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錢要回來,人送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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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大爺,這李桂蘭的態度你也看到了。💙☝ ➅❾ˢh𝓤x.ς𝕆ᵐ ☆♝」

  「你對他們一家掏心掏肺,可他們一家卻想吃你的心肺!」

  「這事兒不能就這麼算了。」

  林北深吸一口氣,沉聲說道:

  「那錢就算拿去餵狗,也不能便宜了這一家子白眼兒狼!」

  「錢必須要回來,人,也必須送進去!」

  馮大爺咬了咬牙,緩緩點頭。

  寒心。

  真正的心寒,不是大吵大鬧。

  真正的失望,不是淚流滿面。

  而是言語短短,目光冷淡……

  李桂蘭那些傷人的話,一字一句,皆化作無形的刀劍,在馮大爺心口狠狠地捅了幾個窟窿。

  馮大爺已經徹底失望了。

  他這把年紀,說的不好聽點,也沒幾年活頭了,不想帶著一肚子憋屈入土。

  那會死不瞑目的。

  「可是小林,這……錢真能要回來?還有把人送進去是什麼意思?送到哪裡?」

  馮大爺問道。

  林北反問道:「馮大爺,你給朱望捐錢是為了什麼?」

  「為了讓他完成學業。」

  馮大爺說道。

  「這就對了。」

  林北耐心解釋起來。

  「你捐錢的目的是為了讓朱望完成學業,也就是說,你給他們家的每筆款項,其用途都是教育。」

  「可朱望在初三就輟學了,之後的時間裡,李桂蘭還繼續以上學為由跟你索要財物,其目的肯定不是為了供孩子上學。」

  「這種行為,就涉嫌詐騙罪!」

  「這是刑事犯罪,他們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林北向著馮大爺問道:「你有沒有跟朱望一家簽什麼資助合同之類的?」

  要想把錢要回來,把人送進去,不是動動嘴皮子這麼簡單。

  得有證據才行。

  其中一個關鍵證據,就是馮大爺和朱望一家針對捐贈錢款用途的明確約定。

  這叫有償贈與,也叫「附條件贈與」。

  有償贈與是可以收回的。

  很簡單,我給你這筆錢,是為了讓孩子完成學業,而你並沒有履行這個行為,那麼這些錢,你就得還回來。

  除此之外。

  對方編造謊言,虛構事實,讓馮大爺產生錯誤認知,誤以為孩子還在上學,誤以為這些錢是用作教育,從而支配財物。

  這,就滿足了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其實這個性質就跟彩禮是一樣的。

  我給你彩禮是為了跟你結婚,而你收了彩禮卻悔婚,那不好意思,悔婚可以,彩禮得退。

  如果像任君爽一樣,拿了彩禮就跑路……

  這就叫騙婚,也就是涉嫌詐騙罪。

  估摸著任小姐這會兒踩縫紉機已經相當熟練了……

  林北問完,馮大爺卻苦笑著說道:「沒有,我當時沒想那麼多,只是想著讓孩子有書讀,有學上……」

  沒合同啊,這就難辦了。

  林北搓了搓牙花子。

  這時馮大爺似乎想到了什麼,開口道:「不過我打錢的時候都會備註用途。」

  「而且李桂蘭每次打電話過來要錢,我都會在本子上記著。」

  「年紀大了,腦子不好使,不記著點很可能轉頭就忘。」

  一邊說著,馮大爺從衣服口袋裡拿出一個四角卷邊的破舊本子。

  林北接過,翻看起來。

  「XX年X月X日,學費+書本費,3150」

  「XX年X月X日,運動鞋,800」

  「XX年X月X日,補課費,2000」

  「XX年X月X日,資料費,500」

  ……

  林北越看臉越黑。


  他還是低估這家人的無恥程度了。

  學雜費讓馮大爺出也就算了,連買鞋買衣服,感冒發燒,買自行車的錢都找馮大爺要。

  還真是把他當冤大頭了。

  林北大概算了下,光是朱望退學到現在三年多的時間,馮大爺已經給他們家打了超過八萬了。

  也就是說平均每年近三萬塊。

  誰家貧困生上個高中每年花三萬啊?

  馮大爺還是太心軟了。

  可惜啊,有時候真心並不能換來真心,還可能換來算計!

  只有把這白眼兒狼送進去,才能慰藉馮大爺受傷的心靈。

  八萬這個金額,已經達到詐騙罪「數額巨大」的標準。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這就很刑。

  「怎麼樣小林,這個有用嗎?」

  馮大爺眼巴巴地看著林北問道。

  「有用!這個筆記本,加上轉帳備註,再加上昨晚和剛才打電話的錄音,這些證據差不多夠了。」

  林北沉吟片刻說道。

  馮大爺的老年機當然沒有通話錄音。

  不過沒關係,林北的「如影隨形」航拍器就派上了用場,這兩次通話都被完完整整拍攝了下來。

  而且得益於山寨老年手機的「大嗓門兒」,使得聲音也被完整記錄。

  這也是一個重要證據。

  旁邊小李已經瑟瑟發抖了。

  這年輕人,臥槽!

  動不動就送人進去,他是做什麼工作的啊?

  賈光明也非常詫異,開口問道:「那個,林先生打擾一下,你是律師嗎?」

  林北笑著搖搖頭:「不,我只是一個法律愛好者。」

  賈光明:「……」

  又聊了幾句之後,林北和馮大爺便離開學校。

  不過並未急著離開黑水。

  林北決定找上門去,倒不是為了罵兩句出氣啥的,而是為了補充證據。

  畢竟這是刑事案件,證據鏈哪怕有一絲一毫的漏洞,都可能成為對方脫罪的機會。

  林北可不希望出現什麼差錯。

  他來到縣城一家網吧,開了台機子,然後開始「噼里啪啦」。

  對於一個高級黑客來說,知道李桂蘭的手機號碼,想定位她的位置,並不是什麼難事。

  ……

  另一邊。

  「這老不死的,心眼兒還挺多。」

  「就不能先把錢打過來再去調查啊,真是有病!」

  李桂蘭罵罵咧咧的。

  臉色非常難看。

  對於她這種人來說,占不到便宜簡直比嘎了她還難受。

  「媽!你說誰有病呢,對了,錢什麼時候才能打過來啊,rog搞活動還有最後三天了。」

  一個十六七歲的胖墩兒打著哈欠從房間走出來。

  肥頭大耳,滿臉青春痘。

  鏡片跟啤酒瓶底那麼厚,頭髮油得一綹一綹的。

  正是朱望。

  他雖然早早輟學,但並未加入三和大神隊伍,而是在家啃老……

  雖然他們家房子很舊,家裡的家具電器啥的也都有些年頭了,顯然家裡經濟條件並不好。

  但朱望卻是一身的名牌。

  腳踩AJ,身穿阿迪,就連襪子都是耐克的。

  腦袋上戴著索尼耳機。

  手裡捧著最新款iPad mini。

  遊戲界面中,一隻額頭上貼著黃色符紙的小殭屍正在活動身體。

  「我叫七七,是個殭屍。」

  臥槽,原?

  ——————

  此處純調侃,無惡意[真誠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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