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芳華來真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開掉有點可惜了,還是留在身邊,讓他鞍前馬後地伺候自己吧。

  李太常將兩份書稿和一本雜誌放在一旁,視線落在了一大堆讀者來信上。

  摩登文藝周四發刊,一般要到下周一才會收到十幾封讀者來信。

  可這一次,才第二天,就足足三十多封。這說明,讀者們昨天看完就寫了信,然後當天下午或者晚上就寄出來了。

  照例,他在厚厚一沓中尋找著熟悉的信封。

  芳華的信封被第一眼認出,但是李太常沒拆。

  偽粉絲比黑粉還要可惡。

  他打開了老粉阿娟的信。

  「泥人先生您好:

  我是您最忠實的讀者阿娟,您的兩篇小說和那首現代詩實在寫得太好了,在這一期雜誌之前,我多麼擔心《午夜咖啡館》之後就沒有佳作了,那樣我會好傷心,現在充實的感覺又回來了,我照顧起病人都更有了精神......。」

  洋洋灑灑好幾張信紙,足有一千五百字。

  裡面仔細談了對兩篇小說男女主的認識以及後續劇情的推測。

  「這個小女生,真的好喜歡推劇情!」

  李太常正要收起信紙,突然看到最下方還有一行小字。

  阿娟還留了工作地址,稱泥人先生如果有親戚朋友需要看病,可以來泳川醫院來找她,整個醫院就一個阿娟。

  「原來是泳川醫院的醫生?」

  李太常立刻坐直了身子。

  這年頭,西醫很吃香,而且會開刀做複雜手術的外科醫生稀少,簡直就是高高在上。

  甭管什麼政界大人物,又或者租界大人物,見到高水平醫生都客客氣氣。

  泳川醫院在發租界的麥高包祿路,是一家私立醫院,民國二十五年創辦的,在魔都很有名,以外科手術著稱,基本上外國人都在那裡看病。

  「這人有價值啊。」李太常舔舔嘴唇。

  前世,最有價值的人脈就是醫生、老師了,當然最好是院長和校長,甭管你做什麼生意,這種人脈就是萬金油。

  誰家沒個老人?誰家沒個孩子?

  有了過硬的這兩類人脈,做起生意來那是如魚得水。

  李太常前世的老闆,就是這樣發家的。

  以後自己如果回歸紅黨,說不定也會被組織派來魔都,到時候搞點藥品或者救治個傷員之類,都用得著。

  李太常打開抽屜,將阿娟的所有信都找出來,放入一個鐵盒,鎖在當中的抽屜中。

  這才繼續查看讀者來信。

  「親愛的泥人哥哥。

  你好。

  我今年17歲,卻感覺度過了漫長的一生。

  現在我準備去死。

  當你讀到這封信時,說不定,我正在窗外看著你呢。」

  李太常轉頭看向窗外,藍天白雲,卻打了個寒戰。

  「病嬌啊!」

  「我已經把哥哥的《午夜咖啡館》、《他從地獄來》、以及《紅樓夢不醒》讀了二十七遍,每一遍都讓我更確信——我就是你的梨衣、你的蕭薰、你的沈有情......

  昨天下雨,我就站在你們編輯部樓下的梧桐樹下,整整三個小時,就像梨衣等著男主角那樣等著你。

  但你沒來,我失望透頂地離開,下一次我就要上樓了......」

  「啪嗒!」

  李太常點燃信紙和信封,燒成灰撒在窗外。

  「安息吧!」

  他雙手合十祈禱,然後繼續看信。

  除了十幾個老粉外,還多了不少熱情洋溢的女讀者,對兩篇小說和那首情詩大加讚賞,很多都留了地址,期盼著泥人先生回信。

  有些人不約而同地提出,如果作者已經完成整本小說,希望能相約某地,提前看稿,為此願意支付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

  另外有些熱情洋溢的女讀者把泥人先生當成了最知心的樹洞,不由分說地要同作者分享從來沒有對別人說過的大秘密,這些信紙往往都是皺巴巴的,可見女讀者邊寫邊哭,羨慕葉凡和梨衣、蕭炎同蕭黛、陳天若與沈有情的愛情,讀來讓人心碎。可惜情節大多是被人拋棄、真心換不來真心的老套情節,沒有什麼參考價值。


  還有個筆名為「硯秋」的讀者自稱是長途汽車公司的,可以以員工價八折優惠購票,只要泥人先生願意給她提前看一期,她就歡迎作者隨時找她買票,一天限購四張。

  還有些讀者不求書稿,只求籤名,甚至作者的簽名照片。

  有七八個自信的女讀者寄來了自己照片,請求約會。

  李太常仔細研究了半天,有點失望。

  大多數照片都不太符合他的審美,只有一個叫蓮兒的還不錯。

  「作者也是有底線的,怎麼能隨便同女讀者見面,談情說愛呢?」

  還有一些是常規來罵的,比如「用詞用語粗劣,毫無文筆可言」、「小說沒有思想,詩歌狗屁不通」.......

  李太常把這些都歸類為同行,不是其他雜誌社的編輯就是作者。

  把所有黑子扔進垃圾桶,最後,李太常拆開了芳華那個粉紅信封。

  首先掉出來的是一張照片,撿起來拿在手裡,一個顧盼生輝的大美人就出現在了李太常的眼前。

  這是一張四寸照片,白色背景下,女子身穿一款從未見過的誇張收腰旗袍,細枝碩果,盡顯好身材,手拿一柄精緻的團扇,桃花眼柳葉眉鵝蛋臉,稱得上面容精緻漂亮。

  照片右下角印著小字:王開照相館。

  「這——是個真美女啊!」

  李太常眼睛閃閃發亮。

  這年頭,可沒有美顏。

  這女子看起來二十多歲,雖然看起來不像女學生,但是考慮到去照相館拍照肯定化妝,二十歲化妝成二十六七歲也不過分。

  能穿這種稀有款式的旗袍,在王開照相館拍照,家境應該也不錯。

  這是個富家女。

  他打開折成一個心型的信紙,還是那種右下角有咖啡勺的信箋。

  「泥人先生尊鑒:

  展信如晤。

  我是芳華,您最最最最忠誠的讀者。」

  這女子,也是讀過書的。

  書信格式一絲不苟,而且,文筆要比阿娟和其他女子好得多。

  他饒有興趣地讀下去。

  「冒昧致信,是因一個荒唐的念頭日夜瘋長:我想見您。

  不是隔著油墨鉛字,而是真真切切地,看您用拿筆的手執咖啡杯,聽您說那些未寫入書中的故事。

  日思夜想地想見您......」

  李太常冷笑:又來這套?

  地址呢?

  上次讓回信,不給地址。這次給我張照片,也不給地址。

  這照片,還不知道是不是她自己本尊的照片呢?!

  這女人太歹毒,誓把老子釣成翹嘴,看得見吃不著!

  說不定,是從哪裡找來張明星照,戲耍老子!

  可惡!

  他沒了興致,一眼看完。

  「嗯?」

  落款和日期之後,居然真的寫了回信地址:「若蒙賜復,回信請寄往西格尼路28號,芳華收」

  李太常挺起了腰。

  不是耍流氓?而是來真的?

  他趕緊又把信一字一句地重看一遍。

  「嘖嘖,真的是情深意切。」

  這特麼哪個二十一世紀大好青年扛得住?

  「不回信,總歸不太好吧。」

  前世大明星也要跟粉絲握手互動呢,自己不過是個小主編,真心換真心,可不能慢待粉絲。

  另一個聲音冷冷道:可是,你身負重任,是軍統特工,潛伏在敵後,危機重重,要不要玩這麼花,搞什麼奔現?

  李太常啊李太常,你怎能墮落下去?

  女人的嘴可靠不住,心思更是太多,惹上了就是麻煩。

  歷史上,多少厲害角色倒在女人身上?你要重蹈覆轍麼?

  說到最後,痛心疾首。

  前一個聲音立刻反唇相譏:可是,他已經兩個月沒碰過手機和電腦了,現在連女人都要從他身邊奪走嗎?難道當個臥底,就不能有正常的情感和生理需求了嗎?


  第二個聲音冷笑:軍統家法,特工不能結婚。

  第一個聲音大怒:放屁,局座他自己不是好幾個女人?公平,公平,還是特麼的公平!

  一時之間,李太常陷入了天人交戰。

  香艷的華懋飯店套房和血腥的76號審訊室在腦中交相輝映,冰火兩重天。

  他打心眼裡想去,但缺乏一個能夠說服自己的理由。

  軍統家規怎麼辦?安全怎麼保證?同女讀者發展關係,是不是不太好?

  各種問題縈繞在腦海。

  「篤篤篤!」

  李太常連忙身體後仰,靠在椅背上,恢復成平時不寫稿時的懶散模樣,點起一根煙來平復心情。

  「進來。」他拖著懶洋洋的尾音道。

  進來的是沈小鷗。

  「主編,新燒開的熱水。」

  沈小鷗手腳麻溜地將一個熱水壺放在桌邊,抬頭沖李太常呲牙一笑。

  見主編定定看著自己出神,沈小鷗頓感莫名其妙,她低頭看了下全身,沒有發現異常,又把鴨舌帽取下,看了又看。

  沒有窟窿也不髒啊。

  「主編,我有什麼問題嗎?」

  「沒問題,小歐,最近遇到什麼好玩的事或者人了嗎?」

  「奧,主編這麼一說,倒真有個趣事。!」

  「說來聽聽。」

  「我聽我弟小鵬說的,他和同學前幾天遇到一個帶銀色肩章的日本巡捕,那身皮是工部局警務處高官的制服,說明是個副處長或者高級警監之類級別。」

  沈小鷗忍不住咧嘴呵呵笑:「這傢伙個字還沒我弟高,跟兩個阿三還有一個鷹國佬在一起,就跟個小孩一樣,主編,你想想那場面,哈哈哈!」

  李太常不禁微微莞爾,前世資料上的確看到過,工部局為了討好日本人,往警務處塞了一個日本人當副處長兼任高級警監,名字忘了。

  他立刻問:「你弟怎麼認得高級制服?」

  「男孩們都認識,他們就喜歡制服,什麼級別戴什麼肩章知道得清清楚楚。」

  「好了,你出去吧。」

  「欸!」

  李太常看著沈小鷗的背影,輕輕一拍額頭。

  沈小鷗喜歡在辦公室里說些市井傳聞的趣事,他也經常去聽,兩個情節還寫進了小說里。

  喜歡說八卦,不是所有女人的天性嘛!

  自己要抗日,又沒有金手指,如果能通過女讀者搞到情報,豈不是一條路子?

  老子哪是去找女讀者約會,而是為了得到情報啊!

  視線落在桌上女讀者來信上,李太常頓時心安理得了。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