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2章 前傳(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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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鄧文安下廚做飯,老媽和妹妹還沒下班回家。

  林月琴在碼頭工作,鄧文靜在便利店工作,兩人都是五點半下班。

  原本便利店的工作要晚上九點才下班,但那家店的老闆是何瑤雪的親戚。

  何瑤雪跟親戚溝通了下,幫鄧文靜爭取到了五點半下班。

  親戚也比較好說話,在鄧文靜下班後,她會自己過來打理便利店。

  「這次沒有放鹽和蚝油,味道應該不重了吧。」鄧文安自言自語道。

  他用筷子夾了一小塊,嘗試著味道。

  鄧文安之前跟著視頻做過一次豆豉鯪魚油麥菜,但那個味道比較重,不太符合他們家的口味。

  這次他做這道菜只加了糖,沒有放其他調味料。

  「這味道不錯,果然還是要自己調整。」

  做菜視頻只是個參考,調味料具體放多少還是要看個人。

  鄧文靜下班回到家,她走進廚房,聞到了一股香味。

  「老哥,你做了什麼菜啊,怎麼這麼香?」

  「豆豉鯪魚油麥菜。」

  鄧文安一共做了三道菜,除了豆豉鯪魚油麥菜外,還有番茄炒蛋和紫菜蛋花湯。

  這都是比較簡單的菜,特別適合他這種沒什麼做飯經驗的人。

  「我上次吃完這道菜,喝了兩杯水才緩過來。」鄧文靜說道。

  鄧文安笑了笑,隨後說道:「這次味道沒那麼重,我只放了糖。」

  沒過多久,林月琴下班來到廚房。

  一家三人吃著晚飯,聊著家常。

  「老哥,這豆豉鯪魚油麥菜好好吃!」

  「確實挺好吃的,比上次做的好吃。」

  聽到這句話,鄧文安露出了一抹笑容。

  看來這個只加糖的版本,更適合他們家的口味。

  下次得看點其他做菜視頻,多學幾道菜。

  林月琴吃了口飯,隨後說道:「最近你們出門小心點,我聽說鎮上有個人失蹤了。」

  她在碼頭工作,那邊消息流通比較快。

  今天老闆就在跟人聊這件失蹤案,警方還在調查此事。

  「那我這段時間下班後就回家,不在外面溜達。」鄧文靜說道。

  荷花鎮已經很多年沒出現這種事情了,現在突然出現這種事,那多少要注意下。

  鄧文安夾了塊油麥菜,問道:「失蹤的是小孩嗎?」

  他小時候聽父母說過,以前鎮上有幾個小孩失蹤,所以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小孩子。

  「好像是個大學生。」林月琴答道。

  她知道的也不多,就今天偶然聽到老闆跟別人聊這件事。

  鄧文靜轉過頭看著鄧文安,說道:「老哥,你下班回來要注意安全。」

  她老哥這個寒假在酒吧兼職,凌晨兩點多才下班。

  如果是平時走夜路沒什麼關係,但最近有個人失蹤,還是要多注意下。

  「我知道,下班後我會直接回家的。」鄧文安說道。

  看來這段時間都要騎電動車去上班,下班後開車回家。

  鄧文安平時都是走路上下班,畢竟酒吧也就幾百米,走路也沒什麼關係。

  現在鎮上有人失蹤,要儘快回家。

  鄧文靜喝了口湯,說道:「今年中秋節得多搞點半成品,感覺搞多少都能賣出去。」

  去年中秋節前幾天,她和老媽一起搞了點半成品。

  原本還以為賣不完,沒想到當天不到兩個小時就全部賣出去了。

  鄧文靜想著今年中秋節前一周搞半成品,這次多做些。

  提前準備好的燒烤半成品,可以放到對面鄰居家的大冰箱裡,等到中秋節那天再拿出來賣。

  這燒烤半成品差不多能賺一半,自然要多搞些。

  「如果我在家的話,就可以多搞點燒烤半成品了。」鄧文安說道。

  他念書的地方在A市,離老家有三百多公里,中秋節這種假期,他是不會回家的。


  現在家裡的經濟情況不好,去年國慶節他都沒回家。

  「這種事交給我和老媽就行,你待在學校多學習下。」

  鄧文靜夾了塊番茄,接著道:「如果你掛科,我可就要找你算帳了。」

  她聽別人說過,大學掛科還挺麻煩的。

  如果補考不過,那就更麻煩,會影響到大四的畢業。

  ......

  ......

  荷花鎮的某家酒吧。

  聲音在這裡失去了清晰的形狀,融合成一片低沉的轟鳴。

  燈光被刻意壓到最低,只剩吧檯後酒瓶陳列處的一抹幽藍,以及每張桌子上那盞小燈搖曳出的昏黃光圈。

  光線的主要來源,是舞池上方那個不斷旋轉的鏡面球,它將破碎的光斑甩向每個角落。

  「小鄧,你搬一箱酒到八號桌。」酒保說道。

  「好,我現在搬過去。」

  鄧文安搬著一箱酒來到八號桌。

  「帥哥,幫我多拿兩副骰子過來。」

  「你等下。」

  鄧文安回到櫃檯,他拿了兩副骰子重新回到八號桌。

  「帥哥,要不要坐下來喝杯酒?」一位女生問道。

  「不用了,我還有工作。」鄧文安假笑道。

  他離開八號桌,回到櫃檯拿收拾桌子的東西。

  鄧文安來到十號桌,把垃圾倒進大垃圾桶里,然後用抹布擦拭著桌子。

  其實他不喜歡這麼吵鬧的環境,不過沒什麼辦法。

  在荷花鎮這種小鎮,寒暑假工就茶樓、大排檔和酒吧這種地方缺人。

  茶樓和大排檔都不需要人,所以鄧文安只能來酒吧兼職。

  雖然酒吧比較吵鬧,但工資比其他兩個地方多。

  鄧文安在酒吧工作了十來天,他清楚知道了一件事。

  這地方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

  有一部分人過來酒吧,單純只是跟朋友喝點酒,喝完就會直接離開。

  但還有一部分人,把這裡當成搭訕的場所,而且沒什麼底線。

  還有些人酒品很差,喝醉酒就會發瘋。

  鄧文安收拾好十號桌,他回到櫃檯,環顧著四周。

  他心裡想著,以後真要找女朋友,絕對不能找這種喜歡、經常過來酒吧喝酒的女生。

  這個地方很亂,隨時能看到一個男的把手伸進女的衣服里,或者摸其他地方。

  女生還不會反抗,請一瓶酒就任由別人摸。

  真想喝酒的話,可以去KTV開間房,跟朋友一起喝酒和唱歌,用不著過來酒吧。

  鄧文安還是想找一個三觀跟自己差不多的女生做女朋友。

  不過,他現在不考慮談戀愛。

  畢竟家裡還欠債,沒有這種心思和經濟去交女朋友。

  「小鄧,三號桌要一箱酒,還有一碟花生。」

  「我這就拿過去。」

  鄧文安搬著一箱酒,往三號桌走去。

  酒吧依舊吵鬧著。

  每個人都像是被這喧囂的音樂從日常的軀殼裡剝離出來,暫時忘掉外面的世界。

  只是在節奏中沉浮,在光影中迷醉,直至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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