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故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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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絡腮鬍大漢一眼看出,那不是買來處理過的皮子。

  新鮮縫製,針腳粗糙,邊緣還帶著沒刮乾淨的油脂痕跡。

  是自己捕的熊,自己縫的衣服。

  「那隻熊死了。」程野把領口重新扣上,拿起刀叉繼續吃牛排,「我把它的肉做成了肉乾,夠吃一個月。」

  牛排館裡安靜了幾秒。

  絡腮鬍站起來,端著啤酒杯走過來。

  他在程野面前站定,表情複雜地看了他一會兒,把酒杯往桌上一放。

  「這杯我請。」

  「抱歉,兄弟。我看走眼了。」

  說完轉身走了,招呼同伴結帳離開。

  Jake目瞪口呆看著這一幕,半天才回過神來,灌了一口啤酒,

  「程,你剛才太帥了。」

  程野沒理他,繼續吃牛排,但嘴角微微揚了一下。

  Jake靠在椅背上,打量著程野。

  「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程野想了想:「先把一件事辦完。」

  「什麼事?」

  程野沒有細說。他是個守約的人,答應Derek的事情不能忘。

  第二天下午。

  他來到一棟老舊的公寓樓前。紅磚牆,木頭窗框,門口種著幾株枯萎的花。

  這是Sarah Patterson的住址,Derek的未婚妻。

  程野整了整衣領,走上台階,敲響了門。

  腳步聲從裡面傳來。

  門開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站在門口。棕色頭髮,灰藍色眼睛,臉上有淡淡的皺紋。穿著樸素的毛衣和牛仔褲。

  她看著程野,眼神警惕。

  「你是……」

  「我叫程野,我想和你談談Derek的事。」

  女人的臉色變了,她盯著程野看了幾秒,側身讓開。

  「進來吧。」

  客廳不大,很整潔。

  牆上掛著幾張照片,其中一張是一個年輕男人的黑白照,Derek。

  Sarah坐在沙發上,雙手交握。

  「你怎麼知道我的地址?」

  「Derek的日記里有。」

  程野從背包里拿出一個防水袋,放在茶几上:「這些是他的東西。」

  Sarah看著那個袋子,沒有動。

  程野打開袋子,把東西一件件取出來:

  一本日記。封面已經磨損,字跡依然清晰。

  幾張照片。Derek和Sarah的合影,照片裡的她更年輕,笑容更燦爛。

  還有一枚戒指。銀色,款式簡單。

  內側刻著兩個字母:D&S。

  Sarah看到那枚戒指,手開始發抖。

  「這是……」

  「他一直帶在身邊,到最後都沒有摘下來。」

  Sarah伸出手,拿起戒指,手抖得厲害,好幾次都沒能握住。

  終於,她把戒指攥在手心,眼淚奪眶而出。低著頭,肩膀顫抖,淚水一滴滴落在膝蓋。

  程野坐在對面,沒有說話。

  過了很久,Sarah抬起頭。眼睛紅腫,臉上滿是淚痕,但她在笑。

  「謝謝你,謝謝你讓他回家。」

  程野站起來:「我該走了。」

  Sarah也站起來,抱著那些東西:「你……是在哪裡找到這些的?」

  程野猶豫了一下。

  「一個很遠的地方,他在那裡待了很多年。」

  他沒說更多。

  有些事情,不需要讓她知道。

  她只需要知道,Derek一直想回家,一直想著她,這就夠了。

  直播平台上,這段他關掉直播後、由節目組後期剪輯的「送還遺物」片段被瘋狂轉發。


  彈幕和評論區擠滿了人:

  【Derek是誰?淘金者日記那個?原來野哥真的去找他妻子了】

  【當初只是隨口一說,野哥真的替他完成了?】

  【有些人活著是為了自己,有些人活著是為了別人。野哥兩者都是!】

  【等野哥回來,等他回到那片荒野。】

  當晚,程野失眠了。

  不是睡不著,是不想睡。

  白馬市酒店的床太軟,暖氣開得太足,空氣里全是清潔劑的味道。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手機在床頭震個不停。

  經紀公司、GG商、電視台、出版社……來電顯示換了二十多個號碼。

  「程先生,戶外裝備代言......」

  「程老師,荒野真人秀......」

  「程野先生,版稅五十萬起......」

  他把手機調成靜音,扔在一邊。窗外車水馬龍,燈火通明,但他覺得悶。

  程野抓起外套下樓,他需要冷風。

  酒店後巷飄著油煙味,剛走出沒多遠,前面傳來一陣喧譁。

  警笛閃爍,七八個保安拿著防暴叉和鐵棍,圍著一個死胡同。周圍全是看熱鬧的人,舉著手機在拍。

  「退後!這狗瘋了!」

  「咬傷兩個人了,直接打死算了!」

  程野本不想管,但一聲低沉的咆哮鑽進耳朵。

  那不是普通的亂叫,是被逼到絕境時的防禦性嘶吼。

  他停下腳步望去。

  昏暗的燈光下,一隻體型巨大的捷克狼犬縮在牆角。毛髮豎立,獠牙外露,嘴角掛著白沫。

  它被強光手電照得睜不開眼,每當有人揮舞棍棒,它就發出悽厲的咆哮。

  人群連連後退。

  「讓開!防暴隊來了!」

  兩個壯漢擠進去,舉起麻醉槍。

  「別開槍。」

  一個聲音突兀地響起。

  程野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開口。也許是因為那隻狼犬的眼神,被困在陌生地方,孤立無援。

  「你誰啊?」保安隊長回頭怒吼,「這狗瘋了你知道嗎?」

  程野沒理他,徑直穿過警戒線。

  「先生!危險!」

  他沒停,一步步向前。

  奇怪的是,隨著他靠近,狂躁的狼犬突然止住了咆哮。

  動物的感官比人類敏銳。

  在它眼裡,這人和周圍那些大呼小叫的人不一樣。他身上帶著血腥氣,帶著風雪味。那是野獸才有的氣息。

  程野在三米外停下。

  他沒有大喊大叫,也沒有直視狗的眼睛。

  只是側過身,蹲下來。

  摘掉兜帽,露出脖頸。

  在荒野里,這意味著把要害暴露給野獸。但在動物行為學裡,這是示弱信號。

  全場安靜,目不轉睛看著他。

  「噓——」

  程野嘴裡發出一聲極輕的氣音,像某種動物安撫幼崽的聲音。

  那隻五十斤的狼犬,肌肉竟然鬆弛下來。

  它困惑地歪了歪頭,喉嚨里發出嗚嗚的低鳴。

  程野伸出手,掌心向下。

  狼犬猶豫了兩秒,湊過來,用鼻子蹭了蹭他的指尖。

  程野反手撓了撓它的下巴。

  「這裡很吵,是吧?我也討厭這裡。」

  狼犬趴在地上,腦袋搭在他膝蓋上。

  周圍的人全傻了。

  這還是剛才那條,見人就咬的惡犬?

  程野站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灰。狼犬立刻起身,緊貼著他的腿。

  他轉頭看向那個拿麻醉槍發呆的壯漢。

  「它沒瘋,是被你們嚇壞了。那是誰家的寵物,不是野獸。別用槍指著它。」


  說完,他把狗繩遞給趕來的警察,轉身走回黑暗的巷子。

  身後爆發出竊竊私語。

  「這人誰啊?」

  「看著眼熟……是不是那個殺了熊的程野?」

  程野沒回頭。

  那隻狼犬被帶上警車,隔著鐵窗,還在看著他的背影。

  那一刻,他更確定了一件事。

  他不屬於這裡。

  第三天,一封郵件打破了平靜。

  發件人:加拿大地理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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