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祖祖輩輩都是農民,窮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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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朱才貴的樣子,周俊傑內心暗笑。💣ඏ 69Şђu乂.𝓬𝓞M 🔥♦

  果然是個蠢賊。

  干蠢事兒就算了,這腦子也不咋好使,稍微詐一詐,就嚇得屁滾尿流。

  當即面無表情道:「本來吧,歸案後主動坦白,交代犯罪事實,確實是可以爭取寬大處理的。」

  「咱們政策就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但現在……隔壁都已經交代了,證據鏈已經非常完整,我說實話,你交代不交代的,沒多大意義你知道吧。」

  「如果你不能提供一些更有價值的東西,那你這寬大處理,就算我替你爭取,也爭取不下來啊。」

  另一人接著道:「朱才貴,我看你呢,也不是啥窮凶極惡的罪犯,而且我了解過你的家庭條件,確實不太好,走上犯罪道路多半也是生活所迫。」

  「你這樣,如果你能交代一些新的東西,那你這減刑還是有希望的。」

  兩人一唱一和,給朱才貴唬得一愣一愣的。

  「咕嚕!」

  朱才貴狠狠咽了下口水,喉嚨滾了滾。

  咬牙道:「有!我有!才富不可能全都交代了,我肯定能想到一些他沒想到的,沒交代的事情。求政府給我一個機會!」

  周俊傑兩人對視一眼。

  「怎麼沒說?給他一次機會?」

  「給個機會吧,我看他確實挺誠心的。」

  「那好吧。」

  兩人「勉為其難」地坐了回去。

  周俊傑抬了抬下巴:「朱才貴,珍惜這個機會,來,說吧。」

  朱才貴這會兒也不敢裝逼了。

  只想立功,只想減刑。

  於是立刻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把所有事情全都抖摟了出來。

  這哥倆設局訛錢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準確的說,拋開林北這次不算,還有十三次。

  出手十三次,得手十次。

  有三次是碰到硬茬子。

  第一次碰到個租車裝逼的的窮鬼,身上分逼沒有還因為網貸逾期過多徵信都爛了,想給錢都掏不出來。

  第二次是個滾刀肉愣頭青,也不知道是喝大了還是怎麼地,寧願坐牢也不被訛錢。

  最後一個是個開A6的,一下車直接領導氣場全開,說自己在哪哪有人有關係,就算報警都不會有事,甚至還揚言要把他們兄弟倆給送進去,簡直是小母牛竄稀,牛逼轟轟。

  這三次全都失敗了。

  但成功的更多,有十次!

  每次訛到的錢有多有少。

  多的十萬八萬,少的一兩萬。

  總的涉案金額超過五十萬元。

  再加上林北這次的事件,這哥倆,敲詐勒索金額高達一百萬!

  「我一分錢都沒花,不敢,我們家祖祖輩輩都是農民,窮怕了,一分錢都不敢動,全在卡里。」

  朱才貴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在那邊哭訴。

  聲音都在顫抖。

  都快嚇尿了。

  ……

  同一時間。

  隔壁訊問室。

  朱才富比他哥還不堪。

  剛坐進來還沒等咋問呢,就全都交代了。

  趴在那兒哭得上氣不接下氣的,一個勁兒地喊著後悔了啥的。

  辦案民警冷眼看著。

  後悔?

  這會兒後悔有個坤巴用!

  早幹啥去了。

  等著接受法律的制裁就完事兒。

  「警,警官,我想問下,像我們這種情況,要判多少年啊?」

  朱才富小聲問道。

  辦案民警淡漠道:「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敲詐勒索數額較大,三年以下;數額巨大,三年到十年;數額特別巨大,十年以上。」

  「你們哥倆敲詐勒索非法所得財物超過一百萬,這妥妥的特別巨大了。」


  「再加上多次作案。」

  「量刑多半要十年以上。」

  「不過你們歸案後坦白交代,並且主動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情況,可以給你們爭取減刑。」

  「另外,如果你們能積極主動地退贓退賠,也對減刑有幫助。」

  「換句話說,你們訛了多少錢,就給被害人退回去多少錢,明白麼?」

  朱才富連連點頭:「明白,明白。」

  你說這事兒搞的。

  敲詐勒索了一百萬,幾乎沒咋花,現在都得還回去。

  可以說忙活半天分逼不掙,還給自己搭進去了。

  減刑是可以減刑,但想要減到十年以下,很困難,只能說存在理論上的可能性。

  畢竟性質太惡劣了。

  累計作案十四起!

  涉案金額超百萬!

  這兩個buff疊加過來,量刑肯定輕不了。

  再怎麼減,最終的結果也肯定不可能低於十年。

  誤入歧途毀終身啊。

  ……

  林北那邊,經過醫院驗血,證實並未醉駕,他身上的麻煩自然是沒有了。

  但是還需要配合警方調查。

  作為守法公民,林北當然是樂意之至。

  去了派出所又是提交證據,又是配合做筆錄啥的。

  不為別的,就為了能把那兩個不法分子送進去。

  有林北的幫忙和協助,這案子,辦得很順利。

  很快便犯罪事實清楚,證據明確。

  接下來警察要做的就是聯繫一下另外幾起代駕陷阱敲詐勒索案的被害人,一方面是進一步補充完善證據鏈,另一方面也是為了給他們追回損失。

  當然,

  事情已經過去了,現在找他們也不可能拿到他們當日酒駕或者醉駕的證據,自然不會以此來追究責任。

  畢竟這個查酒駕,就跟捉姦一樣,得抓現行。

  如果現場抓不到,那麼即便事後抓到人了,也沒辦法按酒駕醉駕進行處理。

  所以有些人喝酒開車,遇到查酒駕的,就會鋌而走險駕車逃跑,或者是棄車逃跑,找個地方貓一天,等酒徹底散了之後再露面,即便後面被抓到,因為檢測不到酒精含量,自然也就沒辦法定性為酒駕或者醉駕……

  但這麼做可能給自己小命搭進去。

  嘗試有風險,千萬別犯傻。

  此外呢,畢竟這個案子的被害人也不是主觀上要酒駕的。

  他們能找代駕,說明有這個喝酒不開車的觀念。

  只是在臨近家門口的時候,放鬆警惕了。

  而且也是出於同情,被人矇騙。

  可以理解。

  因此警察不會事後再追究什麼酒駕或者醉駕。

  這樣一來,也可以打消這些人的顧慮,讓他們能夠好好配合調查,早點把這個案子辦好。

  後面的事情,就不需要林北過多操心了。

  公訴案嘛,突出一個省心。

  立案偵查公訴審判入獄一條龍服務,體貼周到,很刑很可拷。

  回到家的時候,都快晚上十一點了。

  林北花五分鐘洗了個熱水澡,然後把自己摔床上,像往常一樣擺了個「木」字。

  很快房間內就響起了輕微的鼾聲。

  不知道過了多久。

  突然。

  「咚!!!」

  一聲巨響傳來。

  林北猛地一激靈,瞬間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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