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寧瀟瀟的一點小心意
第二天一早,刑庭大辦公室的燈還沒全亮,印表機就已經先一步開始往外吐紙。
牆上白板的一角,被人用紅筆圈了一行小字:「張德成案補充匯報、準備二次審委會」。
「都到了吧?先開個小會。」黃羅生拿著一疊材料進門,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放。
老張掐滅煙,李婧趕緊把滑鼠放到一邊,王鵬把筆記本合上,林正宇也從電腦前抬頭。
幾個人圍著中間那張小會議桌坐下,桌上攤著三樣東西:檢察院剛送來的《量刑建議書》、第一次審委會會議筆錄,還有林正宇之前寫的《案件情況匯報材料》。
「先說個基本情況。」黃羅生開門見山,「檢察院那邊態度已經明確了。」
他把量刑建議往前推了推:「危險駕駛罪的定性,他們不松;量刑上給了個台階,拘役一個月,可依法適用緩刑,罰金建議一千。」
「我們這個案子,上次審委會的意見,大家都還記得。」黃羅生抬頭,看著老張和小劉,「讓我們聽聽檢察院意見,再上會。」
老張把量刑建議折了一下角:「我還是那句話,醉駕就是醉駕。八十毫克這條線,要是下面的法院先模糊了,將來不好收拾。」
「不過既然檢察院都建議緩刑了,」他把紙往桌上一放,「量刑上從寬一點,也說得過去。就是別再提什麼不認為犯罪那一套。」
「我個人的感覺是……」小劉想了想,「這個案子,相比之前判過的一些醉駕,確實輕不少。判個緩刑,心裡也更踏實。」
他頓了一下,又老實補了一句:「但要真寫成無罪,我確實有點沒底。」
「無罪的路,現在這個節骨眼,走不動。」黃羅生點點頭,沒有迴避,「這一點,先統一個認識。」
他又把那份《情況匯報材料》拿過來,翻了兩頁:「但有幾件事,我還是想堅持。」
「第一,定罪問題上,我們尊重現在全市的統一口徑,本案危險駕駛罪名不動。」
「第二,在說理和量刑理由里,這個案子的特殊性要寫透。」
「第三,刑法第十三條,不一定要在判決書里硬拗,但可以留在合議庭少數意見、審委會記錄里。」
他頓了一下,概括:「換句話說,我們這次不去當那個首例無罪,但要當寫第一個把邊緣醉駕的說理講明白的判決。」
王鵬在旁邊默默記著,聽到這句,眼睛微微一動。
「正宇。」黃羅生把材料推到林正宇面前,「你之前那份匯報材料,思路基本有了。」
他用筆敲了敲紙:「你再改一版。」
「案情部分不動,把這次和檢察院溝通的情況加進去。」
「法律分析那一塊,把社會危害性相對較低、案發環境特殊,寫得再細一點,為從寬和緩刑提供充分理由。」
「最後一部分,簡要帶一句,合議庭曾有少數意見建議討論刑法第十三條但書的適用問題,不用展開。」
「這次上會,你還是當記錄員。材料寫成什麼樣,自己心裡要有數。」
「明白。」林正宇點頭,心裡有點發酸。
「無罪這條路,暫時先收回來。」
「但至少,可以把這條路的輪廓留在記錄里。」
散會的時候,王鵬收拾東西,順嘴說了一句:「其實現在這樣挺好。」
「定罪不動,量刑從寬,誰都挑不出大毛病。」
他笑了一下:「你那個想法,就當給審委會做了一次學術討論。」
林正宇只笑笑,沒有接話。
回到位置,他先把桌上的卷宗收攏,又把電腦里的那份舊版《情況匯報材料》調出來,準備動刀。
屏幕上,那句「可考慮不認為犯罪」的痕跡已經不見,只剩下幾處含蓄的表述提醒他,自己曾經想寫得更遠一點。
滑鼠還沒點下去,辦公室的門被人輕輕敲了兩下。
「請進。」李婧下意識喊。
門開了半條縫,一個穿西裝的中年男人探頭看了一眼,「請問哪位是林書記員?」
辦公室里安靜了一瞬。
王鵬抬眼,皺了一下眉,很快又恢復成看戲的表情。
「找你呢。」李婧沖林正宇努努嘴。
林正宇站起來:「我就是。」
中年男人鬆了口氣,趕緊把門推開一點,手裡拎著一個深色的大牌購物袋,走路小心翼翼。
「那個……林書記員,我是寧小姐的司機。」他把購物袋往前送了送,「她讓我給您帶點東西,說是上次在接待室多謝您幫忙解釋情況。」
「就是一點小心意,不是什麼貴重的。」
李婧眼睛一下亮了,鍵盤敲擊聲都輕了下去。
王鵬則扶了扶眼鏡,嘴角微微勾了一下,沒說話。
購物袋的封口半開著,裡面露出一角精緻的鐵罐,包裝上印著幾個英文字母,大致看得出來是高檔茶葉一類的東西。
林正宇第一反應是愣了一下,很快把手往後收了收。
「這東西我不能收。」他語氣不高不低,卻很清楚,「麻煩你幫我轉告寧小姐,法院有規矩,辦案人員不能接受當事人及其家屬送的禮品。」
司機顯然沒想到會被當場擋回來,臉上有點尷尬:「真不是什麼貴重的茶葉,就是一點心意……」
「不是貴重不貴重的問題。」林正宇打斷他,「是性質的問題。」
他把話說得更白了一點:「哪怕只是幾百塊錢的東西,一旦跟案件扯上關係,被人看見,就會被當成行賄受賄。」
「輕一點,要寫檢查、通報批評;重一點,要被紀檢立案調查。」
「這對我,對你們寧小姐,對案件本身,都是壞事。」
司機被這幾句嚇得連連擺手:「那那那,我現在就拿走,拿走。」
「你別誤會啊,我們真沒別的意思,就是寧小姐想表示一下感謝。」他一邊後退一邊解釋,腳幾乎要絆到門檻。
「我明白。」林正宇點頭,「你把話帶到就行了。」
他頓了一下,又加了一句:「如果以後再有類似的東西,我只能按規定登記,上報紀檢。」
牆上白板的一角,被人用紅筆圈了一行小字:「張德成案補充匯報、準備二次審委會」。
「都到了吧?先開個小會。」黃羅生拿著一疊材料進門,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放。
老張掐滅煙,李婧趕緊把滑鼠放到一邊,王鵬把筆記本合上,林正宇也從電腦前抬頭。
幾個人圍著中間那張小會議桌坐下,桌上攤著三樣東西:檢察院剛送來的《量刑建議書》、第一次審委會會議筆錄,還有林正宇之前寫的《案件情況匯報材料》。
「先說個基本情況。」黃羅生開門見山,「檢察院那邊態度已經明確了。」
他把量刑建議往前推了推:「危險駕駛罪的定性,他們不松;量刑上給了個台階,拘役一個月,可依法適用緩刑,罰金建議一千。」
「我們這個案子,上次審委會的意見,大家都還記得。」黃羅生抬頭,看著老張和小劉,「讓我們聽聽檢察院意見,再上會。」
老張把量刑建議折了一下角:「我還是那句話,醉駕就是醉駕。八十毫克這條線,要是下面的法院先模糊了,將來不好收拾。」
「不過既然檢察院都建議緩刑了,」他把紙往桌上一放,「量刑上從寬一點,也說得過去。就是別再提什麼不認為犯罪那一套。」
「我個人的感覺是……」小劉想了想,「這個案子,相比之前判過的一些醉駕,確實輕不少。判個緩刑,心裡也更踏實。」
他頓了一下,又老實補了一句:「但要真寫成無罪,我確實有點沒底。」
「無罪的路,現在這個節骨眼,走不動。」黃羅生點點頭,沒有迴避,「這一點,先統一個認識。」
他又把那份《情況匯報材料》拿過來,翻了兩頁:「但有幾件事,我還是想堅持。」
「第一,定罪問題上,我們尊重現在全市的統一口徑,本案危險駕駛罪名不動。」
「第二,在說理和量刑理由里,這個案子的特殊性要寫透。」
「第三,刑法第十三條,不一定要在判決書里硬拗,但可以留在合議庭少數意見、審委會記錄里。」
他頓了一下,概括:「換句話說,我們這次不去當那個首例無罪,但要當寫第一個把邊緣醉駕的說理講明白的判決。」
王鵬在旁邊默默記著,聽到這句,眼睛微微一動。
「正宇。」黃羅生把材料推到林正宇面前,「你之前那份匯報材料,思路基本有了。」
他用筆敲了敲紙:「你再改一版。」
「案情部分不動,把這次和檢察院溝通的情況加進去。」
「法律分析那一塊,把社會危害性相對較低、案發環境特殊,寫得再細一點,為從寬和緩刑提供充分理由。」
「最後一部分,簡要帶一句,合議庭曾有少數意見建議討論刑法第十三條但書的適用問題,不用展開。」
「這次上會,你還是當記錄員。材料寫成什麼樣,自己心裡要有數。」
「明白。」林正宇點頭,心裡有點發酸。
「無罪這條路,暫時先收回來。」
「但至少,可以把這條路的輪廓留在記錄里。」
散會的時候,王鵬收拾東西,順嘴說了一句:「其實現在這樣挺好。」
「定罪不動,量刑從寬,誰都挑不出大毛病。」
他笑了一下:「你那個想法,就當給審委會做了一次學術討論。」
林正宇只笑笑,沒有接話。
回到位置,他先把桌上的卷宗收攏,又把電腦里的那份舊版《情況匯報材料》調出來,準備動刀。
屏幕上,那句「可考慮不認為犯罪」的痕跡已經不見,只剩下幾處含蓄的表述提醒他,自己曾經想寫得更遠一點。
滑鼠還沒點下去,辦公室的門被人輕輕敲了兩下。
「請進。」李婧下意識喊。
門開了半條縫,一個穿西裝的中年男人探頭看了一眼,「請問哪位是林書記員?」
辦公室里安靜了一瞬。
王鵬抬眼,皺了一下眉,很快又恢復成看戲的表情。
「找你呢。」李婧沖林正宇努努嘴。
林正宇站起來:「我就是。」
中年男人鬆了口氣,趕緊把門推開一點,手裡拎著一個深色的大牌購物袋,走路小心翼翼。
「那個……林書記員,我是寧小姐的司機。」他把購物袋往前送了送,「她讓我給您帶點東西,說是上次在接待室多謝您幫忙解釋情況。」
「就是一點小心意,不是什麼貴重的。」
李婧眼睛一下亮了,鍵盤敲擊聲都輕了下去。
王鵬則扶了扶眼鏡,嘴角微微勾了一下,沒說話。
購物袋的封口半開著,裡面露出一角精緻的鐵罐,包裝上印著幾個英文字母,大致看得出來是高檔茶葉一類的東西。
林正宇第一反應是愣了一下,很快把手往後收了收。
「這東西我不能收。」他語氣不高不低,卻很清楚,「麻煩你幫我轉告寧小姐,法院有規矩,辦案人員不能接受當事人及其家屬送的禮品。」
司機顯然沒想到會被當場擋回來,臉上有點尷尬:「真不是什麼貴重的茶葉,就是一點心意……」
「不是貴重不貴重的問題。」林正宇打斷他,「是性質的問題。」
他把話說得更白了一點:「哪怕只是幾百塊錢的東西,一旦跟案件扯上關係,被人看見,就會被當成行賄受賄。」
「輕一點,要寫檢查、通報批評;重一點,要被紀檢立案調查。」
「這對我,對你們寧小姐,對案件本身,都是壞事。」
司機被這幾句嚇得連連擺手:「那那那,我現在就拿走,拿走。」
「你別誤會啊,我們真沒別的意思,就是寧小姐想表示一下感謝。」他一邊後退一邊解釋,腳幾乎要絆到門檻。
「我明白。」林正宇點頭,「你把話帶到就行了。」
他頓了一下,又加了一句:「如果以後再有類似的東西,我只能按規定登記,上報紀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