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新的職業,這給我干哪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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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氣愈發炎熱,七月仲夏,來了。

  伴隨清風和蟬鳴,一同到來的還有一張灰白質地的職業卡。

  臥室內,白熾燈光忽地變得有些渾濁,細細迷霧不知何時籠罩在了林崢四周。

  他早已準備好迎接下一個職業的到來。

  少頃,一張灰白質地的卡片出現在了他的眼前,如第一次那般。

  車水馬龍的城市中,人潮湧動,三輪車穿行其中,卡片裡面的人膚色粗看黝黑,細看則呈棕褐色,並且五官較為立體,穿著偏深色老土風格,有種國內二十一世紀初的畫風。

  不等林崢反應過來,卡片化作一道流光,眨眼間進入了他的眉心。

  啊這......

  他眨了眨眼睛,眉頭微微擰皺,不確定的輕聲嘀咕:「怎麼感覺卡片上的人是外國人呢?」

  少頃,他腦海中出現一系列信息。

  【滴!你獲得了一張旅行博主卡!】

  【你已經轉職為旅行博主】

  【已獲得職業能力——網紅必備技能,包括但不限於拍攝、剪輯、直播等。】

  【正在進入旅行博主劇情......】

  ???

  旅行博主?

  林崢滿腦袋黑人問號。

  再聯繫剛才卡片上那些疑似外國人的樣貌。

  莫非...,這次他要跑國外去了!?

  腦海中的信息繼續出現。

  【已進入對應世界,劇情難度,3星】

  【劇情背景介紹】

  【18歲,剛高中畢業的准大學生林崢,聽別人說跑孟加拉國去,只要拿著個手機找個三輪車夫,拍攝他們的日常生活,就能成為大網紅,掙到很多錢。

  毫無疑問,他心動了。

  簽證很快辦下來,青春沒有售價,飛機直達達卡!

  ......】

  【任務要求1:你必須維持旅行博主人設。】

  【任務要求2:你需要在三個月內,成為擁有粉絲百萬以上的網紅。】

  【任務要求3:完成前置任務後,離開孟加拉國,返回國內。】

  【任務失敗或不符合任務要求:抹除記憶,剝離旅行博主卡,遣返原世界,並且再也無法獲取其它職業卡。】

  【提示:職業卡以及劇情等信息不得分享給任何人,否則抹除相關記憶,並且再也無法獲取其它職業卡。】

  「孟加拉?達卡?」

  消化完腦海中的信息,林崢咬著牙,滿臉扭曲的看著周圍人來人往,像是鬧市趕集那般擁堵的人群。

  這些人穿著頗為質樸,身上衣服一眼看去便知,是便宜的料子,國內恐怕二三十塊錢一件。

  咦?

  中國貨?

  只見一件衣服上用中文寫道:「我是大傻逼!」

  此幕讓他忍俊不禁。

  再看外貌,他們的皮膚大多黝黑偏紅,也就是那種不太好看的棕褐色,面部特徵和印度人大差不差,但又有那麼些許差距。

  林崢扭曲的面容已經緩和了些,但又很快擰緊眉頭。

  他檢查了一下自己隨身攜帶的行李。

  一個自拍杆,一部水果手機,一個裝著行李的大背包。

  背著它還有點沉。

  這地方的天氣好熱啊!

  只是站了那麼會,便已汗流浹背。

  但是接下來該咋辦,他當真是一臉懵逼。

  忽地,五六個小孩朝他圍了上來。

  年齡小的七八歲,大的十四五歲,他們一個個伸出手來,嘴裡不知道在說個啥。

  聽不懂,但從他們的行為動作可以看出來,他們在要錢。

  小孩們身上散發著一種很久沒洗澡的酸臭味,伸過來的手滿是泥土甚至沾染著一些黃黃的醬料。

  聽說印度人吃飯用手抓。

  對了,還用手擦......


  這孟加拉莫非是印度的鄰近國家?

  總之,被小孩們圍著要錢,林崢已經二臉懵逼了。

  這兒的異常現象很快招惹來一個拿著警棍的帽子叔叔。

  大腹便便,皮膚粗糙,更加黝黑,留著標準的八字鬍須。

  他揚起手中警棍,嘰里呱啦對著這群小孩吼了一通,小孩們立馬四散而逃。

  少頃,帽子叔叔面帶微笑的看著林崢,用口音嚴重的英文說道:「你好,請問你是日本人嗎?」

  「不,我是中國人。」

  林崢趕緊用英文回答對方的話。

  他抹了把頭上的汗,有些緊張。

  「噢~!我的朋友,我們很歡迎中國人來到孟加拉國,請問你有什麼需要幫助的嗎?」

  帽子叔叔立馬誇張著張開雙手,帶著笑意詢問道。

  果然,出門在外,有困難找帽子叔叔,前輩們誠不欺人。

  林崢一時間有些感動。

  兩人友好的握了握手,他趕緊說道:「我是來孟加拉旅遊的一名博主,我目前需要找一個能夠住宿休息的地方,請問您能幫助我嗎?」

  「OK,沒問題,跟我來吧。」

  帽子叔叔會心一笑,腦袋扯了扯,示意跟他走。

  少頃,他取出手機,打開攝像頭,詢問道:「我能和你一起拍個照嗎?我們國家很歡迎你們中國人。」

  「當然沒問題。」

  林崢立馬湊近他,露出笑容,和他來了張合照。

  同時,他想起自己是旅行博主,然後打開手機,用自拍杆架著,開始錄製視頻,並且和帽子叔叔解釋,自己記錄一下在孟加拉的旅行。

  帽子叔叔自然表示沒問題,並且在鏡頭面前做了個豎起大拇指的動作,說了一句本地語,大致意思是,「你好,歡迎來到孟加拉。」

  很快,林崢被帶到一棟老舊到牆皮都脫落了的五層高的居民房。

  一樓門口是一些小商鋪,賣些雜貨,當地小吃等。

  從一側陰暗潮濕的入口進入,只允許一人通行的樓道兩側居然不是牆壁,而是捲簾門。

  對此,林崢看的當真頭大如斗,冷汗都冒出來了。

  房子有這樣設計的嗎?

  用捲簾門當牆壁?

  難道是為了節約建造成本?

  他忽地想到自己看過的一些港片,居住人群密度極高的貧民窟裡面的場景大概就是如此。

  穿過狹小幽暗的長廊,從第一個拐角進入同樣狹窄的樓梯。

  二樓,便是一家酒店。

  說是酒店,但規模配置,在國內就是賓館,甚至更差一點。

  帽子叔叔充當翻譯,並且幫忙辦理入住。

  「啥?一晚上要七千達卡?...約等於人民幣400塊。」

  林崢驚得眼睛都瞪大了,這特喵的是啥地方啊?

  一個破賓館,一晚上要四百塊!?

  帽子叔叔說道:「我們這裡是孟加拉首都,住宿或許稍微貴那麼一點點。」

  緊接著,他和賓館前台,實際上就是賓館老闆,兩人用本地話交流起來。

  他神情嚴肅,聲音放大,似乎是在動用權力。

  少頃,他又和善地對林崢說道:「我讓這裡的老闆給了咱們中國朋友一個優惠,一晚上只要6500達卡就行了。」

  「這......」

  林崢嘴角抽了抽,怎麼感覺自己正在被套路呢?

  但是目前這個情況。

  他不確定自己拂了這個帽子的面子,最終會落得什麼下場。

  只能選擇花錢消災了。

  人民幣和達卡匯率是1:17.3。

  6500達卡約等於375人民幣。

  他硬著頭皮說了句謝謝,隨後從口袋裡取出一疊人民幣,還好有零鈔,他數了375給前台老闆。

  老闆皺著眉頭,似乎不太想接。

  他看了眼帽子叔叔,得到對方肯定的許可後,這才收下。


  事實上林崢應該先兌換一部分孟加拉幣,便於消費使用。

  但問題是,他剛來到這,還來不及換,甚至他暫時都不知道該去哪裡換。

  只能等入住賓館後,用手機好好搜一下,看看這到底是啥地方了。

  幾分鐘後,他拿到了一把鑰匙,並且在老闆和帽子叔叔的陪同下上樓,住進了一間房間。

  果然,這兒就像是國內二十年前的那種小賓館一樣,甚至還不如。

  房間內基本上沒有什麼電器,就是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根凳子,一個掛衣服的衣架杆,以及一個蹲廁衛生間。

  床上被單是暗紅色的,一眼看去,給人的感覺很髒,特髒。

  瑪德!就這收了他375?

  林崢的手機依舊處於一個錄製視頻的狀態。

  他對著視頻苦笑道:「兄弟們,這都啥地方呀?哪怕是國內最貧困的山區,也不至於這樣吧?」

  「biutifou,biutifou!我的朋友,祝你在孟加拉旅途愉快,再見。」

  帽子叔叔笑著揮了揮手。

  「嗯,再見,感謝您的幫助。」

  林崢強顏歡笑著揮手,目送他帶上房門和老闆一起離開了。。

  然而......

  剛出門,帽子叔叔就和老闆交談起來,同時老闆把剛才林崢支付的375人民幣全部都給了帽子叔叔。

  帽子叔叔也沒全拿,他從口袋裡掏了1500達卡,也就是孟加拉本國幣給了老闆。

  匯率17.33,1000達卡,大概是57.8塊錢。

  【即將進入正式推薦期,追讀很重要,希望大家能每天追讀一下,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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