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7章 庭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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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當防衛,不光是一個刑法概念,在民法上同樣有這樣的概念。」

  「刑法上的正當防衛,在遇到人身傷害的時候可以自衛反擊。」

  「而民法上的正當防衛,賦予公民在自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時候可以反擊的權利!」

  張偉站在辯護人席位上,聲音洪亮。

  「在本案中,我方當事人的莊稼被被害人養的羊多次啃食,自身財產已經受到侵害,並且這個侵害還將繼續下去,沒有停止的趨向。」

  「我方當事人為求自保,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害,所以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而被害人卻是在繼續侵權的過程中,導致自身財產損失。」

  「說白了,他就是害人不成翻倍害。」

  「我方當事人則是無奈自保。」

  「憑什麼我方當事人要為羊的死負責任?」

  「我方訴求很簡單,投放危險物質罪不成立!經濟賠償不認可!」

  「刑事上,無責!」

  「民事上,也無責!」

  張偉態度非常堅決。

  光免除刑事責任?

  那不是他的目標。

  必須要民事刑事雙免責,這才算勝利。

  否則,那就相當於是輸了。

  哪怕賠一分錢,也是輸!

  ............

  但公訴人並不是那麼輕易就會認輸的,還是在爭取。

  法庭辯論激烈無比。

  旁聽席位上。

  林母小聲問道:「小北,這......現在是哪邊占優啊?」

  林北微微一笑說道:「我們這邊優勢,這個案子已經基本沒有懸念了,我二爺爺肯定沒事的。」

  「哦,那就好,那就好。」

  林母放心了。

  ............

  經過大半小時的法庭辯論,終於在審判長「咚」的敲響法槌後宣告結束。

  審判長陳立軍看向被告人。

  「被告人,請做最後陳述。」

  林遠山站起來,緩緩開口: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還有各位,我雖然沒什麼本事,也沒什麼文化,但我有道德,有底線。」

  「我這一輩子,從來沒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

  「我在田裡投放農藥,也不是為了報復,就只是想保護我的莊稼。」

  「我沒什麼本事,賺不到錢,身體也不行,那幾畝田,幾乎就是我全部的收入來源,如果沒了,我......我估計都得餓死。」

  「我試過講道理,也試過找村里幫忙,但沒用啊。」

  「我沒辦法了,我只能買農藥,用自己的辦法保護我的莊稼,我不想毒死羊,還專門立了牌子提醒......」

  「......」

  「但我並不後悔!」

  「如果我不這麼做,我要被欺負死。」

  「我只想活著啊,我不知道我有什麼錯,檢察官,你說,我有什麼錯?」

  林遠山雙眼通紅地看著對面的公訴人。

  公訴人目光閃躲,有些不敢應對。

  其實他心裡也挺不是滋味的。

  只是職責所在,沒辦法。

  陳述結束後,林遠山坐了回去。

  「咚——」

  審判長陳立軍敲響法槌,說道:「現在休庭,半小時後開庭宣判!」

  說完便起身離去。

  ............

  旁聽席上,不少人竊竊私語議論起來。

  榆縣這個小縣城,平日裡官司不多,尤其是刑事案件,更是少見。

  因此這個案子還是吸引了不少閒的沒事兒乾的大爺大媽過來旁聽。

  聽了案件審理,他們也明白髮生了什麼事。


  「要我說,那個養羊的,真不是個東西,你說他欺負老人家算什麼本事?」

  「就是!誰都有老的一天,他也不怕今天對老人家做的事,明天就應在自己身上。」

  「反正我是支持老人無責的,開玩笑了,這要是保護自己的財產都有錯的話,那不是縱容犯罪,偏袒壞人?」

  「沒錯!要是老人家被判賠償的話,明天我就買十七八隻羊,專門趕到那個養羊人的地里去吃他的莊稼,他要是敢弄我的羊,我就告他。」

  「最離譜的就是那個公訴人,什麼時候在自己田裡打農藥都成犯罪了,這以後誰還敢種地?從農耕時代到現在,幾千年了,真是越發展越倒退,打農藥都特麼成犯罪了......」

  「老人家也怪可憐的,孤苦伶仃,還要受人欺負,真不知道他是怎麼堅持過來的。」

  「......」

  眾人議論紛紛。

  聽得出來,大部分人都是站在林遠山這邊的。

  一方面,是出於同情弱勢的樸素情感。

  另一方面,這個事情本身也確實是麻五的錯,林遠山的做法沒問題。

  法律規定,大部分其實都是能跟人最樸素的情感發生共鳴的。

  違背常識的法律規定畢竟不算多。

  這個案子當中,按照人的常規思維去考慮,那就不應該有罪,不應該賠錢。

  麻五別說死了11隻羊,就是他的羊全死了,甚至他自己也死了,那都特麼是活該!

  還有臉要賠償?

  想屁吃!

  ............

  半小時的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重新開庭。

  審判長陳立軍站在法台之上,捧著判決書。

  「咚——」

  敲響法槌。

  開始宣判。

  「晉省榆縣初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於被告林遠山投毒一案,現已審理完畢。」

  「經過法庭調查,可明確:被告人在田裡撒農藥之行為,屬於民事上的正當防衛......」

  「依照刑法......本院做出如下判決:」

  「被告人林遠山投放危險物質罪不成立!」

  「不承擔刑事責任,也無需進行民事賠償。」

  「駁回檢察院所有訴訟請求。」

  「咚——」

  法槌落下。

  一槌定音。

  判決出來了。

  林遠山罪名不成立,也不需要賠錢。

  「啥玩意兒?」

  「他......那我的羊呢?我的羊被毒死了,就沒人管了是嗎?」

  「這什麼狗屁道理!」

  「我不服!」

  麻五激動地站起來便大聲叫嚷著。

  他無法接受這個結果。

  林遠山不成立犯罪也就算了,可連一分錢都不賠,這讓麻五如何能接受?

  「咚——」

  「現在閉庭。」

  陳立軍沒有理會麻五的嚷嚷,直接宣布閉庭,隨後便走了出去。

  麻五在那邊還是不死心地叫喚著。

  但沒人理他。

  這也就是庭審結束了,他叫兩聲沒什麼問題。

  但凡在庭審過程中逼逼賴賴的,輕則被警告,中則被驅逐,重則,都可能觸犯「擾亂法庭秩序罪」......

  這場庭審結束了。

  除了麻五,所有人都挺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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