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故人的承諾
絡腮鬍大漢一眼看出,那不是買來處理過的皮子。
新鮮縫製,針腳粗糙,邊緣還帶著沒刮乾淨的油脂痕跡。
是自己捕的熊,自己縫的衣服。
「那隻熊死了。」程野把領口重新扣上,拿起刀叉繼續吃牛排,「我把它的肉做成了肉乾,夠吃一個月。」
牛排館裡安靜了幾秒。
絡腮鬍站起來,端著啤酒杯走過來。
他在程野面前站定,表情複雜地看了他一會兒,把酒杯往桌上一放。
「這杯我請。」
「抱歉,兄弟。我看走眼了。」
說完轉身走了,招呼同伴結帳離開。
Jake目瞪口呆看著這一幕,半天才回過神來,灌了一口啤酒,
「程,你剛才太帥了。」
程野沒理他,繼續吃牛排,但嘴角微微揚了一下。
Jake靠在椅背上,打量著程野。
「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程野想了想:「先把一件事辦完。」
「什麼事?」
程野沒有細說。他是個守約的人,答應Derek的事情不能忘。
第二天下午。
他來到一棟老舊的公寓樓前。紅磚牆,木頭窗框,門口種著幾株枯萎的花。
這是Sarah Patterson的住址,Derek的未婚妻。
程野整了整衣領,走上台階,敲響了門。
腳步聲從裡面傳來。
門開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站在門口。棕色頭髮,灰藍色眼睛,臉上有淡淡的皺紋。穿著樸素的毛衣和牛仔褲。
她看著程野,眼神警惕。
「你是……」
「我叫程野,我想和你談談Derek的事。」
女人的臉色變了,她盯著程野看了幾秒,側身讓開。
「進來吧。」
客廳不大,很整潔。
牆上掛著幾張照片,其中一張是一個年輕男人的黑白照,Derek。
Sarah坐在沙發上,雙手交握。
「你怎麼知道我的地址?」
「Derek的日記里有。」
程野從背包里拿出一個防水袋,放在茶几上:「這些是他的東西。」
Sarah看著那個袋子,沒有動。
程野打開袋子,把東西一件件取出來:
一本日記。封面已經磨損,字跡依然清晰。
幾張照片。Derek和Sarah的合影,照片裡的她更年輕,笑容更燦爛。
還有一枚戒指。銀色,款式簡單。
內側刻著兩個字母:D&S。
Sarah看到那枚戒指,手開始發抖。
「這是……」
「他一直帶在身邊,到最後都沒有摘下來。」
Sarah伸出手,拿起戒指,手抖得厲害,好幾次都沒能握住。
終於,她把戒指攥在手心,眼淚奪眶而出。低著頭,肩膀顫抖,淚水一滴滴落在膝蓋。
程野坐在對面,沒有說話。
過了很久,Sarah抬起頭。眼睛紅腫,臉上滿是淚痕,但她在笑。
「謝謝你,謝謝你讓他回家。」
程野站起來:「我該走了。」
Sarah也站起來,抱著那些東西:「你……是在哪裡找到這些的?」
程野猶豫了一下。
「一個很遠的地方,他在那裡待了很多年。」
他沒說更多。
有些事情,不需要讓她知道。
她只需要知道,Derek一直想回家,一直想著她,這就夠了。
直播平台上,這段他關掉直播後、由節目組後期剪輯的「送還遺物」片段被瘋狂轉發。
彈幕和評論區擠滿了人:
【Derek是誰?淘金者日記那個?原來野哥真的去找他妻子了】
【當初只是隨口一說,野哥真的替他完成了?】
【有些人活著是為了自己,有些人活著是為了別人。野哥兩者都是!】
【等野哥回來,等他回到那片荒野。】
當晚,程野失眠了。
不是睡不著,是不想睡。
白馬市酒店的床太軟,暖氣開得太足,空氣里全是清潔劑的味道。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手機在床頭震個不停。
經紀公司、GG商、電視台、出版社……來電顯示換了二十多個號碼。
「程先生,戶外裝備代言......」
「程老師,荒野真人秀......」
「程野先生,版稅五十萬起......」
他把手機調成靜音,扔在一邊。窗外車水馬龍,燈火通明,但他覺得悶。
程野抓起外套下樓,他需要冷風。
酒店後巷飄著油煙味,剛走出沒多遠,前面傳來一陣喧譁。
警笛閃爍,七八個保安拿著防暴叉和鐵棍,圍著一個死胡同。周圍全是看熱鬧的人,舉著手機在拍。
「退後!這狗瘋了!」
「咬傷兩個人了,直接打死算了!」
程野本不想管,但一聲低沉的咆哮鑽進耳朵。
那不是普通的亂叫,是被逼到絕境時的防禦性嘶吼。
他停下腳步望去。
昏暗的燈光下,一隻體型巨大的捷克狼犬縮在牆角。毛髮豎立,獠牙外露,嘴角掛著白沫。
它被強光手電照得睜不開眼,每當有人揮舞棍棒,它就發出悽厲的咆哮。
人群連連後退。
「讓開!防暴隊來了!」
兩個壯漢擠進去,舉起麻醉槍。
「別開槍。」
一個聲音突兀地響起。
程野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開口。也許是因為那隻狼犬的眼神,被困在陌生地方,孤立無援。
「你誰啊?」保安隊長回頭怒吼,「這狗瘋了你知道嗎?」
程野沒理他,徑直穿過警戒線。
「先生!危險!」
他沒停,一步步向前。
奇怪的是,隨著他靠近,狂躁的狼犬突然止住了咆哮。
動物的感官比人類敏銳。
在它眼裡,這人和周圍那些大呼小叫的人不一樣。他身上帶著血腥氣,帶著風雪味。那是野獸才有的氣息。
程野在三米外停下。
他沒有大喊大叫,也沒有直視狗的眼睛。
只是側過身,蹲下來。
摘掉兜帽,露出脖頸。
在荒野里,這意味著把要害暴露給野獸。但在動物行為學裡,這是示弱信號。
全場安靜,目不轉睛看著他。
「噓——」
程野嘴裡發出一聲極輕的氣音,像某種動物安撫幼崽的聲音。
那隻五十斤的狼犬,肌肉竟然鬆弛下來。
它困惑地歪了歪頭,喉嚨里發出嗚嗚的低鳴。
程野伸出手,掌心向下。
狼犬猶豫了兩秒,湊過來,用鼻子蹭了蹭他的指尖。
程野反手撓了撓它的下巴。
「這裡很吵,是吧?我也討厭這裡。」
狼犬趴在地上,腦袋搭在他膝蓋上。
周圍的人全傻了。
這還是剛才那條,見人就咬的惡犬?
程野站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灰。狼犬立刻起身,緊貼著他的腿。
他轉頭看向那個拿麻醉槍發呆的壯漢。
「它沒瘋,是被你們嚇壞了。那是誰家的寵物,不是野獸。別用槍指著它。」
說完,他把狗繩遞給趕來的警察,轉身走回黑暗的巷子。
身後爆發出竊竊私語。
「這人誰啊?」
「看著眼熟……是不是那個殺了熊的程野?」
程野沒回頭。
那隻狼犬被帶上警車,隔著鐵窗,還在看著他的背影。
那一刻,他更確定了一件事。
他不屬於這裡。
第三天,一封郵件打破了平靜。
發件人:加拿大地理頻道。
新鮮縫製,針腳粗糙,邊緣還帶著沒刮乾淨的油脂痕跡。
是自己捕的熊,自己縫的衣服。
「那隻熊死了。」程野把領口重新扣上,拿起刀叉繼續吃牛排,「我把它的肉做成了肉乾,夠吃一個月。」
牛排館裡安靜了幾秒。
絡腮鬍站起來,端著啤酒杯走過來。
他在程野面前站定,表情複雜地看了他一會兒,把酒杯往桌上一放。
「這杯我請。」
「抱歉,兄弟。我看走眼了。」
說完轉身走了,招呼同伴結帳離開。
Jake目瞪口呆看著這一幕,半天才回過神來,灌了一口啤酒,
「程,你剛才太帥了。」
程野沒理他,繼續吃牛排,但嘴角微微揚了一下。
Jake靠在椅背上,打量著程野。
「接下來你有什麼打算?」
程野想了想:「先把一件事辦完。」
「什麼事?」
程野沒有細說。他是個守約的人,答應Derek的事情不能忘。
第二天下午。
他來到一棟老舊的公寓樓前。紅磚牆,木頭窗框,門口種著幾株枯萎的花。
這是Sarah Patterson的住址,Derek的未婚妻。
程野整了整衣領,走上台階,敲響了門。
腳步聲從裡面傳來。
門開了,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站在門口。棕色頭髮,灰藍色眼睛,臉上有淡淡的皺紋。穿著樸素的毛衣和牛仔褲。
她看著程野,眼神警惕。
「你是……」
「我叫程野,我想和你談談Derek的事。」
女人的臉色變了,她盯著程野看了幾秒,側身讓開。
「進來吧。」
客廳不大,很整潔。
牆上掛著幾張照片,其中一張是一個年輕男人的黑白照,Derek。
Sarah坐在沙發上,雙手交握。
「你怎麼知道我的地址?」
「Derek的日記里有。」
程野從背包里拿出一個防水袋,放在茶几上:「這些是他的東西。」
Sarah看著那個袋子,沒有動。
程野打開袋子,把東西一件件取出來:
一本日記。封面已經磨損,字跡依然清晰。
幾張照片。Derek和Sarah的合影,照片裡的她更年輕,笑容更燦爛。
還有一枚戒指。銀色,款式簡單。
內側刻著兩個字母:D&S。
Sarah看到那枚戒指,手開始發抖。
「這是……」
「他一直帶在身邊,到最後都沒有摘下來。」
Sarah伸出手,拿起戒指,手抖得厲害,好幾次都沒能握住。
終於,她把戒指攥在手心,眼淚奪眶而出。低著頭,肩膀顫抖,淚水一滴滴落在膝蓋。
程野坐在對面,沒有說話。
過了很久,Sarah抬起頭。眼睛紅腫,臉上滿是淚痕,但她在笑。
「謝謝你,謝謝你讓他回家。」
程野站起來:「我該走了。」
Sarah也站起來,抱著那些東西:「你……是在哪裡找到這些的?」
程野猶豫了一下。
「一個很遠的地方,他在那裡待了很多年。」
他沒說更多。
有些事情,不需要讓她知道。
她只需要知道,Derek一直想回家,一直想著她,這就夠了。
直播平台上,這段他關掉直播後、由節目組後期剪輯的「送還遺物」片段被瘋狂轉發。
彈幕和評論區擠滿了人:
【Derek是誰?淘金者日記那個?原來野哥真的去找他妻子了】
【當初只是隨口一說,野哥真的替他完成了?】
【有些人活著是為了自己,有些人活著是為了別人。野哥兩者都是!】
【等野哥回來,等他回到那片荒野。】
當晚,程野失眠了。
不是睡不著,是不想睡。
白馬市酒店的床太軟,暖氣開得太足,空氣里全是清潔劑的味道。他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手機在床頭震個不停。
經紀公司、GG商、電視台、出版社……來電顯示換了二十多個號碼。
「程先生,戶外裝備代言......」
「程老師,荒野真人秀......」
「程野先生,版稅五十萬起......」
他把手機調成靜音,扔在一邊。窗外車水馬龍,燈火通明,但他覺得悶。
程野抓起外套下樓,他需要冷風。
酒店後巷飄著油煙味,剛走出沒多遠,前面傳來一陣喧譁。
警笛閃爍,七八個保安拿著防暴叉和鐵棍,圍著一個死胡同。周圍全是看熱鬧的人,舉著手機在拍。
「退後!這狗瘋了!」
「咬傷兩個人了,直接打死算了!」
程野本不想管,但一聲低沉的咆哮鑽進耳朵。
那不是普通的亂叫,是被逼到絕境時的防禦性嘶吼。
他停下腳步望去。
昏暗的燈光下,一隻體型巨大的捷克狼犬縮在牆角。毛髮豎立,獠牙外露,嘴角掛著白沫。
它被強光手電照得睜不開眼,每當有人揮舞棍棒,它就發出悽厲的咆哮。
人群連連後退。
「讓開!防暴隊來了!」
兩個壯漢擠進去,舉起麻醉槍。
「別開槍。」
一個聲音突兀地響起。
程野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開口。也許是因為那隻狼犬的眼神,被困在陌生地方,孤立無援。
「你誰啊?」保安隊長回頭怒吼,「這狗瘋了你知道嗎?」
程野沒理他,徑直穿過警戒線。
「先生!危險!」
他沒停,一步步向前。
奇怪的是,隨著他靠近,狂躁的狼犬突然止住了咆哮。
動物的感官比人類敏銳。
在它眼裡,這人和周圍那些大呼小叫的人不一樣。他身上帶著血腥氣,帶著風雪味。那是野獸才有的氣息。
程野在三米外停下。
他沒有大喊大叫,也沒有直視狗的眼睛。
只是側過身,蹲下來。
摘掉兜帽,露出脖頸。
在荒野里,這意味著把要害暴露給野獸。但在動物行為學裡,這是示弱信號。
全場安靜,目不轉睛看著他。
「噓——」
程野嘴裡發出一聲極輕的氣音,像某種動物安撫幼崽的聲音。
那隻五十斤的狼犬,肌肉竟然鬆弛下來。
它困惑地歪了歪頭,喉嚨里發出嗚嗚的低鳴。
程野伸出手,掌心向下。
狼犬猶豫了兩秒,湊過來,用鼻子蹭了蹭他的指尖。
程野反手撓了撓它的下巴。
「這裡很吵,是吧?我也討厭這裡。」
狼犬趴在地上,腦袋搭在他膝蓋上。
周圍的人全傻了。
這還是剛才那條,見人就咬的惡犬?
程野站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灰。狼犬立刻起身,緊貼著他的腿。
他轉頭看向那個拿麻醉槍發呆的壯漢。
「它沒瘋,是被你們嚇壞了。那是誰家的寵物,不是野獸。別用槍指著它。」
說完,他把狗繩遞給趕來的警察,轉身走回黑暗的巷子。
身後爆發出竊竊私語。
「這人誰啊?」
「看著眼熟……是不是那個殺了熊的程野?」
程野沒回頭。
那隻狼犬被帶上警車,隔著鐵窗,還在看著他的背影。
那一刻,他更確定了一件事。
他不屬於這裡。
第三天,一封郵件打破了平靜。
發件人:加拿大地理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