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日內瓦(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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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口寬翻開文件:

  「第一,是工業技術與成套設備輸出。」

  「包括鋼鐵冶煉、船舶製造、機械加工,全套技術圖紙、生產線設備這些,我方可以全部提供給中方。」

  「而且還可以配套派遣技術技師駐場指導,長期傳授實操工藝,不設置技術封鎖門檻。」

  「第二,是大宗商品與戰略物資供應。」

  「包括有色金屬、橡膠、優質鋼材、燃油油料,我方可以穩定供貨。」

  「遠洋海運運力支持,借用我方商船船隊,降低貴方跨境物資運輸成本與航線風險。」

  「漁業、農林特產批量交易,補足貴方沿海、邊境區域物資缺口。」

  「第三,是可以在地緣與海域相關方面,進行讓步。」

  「東海海域航線、捕魚區劃界,我方可以主動收縮海上巡邏範圍,不再製造海域摩擦。」

  「放棄部分爭議小島實際管控訴求,暫時擱置島嶼主權爭議,支持貴方在周邊海域正常巡航、科考活動,不聯合其他勢力進行海上圍堵。」

  章同志還是沒有說話,雙手抱在胸口。

  意思是,這點東西,不夠!

  谷口寬硬著頭皮說道:

  「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在軍事層面,作有限的妥協與便利。」

  「我們可以嚴格約束退役的舊軍隊團體,禁止其跨境滲透、襲擾邊境。」

  「同時不再向周邊反共勢力輸送武器物資,切斷敵對武裝的日方補給渠道。」

  這已經算是日奸了,這些消息要是傳出去,谷口寬基本就要切腹以謝天蝗了!

  章同志放下手臂,說道:

  「谷口先生,你羅列的這些條件,確實算得上拿出了不少誠意。」

  「但有一點…你們從一開始就弄錯了主次。」

  谷口寬心頭一沉,「章部長此言何意?」

  「你們以為,我們坐在這裡談判,是貪圖日本的技術、物資與航線便利?」

  章同志微微挑眉,聲音陡然加重:

  「在二戰時,你們犯下滔天罪行,軍國主義陰魂不散,東京審判流於形式,大量戰犯逃脫懲處,領土、軍備、駐軍的戰後安排懸而未決——這些才是根上的問題。」

  「你們避重就輕,想用商貿和技術交易,抹平歷史罪責與戰後義務,未免太過天真。」

  蠅頭小利,老子才不要呢,這次不把你們的脊梁骨打斷,我的章字倒著寫。

  谷口寬臉上的笑容徹底淡去了,神色變得凝重:

  「章部長,戰爭已經結束多年,兩國民眾都渴望安穩生活。」

  「窮追舊帳,只會讓雙方始終對立,於東亞大局無益。我方願意讓步,就是希望化解矛盾,攜手共處。」

  章同志寸步不讓,當初在東北,在華北,你們怎麼不渴望安穩生活呢?

  你不是知道和平了,而是知道自己要死了!

  章同志寸步不讓:

  「共處的前提,是正視歷史、履行戰敗國義務。《波茨坦公告》白紙黑字,不是可以拿來討價還價的籌碼。」

  「你們今天拿出的所有讓步,只能算作附加補償,絕不能替代你們本該履行的戰後責任。」

  小孩子才做選擇,我有那個實力全都要。

  趙剛這個時候終於開口了,一拍桌子,這些小鬼子就是欺負你章部長是個文化人!

  趙剛說道:「谷口副相,當年你們的鐵蹄踏遍華夏,燒殺搶掠的時候,可曾想過和我們談通商、談技術?」

  「如今大勢逆轉,便想著用物資換平安,天下沒有這麼便宜的事。」

  他頓了一下,目光直視谷口寬:

  「約束軍國主義勢力、切斷反共武裝補給,這本就是你們分內之事。」

  「東海收縮巡邏、擱置島嶼爭議,不過是停止主動挑事。這些,算不上恩惠,只是不再為惡。」

  「至於工業技術和物資供應補償這些,是遠遠抵不上我數千萬同胞的鮮血的!」

  軍人嘛,那就是要威懾的!

  谷口寬身後那名先前出言呵斥的官員按捺不住,低聲怒道:


  「趙部長未免太過苛刻!我方已經做出巨大犧牲,中方步步緊逼,難道真要把我們逼到絕路嗎?」

  「絕路?」

  趙剛嗤笑一聲,眼神變得冷冽,「當年你們把無數家庭逼上絕路的時候,可曾手下留情?現在談被逼到絕路,未免可笑。」

  我幾千萬亡魂的在天之靈,在看著我們給他們報仇呢!

  谷口寬抬手攔住身後人,深吸一口氣,再次放下了姿態:

  「章部長,那不知中方的底線究竟是什麼?只要在我方承受範圍之內,我們都可以商議。」

  章同志也從身後的工作人員手裡,拿出了一份文件,說道:

  「第一,公開承認東京審判存在疏漏,配合盟國重啟戰犯追查,將所有漏網的甲級、乙級戰犯緝拿歸案,依法審判,絕不姑息。」

  「這是清算歷史,沒有商量餘地。」

  谷口寬面色一白,嘴唇動了動,想要辯解,卻被章同志抬手打斷。

  「第二,嚴格執行《波茨坦公告》全部條款。」

  「接受同盟國多國駐軍安排,徹底拆解超額軍工產能,嚴格限制軍備規模,永久性廢除對外發動戰爭的法理基礎。」

  「相關條款必須寫入本國律法,公示天下。」

  會客室內的日方眾人臉色齊齊變得難看,谷口寬的額角滲出細密的冷汗。

  「第三,東海及所有爭議海域、島嶼問題,不再是暫時擱置,而是依照二戰勝利成果,明確主權歸屬。」

  「日方必須出具正式文書,放棄非法主張,並且承諾永久不在相關區域挑起爭端。」

  「第四,關於經貿與技術的補償。我們願意平等通商、正常交流,但前提是前三條全部落實。」

  「你們主動提供的技術、物資、海運支持,我們可以接納,但這是戰敗國對受害國的補償,而非談判交換的條件。」

  「第五,歸還掠奪的文物。」

  「從1895年到1945年,五十年間,日本從中國掠奪的文物、古籍、字畫、金石、佛像,全部登記造冊,一件不少,如數歸還。」

  「包括但不限於——北京猿人頭蓋骨、龍門石窟佛像、敦煌經卷、故宮流失的歷代書畫。」

  「這些是中華民族的瑰寶,不是你們戰利品。」

  「第六。」

  「十四年戰爭中,日本從中國掠奪的物資、資源、財產,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民生破壞——總計五萬億美元。」

  「這是初步估算,具體數字由雙方專家聯合審計。」

  ps:同志們,我能想到的就是這些了,你們還有沒有什麼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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