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公主當我女朋友?
「肯定啊,首先,他們倆的起點就不一樣,秦始皇雖然從小在趙國當質子,但他好歹還有個當秦王的老爹,身份不一般,但劉邦呢,秦始皇時期,他只是個小小的亭長,後來押送徭役的途中,不小心放跑了人,為了保命,不得不落草為寇,躲在芒碭山上藏了好幾年。」
贏陰嫚詫異道:「這樣的賤民,也配成為皇帝?」
秦風拍桌讚嘆道:「要不怎麼說他厲害呢,陳勝吳廣起義造反後,劉邦也在沛縣集結了一批人起事,後一路南征北戰,擴大勢力,僅七年,便一統天下,建立大漢王朝,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擁有六代人的積累,從打韓國到滅齊國,一統天下,中間也花了接近十年的時間,論速度,劉邦比秦始皇快多了。」
饒是贏陰嫚再盲目崇拜自己父皇。
可當聽到劉邦僅僅只用了七年,就從一個落草為寇的土匪成為開國皇帝,也不免感到心驚。
真算起來。
這個叫劉邦的傢伙,似乎確實比自己父皇還要厲害。
必須得趁對方還沒成氣候之前,弄死對方。
等等。
劉邦在沛縣起事?
難道沛公的沛,是沛縣的沛?
劉邦是沛縣人?
(劉邦:不好!藥丸!)
贏陰嫚試探性地問道:「秦風,這個劉邦,是沛縣人?」
「對啊。」
「是泗水郡那個沛縣嗎?」
「不然還能是哪個沛縣?他當的就是泗水亭長啊。」
「原來如此。」
贏陰嫚默默記下。
等回去之後。
立馬就讓父皇派人去泗水郡沛縣,幹掉這個劉邦,將危險扼殺在萌芽之中。
「再說說胡亥吧,他到底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竟然能引得天下所有人厭惡?那麼多人造反?」
「那可就多了去了,首先,他為了享受,增加賦稅徭役,令百姓苦不堪言,百姓活不下去,就只能造反唄。」
贏陰嫚氣憤不已。
「百姓是天下之本,他不給百姓活路...百姓自然要反他...這個蠢貨,居然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嗎?」
「其次,他親信趙高,讓趙高把控朝政,趙高一個閹人,哪管那麼多,只知道一個勁兒的攬權斂財,還弄死了李斯,馮去疾等重臣,整得朝堂烏煙瘴氣,人人自危,根本沒人願意辦事。」
「這個蠢貨!愚蠢至極的蠢貨!有嫪毐的前車之鑑在,他竟然還敢讓宦官當政!他的腦子比豬還笨!我真想殺了他!」
贏陰嫚咬牙切齒,拳頭攥的很緊。
但凡胡亥在她面前。
她真有可能控制不住弄死胡亥。
百姓,貴族。
但凡能捏住其中一個。
大秦都不至於亡。
這個傻逼倒好。
無差別創死所有人。
主打一個眾生平等。
百姓,是要壓榨的。
貴族,也是要得罪的。
這下連一個能幫他的都沒了。
除了滅亡,還能有什麼結果?
秦風見贏陰嫚如此震怒的表現,只覺得對方入戲太深,連忙勸解道:「不至於,不至於,兩千多年前的事,你現在這麼生氣幹啥,也太入戲了,喝點可樂,壓壓驚。」
「呼~呼~」贏陰嫚大口喘氣。
又灌了一口冰可樂。
半晌才終於平靜下來。
這時,一個與秦風相熟的村民走了進來。
「秦風,來包煙,再拿個打火機,誒,這漂亮的小姑娘是誰啊?以前從來沒見過,是你在外面交的女朋友嗎?」
秦風生怕贏陰嫚生氣,趕緊解釋:「別瞎說,張叔,她是來咱們村拍短劇的演員,休息時間在我這裡坐坐而已。」
「難怪穿得這麼特別,原來是演員啊。」
付完錢,張叔拿著煙和打火機離開。
贏陰嫚沒好氣道:「秦風,你那麼著急否認幹嘛?我不算你的女朋友嗎?」
在贏陰嫚簡單的認知里。
女朋友,不就是女性朋友嘛。
自己與秦風相交甚歡,怎麼也該算是朋友了。
秦風瞪大眼睛,一臉懵。
「女朋友?你什麼時候成我女朋友了?」
想自己堂堂大秦公主。
多少人求著跟自己做朋友,自己都看不上眼。
可是看秦風的樣子,似乎還有點不太願意跟自己當朋友。
這讓贏陰嫚心裡升起一種彆扭的情緒。
「如果之前不算的話,那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這總行了吧?」
「啊?你確定?」
秦風上下打量贏陰嫚的樣貌和身段。
長相沒話說。
五官精緻,皮膚白皙,絕對是美女。
至於身材。
因為穿著臃腫華麗的衣服,看不出具體情況。
但大致看上去,應該是非常不錯了。
綜合起來,贏陰嫚的外表分絕對在八分以上。
白撿這麼一個漂亮的女朋友,秦風當然是樂意的。
但他總覺得中間哪裡怪怪的。
該不會是碰上殺豬盤了吧?
「難道你覺得我不配當你的女朋友嗎?」贏陰嫚委屈巴巴地眨巴眨巴大眼睛。
管他的。
殺豬盤就殺豬盤。
只要自己小心點錢包,應該問題不大。
「配配配,絕配,頂配,天仙配。」
「那就這麼說好了,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女朋友,你是我男朋友,嘿嘿~」
贏陰嫚轉悲為喜,表情之間的切換,連一秒都不用。
讓秦風不得不再次感慨。
不愧是專業演員。
變臉真快。
「對了,你在我這裡呆了挺久了,不用回去拍戲嗎?」
贏陰嫚還想從秦風嘴裡套出更多的話,自然不願意這麼快離開。
拉了拉秦風的胳膊。
祈求道:「你不希望我在這裡多陪你一會兒嗎?」
「你要是願意多陪我一會兒,我倒不介意,我只是怕等下你們劇組的人過來催你而已。」
這話提醒了贏陰嫚。
她可不是真演員。
萬一跟那個短劇劇組的人撞上,恐怕會露餡,必須得避免接觸。
「行吧,那我就先走了,不過,我可以帶點吃的走嗎?」
「隨便啊,你想吃什麼自己拿。」秦風大方地說道。
當然,之所以這麼大方,倒不是他真把贏陰嫚當成自己女朋友。
主要還是因為有劇組結帳。
贏陰嫚在店裡的所有花費,他都會掛在劇組帳上。
有錢不掙是傻子。
贏陰嫚詫異道:「這樣的賤民,也配成為皇帝?」
秦風拍桌讚嘆道:「要不怎麼說他厲害呢,陳勝吳廣起義造反後,劉邦也在沛縣集結了一批人起事,後一路南征北戰,擴大勢力,僅七年,便一統天下,建立大漢王朝,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擁有六代人的積累,從打韓國到滅齊國,一統天下,中間也花了接近十年的時間,論速度,劉邦比秦始皇快多了。」
饒是贏陰嫚再盲目崇拜自己父皇。
可當聽到劉邦僅僅只用了七年,就從一個落草為寇的土匪成為開國皇帝,也不免感到心驚。
真算起來。
這個叫劉邦的傢伙,似乎確實比自己父皇還要厲害。
必須得趁對方還沒成氣候之前,弄死對方。
等等。
劉邦在沛縣起事?
難道沛公的沛,是沛縣的沛?
劉邦是沛縣人?
(劉邦:不好!藥丸!)
贏陰嫚試探性地問道:「秦風,這個劉邦,是沛縣人?」
「對啊。」
「是泗水郡那個沛縣嗎?」
「不然還能是哪個沛縣?他當的就是泗水亭長啊。」
「原來如此。」
贏陰嫚默默記下。
等回去之後。
立馬就讓父皇派人去泗水郡沛縣,幹掉這個劉邦,將危險扼殺在萌芽之中。
「再說說胡亥吧,他到底做了什麼天怒人怨的事?竟然能引得天下所有人厭惡?那麼多人造反?」
「那可就多了去了,首先,他為了享受,增加賦稅徭役,令百姓苦不堪言,百姓活不下去,就只能造反唄。」
贏陰嫚氣憤不已。
「百姓是天下之本,他不給百姓活路...百姓自然要反他...這個蠢貨,居然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嗎?」
「其次,他親信趙高,讓趙高把控朝政,趙高一個閹人,哪管那麼多,只知道一個勁兒的攬權斂財,還弄死了李斯,馮去疾等重臣,整得朝堂烏煙瘴氣,人人自危,根本沒人願意辦事。」
「這個蠢貨!愚蠢至極的蠢貨!有嫪毐的前車之鑑在,他竟然還敢讓宦官當政!他的腦子比豬還笨!我真想殺了他!」
贏陰嫚咬牙切齒,拳頭攥的很緊。
但凡胡亥在她面前。
她真有可能控制不住弄死胡亥。
百姓,貴族。
但凡能捏住其中一個。
大秦都不至於亡。
這個傻逼倒好。
無差別創死所有人。
主打一個眾生平等。
百姓,是要壓榨的。
貴族,也是要得罪的。
這下連一個能幫他的都沒了。
除了滅亡,還能有什麼結果?
秦風見贏陰嫚如此震怒的表現,只覺得對方入戲太深,連忙勸解道:「不至於,不至於,兩千多年前的事,你現在這麼生氣幹啥,也太入戲了,喝點可樂,壓壓驚。」
「呼~呼~」贏陰嫚大口喘氣。
又灌了一口冰可樂。
半晌才終於平靜下來。
這時,一個與秦風相熟的村民走了進來。
「秦風,來包煙,再拿個打火機,誒,這漂亮的小姑娘是誰啊?以前從來沒見過,是你在外面交的女朋友嗎?」
秦風生怕贏陰嫚生氣,趕緊解釋:「別瞎說,張叔,她是來咱們村拍短劇的演員,休息時間在我這裡坐坐而已。」
「難怪穿得這麼特別,原來是演員啊。」
付完錢,張叔拿著煙和打火機離開。
贏陰嫚沒好氣道:「秦風,你那麼著急否認幹嘛?我不算你的女朋友嗎?」
在贏陰嫚簡單的認知里。
女朋友,不就是女性朋友嘛。
自己與秦風相交甚歡,怎麼也該算是朋友了。
秦風瞪大眼睛,一臉懵。
「女朋友?你什麼時候成我女朋友了?」
想自己堂堂大秦公主。
多少人求著跟自己做朋友,自己都看不上眼。
可是看秦風的樣子,似乎還有點不太願意跟自己當朋友。
這讓贏陰嫚心裡升起一種彆扭的情緒。
「如果之前不算的話,那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這總行了吧?」
「啊?你確定?」
秦風上下打量贏陰嫚的樣貌和身段。
長相沒話說。
五官精緻,皮膚白皙,絕對是美女。
至於身材。
因為穿著臃腫華麗的衣服,看不出具體情況。
但大致看上去,應該是非常不錯了。
綜合起來,贏陰嫚的外表分絕對在八分以上。
白撿這麼一個漂亮的女朋友,秦風當然是樂意的。
但他總覺得中間哪裡怪怪的。
該不會是碰上殺豬盤了吧?
「難道你覺得我不配當你的女朋友嗎?」贏陰嫚委屈巴巴地眨巴眨巴大眼睛。
管他的。
殺豬盤就殺豬盤。
只要自己小心點錢包,應該問題不大。
「配配配,絕配,頂配,天仙配。」
「那就這麼說好了,從現在開始,我就是你女朋友,你是我男朋友,嘿嘿~」
贏陰嫚轉悲為喜,表情之間的切換,連一秒都不用。
讓秦風不得不再次感慨。
不愧是專業演員。
變臉真快。
「對了,你在我這裡呆了挺久了,不用回去拍戲嗎?」
贏陰嫚還想從秦風嘴裡套出更多的話,自然不願意這麼快離開。
拉了拉秦風的胳膊。
祈求道:「你不希望我在這裡多陪你一會兒嗎?」
「你要是願意多陪我一會兒,我倒不介意,我只是怕等下你們劇組的人過來催你而已。」
這話提醒了贏陰嫚。
她可不是真演員。
萬一跟那個短劇劇組的人撞上,恐怕會露餡,必須得避免接觸。
「行吧,那我就先走了,不過,我可以帶點吃的走嗎?」
「隨便啊,你想吃什麼自己拿。」秦風大方地說道。
當然,之所以這麼大方,倒不是他真把贏陰嫚當成自己女朋友。
主要還是因為有劇組結帳。
贏陰嫚在店裡的所有花費,他都會掛在劇組帳上。
有錢不掙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