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的「話務員」:法與情的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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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河南駐馬店那片略顯貧瘠的土地上,欒䒤茩一家守著簡單又艱難的生活。她的外甥女暴露鳳,自幼便被貧困的陰影籠罩。父母體弱多病,家庭的重擔早早地壓在了暴露鳳稚嫩的肩頭。而她自身發育遲緩,成年後身高僅有1.38米,這仿佛又給她的人生添上了一道難以跨越的溝壑。

  2018年,暴露鳳從平頂山的一所職業院校食品加工專業畢業。本以為學有所成,能開啟新的生活篇章,可現實卻如同一堵冰冷的牆,將她一次次撞得頭破血流。找工作時,她四處碰壁,那些拒絕的眼神和話語,像鋒利的刀片,割著她本就脆弱的心。無奈之下,她只能短暫地在深圳的工廠里打工,在嘈雜的機器聲和繁重的體力勞動中,尋找著生活的微光。然而,疫情的突然來襲,讓這份工作也化為泡影,她只能帶著滿心的疲憊和無奈返鄉。

  時光悄然流逝,2023年,生活的壓力再次將暴露鳳推向了遠方。她懷揣著對未來的一絲憧憬,再次踏上了前往深圳的列車。這座繁華的都市,車水馬龍,高樓林立,可對於暴露鳳來說,卻充滿了未知和挑戰。3月9日,在中介的介紹下,暴露鳳終於找到了一份工作——在龍華區的一家公司擔任話務員。

  當得知自己被錄用的那一刻,暴露鳳激動得幾乎要落下淚來。她迫不及待地在微博上分享了自己的喜悅:「終於找到工作啦,父母再也不用為我擔心了!」那簡單的文字里,滿是對生活的期待和對未來的嚮往。

  然而,命運似乎總喜歡捉弄人。暴露鳳怎麼也沒想到,這份看似普通的工作,竟會將她推向萬劫不復的深淵。

  暴露鳳的工作內容是根據老闆劉某和主管余某提供的電話本,依照公司培訓的話術,冒充證券公司員工,邀請接聽電話者加入炒股交流群。她每天坐在狹小的工位上,機械地撥打著一個個電話,重複著那幾句早已爛熟於心的話術。工作一個半月後,暴露鳳領到了3008元工資。看著那薄薄的幾張鈔票,她的心裡五味雜陳。這點錢,對於她貧困的家庭來說,不過是杯水車薪,但至少,這是她靠自己的努力掙來的。

  可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案發後,欒䒤茩去暴露鳳的出租屋看她。那狹小昏暗的房間裡,柜子里只有一把掛麵和幾個雞蛋,這就是暴露鳳的全部「家當」。看著眼前的一切,欒䒤茩心疼得直掉眼淚。

  不久後,暴露鳳因涉嫌電信詐騙被警方抓獲。那一刻,她仿佛墜入了無盡的黑暗之中,恐懼、迷茫、無助,各種情緒如潮水般將她淹沒。經過一段時間的取保候審,2024年8月5日,暴露鳳被正式逮捕。

  法庭上,氣氛壓抑得讓人喘不過氣來。公訴機關指控,2023年3月11日,暴露鳳使用公司配發的工作手機號聯繫了受害人劉某,並邀請劉某加入了炒股交流群,導致劉某累計被騙245.99萬元。公訴機關認定,暴露鳳明知他人實施電信詐騙而提供幫助,導致被害人被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暴露鳳低著頭,聲音顫抖地辯解道:「我只是負責打電話,對其他事情真的不知情啊。」她的辯護人也提出,暴露鳳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而且受害人接到的電話不是暴露鳳一人撥打的。

  然而,法院卻有著不同的看法。根據主管余某、受害人劉某的陳述,以及通話記錄、微信聊天等證據,法院認定2023年3月11日劉某接聽的就是暴露鳳的電話,並受邀添加了QQ號,後被詐騙245.99萬元。法院認為,暴露鳳為電信詐騙提供幫助,受害人被騙數額巨大,社會危害性大;雖然家屬已代為退賠3008元違法所得,並支付賠償金1萬元,但這只能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最終,暴露鳳犯詐騙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個月,罰款1萬元。

  暴露鳳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了上訴。在上訴中,她委屈地說道:「我是根據主管余某的安排撥打電話的,對公司是否涉及詐騙真的不知情啊。」她的辯護人也提出,公司配發的涉案手機號碼在暴露鳳之前已經使用,不能證明2023年3月11日是由暴露鳳使用,而且該受害人陳述的接聽電話時間、進群時間等信息前後矛盾。

  但公訴機關卻有著充分的證據來反駁。公訴機關指出,暴露鳳工作期間共撥打電話8072次,2023年3月11日撥打受害人電話邀請添加QQ,導致受害人加入群聊後被詐騙;暴露鳳的供述中,她甚至不知道所在公司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其冒充證券公司客服打電話行為與正常經營行為矛盾;其他話務員也供述,均意識到公司不正規、可能是從事詐騙活動。由此,可認定暴露鳳主觀上明知公司從事電信詐騙,仍然提供幫助。

  二審法院經過仔細審理,採信了公訴機關的認定信息,維持了一審判決。暴露鳳不甘心,又提出了再審申訴。然而,今年5月,MZ市中院駁回了她的申訴。《駁回申訴通知書》顯示,2023年3月11日至當月20日,涉案工作手機號一直由暴露鳳使用,主管余某2023年3月11日提供的電話本中包含受害人劉某號碼,暴露鳳當天微信反饋工作情況,顯示接通電話數20個,未接通30個,意向數0;暴露鳳供述,公司分發給她的客戶號碼,不會再發給其他同事繼續撥打;同案其他話務員證實,曾意識到公司從事詐騙活動,但為了賺錢,未向老闆核實具體情況。綜合上述情況,原判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對再審訴請不予採納。

  欒䒤茩看著憔悴不堪的暴露鳳,心如刀絞。她堅信暴露鳳是無辜的,暴露鳳性格內向、老實,社會經驗、法律意識不足,只按照公司話術模版,籠統介紹有炒股交流群、詢問對方意向,後續情況都不知情。「這個受害人的供述矛盾,實際資金流向,實際受騙金額,我們都還有疑問。」欒䒤茩堅定地說,「目前我們正在準備繼續申訴。」

  在這個紛繁複雜的世界裡,法律法規如同高懸的明燈,指引著人們前行的方向。然而,對於暴露鳳這樣身處困境、法律意識淡薄的人來說,一不小心就可能迷失方向,陷入法律的漩渦。這起案件,不僅僅是一個人的悲劇,更是對社會、對法律的一次深刻反思。我們如何在保障法律權威的同時,也能給予那些誤入歧途的人更多的理解和幫助?如何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也能預防犯罪的發生?這些問題,如同沉重的巨石,壓在每一個關心此事的人的心頭。而暴露鳳的未來,又將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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