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舍友(8,天賦異稟的「阿超」)
阿超也是大宿舍的舍友,我和他住在一個房間,一待就是三年,他身上的缺點和優點,我是清清楚楚哈。
阿超長得很標準板正,堪比我們小宿舍的老二,只是更高一點。關鍵是,這哥們身體更強壯,力氣非常大,班裡有點實力的同學,都把他當成挑戰的對象,挑戰的主要方式,當然就是簡單易行的掰手腕了。阿超經常坐在宿舍的桌子一邊,擺出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誰的架勢,接受各路人馬的輪番挑戰。坐好、搭手、準備、發力,對面的人往往咬牙切齒、臉紅脖子粗,阿超則是風輕雲淡的樣子,在對方即將看到獲勝希望的時候,猛一發力,把對方的手按在桌面上,然後說一句:唉,就這?
我們宿舍力氣比較大的老二、老三都是他的手下敗將,很快就不再挑戰他了。唯一堅持不服的,是外專業一個叫「聖林」的哥們(應該是某個同學的老鄉),力氣也很大,經常過來挑戰,結果是屢戰屢敗,但卻是越戰越勇,從來不服。一來二去,「不打不相識」,兩人也成了好朋友了。後來聽說,這哥們做了刑警,難道是要苦練「本領」,堅持要「打敗」阿超,「一雪前恥」麼。估計養尊處優的阿超,已經不是他的對手了吧,不知道後來他們兩個見面,有沒有再「一較高低」呢。
阿超飯量也很大,可見阿超力氣大不是沒有原因的。我們平時都是吃兩個小饅頭,阿超一般都是吃三個,當然我們是因為要省錢只能吃兩個,阿超則是由於家裡經濟條件比較好,吃三個四個饅頭也沒有壓力。說到吃,得懷念一下學校的饅頭,軟軟的很好吃,就是用料不太足啊,用手一捏就剩一小團了,感覺兩口就能完!還有食堂二樓賣的餡餅也非常好吃,可惜比饅頭貴,當成主食吃不划算啊。
在臨近畢業那段時間,記得學校退還了一筆錢,具體啥錢不記得了,總之:大家手裡「有錢」了,那必須得好好吃一頓,犒勞一下四年沒「飽」過的肚子,那咋辦呢?於是,阿超想出了一個妙計「吃饅頭比賽」:起步不能少於五個饅頭和兩個餡餅,且不能吃菜只能吃鹹菜,完不成任務的人承擔費用,如果都達標了則費用均攤。記得是我和另外一個「李老大」去食堂買的饅頭,我倆每人提著兩大袋饅頭及很多餡餅,路上招來一片詫異的目光,搞得我倆很不好意思,這活不好干啊!
堆成小山的饅頭放在宿舍桌子上,一大群人擺開架勢,摩拳擦掌,開吃!結果,阿超吃了八個饅頭+四個餡餅,「榮獲」第一名!絕大部分人都達標了,我也吃了五個饅頭和兩個餡餅,終於吃飽了一次!唯獨我宿舍的小四,吃到第五個饅頭時,實在吃不下去了,撐的直喊叫:不行了、不行了,不吃了,我認輸,我出錢!當然,最後也沒真讓小四一個人出錢,還是平攤了事。哈哈,現在想起來真是好玩!
阿超不但能吃、力氣大,酒量也非常大,估計能有一斤半白酒的酒量,唯有隔壁宿舍一個叫「阿強」的同學和他有的一拼,我酒量小,拼酒的場合沒資格參加,也不知道他們兩個到底有沒有分出過勝負呢。不過,阿超的酒品很好,不但不耍賴,喝醉了也不鬧事,倒頭就睡,睡醒了啥事沒有,可真是天賦異稟啊,不服不行。
又到了畢業季,阿超身體條件好,家裡也有點關係,走了大學生當兵的路子,去當了武警兵,出來就是妥妥的軍官了。
自從畢業後,我和阿超見面的機會也不多。記得有一次,阿超到BJ出差,和阿超見了一面,兩人只是在我家樓下的小攤上吃了點烤串,由於時間關係,貌似連酒也沒有喝,有點對不住阿超的酒量,還請阿超莫要記恨哈。閒暇時間,我也曾去看望過阿超2次,第一次去的時候,同城的幾個同學(阿健、新哥)一起小聚一下,當然避免不了兄弟們的熱情勸酒,可惜我的酒量不行,不能陪阿超他們盡興。第二次去的時候,阿超居然搞了個大陣仗,請來了幾個他的哥們(我不認識的)陪我喝酒,搞的我必須打起精神強撐,避免過於丟人,好傢夥,幾個哥們都是一口一兩白酒,有點嚇人啊,我只能配合著喝啤酒,就這樣,我也差點灌醉。阿超,不待這麼玩啊,我咋看都像是你自己想藉機想喝酒,我只是一個陪襯呢。
不能見面時,偶爾電話聯繫,如果是晚上,阿超大部分時間都是酒桌上(聽周圍聲音和阿超的說話語氣),阿超的小生活簡直太自由和愜意了!我只能弱弱的提醒:阿超,悠著點啊,酒大傷身。阿超聽了,大大咧咧說沒事!估計對天賦異稟的阿超來說,這確實不算事吧。
阿超長得很標準板正,堪比我們小宿舍的老二,只是更高一點。關鍵是,這哥們身體更強壯,力氣非常大,班裡有點實力的同學,都把他當成挑戰的對象,挑戰的主要方式,當然就是簡單易行的掰手腕了。阿超經常坐在宿舍的桌子一邊,擺出一副我是老大我怕誰的架勢,接受各路人馬的輪番挑戰。坐好、搭手、準備、發力,對面的人往往咬牙切齒、臉紅脖子粗,阿超則是風輕雲淡的樣子,在對方即將看到獲勝希望的時候,猛一發力,把對方的手按在桌面上,然後說一句:唉,就這?
我們宿舍力氣比較大的老二、老三都是他的手下敗將,很快就不再挑戰他了。唯一堅持不服的,是外專業一個叫「聖林」的哥們(應該是某個同學的老鄉),力氣也很大,經常過來挑戰,結果是屢戰屢敗,但卻是越戰越勇,從來不服。一來二去,「不打不相識」,兩人也成了好朋友了。後來聽說,這哥們做了刑警,難道是要苦練「本領」,堅持要「打敗」阿超,「一雪前恥」麼。估計養尊處優的阿超,已經不是他的對手了吧,不知道後來他們兩個見面,有沒有再「一較高低」呢。
阿超飯量也很大,可見阿超力氣大不是沒有原因的。我們平時都是吃兩個小饅頭,阿超一般都是吃三個,當然我們是因為要省錢只能吃兩個,阿超則是由於家裡經濟條件比較好,吃三個四個饅頭也沒有壓力。說到吃,得懷念一下學校的饅頭,軟軟的很好吃,就是用料不太足啊,用手一捏就剩一小團了,感覺兩口就能完!還有食堂二樓賣的餡餅也非常好吃,可惜比饅頭貴,當成主食吃不划算啊。
在臨近畢業那段時間,記得學校退還了一筆錢,具體啥錢不記得了,總之:大家手裡「有錢」了,那必須得好好吃一頓,犒勞一下四年沒「飽」過的肚子,那咋辦呢?於是,阿超想出了一個妙計「吃饅頭比賽」:起步不能少於五個饅頭和兩個餡餅,且不能吃菜只能吃鹹菜,完不成任務的人承擔費用,如果都達標了則費用均攤。記得是我和另外一個「李老大」去食堂買的饅頭,我倆每人提著兩大袋饅頭及很多餡餅,路上招來一片詫異的目光,搞得我倆很不好意思,這活不好干啊!
堆成小山的饅頭放在宿舍桌子上,一大群人擺開架勢,摩拳擦掌,開吃!結果,阿超吃了八個饅頭+四個餡餅,「榮獲」第一名!絕大部分人都達標了,我也吃了五個饅頭和兩個餡餅,終於吃飽了一次!唯獨我宿舍的小四,吃到第五個饅頭時,實在吃不下去了,撐的直喊叫:不行了、不行了,不吃了,我認輸,我出錢!當然,最後也沒真讓小四一個人出錢,還是平攤了事。哈哈,現在想起來真是好玩!
阿超不但能吃、力氣大,酒量也非常大,估計能有一斤半白酒的酒量,唯有隔壁宿舍一個叫「阿強」的同學和他有的一拼,我酒量小,拼酒的場合沒資格參加,也不知道他們兩個到底有沒有分出過勝負呢。不過,阿超的酒品很好,不但不耍賴,喝醉了也不鬧事,倒頭就睡,睡醒了啥事沒有,可真是天賦異稟啊,不服不行。
又到了畢業季,阿超身體條件好,家裡也有點關係,走了大學生當兵的路子,去當了武警兵,出來就是妥妥的軍官了。
自從畢業後,我和阿超見面的機會也不多。記得有一次,阿超到BJ出差,和阿超見了一面,兩人只是在我家樓下的小攤上吃了點烤串,由於時間關係,貌似連酒也沒有喝,有點對不住阿超的酒量,還請阿超莫要記恨哈。閒暇時間,我也曾去看望過阿超2次,第一次去的時候,同城的幾個同學(阿健、新哥)一起小聚一下,當然避免不了兄弟們的熱情勸酒,可惜我的酒量不行,不能陪阿超他們盡興。第二次去的時候,阿超居然搞了個大陣仗,請來了幾個他的哥們(我不認識的)陪我喝酒,搞的我必須打起精神強撐,避免過於丟人,好傢夥,幾個哥們都是一口一兩白酒,有點嚇人啊,我只能配合著喝啤酒,就這樣,我也差點灌醉。阿超,不待這麼玩啊,我咋看都像是你自己想藉機想喝酒,我只是一個陪襯呢。
不能見面時,偶爾電話聯繫,如果是晚上,阿超大部分時間都是酒桌上(聽周圍聲音和阿超的說話語氣),阿超的小生活簡直太自由和愜意了!我只能弱弱的提醒:阿超,悠著點啊,酒大傷身。阿超聽了,大大咧咧說沒事!估計對天賦異稟的阿超來說,這確實不算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