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六章 督促辦案
因為周一加班,李副處長特許李勃周二可以晚點去局裡上班。
李勃想到自己受傷害的案子,不如趁此機會,到派出所詢問一下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也可督促他們抓緊辦理。
找到主辦警官,李勃今天才知道他叫陳勇兵。
見李勃過來,這個陳警官還算客氣,平靜地說:「孫某列舉了4個證人,要求取證,已經取到兩人的兩份證據,還有兩個人沒有取證。你看,所里就這個條件,那個地方路途偏遠,這兩天沒有車,也沒法去取證。」
李勃聽話音就知道陳勇兵在推拖,這怎麼能行?於是說:「陳警官,我回去找一下我們局裡,看能否派輛車出來。」
陳勇兵微笑著說:「那感情好啊!你們是大單位,能提供支持,我們肯定能加快辦案進度。」
李勃也想早點案結事了,局裡派輛車出來困難不會很大。回局裡和三位處長一說,都說去找管後勤的沈副局長,估計沒有問題。
但高處長又提醒說:「最終結果可不好說。金水分局下鄉辦案,幾個幹警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打了一頓,最後連點賠償也沒得到。現在風氣有點不對頭,警察沒有威嚴,合法的權利都難以得到保障,像你這樣,人家會認為就是小事一件,結果還不知啥樣呢?」
張副處長也說:「只要能抓到號里,修理一頓,出出氣,再讓他把錢賠了,就算好結果了。」
李副處長最後說:「具體找一下公安分局的王局長,他和小呂原來是直接的上下級關係,就讓黃薇兩口一起跟著打的去一趟,包括送禮的費用拿回來處里報銷。」
李勃還是覺得讓黃薇兩口脫離工作崗位為自己處理私事不妥,還是自己去找了沈副局長。沒想到,沈副局長居然說應該支持維護職工利益,安排車管科派車跑一趟。
周三,車管科就給派了一輛車。行走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司機小邢為李勃打抱不平說:「你應該去找老一,讓組織出面解決,個人去跑,多難啊!」
「真是不好說,領導的事情多,不可能只為我這一件事奔忙,能批准提供車輛,我已經覺得很感激了。自己的事還是自己去處理比較好。」李勃心滿意足地說。
到派出所拉上陳勇兵和小蔡,一起去孫莊和石佛,分別去找吳小明和楊大郎兩個證人,但都沒有找到。
陳勇兵說:「夥計,你也看到了,我們職責也盡到了,已經去了兩趟,還發了一次傳票,這倆人就是不肯照面,你也不能怪我們吧!我們也有顧慮,這是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不能硬來。所長也擔心,孫某的父親是治保主任,真要糾集人鬧事、告狀,事情也不好辦。另外,所長也有難處,對我們說不能打人,我們具體辦案也為難,這問題也難很快處理的。這回事情已經進展到這一步,我們回所向所長匯報,看下一步咋做決定。」
李勃也感覺到,四下找人也是很煩人的,有時找得多了,反而不利於問題解決。
把二人送回派出所,李勃和小邢也只能回局裡了。
忙於處理工作上的事情,李勃周四下午5點多才有空給派出所打電話,還好,找到了陳勇兵。
不知怎麼搞的,陳勇兵竟然說話有點結巴,但意思還是表達清楚了,就是他們給所長匯報後,所長指示還得再去取證。問題還是出在所長身上。
既然所取證據明顯對自己不利,李勃就覺得沒有必要再讓局裡派車了。於是,就和陳勇兵說:「再讓局裡出車確實比較困難,我不好再去找領導批車了。」
陳勇兵說:「那我們再和所長匯報,我們自己找車去取證。」
案子好像擱淺了,不找人很難處理停當。李勃想起段冬菊給介紹的那個同學,電話打過去,卻沒有找到人。
李勃心情失落,就去找李副處長說明情況,準備寫份材料,讓黃薇的丈夫引薦一下,自己去找分局王局長,請他施加一點影響,估計效果會好一些。
周五,李勃把《情況反映》寫好,蓋了機關黨委的公章,又複印了兩份,材料算是準備好了。
黃薇的小孩生病了,她就沒來局裡上班。缺乏一個引薦的橋樑,事情不得不停下來,急也沒有什麼辦法。
本周就剩下最後一天了,連綿的小雨,讓李勃的心情更加低落。
昨天就把申訴材料寫好了,期望著黃薇來上班,能把引薦的橋樑搭起來,李勃好去找分局的王局長。黃薇仍然沒來上班,申訴的事只能下周再說了。
怕和派出所的關係鬧僵,李副處長看過《情況反映》後,又讓李勃重新把後半段改寫了一遍,把語氣儘量放得和緩一些,以免壞了事。
李勃專門跑了一趟分局,但王局長不在,好在找到了段冬菊的那個同學,只能委託他轉交《情況反映》材料了。
元好佳周三要去主管單位參加一項學生比賽的抽籤,就和李勃一同騎車去市里。
路過孫莊路北時,騎車走在前面的李勃聽得元好佳說了一句:「走路的,說啥說?」
李勃停下來,等元好佳趕上來,就問怎麼回事。
元好佳擔心地說:「是孫某兩口,那女的想找事。」
李勃沒有注意,本想對元好佳說「只管走,理他們做什麼」,但看元好佳不再說什麼,就沒有開口。
想來讓人憤憤不平,派出所辦案不力,讓兇手逍遙法外,好像那個孫某很是得意,有點耀武揚威了。如今事情還沒有查個水落石出,不便採取強硬措施,一旦弄清真相,不會輕饒了他們。
中午吃飯時,獄政處的李法顯和李勃閒聊,說他有個警校的同學在桐柏派出所當副所長,真不行可以找找他。現在能否有結果還不好說,先通條路還是可以的。於是,回到辦公室,李勃就把複印的一份《情況反映》給了李法顯,必要時可以作為參考。
五一假期結束,上班第一天,李勃就給陳勇兵打通了電話,詢問案子進展情況。
陳勇兵說:「五一前,所里派車又去了一趟,但仍然沒有找到兩個證人,案件仍無法處理,進展極不理想。」
李勃又給段冬菊的同學打通電話,得到的說法是,得給派出所一定的時間,即便是違法分子提供的證據也得查證落實。這個說法離李勃的期望相去甚遠,但和人家交往不多,既然說到這種地步,李勃也不好再說什麼了。
李法顯原先也說過可以幫忙的,但當李勃想拉他一起去派出所走一趟時,他又以要整房子、工作忙為由推脫,只答應有空再說。
眼看到了5月中旬,一再督促,案件毫無進展,成為一樁懸案,弄得李勃心灰意冷,身心俱疲。想起阿Q的精神勝利法,就不想再追究了。
李勃想到自己受傷害的案子,不如趁此機會,到派出所詢問一下案件處理的進展情況,也可督促他們抓緊辦理。
找到主辦警官,李勃今天才知道他叫陳勇兵。
見李勃過來,這個陳警官還算客氣,平靜地說:「孫某列舉了4個證人,要求取證,已經取到兩人的兩份證據,還有兩個人沒有取證。你看,所里就這個條件,那個地方路途偏遠,這兩天沒有車,也沒法去取證。」
李勃聽話音就知道陳勇兵在推拖,這怎麼能行?於是說:「陳警官,我回去找一下我們局裡,看能否派輛車出來。」
陳勇兵微笑著說:「那感情好啊!你們是大單位,能提供支持,我們肯定能加快辦案進度。」
李勃也想早點案結事了,局裡派輛車出來困難不會很大。回局裡和三位處長一說,都說去找管後勤的沈副局長,估計沒有問題。
但高處長又提醒說:「最終結果可不好說。金水分局下鄉辦案,幾個幹警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打了一頓,最後連點賠償也沒得到。現在風氣有點不對頭,警察沒有威嚴,合法的權利都難以得到保障,像你這樣,人家會認為就是小事一件,結果還不知啥樣呢?」
張副處長也說:「只要能抓到號里,修理一頓,出出氣,再讓他把錢賠了,就算好結果了。」
李副處長最後說:「具體找一下公安分局的王局長,他和小呂原來是直接的上下級關係,就讓黃薇兩口一起跟著打的去一趟,包括送禮的費用拿回來處里報銷。」
李勃還是覺得讓黃薇兩口脫離工作崗位為自己處理私事不妥,還是自己去找了沈副局長。沒想到,沈副局長居然說應該支持維護職工利益,安排車管科派車跑一趟。
周三,車管科就給派了一輛車。行走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司機小邢為李勃打抱不平說:「你應該去找老一,讓組織出面解決,個人去跑,多難啊!」
「真是不好說,領導的事情多,不可能只為我這一件事奔忙,能批准提供車輛,我已經覺得很感激了。自己的事還是自己去處理比較好。」李勃心滿意足地說。
到派出所拉上陳勇兵和小蔡,一起去孫莊和石佛,分別去找吳小明和楊大郎兩個證人,但都沒有找到。
陳勇兵說:「夥計,你也看到了,我們職責也盡到了,已經去了兩趟,還發了一次傳票,這倆人就是不肯照面,你也不能怪我們吧!我們也有顧慮,這是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不能硬來。所長也擔心,孫某的父親是治保主任,真要糾集人鬧事、告狀,事情也不好辦。另外,所長也有難處,對我們說不能打人,我們具體辦案也為難,這問題也難很快處理的。這回事情已經進展到這一步,我們回所向所長匯報,看下一步咋做決定。」
李勃也感覺到,四下找人也是很煩人的,有時找得多了,反而不利於問題解決。
把二人送回派出所,李勃和小邢也只能回局裡了。
忙於處理工作上的事情,李勃周四下午5點多才有空給派出所打電話,還好,找到了陳勇兵。
不知怎麼搞的,陳勇兵竟然說話有點結巴,但意思還是表達清楚了,就是他們給所長匯報後,所長指示還得再去取證。問題還是出在所長身上。
既然所取證據明顯對自己不利,李勃就覺得沒有必要再讓局裡派車了。於是,就和陳勇兵說:「再讓局裡出車確實比較困難,我不好再去找領導批車了。」
陳勇兵說:「那我們再和所長匯報,我們自己找車去取證。」
案子好像擱淺了,不找人很難處理停當。李勃想起段冬菊給介紹的那個同學,電話打過去,卻沒有找到人。
李勃心情失落,就去找李副處長說明情況,準備寫份材料,讓黃薇的丈夫引薦一下,自己去找分局王局長,請他施加一點影響,估計效果會好一些。
周五,李勃把《情況反映》寫好,蓋了機關黨委的公章,又複印了兩份,材料算是準備好了。
黃薇的小孩生病了,她就沒來局裡上班。缺乏一個引薦的橋樑,事情不得不停下來,急也沒有什麼辦法。
本周就剩下最後一天了,連綿的小雨,讓李勃的心情更加低落。
昨天就把申訴材料寫好了,期望著黃薇來上班,能把引薦的橋樑搭起來,李勃好去找分局的王局長。黃薇仍然沒來上班,申訴的事只能下周再說了。
怕和派出所的關係鬧僵,李副處長看過《情況反映》後,又讓李勃重新把後半段改寫了一遍,把語氣儘量放得和緩一些,以免壞了事。
李勃專門跑了一趟分局,但王局長不在,好在找到了段冬菊的那個同學,只能委託他轉交《情況反映》材料了。
元好佳周三要去主管單位參加一項學生比賽的抽籤,就和李勃一同騎車去市里。
路過孫莊路北時,騎車走在前面的李勃聽得元好佳說了一句:「走路的,說啥說?」
李勃停下來,等元好佳趕上來,就問怎麼回事。
元好佳擔心地說:「是孫某兩口,那女的想找事。」
李勃沒有注意,本想對元好佳說「只管走,理他們做什麼」,但看元好佳不再說什麼,就沒有開口。
想來讓人憤憤不平,派出所辦案不力,讓兇手逍遙法外,好像那個孫某很是得意,有點耀武揚威了。如今事情還沒有查個水落石出,不便採取強硬措施,一旦弄清真相,不會輕饒了他們。
中午吃飯時,獄政處的李法顯和李勃閒聊,說他有個警校的同學在桐柏派出所當副所長,真不行可以找找他。現在能否有結果還不好說,先通條路還是可以的。於是,回到辦公室,李勃就把複印的一份《情況反映》給了李法顯,必要時可以作為參考。
五一假期結束,上班第一天,李勃就給陳勇兵打通了電話,詢問案子進展情況。
陳勇兵說:「五一前,所里派車又去了一趟,但仍然沒有找到兩個證人,案件仍無法處理,進展極不理想。」
李勃又給段冬菊的同學打通電話,得到的說法是,得給派出所一定的時間,即便是違法分子提供的證據也得查證落實。這個說法離李勃的期望相去甚遠,但和人家交往不多,既然說到這種地步,李勃也不好再說什麼了。
李法顯原先也說過可以幫忙的,但當李勃想拉他一起去派出所走一趟時,他又以要整房子、工作忙為由推脫,只答應有空再說。
眼看到了5月中旬,一再督促,案件毫無進展,成為一樁懸案,弄得李勃心灰意冷,身心俱疲。想起阿Q的精神勝利法,就不想再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