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皮包公司
專案組按照這個思路展開細緻調查。
所有人都憋著一股勁。
這麼明目張胆的假酒案,如果辦成鐵案。
絕對是今年江州公安系統的第一大成績。
然而,調查的順利程度卻超乎所有人想像。
也讓他們漸漸感到了不安。
假酒溯源組的工作進展最快。
那些假洋酒的包裝雖然仿造的很像。
但專業技術人員還是從瓶蓋螺紋、標籤印刷、酒液顏色等細節找到了破綻。
更重要的是,他們在幾瓶「黑牌威士忌」的瓶底內側。
發現了一行幾乎看不見的雷射噴碼:HJ201112。
「HJ很可能是酒廠代號,201112可能是生產批次。」技術員報告道。
專案組立即調取了全省所有酒類生產企業的備案信息。
經過篩選,「HJ」這個代號指向了黃州市的「黃江酒廠」。
三天後,溯源組驅車兩百多公里趕到黃州市。
黃江酒廠位於黃州市郊區,占地不小。
但廠房破舊,門口掛著的廠牌已經鏽跡斑斑。
廠區里靜悄悄的,只有幾個看門的老頭在曬太陽。
「廠子五年前就垮了。」當地市場監管局的同志介紹道。
「原來是個國營廠,主要生產低度白酒和米酒。
後來改制,被一家香港的貿易公司收購了。」
「香港公司?叫什麼名字?」
「叫『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註冊地在香港九龍。」
專案組調取了這家公司的收購合同和工商變更記錄。
所有手續看起來都很正規。
收購價格也合理——三百萬。
買下了一個占地三十畝,擁有全套釀酒設備的老廠。
但奇怪的是,酒廠被收購後,幾乎沒有恢復生產。
當地市場監管局的人說:「就剛收購那幾個月。
聽說生產過一陣子,但產量很小。
後來就徹底停了,一直到現在。」
專案組在酒廠里進行了仔細勘查。
在灌裝車間,他們發現了殘留的威士忌香精和焦糖色素。
在倉庫角落,找到了幾箱還沒來的及銷毀的假洋酒標籤。
軒尼詩、馬爹利、尊尼獲加,一應俱全。
證據鏈似乎很清晰了:
黃江酒廠就是假洋酒的灌裝生產地。
但接下來的調查,卻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礙。
專案組通過省公安廳聯繫香港警方。
請求協助調查「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香港警方很快回覆:該公司註冊地址是九龍旺角的一間民宅。
而且是那種老舊的唐樓單位。
警方上門調查時,發現那裡根本沒人辦公。
鄰居說那房子常年空置。
更蹊蹺的是,就在江州假酒案爆發後的第三天。
這家公司就已經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完成了註銷手續。
法人代表叫「陳國雄」,五十多歲。
香港身份證,但出入境記錄顯示。
這人已經有大半年沒回香港了。
「人間蒸發。」專案組負責聯絡香港的民警苦笑道。
「香港警方說,這種『空殼公司』在香港很常見。
註冊容易註銷也容易。
真要查,難度很大。
除非涉及到跨境洗錢或者重大刑事案件。
否則他們很難投入大量警力。」
線索在這裡就斷了。
與此同時,資金流向調查組也遇到了麻煩。
他們調取了金碧輝煌過去三年的銀行流水。
發現酒水採購款確實都打給了「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但再往深處查,這些錢到了香港後。
經過幾次轉帳,最終流向了開曼群島的幾個離岸帳戶。
「典型的洗錢手法。」銀行反洗錢部門的人說。
「錢轉幾道,最後進入離岸金融中心,神仙也查不清了。」
最讓專案組頭疼的是,他們查遍了所有能找到的資料。
都找不到金碧輝煌負責人季運忠與那家香港公司之間的直接聯繫。
合同是金碧輝煌的採購經理簽的。
那個經理在案發後第一時間辭職。
現在人在哪裡都不知道。
轉帳是財務總監操作的。
財務總監堅稱自己只是按流程辦事。
根本不知道對方是空殼公司。
而季運忠本人,從被拘留的第一天起。
就咬死只有一句話:「我不知道酒是假的。
採購的事情都是下面人負責,我平時只管經營。」
他在看守所里表現的很「配合」。
問什麼答什麼。
但所有的回答都經過精心設計。
把自己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我就是個開KTV的,哪懂什麼酒真酒假?
進貨的時候下面人跟我說這批貨便宜。
是海關罰沒的,有正規手續。
我就天真的信了。
唉...真是很傻很天真呀。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絕對不會貪這種小便宜了。
只求政府給我一次機會,讓我重新回歸社會,造福百姓!」
「一萬多瓶?多嗎?我們金碧輝煌生意好。
一個月的酒水消耗量就差不多這個數,囤點貨很正常。」
「工業酒精?天啊,我要是知道酒里有那玩意。
打死我也不敢賣啊!那是要出人命的!
你們別看我長的凶,其實我是面噁心善。
我還資助了三個貧困大學生呢,不信看我的支付寶記錄。」
「什麼有案底?我那時年輕,誤入歧途。
這些年已經改邪歸正了。
什麼改正歸邪?警察同志你們可不能亂說!」
季運忠不光死不承認,還請了江州最貴的律師團隊。
三個律師,都是刑法領域的專家。
平常都是在政法大學跟江東大學政法系當客座教授的級別。
他們為季運忠做了無罪辯護,核心論點就只有一個:嫌疑人主觀上不知情。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要求主觀上必須是故意。」
主辯律師在法庭上侃侃而談。
「我的當事人季運忠先生,作為金碧輝煌的經營者。
他的主要精力放在會所管理和客戶服務上。
酒水採購這種具體業務,他委託給了專業的採購團隊。」
律師拿出厚厚的證據:「這是金碧輝煌過去三年的採購流程文件。
所有採購都需要採購經理、財務總監、倉庫主管三方簽字確認。
季運忠先生只做最終審批。
而在這次涉案酒水的採購流程中,所有環節的手續都是齊全的。
有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酒類經營許可證、海關報關單複印件.....」
他頓了頓,看著法官:「我的當事人有理由相信,這是一批正規渠道進口的洋酒。
至於酒的真偽,那不是他的專業範疇,他也沒有能力去鑑別。
又或者說市面上都是假酒,他也沒喝過真酒,自然嘗不出來。」
公訴人當然提出了反駁:「一萬兩千多瓶假酒,案值上千萬。
作為會所的實際控制人,說完全不知情,這符合常理嗎?」
律師早有準備:「公訴人所說的『常理』,是基於普通人的認知。
但我的當事人經營的是江州頂級的娛樂會所。
每天要處理的事務千頭萬緒。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親力親為,那是不現實的。
企業管理講究分工負責,他信任他的團隊,這有什麼錯?」
法庭辯論進行了整整一天。
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律師的部分觀點。
判決書上是這樣寫的:
「...被告人季運忠作為金碧輝煌娛樂會所的實際經營者。
在酒水採購環節未盡到充分的審查義務。
導致大量假冒偽劣洋酒流入市場。
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但考慮到被告人主觀惡性不大。
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且未造成嚴重後果。
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執行。
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判二緩二」這意味著季運忠當天就能走出看守所。
消息傳出來,坊間譁然。
所有人都憋著一股勁。
這麼明目張胆的假酒案,如果辦成鐵案。
絕對是今年江州公安系統的第一大成績。
然而,調查的順利程度卻超乎所有人想像。
也讓他們漸漸感到了不安。
假酒溯源組的工作進展最快。
那些假洋酒的包裝雖然仿造的很像。
但專業技術人員還是從瓶蓋螺紋、標籤印刷、酒液顏色等細節找到了破綻。
更重要的是,他們在幾瓶「黑牌威士忌」的瓶底內側。
發現了一行幾乎看不見的雷射噴碼:HJ201112。
「HJ很可能是酒廠代號,201112可能是生產批次。」技術員報告道。
專案組立即調取了全省所有酒類生產企業的備案信息。
經過篩選,「HJ」這個代號指向了黃州市的「黃江酒廠」。
三天後,溯源組驅車兩百多公里趕到黃州市。
黃江酒廠位於黃州市郊區,占地不小。
但廠房破舊,門口掛著的廠牌已經鏽跡斑斑。
廠區里靜悄悄的,只有幾個看門的老頭在曬太陽。
「廠子五年前就垮了。」當地市場監管局的同志介紹道。
「原來是個國營廠,主要生產低度白酒和米酒。
後來改制,被一家香港的貿易公司收購了。」
「香港公司?叫什麼名字?」
「叫『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註冊地在香港九龍。」
專案組調取了這家公司的收購合同和工商變更記錄。
所有手續看起來都很正規。
收購價格也合理——三百萬。
買下了一個占地三十畝,擁有全套釀酒設備的老廠。
但奇怪的是,酒廠被收購後,幾乎沒有恢復生產。
當地市場監管局的人說:「就剛收購那幾個月。
聽說生產過一陣子,但產量很小。
後來就徹底停了,一直到現在。」
專案組在酒廠里進行了仔細勘查。
在灌裝車間,他們發現了殘留的威士忌香精和焦糖色素。
在倉庫角落,找到了幾箱還沒來的及銷毀的假洋酒標籤。
軒尼詩、馬爹利、尊尼獲加,一應俱全。
證據鏈似乎很清晰了:
黃江酒廠就是假洋酒的灌裝生產地。
但接下來的調查,卻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阻礙。
專案組通過省公安廳聯繫香港警方。
請求協助調查「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香港警方很快回覆:該公司註冊地址是九龍旺角的一間民宅。
而且是那種老舊的唐樓單位。
警方上門調查時,發現那裡根本沒人辦公。
鄰居說那房子常年空置。
更蹊蹺的是,就在江州假酒案爆發後的第三天。
這家公司就已經在香港公司註冊處完成了註銷手續。
法人代表叫「陳國雄」,五十多歲。
香港身份證,但出入境記錄顯示。
這人已經有大半年沒回香港了。
「人間蒸發。」專案組負責聯絡香港的民警苦笑道。
「香港警方說,這種『空殼公司』在香港很常見。
註冊容易註銷也容易。
真要查,難度很大。
除非涉及到跨境洗錢或者重大刑事案件。
否則他們很難投入大量警力。」
線索在這裡就斷了。
與此同時,資金流向調查組也遇到了麻煩。
他們調取了金碧輝煌過去三年的銀行流水。
發現酒水採購款確實都打給了「宏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但再往深處查,這些錢到了香港後。
經過幾次轉帳,最終流向了開曼群島的幾個離岸帳戶。
「典型的洗錢手法。」銀行反洗錢部門的人說。
「錢轉幾道,最後進入離岸金融中心,神仙也查不清了。」
最讓專案組頭疼的是,他們查遍了所有能找到的資料。
都找不到金碧輝煌負責人季運忠與那家香港公司之間的直接聯繫。
合同是金碧輝煌的採購經理簽的。
那個經理在案發後第一時間辭職。
現在人在哪裡都不知道。
轉帳是財務總監操作的。
財務總監堅稱自己只是按流程辦事。
根本不知道對方是空殼公司。
而季運忠本人,從被拘留的第一天起。
就咬死只有一句話:「我不知道酒是假的。
採購的事情都是下面人負責,我平時只管經營。」
他在看守所里表現的很「配合」。
問什麼答什麼。
但所有的回答都經過精心設計。
把自己的責任撇的一乾二淨。
「我就是個開KTV的,哪懂什麼酒真酒假?
進貨的時候下面人跟我說這批貨便宜。
是海關罰沒的,有正規手續。
我就天真的信了。
唉...真是很傻很天真呀。
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絕對不會貪這種小便宜了。
只求政府給我一次機會,讓我重新回歸社會,造福百姓!」
「一萬多瓶?多嗎?我們金碧輝煌生意好。
一個月的酒水消耗量就差不多這個數,囤點貨很正常。」
「工業酒精?天啊,我要是知道酒里有那玩意。
打死我也不敢賣啊!那是要出人命的!
你們別看我長的凶,其實我是面噁心善。
我還資助了三個貧困大學生呢,不信看我的支付寶記錄。」
「什麼有案底?我那時年輕,誤入歧途。
這些年已經改邪歸正了。
什麼改正歸邪?警察同志你們可不能亂說!」
季運忠不光死不承認,還請了江州最貴的律師團隊。
三個律師,都是刑法領域的專家。
平常都是在政法大學跟江東大學政法系當客座教授的級別。
他們為季運忠做了無罪辯護,核心論點就只有一個:嫌疑人主觀上不知情。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要求主觀上必須是故意。」
主辯律師在法庭上侃侃而談。
「我的當事人季運忠先生,作為金碧輝煌的經營者。
他的主要精力放在會所管理和客戶服務上。
酒水採購這種具體業務,他委託給了專業的採購團隊。」
律師拿出厚厚的證據:「這是金碧輝煌過去三年的採購流程文件。
所有採購都需要採購經理、財務總監、倉庫主管三方簽字確認。
季運忠先生只做最終審批。
而在這次涉案酒水的採購流程中,所有環節的手續都是齊全的。
有供貨商的營業執照、酒類經營許可證、海關報關單複印件.....」
他頓了頓,看著法官:「我的當事人有理由相信,這是一批正規渠道進口的洋酒。
至於酒的真偽,那不是他的專業範疇,他也沒有能力去鑑別。
又或者說市面上都是假酒,他也沒喝過真酒,自然嘗不出來。」
公訴人當然提出了反駁:「一萬兩千多瓶假酒,案值上千萬。
作為會所的實際控制人,說完全不知情,這符合常理嗎?」
律師早有準備:「公訴人所說的『常理』,是基於普通人的認知。
但我的當事人經營的是江州頂級的娛樂會所。
每天要處理的事務千頭萬緒。
如果什麼事情都要親力親為,那是不現實的。
企業管理講究分工負責,他信任他的團隊,這有什麼錯?」
法庭辯論進行了整整一天。
最終,法院採納了辯護律師的部分觀點。
判決書上是這樣寫的:
「...被告人季運忠作為金碧輝煌娛樂會所的實際經營者。
在酒水採購環節未盡到充分的審查義務。
導致大量假冒偽劣洋酒流入市場。
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偽劣產品罪。
但考慮到被告人主觀惡性不大。
到案後能如實供述,且未造成嚴重後果。
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執行。
並處罰金二百萬元。」
「判二緩二」這意味著季運忠當天就能走出看守所。
消息傳出來,坊間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