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出來了也重生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0826號!出列!」

  獄警站在監室的門口喊了一嗓子。

  「0826!喊你呢!」有囚犯用手推一個靠牆坐著的青年囚犯。

  青年囚犯茫然地睜開眼睛,腦袋像雷達一樣三百六十度旋轉,打量著眼前的一切。

  帶著鐵欄杆的狹小窗戶,身上都穿著帶編號衣服,一水比禿子強不了多少的腦袋...

  這...這不是囚服嗎!

  再看看門窗上的鐵欄杆,和站在門口一身警服的獄警。

  這是監獄!

  「0826!說出你的真實姓名和家庭住址。」獄警面無表情地說道。

  「白峰!家住霧島鎮白家村六仗溝小隊!」

  「0826!老老實實回答我的問題,如果你的答案和我們卷宗上的不符,你就別想出獄了。」獄警的臉非常的嚴肅。

  我又入獄了嗎?

  自己最後一次入獄是什麼時候的事情,好像是自己三十八歲的時候,在監獄裡待了三年後出獄,就再也沒進過監...

  老子重生了!

  他四十一歲出獄後再沒進過監獄,那麼此時他身在監獄,不重生怎麼解釋?

  白峰的心一陣狂跳。

  這種狗血的事情竟然發生在自己身上,想不到我也會重生了!

  可遺憾的是竟然重生在監獄裡,重生在哪裡也比重生在監獄強啊!

  不知道此時是他哪次進監獄?

  他這一輩子可是三進宮,還不包括一次少管所。

  「哥們!今年是几几年幾月?」白峰小聲問剛才推醒自己的人。

  「八三年四月九號?」

  八三年!這麼說這是他第一次正式坐牢的時候,這應該是刑滿出獄了吧!

  他第一次坐牢是八一年春天進去的,八三年春天釋放出獄,對上了!

  「0826!回答我的問題,請正確說出你的家庭住址。」

  犯人刑滿到期釋放,第一步就是要核驗身份搜身檢查,這麼做的目的是防止放錯人,因為服刑人員中重名的服刑人員很多,需要核對姓名和罪名,家庭住址等信息,準確無誤後才能釋放。

  既然是八三年,那麼他剛才回答的家庭住址就不準確了。

  八十年代的公社稱呼都是公社,哪有鄉鎮這種稱呼!

  村級別的則是大隊。

  「白峰!家住霧島公社白家大隊六仗溝小隊。」

  獄警核對了一下又問:「犯了什麼法?判了多長時間?」

  「傷害罪!把人打傷了!判了兩年!」

  「0826!今天是你服刑期滿的日子,收拾收拾跟我去辦手續。」

  白峰迴頭看看自己在這裡服刑的地盤,行李是公家的,自己的東西好像也沒啥收拾的,啥也沒有。

  「哥幾個!我走了!也希望你們早一點出去。」

  白峰向獄友們告辭。

  「以後在外面相遇,咱們再喝酒!」

  「出去就別再回來了!」

  獄友們也送出了自己的離別贈言。

  白峰出了監獄門跟著獄警來到了一個科室。

  「這是你的釋放證明書,核對一下信息,準確無誤後在這裡簽個名。」

  白峰在釋放證明書上籤上自己的名字。

  「你準備好自己的衣服了嗎?」

  囚犯出獄的時候家裡人是會給準備好出去穿的衣服,囚服是不允許穿出監獄的。

  白峰想了一下搖頭:「沒有!家裡沒送來。」

  出獄前一個月,監獄會向家屬發通知,家屬會送來便服。

  白峰家也肯定收到通知了,但是他媳婦並沒有給他送來衣服。

  白峰搖頭,自己服刑兩年,他媳婦竟然一次都沒來看過他。

  「那能不能靠獄友湊一套衣服?」

  白峰想想搖頭:「湊不上,都是啥也沒有,怎麼湊?」

  「那你只能買一套了,從你的勞動報酬里扣除了。」


  獄警拿過一個牛皮紙信封。

  「這是你服刑兩年在監獄裡勞動的報酬,一共是二十五塊錢,還有三塊錢的路費錢,現在要扣除八塊錢的出獄服裝錢。」

  啊!什麼衣服要扣八塊錢?

  光膀子出去不行嗎?

  光膀子出去肯定是不行的,一套藍色的四個兜服裝穿在了白峰嶺的身上。

  他跟著獄警規規矩矩地來到監獄大門口。

  「出去以後要好好生活,不希望在這裡再見到你!」

  「是管教!」

  「回去後到當地派出所把戶口激活一下,否則沒有公民權利的。」

  「知道了!」

  「走吧!」

  白峰推開監獄大門,慢慢走了出去。

  他是個重生者,自然不會有抬頭看藍圖,深呼吸空氣那些其它犯人才會有的動作,也沒有終於自由了的感慨。

  有感慨這些的功夫他還不如想想重生後的事情。

  他來到道邊等車。

  這裡他還是比較熟悉的,上一世他可是來過好幾回。

  這是里是崖城西北郊區的山區,從這裡往西部西北以及北部都是山區,昌山山脈覆蓋了方圓上百里的面積。

  崖城也在昌山山脈之中。

  而他的家則在崖城東南方向七十里外海邊的霧島公社,他要坐車到霧島公社,然後再想辦法回到離公社六里地之遙的白家大隊。

  白峰在道邊站了有十幾分鐘,一輛紅白相間的老式客車在他面前停下。

  他上車花了五毛錢買了車票,先來到了縣城,要回家就得在客運站倒車。

  沿著檢票口進站後,他第一時間就到賣票口買了一張下午一點半駛往霧島公社的車票,八毛錢。

  現在他還有近兩個小時的時間可以利用。

  他準備出去吃點飯,然後用身上僅有的十幾塊錢給家裡人買點東西。

  他今年二十六歲了,家裡還有一個媳婦和兩個孩子,他已經整整兩年沒有見到他們的樣子了。

  八十年代初期的客運站里還是相當純潔的,沒有那些亂七八糟擺攤的。

  但就算沒有擺攤的,這裡因為人流多的原因,還是有混子混雜期間,以掏包的為多。

  都說掏包的眼神賊毒,基本一眼就能看出哪個人有錢哪個人沒錢。

  但白峰今天就遇到一個眼瞎的小偷,竟然把手伸到他兜里來了。

  老子兜比臉都乾淨,全身上下就十幾塊錢還踩在鞋裡。

  這小偷不是新手呀?

  「兄弟你幹啥呀?掏煙掏錯兜了?」

  其實他這話就是給對方一個台階,說你伸錯兜了,對方說聲對不起啥的這事兒就過了。

  他才從監獄出來,可沒心思再惹點什麼事兒。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