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向陳sir學習,一切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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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音未落,黃炳耀警司像想起什麼似的猛拍腦門:「差點忘了正事!」

  他又變魔術般從抽屜內抽出一份文件,遞過來:「下周五進行『總區神槍手培養計劃』終選,考官是助理處長級……你一定要通過終選,否者,你知道的。」

  黃炳耀雙腿交叉,做出個「X」型的形態——剪刀腳。

  陳正東點點頭:「大sir放心,我會努力通過終選的。」

  「不是努力通過,是一定要通過,進入『總區神槍手培養計劃』!」

  「Yes sir!」

  當陳正東抱著塞滿資料的公文袋離開時,身後傳來黃炳耀中氣十足的叮囑:「記得每天吃核桃補腦啊!」

  陳正東對這位特立獨行的上司,感到些許無奈,點點頭:「Thank you sir!」

  他走出辦公大樓時,聽到整層樓里都迴蕩著黃sir自創的跑調軍歌:「有個後生仔呀~晉升像火箭~」

  ……

  陳正東剛剛推開宿舍大門,執勤歸來正在整理衣服的劉灘,立即站立起身,滿臉畢恭畢敬地敬禮:「陳sir。」

  陳正東微笑著點點頭:「不要這麼拘謹,忙你的事情吧。」

  「Yes sir!」劉灘回道。

  他看著陳sir肩膀上扛著代表見習督察的一顆軍星肩章,再看看自己只有警員編號的光禿禿肩章,心底是滿滿的羨慕與敬佩。

  陳sir跟自己明明年紀差不多,但比自己厲害這麼多,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而且,最近陳sir連破大案立大功,又參加了「總區神槍手培養計劃」,估計很快就能晉升為督察,未來最低成就警司起步。

  劉灘在心底暗暗給自己打氣:「要努力向陳sir好好學習,以後自己也要去報考見習督察!」

  在香港的警務系統中,採用「職銜合一」模式與部門輪換制度。

  通過嚴格的層級劃分與科學的晉升機制,既保障了執法效率,又為警員提供了清晰的職業發展路徑。

  警察警銜分為員佐級、督察級、憲委級三大序列,共15個等級。

  員佐級(基礎執行層):對應警銜是警員、高級警員、警長和警署警長。

  警員:新入職者需接受27周警察學院訓練,佩戴無標識肩章,主要負責巡邏及基層警務。

  高級警員:需服務滿18年,肩章加一道「柴」(V形條紋),俗稱「傷心柴」,多為未通過晉升考試的資深警員榮譽性職級。

  警長(沙展):服務滿4年並通過考試晉升,肩章三道「柴」,負責指揮5人衝鋒車小隊。

  警署警長:需警長任職滿4年並通過考試,肩章加警徽,擔任小隊副指揮官,為員佐級最高職級。

  督察級(中層指揮層):對應警銜是見習督察、督察、高級督察和總督察。

  見習督察:需大學學位及通過考試,肩章一花(軍星),2年後可晉升正式督察。

  督察至高級督察:任職年限為5年,肩章遞增為兩花至一槓兩花,負責戰術指揮,但職權無上下級差異。

  總督察:高級督察滿穿5年晉升,肩章三花,可擔任總部副主管或分區副指揮官(如重案組副組長)。

  憲委級(高層決策層):對應警銜是警司、高級警司、總警司、助理警務處長、高級助理警務處長、副警務處長、警務處長。

  總督察滿2年可通過遴選晉升警司,擔任分區指揮官或總部部門主管……

  想要成為督察級警務人員,有兩條截然不同的晉升渠道,分別是參加公開招考,或者內部晉升(也就是「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

  公開招聘,員佐級可以和社會人士一起參加見習督察的公開招聘,不需要得到長官的內部推薦。

  見習督察招聘通過率極低(不足2%),包括很多大學生都選擇先考取警員(20%左右)開始工作,然後再繼續參加考試以期成為督察。

  晉升督察級的另外一條途徑,就是警隊設有「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每年從表現優異的員佐級警察里挑選。

  警員滿足基本要求,加上上級領導推薦,可以參加遴選(並非非得警署警長才能參與遴選)。

  通過後和公開招聘成功的人一樣,都要一起去警察學院參加為期36周的學習。


  但「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比公開招聘通過率更低。

  劉灘暗暗給自己打氣,一定要在5年內,通過社招考上見習督察。

  至於通過「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成為見習督察,劉灘不敢去想,太難了,比參加社招還難。

  ……

  陳正東沒有去觀察劉灘的微表情,並不知道對方的心理活動這麼豐富,他走到窗邊小書桌處,放下資料,伸了個懶腰。

  其實,如果可以的話,他還是喜歡一個人住,比較自在。

  但沒辦法,PTU實行準軍事化管理,所有隊員(包括見習督察、督察等)在訓練和執勤期間需集中居住在警員宿舍,以強化團隊協作和快速響應能力,這是硬性規定。

  見習督察作為小隊指揮官,需與下屬警員同住以便隨時指揮。

  另外,見習督察需通過基層融入考核,與隊員同住是其領導力評估的重要環節。

  想要住單間,最低警銜要求達到總督察級,才可豁免集中住宿,因其需參與跨部門協調會議……

  最後,就是已婚見習督察可申請外宿,但需保證5分鐘內抵達執勤點。

  陳正東拉出椅子,坐在掉漆的小書桌前,翻看起黃警司送的考前特訓,那本泛黃的《晉升題庫》。

  畢竟是黃sir經驗總結,多少都有參考作用的。

  第II標準考試主要包含有:筆試部分、面試與實操評估、附加要求等。

  首先,筆試部分:重點測試《警隊條例》、《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等香港核心法律知識,涵蓋逮捕權、搜查程序、證據規則、內部紀律守則、警務處行政流程及緊急事件處理規範等實務法律應用。

  其次,面試與實操評估:則是模擬街頭執法場景(如處理市民衝突、拘捕程序等),考察臨場指揮能力,需展示對《警察通例》中武力使用分級原則的理解;

  管理能力評估,針對小隊指揮官角色,測試人員調配、任務分配及團隊協作能力……

  其三,附加要求:服務年限:需完成實習期……(含軍裝巡邏小隊指揮經驗);結合平時績效(如破案率、投訴記錄)與考試成績。

  此時的升級考試內容,受英國警務體系影響,強調法律素養與實戰能力結合。

  針對以上三項,第三的附加要求只要再縮減6個月實習期,陳正東就完全沒有問題了。

  第一、第二兩項,他也沒有問題。

  陳正東覺得,自己參與第II標準考試,其實就是走個過程,實力足夠了,晉升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這些一方面是得益於他平時本身就愛鑽研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各種知識,另一方面則是完成任務獲得系統加持的法規、條例精通(如《警隊條例》精通等)。

  當然,陳正東自身擁有超強記憶力,也是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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