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來領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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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整個慶縣的人就知道這是怎麼了。

  群芳苑

  士兵們將這裡團團包圍,周圍的百姓連忙避開,遠遠地瞧著。

  裡面的客人和姑娘們全都神色不安,有客人試圖從後門溜走,卻發現這裡圍的也都是士兵。

  「你們是什麼人?知道我是誰嗎?還不快讓開!」有人挺腰試圖擺起架子。

  士兵們手中長槍一叉,冰冷的槍尖貼著他的脖子,讓人瞬間閉上嘴巴。

  群芳苑的鴇母正站在門口,望著婁逐北面無表情的神色,臉上擠出一抹僵硬地笑來:「官爺,何事如此大動干戈?不如進來喝杯茶水,我再喊幾個姑娘……」

  婁逐北看都沒看她,抬手一揮:「搜!」

  鴇母面色一變,正要上前,就被一把刀直接橫在脖子上。

  「大人,我們這裡可是有縣令大人罩著的。」鴇母還不知道,縣令已經失蹤了。

  婁逐北冷聲開口:「押下去。」

  兵卒如潮水般湧入。

  不一會,裡面傳出各種驚呼聲。

  半個時辰後,在慶縣開了好幾年的群芳苑被查封。裡面的護院和客人全被押起來,一路朝著縣衙方向而去。

  姑娘們則登上欽差派來的馬車,安置在縣中的一處宅院裡。

  道路兩邊的百姓們見到這一幕,許多人白了臉色。

  縣衙內,欽差看著從縣令府中搬出來的一小箱帳本,看了許久,臉色難看,猛地一拍桌子。

  查!

  查到底有多少女子被擄來此地,在這片富庶平靜的雲中郡,化作累累白骨。

  整整三日,慶縣被翻了個底朝天。

  所有人都知曉,群芳苑的事暴露了,被國師知曉了。

  國師親自來了雲中郡!

  得知這個消息後,不少人坐不住了。

  想要派人出去打聽消息,但整個慶縣的出口都被重兵把守,任何人都無法進出。

  就在許多人忐忑不安時,一名婦人主動來到了縣衙。

  她頭髮微白,在縣衙門口躊躇了很久,才邁過了那個門檻。

  欽差忙得腳不沾地,但還是親自見了對方。畢竟這個時候來衙門的,定然不會是簡單的事。

  「你有何事?」欽差語氣溫和。

  「我……是來領罰的。」婦人低下頭,雙手不停揉著衣角。

  欽差頓住:「所為何事?」

  她聲音微啞地開口:「民婦姓陳,家住城西柳樹巷第三家。」

  「去年,有個姑娘,叫蓮心的,從群芳苑跑出來,來到我家門口。」她說話很慢,盯著自己粗糙的手指。

  「她說她是被拐來的,家在汝南郡,想回家。她求我收留她一夜,別被人找到了。」

  欽差不語。

  群芳苑救出來的姑娘里,並沒有叫蓮心的。

  對方結果如何,可想而知。

  「我害怕,群芳苑的人凶得很,縣裡沒人敢惹他們。我怕惹禍上身,就沒開那個門。」

  說到這裡,她忽然捂臉哭了起來:「後來,我聽說她被打死了。」

  「那天夜裡,我沒睡著。這一年來,我也一直夢到那晚,夢到她。」

  她站了許久。

  欽差已經將戶籍文書打開,找到了她的那頁。

  對方不在懲治的名單中。

  也是第一個主動來衙門認罪的,哪怕她做得並不算惡事。

  人都有懼怕之心,特別是面對一群惡人,當做沒看見,不去幫助,也是人之常情。

  相比起來,那些真正做了惡事的,卻沒有一個主動過來投案。

  或許是覺得,群芳苑的事,不會計較整個縣的人。

  這應該是所有人的想法。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只可惜,這次碰到的是國師,是個敢做古往今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

  「你回去吧,此事本官自有定奪。」

  婦人怔住,隨後彎下腰,深深一揖。

  當天午後。

  士兵們大街小巷地通知著:「明日午時,闔縣百姓齊集城門口。凡慶縣在籍民戶,除去五歲以下幼童,一律前往。若有不到者,即刻下獄,以抗命論處!」

  話音落定,士兵們並不停留,逕自往下一處走去。

  百姓們還不怎麼在意,只是有些好奇。

  「城門口,去那裡做什麼?」

  「不會是群芳苑的事吧?」有人壓低聲音,眼神閃爍。

  眾人沉默。

  群芳苑被查抄那日,許多百姓都在路邊瞧見了。

  「查都查了,人也放了,還要怎樣?」一名老漢蹲在門檻上,不以為然地擺擺手:「大概是要我們去看斬首吧。」

  誰都明白,就群芳苑那群人做的事,砍頭是跑不掉的。

  眾人聞言,放下心來。

  「明日去就是了,反正又沒做虧心事,怕什麼。」

  這話得了大多數人的附和。

  明日便去城門口走一遭,權當看個熱鬧。

  次日午時,日頭正烈。

  慶縣城門口的空地上,黑壓壓擠滿了人。

  男人蹲在地上話家常,女人抱著孩子站在陰涼處。有孩童在人縫裡追逐嬉鬧,被大人喝住,拉住胳膊拽回身邊。

  熱鬧得像是在趕集。

  許多人還說說笑笑,並沒有意識到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不過一會,欽差來到了臨時搭建的簡易高台上。身後跟著兩名書吏,手中捧著厚厚的文書。

  腳步站定後,欽差目光掃過台下黑壓壓的人頭,沒有鋪墊,開門見山。

  「慶縣闔邑百姓細聽。」他面色嚴肅。

  「群芳苑一案,鴇母、護院,及所有客人,全部杖五十,判活剮。餘下參與通風報信,收受銀錢,殘害無辜者……」

  「——不論所涉多寡,一律杖責處置。」

  說罷他翻開文書,念出了第一批名單。

  依舊是兩百人。

  「以上之人,杖三十。」欽差放下文書。

  依舊無人站出來。

  百姓們怒了。

  「那是群芳苑的事,跟我們有什麼干係!」

  「我們又沒有作惡,你憑什麼杖責我們!」

  眾人還要再說,周圍的士兵齊齊舉起手中長槍,槍尖對準他們的方向。

  所有聲音止住。

  「真是笑話!」

  在所有人都畏懼那兵器不敢開口時,一道冷笑聲響起。

  有人從人群中走出。

  三十來歲的年紀,一身石青色的綢緞衣裳,腰側懸著一塊玉佩,看起來非富即貴。

  「隨意杖責,你依的是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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