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沒有死刑,那就我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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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經精液的DNA鑑證,證實藍國偉正是為禍1年4個月的「屯門色魔」。

  他先後在友愛邨、大興邨、益豐大廈、紅磡美景街等地,強姦及搶劫9女子,殺害當中3人。

  ……

  藍國偉在紅磡區姐姐家中暫避風頭期間,除了侵犯過那最後一名女倖存者外,之前還殘害過一名女性並殺之。

  她就是住在靠近紅磡區的土瓜灣益豐大廈的23歲卡拉OK公關劉小敏,被藍國偉強姦,他事後同樣意圖與對方「做朋友」,女受害人重摑了他一巴掌,藍將她扼斃。

  陳正東想到這些,握了握拳頭:「要快,一定要快。」

  「陳sir,我馬上打報告申請跨區辦案、協作程序。」劉文正高級督察抿著嘴唇、眼眸中迸射出捕獵者般的光芒,重重點頭。

  陳正東卻抬起手阻止:「不,藍國偉這畜生隨時有可能犯案,我們務必馬上趕往紅磡區抓住對方。」

  「這……」劉文正有些猶豫。

  陳正東看著對方的眼睛:

  「該案完全符合《警隊條例》第50條『緊急追捕』條款。

  因嫌疑人具有:

  持續暴力犯罪傾向(已致多人死亡);

  跨區域流竄作案特徵;

  存在繼續危害社會的緊迫風險。

  所以,在目前緊急情況下,劉sir你完全可以先口頭向署長曹警司通報行動,讓其授權啟動緊急程序,之後在24小時內補書面文件完成備案即可。」

  陳正東拍了拍劉文正的肩膀,補充道:「救人如救火,拖不得!」

  「好,我馬上通報,我們現在就趕往九龍城區紅磡分區。」劉文正經陳正東這樣一說,下定了決心。

  眾人紛紛登上警車,拉起警報,呼嘯著一路風馳電掣趕往九龍城區紅磡分區方向。

  ……

  西九龍總區,九龍城區。

  凌晨4時,土瓜灣益豐大廈後巷的霓虹燈管在雨中滋滋作響,殘缺的GG牌投下猩紅的光斑。

  藍國偉的鱷魚牌皮鞋碾過黏著口香糖殘渣的地面,鞋跟還沾著卡拉OK廁所的濕紙巾,拖著一個穿著暴露、身材火爆的漂亮年輕女人向前走。

  他如同一頭耐心、狡詐的惡狼,在金公主卡拉OK的廁所隔間裡蹲守了三個小時,才等到落單的劉小敏。

  這個被稱為「屯門色魔」的男人,將女人拖入一個沒人的樓梯間,女人的高跟鞋在水泥地上劃出斷續的痕跡。

  藍國偉借著昏暗的燈光,審視著眼前的「獵物」,嘴角露出變態的笑容。

  他將嘴湊到昏迷的劉小敏耳畔,貪婪嗅著女人身上散發的香水味,低語:「我真的好喜歡你,好喜歡你,你這樣乖乖的,就很好,很好。來,我們一起,好好享受享受……造物主賜予的快樂。」

  藍國偉邊說邊伸手把劉小敏的衣服拉鏈拽開。

  原本昏迷過去的年輕女人,不知為何有了一點微弱意識,小嘴裡嘟囔:「不要……」

  語氣很輕,很輕,像是在夢中低語呢喃。

  藍國偉如同剝筍殼般,快速的剝著女人衣服,自言自語。

  「呵呵,你們這些賤女人,穿著那麼暴露,又是露背又是露大腿的,短裙都快要包不住屁股了,不就是故意給男人看,勾引男人嗎?」

  「不要,還不要,我看你比誰都想要。」

  「今晚,我會好好滿足你的,我還要你做我的女朋友,以後天天滿足你。」

  「……」

  藍國偉一把將女人裙子剝下,準備再去撕扯對方的底褲。

  「別動,警察!」

  忽然間,一聲暴喝從樓梯間門口傳來。

  正要發泄獸慾的藍國偉聞聲,脊椎像被電流擊中般僵直,左手下意識摸向腰間,同時那雙凹陷的陰鷙眼眸朝著樓梯間入口方向看去。

  發現不知何時,有兩道高大身影出現在樓梯間入口處。

  其中一個他認識,正是不久前在電視上發布所謂「屯門色魔」畫像的劉文正警官。

  另一個英俊、滿身正氣、雙手握著點三八的年輕警官,藍國偉不認識。


  他迅速抽出一把蝴蝶刀,抵在劉小敏頸部動脈,刀刃割破的皮膚滲出細密血珠,在女人雪白的肌膚上尤為刺目。

  劉小敏在刺痛作用下,迷迷糊糊睜開雙眼。

  她身上的香水味混合著血腥氣鑽入藍國偉鼻腔,使得這位屯門色魔亢奮起來,對著樓梯口的兩名警察叫囂:「三……我數到三,你們再不退出去,我就殺死這個女人!」

  他開始數數,聲音像砂紙摩擦玻璃:「一……」

  「藍國偉,你已經被包圍了,放下武器,放開人質!」劉文正的喝令在雨夜中顫抖。

  陳正東的點三八準星,也早已鎖定目標持刀手腕:「快放下武器釋放人質,否則,我要開槍了。」

  此刻,陳正東的腦海中,不由得浮現出昨天自己在屯門警署看過的那七份女受害者卷宗,還有那些慘不忍睹的照片……她們的哭泣、哀嚎聲仿佛在耳邊不斷響起,經久不散。

  像藍國偉這種惡魔,本應該抓起來,接受法律的審判,送上「絞刑架」處死。

  但陳正東知道,香港在1966年11月16日執行最後一起死刑後,1967年起正式停止執行死刑,此後所有死刑判決,均改為終身監禁。

  1993年4月立法局三讀通過廢除死刑法案,終身監禁成為最高刑罰。

  這藍國偉簡直就是個惡魔,不應該出現在人世間。

  無論是現實中的屯門色魔林國偉,還是電影[香港十大奇案之屯門色魔]中的藍國偉,雖然罪大惡極,但是都沒有被判處死刑,只判了個終身監禁。

  這……實在是太便宜屯門色魔了。

  那些被其侵害虐殺的無辜冤魂,誰來為她們鳴冤、報仇?!

  陳正東一直覺得,死刑是對嚴重犯罪最有效的震懾。

  死刑既是彌補上一個受害者,也是為了保護下一個可能的受害者。

  「二……」藍國偉沒有絲毫放下蝴蝶刀的打算,他的倒數聲像生鏽的刀片刮過鼓膜。

  他數到二後,卻神經質的停下來,說起其他的內容:「你們這些傻瓜差佬,就算抓住我了,又能怎麼樣?我禍害了那麼多女人,依舊不用死。」

  「哈哈哈,香港沒有死刑,沒有死刑!」藍國偉滿臉扭曲地繼續叫囂著。

  陳正東手中的點三八槍口,緩緩上移,對準屯門色魔眉心。

  原本,憑藉他神乎其神的槍技,完全可以做到只打傷藍國偉的手,使他失去戰鬥力,從而活抓。

  但,陳正東不準備這麼做:「藍國偉,我最後警告你,放下武器,放開人質,否則,開槍!」

  他的聲音,就像死神最後的宣判。

  既然香港法律判不了罪惡滿身的屯門色魔死刑,那就我來判!

  話語落下,不待藍國偉再答話,陳正東毅然扣下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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