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一萬代金卡,換部聯繫外界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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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時四十多分鐘。

  陳安終於寫出一份完善的案情報告。

  在蘇淮閱讀確認無誤後,陳安收起紙筆從沙發上站起身。

  「謝了,我現在回警局把報告交給姜隊。」

  收拾完物品,確定沒有遺漏後,陳安提著公文包敲響鐵門,走出探視間。

  蘇淮也跟隨獄警返回牢區。

  路上時,蘇淮不忘拿包小蘇遞過去:「獄警大哥?」

  獄警板著臉,目不斜視的帶路,絲毫不對蘇淮手裡的小蘇感興趣。

  見獄警沒反應,蘇淮就知道完辣!~

  閻王好見,小鬼難纏。

  現在赤蜥正放出蘇淮要當販子的訊息,恐怕也傳到了獄警耳朵里。

  你瞅著吧,現在獄警不收這包煙,改明他就得帶人搜查蘇淮的牢房,用突擊檢查的名義把蘇淮洗劫一空。

  畢竟在監獄裡賣煙,就跟在景區賣礦泉水一樣。

  五支煙就能賣一張面值50的代金卡,純粹的暴利!

  但現在看來,這些錢很難進蘇淮的口袋了。

  蘇淮剛回到牢區,就見牢房門口站著三個壯漢,都是赤蜥的人。

  他們見到蘇淮身後的獄警,便各自扭頭四處散開。

  蘇淮徑直走回牢房,才看見赤蜥坐在他床上。

  「回來了?」

  赤蜥低眉看蘇淮手裡的那條小蘇,嘴角一笑:

  「我聽說你沒能參加公益活動,卻沒想到你還能把煙搞進來,的確是有本事。」

  「疤臉那邊我去警告過了,至少最近不會在明面上對你動手。」

  「門外那三人我先給你留著,以防你出什麼意外。」

  蘇淮把煙隨手扔到床上,點了點頭:「行。」

  這三人說是保護,肯定也有監視蘇淮的任務在身。

  不過就算赤蜥明說要留人監視蘇淮,他現在也沒資格拒絕,更何況能有三個守門員,蘇淮做生意時也能安心點。

  「超子。」

  赤蜥知會一聲,從門口叫人進來,又遞給他一疊代金卡。

  「把事都準備好,別出岔子。」

  外號超子的小弟拿卡出門,扭身靠近巡邏的獄警。

  赤蜥來這,不是單純辦蘇淮的事。

  按照他的計劃,段志宇、常濤明日上公審,最多明天下午便會進入監獄。

  趁現在,赤蜥務必先將獄警打點好,把事情都安排妥當。

  雖然不能搞死他倆,但赤蜥也不會讓他倆安穩的度過那一晚。

  「我那閨女命苦,老娘走得早,還攤上我這麼個爹。」

  赤蜥讓小弟去給他點根煙,唏噓著說起從前。

  蘇淮在旁聽著,沒有插嘴說話。

  這時候,赤蜥需要的只是一個聽眾,就像走進有些年頭的酒館,吧檯處總會有位少言寡語的調酒師。

  想到這裡。

  蘇淮打開柜子,撕開一包方便麵,晃勻調料包,一股腦地倒進小盆,最後續上開水。

  待赤蜥說到停頓處,蘇淮將泡好的面推給他。

  赤蜥見狀一笑,沒有拒絕。

  吃麵時赤蜥再度開口:「我需要你幫我弄一部能聯繫外界的手機。」

  「事成後我給你一萬代金卡。」

  這讓蘇淮眉角微顫,一萬不是小數目,在監獄裡能辦的事絕對不少。

  但能聯繫外界的手機,那可不是輕易能搞進監獄的東西!

  你別看陳安是個公職人員,作為後台的老爹也很硬,但就算是他,也得把手機上交後才能入獄探監。

  說真的,這種違規犯法的活,蘇淮並不想接。

  雖然蘇淮現在是販子,從常理來講也不合規矩,但蘇淮能通過向獄警交稅來抹平違規記錄。

  就算赤蜥要個Tpe娃娃,蘇淮都能咬牙給他買個整進來,但為什麼偏偏是手機啊?

  蘇淮現在正籌劃著名減刑呢,別這一波又給他加回來,淪落到升罪加刑的下場。


  「我不是在跟你商量。」

  見蘇淮不語,赤蜥吃完最後一口面放下筷子:

  「蘇淮,是該展示你價值的時候了。」

  在赤蜥眼中,蘇淮可是能將物證帶進監獄的狠人,他若拒絕,那是單純不給赤蜥這個面子。

  「我在外面的人會準備手機,你的任務只是幫我把手機帶進來。」

  聽赤蜥又補充一句,蘇淮就知道這件事不容他拒絕。

  「沒問題。」

  被逼無奈的情況下,蘇淮只好假意答應:

  「不過你得給我籌備的時間,等我準備好後再找你,最多不超過一周。」

  既然無法拒絕,那蘇淮就先給自己爭取一周的緩刑期!

  ……

  青江市警局內。

  陳安拿著案情總結走到姜琬辦公室。

  還沒等他敲響房門,就見姜琬突然開門走出來。

  「姜隊。」

  陳安連忙開口:

  「這是1025案案情的詳細報告。」

  姜琬伸手接過報告,又走回室內放在桌上,同時招呼陳安。

  「一個半小時前,青雲大廈內的雜物間起火,造成一人死亡,這件事現在移交刑警隊負責。」

  「你跟我去一趟火災現場。」

  提及青雲大廈失火,陳安立馬想到之前和蘇淮一起看到的電視。

  蘇淮當時還說這事不歸刑警管,結果他剛回來就要陪姜隊一起去火災現場?

  不是,蘇淮平常不是一猜一個準嗎?

  怎麼這次他卻跟嘴巴有毒一樣!

  見姜琬著急出門,陳安立馬跟上腳步:「姜隊,這件事移交刑警隊負責,難道是……」

  路上,姜琬邊走邊解釋現狀。

  「消防隊在不久前剛成功滅火,後續勘察火災現場尋找火源時,發現了人造的起火裝置。」

  陳安聞言恍然:「有人蓄意縱火,還導致一人死亡!」

  兩人走出警局大門,姜琬示意陳安坐她的車。

  上車後,姜琬再度提醒:「等抵達現場照例問詢的時候,你腦子可靈光著點,對方不一定配合調查。」

  妨礙調查取證會被拘留五到十天。

  陳安在1025案中就已經了解此類狀況,知道有時相比被拘留,他們更不願承擔其他更嚴重的後果。

  不過陳安有一點不明白,姜琬應該是剛剛接到通知,正要前往火災現場。

  雙方既然還沒見面,那姜琬是如何猜測對方不會配合調查的?

  「姜隊,你跟對方已經交流過了?」

  姜琬搖頭回應:「還沒有,但火災地點是青雲大廈。」

  青雲大廈,整棟樓都屬於青雲房地產公司,是他們公司總部的辦公樓。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

  1025案涉及的青竹園區,恰恰是青雲房產所立的項目。

  在短短一個月時間裡,連續兩個案件跟青雲房產扯上關係,若被有心人利用,肯定會影響他們公司的上市計劃。

  現在這個時候,恐怕焦頭爛額的不止消防和警署。

  還有青雲地產的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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