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各種準備
趙玲玲,吳小潔,張文君她們三個也挺震驚,尤其是張文君,嘴巴張得大大的,看向林三的眼神特別的複雜。
她和現在的老公結婚5年了,一直想要個金鐲子,但生活的壓力壓得她透不過氣來,房貸,車貸,孩子學費,再加上她父母身體不好,常年吃藥……
總之她一年到頭也攢不下什麼錢,哪怕就是真的攢下了,金鐲子也不捨得買。
原本她在林三跟前還有些優越感,畢竟她有自己的房子,有車,還有個工作相對體面的老公,可是現在,這些優越感蕩然無存……
「林三,這麼多金首飾,你家很有實力啊?」
趙玲玲沒想那麼多,再加上心直口快,直接就問出來了。
並且,三個女人也都朝這邊走來。
自然而然的,就要對那些金首飾查看一番。
「這也不太好看啊,都是老舊款式……」
吳小潔冒出來這樣一句,語氣酸溜溜的。
可這些都是金子,值錢的是克重,款式什麼的真不重要。
林三哈哈一笑,說道:「確實是老家傳下來的,我跟你們攤牌了,我是富二代,家裡有的是錢!」
「這……」
三個女人不知道說啥好,林三也沒和她們糾纏,馬上跟服務人員商量金子換錢的事兒。
這個流程還挺容易的,先驗一下金子的真假,再量量克重,最後再看看今天的金價,然後拿計算器一算就行了!
「尊敬的先生,您的這些金子總共是531克,今天的國際金價是847.8每克,折現的話總共是449,281,要是沒問題的話,請把身份證給我,我幫您登記一下……」
「還要身份證?」
「當然,最好登記一下……」
「行吧,給你!」
林三直接把身份證交給對方,心裏面肯定會想到一些問題,比如說以後不可能肆無忌憚的兌換黃金了。
少一點沒關係啊,要是多的話根本就解釋不清楚來路。
又過了一會兒,金店開始打款,林三手機收到簡訊提示,銀行卡多了一筆錢,正好是這個數字,那也就意味著交易完成了。
「我還有事,先走了,拜拜!」
林三和三女打了個招呼,直接離開,接下來他要去買摩托車,寶馬的水鳥兒1250。
買摩托車最好上摩托車4s店,可他們縣城這邊根本就沒有,那直接去市里就行了。
林三叫了一輛計程車,直奔市區,很快就到地方了,然後花錢買車。
銷售人員是專業人士,林三這邊直接提需求了,說自己要在沙漠裡面騎行,而且不怕花錢。
對方直接給他推薦探險者系列,還給他推薦了一堆配置,比如說什麼專業輪胎,懸掛升級之類的。
林三大手一揮說:「不用和我說那些亂七八糟的,你就告訴我總共多少錢就行了,記住,我說的是所有東西加在一起,落地價!」
銷售人員還是第1次看到這麼豪爽的客戶,心跳都快了幾分,然後老老實實的報價:
「根據您的要求,按照這個配置總共是353,800,我們這邊只收你35萬就好了!」
「不用,我不差你那仨瓜倆棗,就按照原價來就行!在哪兒刷卡?」
「在……在這邊,請跟我來!」
「嗯,帶路吧,對了,今天能提車嗎?」
「這個真提不了,好多配件都得調貨,比如說……」
「別廢話,你就說最快什麼時候?」
「三天後!」
「刷卡!」
……
買完車後,林三來到市里最大的體育用品店。
至於來這裡幹啥……
當然是買一把複合弓了,熱武器準備不了,那就準備一套強力的弓箭,這樣遠距離進攻也就沒有短板了。
什麼弓箭最厲害?
肯定不是他從拉幫套世界帶回來那把,那把弓雖然也不錯,但肯定沒法和現在的工藝跟設計比!
這邊還真有賣弓箭的,都是複合弓,材質相當的哇塞。
林三不怕花錢,那肯定是性能越強越好,最終他挑了一隻70磅的複合弓,附帶100支箭矢!
不是不想要更重的,而是這邊沒有,而且這個磅數已經完全夠用了!
他特意在網上查了一下,國際射箭比賽也就60磅左右!
50磅的弓箭就可以用來狩獵野豬,60磅的弓箭能直接射殺300多斤的野豬!
他選的這個是70磅,那肯定更厲害!
至於能不能拉得動……
那肯定沒有問題呀!
他的身體素質早就超越普通人的水平了,再加上箭術技能的滿級,那就不只是能拉動的事兒了,而且是百發百中!
弓箭買完之後,林三查看了一下自己的銀行卡餘額,不久前才進帳了44萬,買摩托車花了35萬多,買弓箭又花了2萬多,現在還剩7萬多塊錢……
「這來得快,去得也快呀!」
「算了,管不了那麼多,錢是王八蛋,花完了我再賺……」
可能是心態發生了變化吧,林三已經不太在乎錢了,買完摩托車他直奔超市,吃的東西也得準備一點兒啊。
一個小時之後,林三從超市裡面出來了,手裡只拎著一個塑膠袋兒,總共花了300多塊錢,其中200多是辦會員卡的。
花的錢確實不多,但他拿的東西卻不少,不只是塑膠袋裡的這些,隨身空間裡也有。
對了,塑膠袋裡的這些是付了錢的,隨身空間裡的那些沒有。
當然了,這個事兒他做的神不知鬼不覺,監控錄像放的再大也看不出問題來。
至於良心上的問題……
林三也沒什麼所謂,因為超市是一家外國連鎖品牌,賣的東西有點小貴……
最後是法律上的問題,以主觀意願,用隨身空間移動超市內的物品到另外一個維度空間算不算盜竊?
那肯定是算的!
但林三可以給自己做無罪辯護,首先你得證明這個主觀意願確確實實是我的,其次,你還得證明隨身空間也是我的!
這根本就不可能啊,你拿什麼證明我在想什麼?
再有就是隨身空間的問題,那空間在什麼地方都不知道,又怎麼證明和林三的從屬關係?
綜上所述,法律層面也沒問題!
那就是根本沒問題!
她和現在的老公結婚5年了,一直想要個金鐲子,但生活的壓力壓得她透不過氣來,房貸,車貸,孩子學費,再加上她父母身體不好,常年吃藥……
總之她一年到頭也攢不下什麼錢,哪怕就是真的攢下了,金鐲子也不捨得買。
原本她在林三跟前還有些優越感,畢竟她有自己的房子,有車,還有個工作相對體面的老公,可是現在,這些優越感蕩然無存……
「林三,這麼多金首飾,你家很有實力啊?」
趙玲玲沒想那麼多,再加上心直口快,直接就問出來了。
並且,三個女人也都朝這邊走來。
自然而然的,就要對那些金首飾查看一番。
「這也不太好看啊,都是老舊款式……」
吳小潔冒出來這樣一句,語氣酸溜溜的。
可這些都是金子,值錢的是克重,款式什麼的真不重要。
林三哈哈一笑,說道:「確實是老家傳下來的,我跟你們攤牌了,我是富二代,家裡有的是錢!」
「這……」
三個女人不知道說啥好,林三也沒和她們糾纏,馬上跟服務人員商量金子換錢的事兒。
這個流程還挺容易的,先驗一下金子的真假,再量量克重,最後再看看今天的金價,然後拿計算器一算就行了!
「尊敬的先生,您的這些金子總共是531克,今天的國際金價是847.8每克,折現的話總共是449,281,要是沒問題的話,請把身份證給我,我幫您登記一下……」
「還要身份證?」
「當然,最好登記一下……」
「行吧,給你!」
林三直接把身份證交給對方,心裏面肯定會想到一些問題,比如說以後不可能肆無忌憚的兌換黃金了。
少一點沒關係啊,要是多的話根本就解釋不清楚來路。
又過了一會兒,金店開始打款,林三手機收到簡訊提示,銀行卡多了一筆錢,正好是這個數字,那也就意味著交易完成了。
「我還有事,先走了,拜拜!」
林三和三女打了個招呼,直接離開,接下來他要去買摩托車,寶馬的水鳥兒1250。
買摩托車最好上摩托車4s店,可他們縣城這邊根本就沒有,那直接去市里就行了。
林三叫了一輛計程車,直奔市區,很快就到地方了,然後花錢買車。
銷售人員是專業人士,林三這邊直接提需求了,說自己要在沙漠裡面騎行,而且不怕花錢。
對方直接給他推薦探險者系列,還給他推薦了一堆配置,比如說什麼專業輪胎,懸掛升級之類的。
林三大手一揮說:「不用和我說那些亂七八糟的,你就告訴我總共多少錢就行了,記住,我說的是所有東西加在一起,落地價!」
銷售人員還是第1次看到這麼豪爽的客戶,心跳都快了幾分,然後老老實實的報價:
「根據您的要求,按照這個配置總共是353,800,我們這邊只收你35萬就好了!」
「不用,我不差你那仨瓜倆棗,就按照原價來就行!在哪兒刷卡?」
「在……在這邊,請跟我來!」
「嗯,帶路吧,對了,今天能提車嗎?」
「這個真提不了,好多配件都得調貨,比如說……」
「別廢話,你就說最快什麼時候?」
「三天後!」
「刷卡!」
……
買完車後,林三來到市里最大的體育用品店。
至於來這裡幹啥……
當然是買一把複合弓了,熱武器準備不了,那就準備一套強力的弓箭,這樣遠距離進攻也就沒有短板了。
什麼弓箭最厲害?
肯定不是他從拉幫套世界帶回來那把,那把弓雖然也不錯,但肯定沒法和現在的工藝跟設計比!
這邊還真有賣弓箭的,都是複合弓,材質相當的哇塞。
林三不怕花錢,那肯定是性能越強越好,最終他挑了一隻70磅的複合弓,附帶100支箭矢!
不是不想要更重的,而是這邊沒有,而且這個磅數已經完全夠用了!
他特意在網上查了一下,國際射箭比賽也就60磅左右!
50磅的弓箭就可以用來狩獵野豬,60磅的弓箭能直接射殺300多斤的野豬!
他選的這個是70磅,那肯定更厲害!
至於能不能拉得動……
那肯定沒有問題呀!
他的身體素質早就超越普通人的水平了,再加上箭術技能的滿級,那就不只是能拉動的事兒了,而且是百發百中!
弓箭買完之後,林三查看了一下自己的銀行卡餘額,不久前才進帳了44萬,買摩托車花了35萬多,買弓箭又花了2萬多,現在還剩7萬多塊錢……
「這來得快,去得也快呀!」
「算了,管不了那麼多,錢是王八蛋,花完了我再賺……」
可能是心態發生了變化吧,林三已經不太在乎錢了,買完摩托車他直奔超市,吃的東西也得準備一點兒啊。
一個小時之後,林三從超市裡面出來了,手裡只拎著一個塑膠袋兒,總共花了300多塊錢,其中200多是辦會員卡的。
花的錢確實不多,但他拿的東西卻不少,不只是塑膠袋裡的這些,隨身空間裡也有。
對了,塑膠袋裡的這些是付了錢的,隨身空間裡的那些沒有。
當然了,這個事兒他做的神不知鬼不覺,監控錄像放的再大也看不出問題來。
至於良心上的問題……
林三也沒什麼所謂,因為超市是一家外國連鎖品牌,賣的東西有點小貴……
最後是法律上的問題,以主觀意願,用隨身空間移動超市內的物品到另外一個維度空間算不算盜竊?
那肯定是算的!
但林三可以給自己做無罪辯護,首先你得證明這個主觀意願確確實實是我的,其次,你還得證明隨身空間也是我的!
這根本就不可能啊,你拿什麼證明我在想什麼?
再有就是隨身空間的問題,那空間在什麼地方都不知道,又怎麼證明和林三的從屬關係?
綜上所述,法律層面也沒問題!
那就是根本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