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皮包公司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專案組按照這個思路展開細緻調查。

  所有人都憋著一股勁。

  這麼明目張胆的假酒案,如果辦成鐵案。

  絕對是今年江州公安系統的第一大成績。

  然而,調查的順利程度卻超乎所有人想像。

  也讓他們漸漸感到了不安。

  假酒溯源組的工作進展最快。

  那些假洋酒的包裝雖然仿造的很像。

  但專業技術人員還是從瓶蓋螺紋、標籤印刷、酒液顏色等細節找到了破綻。

  更重要的是,他們在幾瓶「黑牌威士忌」的瓶底內側。

  發現了一行幾乎看不見的雷射噴碼:HJ201112。

  「HJ很可能是酒廠代號,201112可能是生產批次。」技術員報告道。

  專案組立即調取了全省所有酒類生產企業的備案信息。

  經過篩選,「HJ」這個代號指向了黃州市的「黃江酒廠」。

  三天後,溯源組驅車兩百多公里趕到黃州市。

  黃江酒廠位於黃州市郊區,占地不小。

  但廠房破舊,門口掛著的廠牌已經鏽跡斑斑。

  廠區里靜悄悄的,只有幾個看門的老頭在曬太陽。

  「廠子五年前就垮了。」當地市場監管局的同志介紹道。

  「原來是個國營廠,主要生產低度白酒和米酒。

  後來改制,被一家香港的貿易公司收購了。」

  「香港公司?叫什麼名字?」

  「叫『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註冊地在香港九龍。」

  專案組調取了這家公司的收購合同和工商變更記錄。

  所有手續看起來都很正規。

  收購價格也合理——三百萬。

  買下了一個占地三十畝,擁有全套釀酒設備的老廠。

  但奇怪的是,酒廠被收購後,幾乎沒有恢復生產。

  當地市場監管局的人說:「就剛收購那幾個月。

  聽說生產過一陣子,但產量很小。

  後來就徹底停了,一直到現在。」

  專案組在酒廠里進行了仔細勘查。

  在灌裝車間,他們發現了殘留的威士忌香精和焦糖色素。

  在倉庫角落,找到了幾箱還沒來的及銷毀的假洋酒標籤。

  軒尼詩、馬爹利、尊尼獲加,一應俱全。

  證據鏈似乎很清晰了:

  黃江酒廠就是假洋酒的灌裝生產地。

  但接下來的調查,卻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礙。

  專案組通過省公安廳聯繫香港警方。

  請求協助調查「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香港警方很快回覆:該公司註冊地址是九龍旺角的一間民宅。

  而且是那種老舊的唐樓單位。

  警方上門調查時,發現那裡根本沒人辦公。

  鄰居說那房子常年空置。

  更蹊蹺的是,就在江州假酒案爆發後的第三天。

  這家公司就已經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完成了註銷手續。

  法人代表叫「陳國雄」,五十多歲。

  香港身份證,但出入境記錄顯示。

  這人已經有大半年沒回香港了。

  「人間蒸發。」專案組負責聯絡香港的民警苦笑道。

  「香港警方說,這種『空殼公司』在香港很常見。

  註冊容易註銷也容易。

  真要查,難度很大。

  除非涉及到跨境洗錢或者重大刑事案件。

  否則他們很難投入大量警力。」

  線索在這裡就斷了。

  與此同時,資金流向調查組也遇到了麻煩。

  他們調取了金碧輝煌過去三年的銀行流水。


  發現酒水採購款確實都打給了「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但再往深處查,這些錢到了香港後。

  經過幾次轉帳,最終流向了開曼群島的幾個離岸帳戶。

  「典型的洗錢手法。」銀行反洗錢部門的人說。

  「錢轉幾道,最後進入離岸金融中心,神仙也查不清了。」

  最讓專案組頭疼的是,他們查遍了所有能找到的資料。

  都找不到金碧輝煌負責人季運忠與那家香港公司之間的直接聯繫。

  合同是金碧輝煌的採購經理簽的。

  那個經理在案發後第一時間辭職。

  現在人在哪裡都不知道。

  轉帳是財務總監操作的。

  財務總監堅稱自己只是按流程辦事。

  根本不知道對方是空殼公司。

  而季運忠本人,從被拘留的第一天起。

  就咬死只有一句話:「我不知道酒是假的。

  採購的事情都是下面人負責,我平時只管經營。」

  他在看守所里表現的很「配合」。

  問什麼答什麼。

  但所有的回答都經過精心設計。

  把自己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我就是個開KTV的,哪懂什麼酒真酒假?

  進貨的時候下面人跟我說這批貨便宜。

  是海關罰沒的,有正規手續。

  我就天真的信了。

  唉...真是很傻很天真呀。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絕對不會貪這種小便宜了。

  只求政府給我一次機會,讓我重新回歸社會,造福百姓!」

  「一萬多瓶?多嗎?我們金碧輝煌生意好。

  一個月的酒水消耗量就差不多這個數,囤點貨很正常。」

  「工業酒精?天啊,我要是知道酒里有那玩意。

  打死我也不敢賣啊!那是要出人命的!

  你們別看我長的凶,其實我是面噁心善。

  我還資助了三個貧困大學生呢,不信看我的支付寶記錄。」

  「什麼有案底?我那時年輕,誤入歧途。

  這些年已經改邪歸正了。

  什麼改正歸邪?警察同志你們可不能亂說!」

  季運忠不光死不承認,還請了江州最貴的律師團隊。

  三個律師,都是刑法領域的專家。

  平常都是在政法大學跟江東大學政法系當客座教授的級別。

  他們為季運忠做了無罪辯護,核心論點就只有一個:嫌疑人主觀上不知情。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要求主觀上必須是故意。」

  主辯律師在法庭上侃侃而談。

  「我的當事人季運忠先生,作為金碧輝煌的經營者。

  他的主要精力放在會所管理和客戶服務上。

  酒水採購這種具體業務,他委託給了專業的採購團隊。」

  律師拿出厚厚的證據:「這是金碧輝煌過去三年的採購流程文件。

  所有採購都需要採購經理、財務總監、倉庫主管三方簽字確認。

  季運忠先生只做最終審批。

  而在這次涉案酒水的採購流程中,所有環節的手續都是齊全的。

  有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酒類經營許可證、海關報關單複印件.....」

  他頓了頓,看著法官:「我的當事人有理由相信,這是一批正規渠道進口的洋酒。

  至於酒的真偽,那不是他的專業範疇,他也沒有能力去鑑別。

  又或者說市面上都是假酒,他也沒喝過真酒,自然嘗不出來。」

  公訴人當然提出了反駁:「一萬兩千多瓶假酒,案值上千萬。

  作為會所的實際控制人,說完全不知情,這符合常理嗎?」


  律師早有準備:「公訴人所說的『常理』,是基於普通人的認知。

  但我的當事人經營的是江州頂級的娛樂會所。

  每天要處理的事務千頭萬緒。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親力親為,那是不現實的。

  企業管理講究分工負責,他信任他的團隊,這有什麼錯?」

  法庭辯論進行了整整一天。

  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律師的部分觀點。

  判決書上是這樣寫的:

  「...被告人季運忠作為金碧輝煌娛樂會所的實際經營者。

  在酒水採購環節未盡到充分的審查義務。

  導致大量假冒偽劣洋酒流入市場。

  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但考慮到被告人主觀惡性不大。

  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且未造成嚴重後果。

  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執行。

  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判二緩二」這意味著季運忠當天就能走出看守所。

  消息傳出來,坊間譁然。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