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偏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劉耀祖氣得跳腳:「你打了我?我還倒欠你銀子?」

  沈清越聲線冷沉:「你當工頭之前,我就說得很清楚,出了問題,你要負責。」

  「帳目一清二楚,若不服,你大可找人重算,或是報官。」

  閆老太見占不到便宜,反而要賠銀子,氣得再次癱坐在地面,邊哭邊鬧:「沈家沒一個好東西,打了人也不賠銀子!」

  「今日若不能為我兒討回公道,我就不活了!」

  沈清越服了這個老太太。

  一言不合就耍無賴,打滾撒潑。

  以為這樣就治不了她。

  沈清越扯了扯劉翠花,湊到她的耳邊,低聲道:「娘,你不是一直對外祖母有怨氣麼?給你一個機會,只要你哭得比她慘,我就給你五十兩。」

  劉翠花咬了咬牙,無論是為了五十兩私房錢,還是為了一泄多年的怨氣,她應下了。

  接下來的場面,讓所有圍觀者目瞪口呆。

  劉翠花癱坐在閆老太對面,眼淚簌地落下,紅著眼眶哭訴:

  「從小,娘就不待見我,吃飯不許我上桌,稍不順心非打即罵,逢年過節,桌上所有的肉都緊著弟弟,我連一口湯都喝不上。」

  「我嫁人的時候,娘收了十兩銀子的聘禮,卻連一件像樣的嫁妝都不肯給,因為這件事,公婆對我頗為不滿,日日給我臉色。」

  「我在婆家受盡磋磨。」

  「娘總讓我遷就弟弟,照顧弟弟,等長大後給我撐腰。」

  「然而,我跟大彪吵架,滿腹委屈跑回娘家時,娘和弟弟當天就把我趕出了門,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前些年,我省吃儉用,偷偷補貼娘家,可等到我落難,需要搭把手時,娘卻急著和我撇清關係,連門都不讓我進。」

  「如今,沈家日子稍稍好過一點,你們就找上門來。」

  「我給耀祖安排活計,能幫的我都幫了。」

  「可他不好好監工,上工時偷懶廝混,被我家清越抓了個正著。」

  「清越動手是不該,可娘張口就要一百兩銀子,哪講一點情分?你讓鄉里鄰居聽聽,這不就是故意訛錢麼。」

  「方才,娘把我掐得一身青紫,我半句也沒喊疼。」

  劉翠花說著,挽起袖子,露出的手臂上滿是青紫的瘀痕。

  她抹了抹眼角,悲泣道:「娘,我也是從你肚子出來的,你為何如此偏心?」

  劉翠花跟閆老太的假哭可不一樣,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她是真的委屈。

  村民們紛紛指責:

  「閆老太也太偏心了,雖說兒子金貴,但也不能這麼欺負閨女。」

  「可不是麼,閆老太還真不是東西。」

  「你們瞅瞅劉翠花胳膊上的掐痕,都滲出血印子了!這看得見的地方尚且如此,衣裳底下看不見的,還不知傷成什麼樣。」

  「兒子傷了就是天大的事,女兒傷了就活該忍著,這算哪門子道理?」

  「要我說,這筆帳就該算清楚。」

  閆老太見村民偏向劉翠花,氣急敗壞的怒罵:「去去去!別在這裡多管閒事,都給我散了!」

  驅趕完村民,閆老太刻薄的瞪著劉翠花,咬牙切齒道:「我真後悔生了你,當初就該把你溺死!」

  劉翠花只覺得渾身發涼,再多的委屈堵在胸口,一個字也吐不出來。

  沈清越冷涔涔的目光掃向閆老太:「既然你如此後悔生下她,那就斷絕關係,以後不要再來往。」

  「現在,請離開我沈家,不送!」

  閆老太氣得直哆嗦:「好好!你們別後悔!以後就算跪著求我上門,我都不來!」

  說完,拽著劉耀祖氣呼呼的離開。

  沈清越將劉翠花扶起,遞給她一瓶藥:「娘,你先去擦些藥。」

  劉翠花低應了聲,她正好需要一個人靜一靜。

  沈清越嘆了口氣,古代重男輕女是常態,只是有的家庭比較嚴重,有的家庭輕微一些。

  劉沈兩家,好不容易恢復來往,又一次斷了。

  沈清越本以為劉翠花會低落些時日。


  沒想到,劉翠花第二日跟沒事人一樣,捏起了肉包子。

  蒸籠揭開,白胖胖的大肉包子冒著熱氣,濃郁的肉香隨著白霧飄散在空氣里。

  「包子出鍋嘍!」

  劉翠花將包子拾到小籃子裡,遞到沈清越面前,「清越,趁熱嘗一個,看看好不好吃。」

  沈清越咬了一口,雙眼發亮:「很好吃!」

  劉翠花將小籃包子全放在沈清越面前,笑呵呵道:「好吃就多吃點,娘準備拾上一些,待會進城給二丫送過去。」

  沈清越抬起眸,直直注視著劉翠花。

  在她念到沈二丫的名字時,眼裡多了一股慈愛。

  劉翠花有點不好意思:「這麼看著我做甚?二丫也是從我肚子裡出來的,以前家裡窮沒辦法,現在條件好了,我都疼。」

  沈清越輕「嗯」一聲,展顏露出一個笑容。

  **

  時光荏苒,轉眼一個多月過去。

  三百多畝地的紅薯,在靈泉水的加持下,基本成熟。

  再過上幾日,就可以開挖了。

  期間有下過一場雨,不過僅持續了大半天。

  對於長期乾旱的土地來說,一場小雨不過是杯水車薪。

  清水村有水渠,影響不大。

  其他缺水的地方,依舊乾涸。

  好在,朝廷下撥的賑災糧已陸續運抵各地,同時推行以工代賑、減免賦稅等一系列安民政策,災情得以緩解,沒有造成動亂。

  沈清越正在地里巡視。

  一隻信鴿忽然降到她的面前。

  沈清越取下綁在信鴿腿上的紙條,展開一看,上面寫著:

  【公務即刻收尾,最多三日,必去見你。】

  紙條上沒有署名,但沈清越認得,這是李承璽的字跡。

  不知是不是錯覺。

  沈清越莫名從字裡行間,感受到了一股「急切」?

  她跟李承璽之間,似乎沒什麼特別的關係。

  最多稱得上朋友。

  這麼急著見她,莫非有事?

  不管了,來了就知道了。

  大佬以後回京,就薅不著羊毛了,等他過來,看看能不能薅上一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