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天才小少年橫空出世,金庸為其處女作寫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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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妙芬接過畫稿翻看了一下,心中大吃一驚:

  「兒子什麼時候學會畫漫畫了?雖然畫功很一般,每幅畫的漫畫人物畫得有些不一致,但漫畫裡的對白卻很有趣,很吸引人。」

  她當然不知道,霍建明的畫功差是特意表現出來的。以他前世在番禺青少年宮練了十幾年的畫功,怎麼可能畫出來的漫畫每幅都差別那麼大?為了循序漸進慢慢展現自己的畫功,他特意讓每幅畫裡同一個漫畫人物都不太一致,這一來,反而耗費了他很多精力。

  「明仔,這本書和漫畫,阿媽幫你投稿到大公報連載怎麼樣?阿媽正好可以幫你校正這本書的錯別字,讓報社的畫工幫你修改、定型漫畫人物的形象。」林妙芬看了看兒子,笑容滿面的問道。

  這本書和漫畫,霍建明本就打算用自己的本名來發表的,是特意用來展示自己在寫書和畫畫方面才華的,內容也不涉政,在哪裡發表倒也無所謂。於是,他笑著對母親說道:

  「阿媽,只要你不怕被人說為了我公器私用,為了兒子大開方便之門,我沒意見。」

  「咚」的一聲脆響,林妙芬在兒子額頭上屈指一彈,笑罵道:

  「你會不會說話?阿媽這是舉賢不避親!如果你的書和漫畫火了,阿媽幫你投稿反而成了一段佳話,報社感激我還來不及呢,怎麼會有人說怪話?」

  說完,她收好《霍小明》的書稿和《七龍珠》的畫稿,拿回她房間去了。

  第二天早上,林妙芬吃過早飯後拿上自己校正好了的《霍小明》書稿和《七龍珠》畫稿,急急忙忙的趕到了報社。

  在報社門口,她正好遇見了已取筆名為金庸的查先生。

  金大俠去年已出版了第一本武俠小說《書劍恩仇錄》,現在正在《香港商報》連載霍建明原本打算截胡的七部小說之一《碧血劍》。

  幸虧霍建明沒有在《鹿鼎記》連載完之後截胡這本書,而是選擇了先截胡射鵰三部曲的第一部《射鵰英雄傳》。《碧血劍》金大俠在寫《書劍恩仇錄》時,便已有了靈感和腹稿,如今已學雨隹(霍建明)在《香港商報》發表連載。

  自家兒子寫了本書,畫了本漫畫,林妙芬也免不了炫兒的俗套,見到金大俠,她與金大俠打了個招呼後,立即對他說道:

  「查先生,我兒子寫了本小說,你幫忙過過目,看看能不能在大公報連載?」

  「哦,你兒子寫了本小說?寫了些什麼?書稿呢,我看看他寫得怎麼樣。」

  金大俠與林妙芬在同一個報社上班,在《大公報》與梁羽生等人合開「三劍樓隨筆」專欄,但《碧血劍》的連載平台卻不知為何,不是《大公報》,而是《香港商報》。

  林妙芬還是他目前在大公報「三劍樓隨筆」專欄的校字編輯,兩人非常熟悉。因此,金大俠雖然心中不認為九歲小孩能寫出什麼佳作來,但礙於情面,只好如此說道,向她討要書稿看一看,隨便應付一下。

  接過林妙芬遞過來的書稿,金大俠翻看了一下,見錯別字有些多,但已被林妙芬校正過來了,他笑了笑,一目十行,從第一章開始看起。

  看完第一章,他「咦」了一聲,重新逐行逐字再仔細看一遍,然後再看第二章、第三章…第九章、第十章。

  「把第十一章的書稿給我。」金大俠就站在報社門口,一口氣把書稿全看完,看完之後,他下意識的向林妙芬討要第十一章的書稿。

  「沒了,查先生,明仔暫時只寫了十章。查先生,你覺得我兒子寫得怎麼樣,這本《霍小明》能不能在大公報連載?」林妙芬一聽,開心的笑了笑,回道。

  金大俠看了一眼笑容滿面的林妙芬,笑了笑,說道:

  「天馬行空,中西結合,可讀性非常強,那些十幾歲孩子肯定很喜歡,不,大人應該也很喜歡。

  你先拿給主編看一看,回頭我幫你和主編說一聲,我來幫這本書寫序。

  阿芬,你兒子的想像力非常豐富,很有寫書的天賦,得好好培養才是!」

  大公報主編是不太相信一個小屁孩能寫出什麼佳作來的,但礙於情面,他還是收下了林妙芬遞上來的《霍小明》書稿和《七龍珠》畫稿。

  他早就有意跟風《香江日報》,也刊印漫畫,見有漫畫書稿,便抱著了解一下的心態,先翻看了一下《七龍珠》的畫稿。

  看到漫畫人物畫像不一致,畫功很一般,他眉頭一皺,耐著性子看了對白之後,眉頭漸漸鬆開,隨後臉上漸露喜色,最後再也掩飾不住自己的笑意,當下便要找林妙芬敲定他兒子在大公報漫畫連載一事。


  就在這時,金大俠敲門進來了,一進門,他便迫不及待的問道:

  「俠老,阿芬兒子寫的《霍小明》稿件你看完沒有?這是我答應阿芬幫他兒子的書寫的序,你過過目。」

  俠老聽他這麼說,大吃一驚,驚訝的說道:

  「啊?你幫他兒子的書寫序?老查,你看過他兒子寫的書了,很看好這本書?」

  金大俠笑了笑,說道:

  「與《蜀山劍俠傳》有些類似,但又不同,是以小孩子的視角來寫的,還加了許多西方魔法內容,中西結合,天馬行空,想像力非常豐富。

  俠老,我很看好這本《霍小明》,得儘快與阿芬把這本書在大公報連載的事情敲定下來,別人家也在《香江日報》投稿了,被人搶先了一步,那就悔之晚矣。

  嘿嘿,俠老,你要是沒看上這本書,記得和我說一聲,我欠《香港商報》李沙威一個人情,正好給他推薦這本書,把欠他的人情給還上。」

  「啊?老查,你這麼看好這本書啊?我馬上看,馬上看!我同你講,你的《碧血劍》在《香港商報》連載就算了,可不能再打這本書的主意啊!」

  稍後,俠老在看完《霍小明》的前十章書稿之後,立即把林妙芬叫到自己的辦公室,與她簽訂了《霍小明》和《七龍珠》漫畫在《大公報》連載的合約。

  《霍小明》的稿費千字五港元,《七龍珠》漫畫稿費一幅五港元。這已是直接按此時香港新銳作家的稿費來給的了,而且只是在《大公報》連載的稿費,並不包括其他版權在內,其他版權還在兒子霍建明手裡,林妙芬自然沒有意見,當場便替兒子簽下了合約。

  第二天早上,大公報突然開始連載一本金庸作序的小說《霍小明》,在副刊連載。

  至於《七龍珠》,俠老已安排報社畫工幫忙修改、定型漫畫人物形象等等,三天後才開始連載。

  林妙芬今天早上起得特別早,天剛蒙蒙亮,派報紙的人才剛派報紙,她已第一個來到樓下附近的報攤買《大公報》。

  第一個買到了《大公報》,她立即展開報紙副刊看了看,見兒子的小說《霍小明》一口氣連載了三章,她開心的笑了笑,轉身便往早餐店走去,幫兒子女兒買早餐,遇到熟人,必定會和對方提上一嘴,炫兒之心表露無遺:

  「明仔寫了一本書,在大公報連載,記得去買一份大公報看一看哦!」

  港島某大別墅的客廳里,早已養成每天早上看報紙習慣的霍老爺子展開《大公報》,瀏覽了一下已學《香江日報》也弄了導讀的頭版內容,突然發現一行加黑加粗的大字:

  天才小少年橫空出世,金庸為其處女作《霍小明》寫序!

  再看看《霍小明》的作者介紹,不是霍建明還有誰?

  正好管家阿忠過來給他添加茶水,他抬頭看了一眼阿忠,突然問道:

  「我記得你上次說過,明仔已跳級讀六年級了,是不是?」

  「是的,老爺。明仔已跳了兩次級,第一次是去年上半年,他跳級讀三年級。第二次是去年下半年,跳級讀六年級,再過幾個月,他便小學畢業,要讀中一了。」管家阿忠連忙回道。

  霍老爺子聽後,沉吟了一會兒,突然笑了笑,把《大公報》遞給了他,說道:

  「看來,我霍家出了個天才啊!阿忠,你看看,明仔寫了本書,在《大公報》連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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