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背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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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工作」的那片大陸深處,富人們餐桌上的主食,是一種用玉米熬製而成的粘稠糊狀物,他們將其稱之為「撒匝」。

  「撒匝」製作時需用木棍或勺子不停攪拌,隨著一次次用力翻攪,玉米糊就會變得越來越濃稠、愈發粘牙。

  如果缺乏調料,這種食物一兩次尚可勉強下咽,可若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食用,那口感便會變得極其苦澀而單調。

  就像這片土地上的人們,沉默地活著、壓抑地行走,命運也如同這碗撒匝一般,濃稠得讓人無法掙脫。

  而有一伙人告訴我,他們立志要讓所有人都能吃上「撒匝」。要知道,這種食物絕非普通人日常所能輕易獲得或負擔得起的。

  ......

  所以,我實在很抱歉,我又犯錯了。

  並不是我真的信任他們,而是他們在那片灰暗的迷霧與深淵中,是我唯一能看到、能抓住的「最好」的選擇。

  這聽起來像藉口,也像辯解。或許它本就是。

  我不是聖人、不是英雄,也不是神。

  我只是個在泥濘里掙扎著將被徹底吞沒的人。

  ......

  我把軍團那幫人出賣得淋漓盡致。

  在幾番掣肘中,軍團在與其他大國的博弈中步步退讓,迫不得已丟棄掉一些輜重裝備,而這些成了我的合作者們的啟動資金。

  接著,在信息與情報、外在壓力與內部權衡的微妙平衡之下,我的合作者們崛起的速度遠遠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

  他們如同狂風席捲殘雲一般,以摧枯拉朽之勢橫掃整個局部地區,獲得了成為大國棋子的資格。

  然後他們告訴我,可以徹底擊潰並接手這一片的軍團勢力了。

  不過...那是一場騙局。

  軍團里那幫人,在我看來確實各個死有餘辜,就和我一樣,所以我沒有任何猶豫地響應了他們的號召。

  也許...僅僅是也許,我在那背叛的途中死去,可能不會有那麼痛苦。我會以為自己至少在死亡的時候是高尚的,正如多年以前修女所期待我成為的人一樣。

  可惜我活下來了。

  我天生的敏銳,讓我很不幸地察覺到了合作者們態度和手段的不對勁,致使我從屍體堆里爬了出來。

  他們墮落的速度快得超乎我的想像。

  我原以為和我協同的對象,在底層呼喚著要希望、要「撒匝」、要活成人,他們是,至少大部分是期冀於他們所述說的未來的。

  但我錯了,他們爭取到獨立政權後變本加厲刮地三尺,比以往還要過分的收割,還和軍團國妥協又形成了合作。

  成癮性草藥那麼賺錢的生意,誰會拒絕?至少他們不會。

  至於...我?

  軍團恨我,因為我讓他們損失了利益。

  軍團國恨我,因為我讓他們多了平白無益的損耗,又喪失了某些地區的掌握力。

  母國更是恨我,因為我讓他們顏面無光。

  那伙人也著急著滅我口,因為我掌握了他們太多的秘密。

  知道我名字的人著急於與我劃清界限,了解我作為的人嗤笑我不識好歹,厭惡我的人不惜一切代價,致力於讓我遭受千蟲啃咬萬刃加身而證明自己的權威。

  我被下了追殺令,被母國、被軍團、被軍團國、被那伙人懸賞通緝,苟延殘喘的蒙面流竄,被追逐被戲耍,我一度精疲力盡,乃至於痛恨自己身體沒有油燈枯盡,可以心安理得的放棄而一刀捅進自己的心臟。

  在膚淺的求生欲望外,我心裡抱著一團火,我要清洗掉那些人,但我根本沒方法做到,只能日復一日地重複著逃亡與被追殺的過程,尋找那一線生機,哪怕希望如此渺茫。

  ......

  轉機來得比我想像中更快,而這場劇變,與我無關。

  那伙人被迅速清算了,只因更兇殘更暴戾恣睢的團隊崛起了,當他們上位後肆意撕毀諾言就註定有這麼一天,但我沒想到這麼快。

  ——君以此興,必以此亡。

  ......

  對我的追殺並沒有因為那伙人的覆滅而停止,這其實並不令人意外。


  賞金依舊懸掛在各路通緝令上,成為那些貪婪者眼中的誘餌。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一個不為利益、行為莫測的人存在,這種不確定性威脅著每一個割據勢力的穩定。

  於是,在各方推波助瀾之下,我成了眾矢之的。

  甚至有人利用我對他們來說的形象,以我為口號,聚集自己的力量,試圖實現更大的野心。

  我比我預想中更痛苦,我到底都做了些什麼?看似我摧毀了部分罪孽,但群鴉狂舞啃食屍體,激增的惡劣變化如卷襲而來的驚濤駭浪一樣追逐而來,不讓任何人有反應的時間。

  ......

  我一度失去信念,故而身體也給出了瀕臨崩潰的回應,我發了高燒,胸口大腿的暗傷復作,左眼昏花一片看不清前路,右胳膊一度失去控制抬不起來。

  我的狀態跌至谷底,潛伏、隱匿、逃脫這些曾讓我活下來的本能開始失效。

  終於,在一次疲憊不堪的逃亡途中,我被一個貪婪的無名小卒發現。他毫不猶豫地朝我開槍,子彈擊中了我的後腰。

  得益於十餘年來從不間斷的重複殺與被殺的過程,即便重傷瀕死,我仍習慣性地扣動扳機,一槍將他崩倒在地上,再也沒能爬起來。

  直到我再也駕馭不住摩托把手,而墜落在地上,決定坦然接受自己的死亡——那會是我人生少有的自由。

  ......

  但一個傳教的老年神父收留了在地上匍匐著中彈後的我,將我藏起、為我療傷——他好像知道我是誰。

  向東去吧,他對醒來後的我說。

  那段安穩的時間並不長,大概只有四五天。

  我是自己走的,畢竟我知道我的腦袋很值錢,以至於無數傭兵團隊和賞金獵人,都願意為了捉拿我而無所不用其極,哪怕這意味著要屠殺數十甚至上百無辜之人。

  我沒有乘郵船,也沒有坐飛機。

  只是在一個風雨如晦的晚上,我開著一輛磨去標識的、改造過的老式摩托,在城市口徘徊了很久,以此告知那些覬覦我的人我的離開。

  然後我隱姓埋名,徒步朝東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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