響,小姑娘也是挺鬱悶的。

  但林北經歷得多了,早就見怪不怪,心理素質異常的強大。

  微微一笑說道:「不要因為幾個賤人影響了我們的心情,相機雖然壞了,但內存卡還在,以前拍的照片都在。接下來就用手機拍照吧,現在的手機拍照功能一個比一個強大,也夠使。我們接著遊玩接著拍。」

  「嗯嗯,聽哥的。」

  林然點點頭。

  隨後幾人便再度開始暢玩黃龍溪古鎮。

  倒是沒有又碰到那一家子大奇葩,否則好心情還得受影響。

  晚上回到入住的酒店,林北把相機內存卡里的照片導入電腦,全都傳給林然,讓她們自己去選照片,修照片。

  而他則是來到了一家律所。

  名為「敬海律師事務所」。

  半小時後才離開。

  在這半小時裡,林北已經找好了代理人,讓其全權代理自己的這個案子,包括準備起訴狀,去法院提起訴訟,做證據公證等等。

  如果法院組織訴前調解的話,也由代理人自己去。

  林北就懶得跑一趟了。

  反正他的訴求很簡單,讓對方照價賠償以及公開道歉。

  如果對方能接受這個條件,那調解也無所謂,反正打官司的目的也就是這個,既然不用開庭就能達到目的,自然也就不需要多此一舉。

  可如果對方討價還價............

  林北的原話是「但凡對方沒有痛快答應所有條件,你起身就走,別跟對方多說一個字。」

  慣的毛病!

  林北的訴求並不過分,過分的是對方。

  他的條件已經是底線,絕對絕對不會後退半步。

  對方要是以為還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那就直接法庭見,不廢話。

  有錢就是好使,整個案子都不用林北操心。

  他回到酒店後,洗了洗手便重新坐在電腦前。

  這幾天一直陪妹妹到處逛吃遊玩,倒是有個正事兒一直沒做。

  那就是............

  給吳雲龍身上多套幾個魂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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