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亡命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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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事是個輕省活。

  把那籠子裡的「冒牌貨」順出來。不為別的,就為了嚇唬嚇唬那姓李的老闆。

  剛才被人扣在院裡,又是威脅又是還要打要殺的,這口氣得順順。

  算是報那一箭之仇。

  至於那五塊錢,是給李志傑的「潤手費」。

  自個兒吃肉,得讓夥計喝湯。

  這叫先富帶後富。

  李志傑一聽這差事,當即點了頭,拍胸脯表示,包在他身上。

  接著,就伸了只手。

  啥意思?

  李志傑露出一口牙,求人辦事,得先見錢才行。

  趙寶華見他這幅急猴子樣,笑了:「咋,還怕我賴你?」

  李志傑手沒縮回去,反手在後腦上扣巴到只虱子,一捏一聲響。

  他把虱子往衣服上一撣,說:

  「咱倆兄弟,不跟你瞎扯,這事兒又不是啥正經活計。」

  「萬一失了手,事沒辦攏,又叫人家摁住,當賊娃子胖揍一頓。」

  「我這一身肉是不值錢,可我也不能兩頭都不落好,是吧?」

  這話透著狡黠,也透著實誠。

  趙寶華被逗笑了,說:

  「沖你這句話,這錢,這會兒就歸你!

  辦成了是你的,辦砸了,也算給你買紅傷藥。」

  說罷,數出五塊錢,往他手上一拍。

  李志傑得了令,一呼嚕從地上蹦起來。

  錢往兜里一揣,還拍了拍。

  「走了。」

  趙寶華沒多話,手一揮就往家走。

  進了深秋,這日頭就越來越短。

  趙寶華前腳剛邁進自家院壩,後腳,天就像被一口鍋扣實了,黑壓壓的。

  李志傑沒走,他在鎮上扎著呢,就等天黑。

  等著等著,雨卻下下來了。

  起初是淅淅瀝瀝的,沒一會兒就變成「嘩啦嘩啦」地往下落。

  「干!老子賺點兒錢,就這麼難的?」

  李志傑頂著雨,往李家大院兒摸。

  這才一會兒,路就成了河,黃湯渾水順著溝槽子亂灌。

  身上濕了,倒是不打緊,莊稼漢誰怕這個!

  他在乎的是腳上那雙鞋。

  一雙半舊的解放鞋。

  那是他表哥有了新鞋,底下沒親弟弟,才輪到他腳上的。

  平時鎖在柜子里當寶貝。今兒是跟著趙寶華進鎮辦大事,才捨得拿出來上腳。

  要是泡了這黃泥湯子,那比剮了他的肉還疼。

  忽得,他靈機一動。

  把鞋脫了,就近找了戶人家,偷偷舀了兩瓢水,把鞋底的泥沖了個乾淨。

  鞋帶解下來,把兩隻鞋的眼扣在一塊,往脖子上一掛。

  鞋,穿成一條,掛在脖子上。腳,光著踩在泥地里。

  腳板踩在爛泥里,那是真涼,也是真滑。

  可李志傑心裡美,覺得自個兒這招,絕了。

  到了那青瓦房外頭。雨聲正好遮了腳步聲。

  他沒急著進,從懷裡掏出一包爐灰。

  爐灰的氣性大,又刺激。

  他隔著老遠往狗窩那邊撒,迷狗鼻子。又抓了一把,往自己身上抹,蓋那股子生人氣。

  單靠灰也不行,他摸近了,又往狗窩裡丟了個面粑粑。

  面粑粑的餡兒被他挖了吃了,裡頭填的是昏藥——他找林長青要的。

  這年頭的狗,肚子裡都沒食兒,見著天上掉下來的食兒,哪有防備?

  一口就吞了。

  沒過一袋煙的功夫,那狗連哼都沒哼一聲,睡死了。

  進了院門,他輕車熟路,趙寶華早給那屋子說得透透的。

  李志傑摸到了那個鐵籠子。

  借著點微弱的天光,看見了裡頭那隻狗獾。

  他心裡嘀咕:折騰半宿,還給五塊錢,就為了放個獾子!

  嘀咕歸嘀咕,手底下沒停。

  摸到了門上的小銅鎖,他就從兜里掏出兩片削得薄薄的竹篾子。

  這手藝,是他的童子功。

  四五歲那會兒,為了偷奶奶柜子里的雞蛋,練出來的;再大點,被他爹拿棍子攆出門,半夜想回家睡覺,也就靠這兩片竹篾開門。

  雖說天黑,看不見鎖眼兒,但也沒多大礙。

  裡頭那門子,光靠看可沒用。

  竹篾往裡一插,一挑,手感順著指尖傳上來,「咔噠」一聲就開了。

  趙寶華的意思是,偷出來,隨便找個地方放生了。

  可上頭一張嘴,下頭跑斷腿。

  李志傑手剛伸進籠子,頭皮忽然一炸。

  壞了。

  這東西它是活的,那是會叫的!

  狗獾的叫聲,狀如小熊嘶鳴,兩下就給李老闆引了出來。

  他一聽自己的「貓熊」在嘶吼,從堂屋抄起一把柴刀就往外沖。

  到外頭,人還沒站定,一眼就瞅見鬼鬼祟祟的李志傑。

  「死囡仔!敢動我的寶貝,我刣死你!」

  這聲吼,透著股子狠戾。

  話音未落,人就像個彈丸似的射了過來。手起刀落,直奔李志傑的面門。

  這是下死手。

  虧得李志傑屬猴的,身法在那兒。

  他脖子猛地一縮,身子往旁邊一滾。

  「當——!」

  那把沉甸甸的柴刀,狠狠砍在了鐵籠子上。火星子在雨水裡炸開,亮得刺眼。

  李志傑嚇得魂飛天外,腳底板比腦子動得快。

  一把提溜起那隻狗獾的後脖頸子,拔腿就往大門外沖。

  李老闆一擊不中,眼都紅了。

  這五十歲的人,平日裡看著養尊處優,這會兒為了錢,竟跑出了瘋狗的勢頭。

  雨夜,爛泥路。

  李志傑畢竟手裡提著個十來斤的活物,那獾子還撲騰,腳程就被拖慢了。

  李老闆提著刀,在後面死咬著不放。

  一時間,只聽見身後腳步聲啪嗒啪嗒,宛如催命。

  李志傑在泥水裡狂奔,肺管子像火燒一樣,心裡頭把趙寶華的祖宗十八代都問候了一遍:

  趙寶華!你個龜孫!五塊錢就要買老子的命!

  跑出一里地,那李老闆也是殺紅了眼,揮著柴刀腳速不減。

  李志傑心裡發苦:這這麼跑不是個法子,這老東西是拼了老命要追回他的「貓熊」。

  不還給他,他能追到閻王殿去。

  可就這麼全須全尾地還給他?

  李志傑想起剛才那一刀的火星子,後背一陣發涼。那是奔著要我的命來的!

  太便宜他了!

  心一橫,李志傑腳下沒停,一隻手從褲兜里摸出一把鐵製的小刀——平時用來削瓜皮的。

  一刀就把那獾子宰了,跟殺雞似的。

  李志傑還特意抖了抖,確信那東西死透了。

  猛地一扭身,借著跑勢,把那死獾子往路邊的草叢裡狠狠一甩——

  「行了!還給你!你的祖宗!」

  那獾子劃出一道黑線,飛出老遠。

  李老闆眼瞅著那是自己的「幾十萬」飛了,哪還顧得上追人?

  一聲哀嚎,調轉了頭,瘋了似的朝草叢撲去。

  李志傑趁著這檔口,趕緊左拐右拐,隱在漆黑的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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