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盜亦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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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因為母雞山,處在三地交匯的三不管地帶,與其接壤的三個地方,都對母雞山缺乏明確的管轄權,所以導致了地方勢力的真空管轄。

  再加上它那易守難攻的孤島位置,反而為土匪提供了天然的藏身之所,母雞山僅東側岩壁,就鑿有三層藏兵洞,可藏匿精兵三千。

  每逢雨季來臨的時候,湖面開始擴張,母雞山這座孤島則更加顯得孤獨和重要。

  因為,此島扼控住了東西航運之咽喉,進可截敵補給,退可固守待援,實為兵家必爭之地。

  真可謂:湖中孤島藏殺機,月下漁火照殘舟。

  而趙大奶一位本家的哥哥就在此地,他的這位哥哥,姓趙名剛,人稱「趙大麻子」。

  此人身形魁梧、眉目如劍,他的雙目炯炯有神,經常背負著一柄無鞘的古劍,行走於江湖之間。

  他在母雞山占山為王之後,召集了三百多名嘍囉,專門做跟官府作對的勾當,其勢力也是越來越大,連官府都拿這裡沒有辦法。

  趙大奶說,憑他跟趙大麻子的交情,他們哥幾個現在跑路去投奔他,沒有任何問題,即便是他趙大奶本人跟趙大麻子沒有任何交情,就憑他倆是本家的這層親戚關係,那性格重情重義的趙大麻子,也都會毫不猶豫地收留他們。

  二當家灰洲卻想不通了:「既然你本家哥哥趙大麻子在滇南這麼厲害和出名,你當初還要跟著我們跑路來到成都搞啥子?」

  趙大奶說:「這你們便有所不知了,我們當初逃難過來成都的時候,那趙大麻子還是一名臭書生呢,且趙大麻子的文采和智商,憑心而論,比孫渺那個書呆子,起碼要強過十萬八千倍。」

  原來,那趙大麻子並非草莽之人,他本身出生於邊陲小縣城的一戶書香門第,而趙大麻子的父親,也就是趙大奶的堂叔趙良。

  趙良本是當地的教書先生,秉性剛正,在趙大麻子還小的時候,趙良便經常教導趙大麻子,要以仁義立身,以忠信處事。

  少年時的趙大麻子便勤讀詩書,尤其喜愛《春秋》和《史記》。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一場大旱席捲了大涼州,可那州府不僅未開倉賑災,反而加征賦稅。

  趙良率鄉請願,竟被那些貪官污吏誣衊為聚眾謀逆,而後將趙良活活杖斃於州府門前。

  那一夜,血染青石,哀聲遍野,趙大麻子跪在父親趙良的屍首面前,雙手攥地直至滿手鮮血也無力回天。

  這些消息被官府封鎖之後,百姓們都噤若寒蟬,趙大麻子也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這世間所謂的律法,不過是權貴手中的繩索罷了;所謂的清平,也不過只是所謂強者眼裡的太平而已。

  於是,在三年之後,母雞山上就多了一支以趙大麻子為首的山匪。

  由於母雞山上麻蛇較多的原因,趙大麻子又把他們在母雞山上聚義的山寨,取名為「麻蛇寨」。

  大當家天爺在聽完母雞山麻蛇寨的來歷之後,也是不假思索的催促道:「那麼事不宜遲,我們這就去準備馬匹,而後快馬加鞭回滇南,去母雞山麻蛇寨投奔趙大麻子。」

  殊不知,「盜亦有道」,道不同不相為謀,真正的「道」,不僅存在於廟堂之上,聖賢之書,也潛藏於江湖之間,暗影之中。

  而古代的俠盜,如「盜跖」,他雖然被正史貶為亂臣賊子,卻在民間的傳說中。留下了劫富濟貧、重諾守信的形象。

  故跖之徒問跖曰:「盜亦有道乎?」跖曰:「何適而無有道邪?」意思是說,盜跖的徒弟問盜跖說:「我們強盜也有道嗎?」盜跖說:「怎麼可能會沒有道呢?」

  很明顯,峨眉山四大惡人的「道」,是殺人放火、打家劫舍和欺男霸女的「道」,而趙大麻子心中的「道」,則是「盜亦有道」中的「道」,是盜賊中的大「道」。

  「盜亦有道」中的「道」,必須遵守「十不搶」和「五不取」的行為準則,如有不遵者,或對此行為準則持有懷疑和嘲笑的門徒,便要對其執行嚴格的家法。

  其行為準則如下。

  「盜亦有道」十不搶:

  喜車喪車不搶:避免觸犯婚喪禁忌。

  僧侶、道人、尼姑不搶:尊重宗教人士和出家之人。

  鰥寡孤獨不搶:不欺凌弱勢群體。

  單身夜行人士不搶:避免無端傷害。

  擺渡人不搶:因職業特殊性(需過河)。


  行醫者不搶:出於對醫者的尊重。

  車店不搶:避免破壞交通設施。

  賭徒不搶:因為賭徒被視為同行。

  郵差不搶:因為家書抵萬金。

  挑擔賣貨者不搶:避免傷害底層同胞。

  「盜亦有道」五不取:

  不搶窮苦人:避免加劇貧困。

  不調戲、姦淫婦女:維護道德底線。

  不進產婦房間:尊重生命的特殊時刻。

  不走豬驢走過的路:避免觸犯禁忌。

  不動用新婚酒席:避免破壞喜慶氛圍。

  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

  ……

  所以,這四大惡人對母雞山麻蛇寨的投奔之路,這麼一看,不一定是順利的。

  畢竟,他們的「道」不同,「盜」亦不同,無論你趙大奶跟趙大麻子關係是不是本家,是否親密,都無所謂。

  當然了,這是後話……

  就在四大惡人準備好了馬匹,正欲歡天喜地離開四川廣安,準確地向滇南出發的時候,四大惡人之一的袁靜,卻果斷地選擇了退出。

  袁靜說她不想走了,她想留在楊家村里,跟金常在成親。

  袁靜的解釋是:雖然她是個江湖中人,也不算是一個好人,但至少她是一個女人,她覺得作為一個女人,就必須要遵守基本的三從四德和貞節,而一個女人的清白和貞潔在她的眼裡,也是至關重要的。

  袁靜的性格雖然剛烈,可哪怕她在陰差陽錯之下,失身給了金常在,但在她的內心深處,卻並沒有多麼憎恨金常在。

  因為她覺得,金常在也是無辜的,要怪也只能怪自己的愛慕虛榮,為了那個虛無縹緲的狀元夫人身份,不但沒有吃到兔子肉,反而還惹了一身腥,最終將自己的清白之身給搭了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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