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大炎杯
福王府的書房裡,林富貴正對著最新一期的「福彩」銷售報表唉聲嘆氣。
「又漲了三成。這屆百姓到底是有多愛賭錢啊?」
他把報表往桌上一拍,整個人癱在太師椅上,
「本王就想虧點錢,怎麼就這麼難?」
錢主事在旁邊賠著笑:
「王爺,這是好事啊。
朝廷稅收增加,百姓也得實惠。」
「好什麼好?」
林富貴翻了個白眼,
「本王的目標是敗家!敗家懂嗎?
現在倒好,錢越賺越多,本王離養豬的夢想越來越遠了。」
正說著,外面傳來一陣喧譁聲。
「幫主!幫主!我們來了。」
「富貴兄弟!今天有啥好玩的不?」
「悶死了悶死了!我爹又把我關祠堂,我是翻牆出來的。」
只見趙虎、錢多多、孫豹領著一群「富貴幫」的紈絝,烏泱泱地湧進了書房。
一個個錦衣華服,卻都頂著黑眼圈,臉上寫滿了「無聊」兩個大字。
林富貴眼皮直跳:
「你們又闖什麼禍了?」
趙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抓起桌上的點心就往嘴裡塞:
「別提了!我爹說我整天遊手好閒,要送我去邊關軍營歷練。
邊關啊!那地方連個像樣的酒樓都沒有。」
錢多多撥弄著算盤,唉聲嘆氣道:
「我家老頭子也是,非要我學管帳。
那些帳本看得我頭大,哪有鬥蛐蛐好玩?」
孫豹更是哭喪著臉:
「我祖父說我再這麼混下去,就打斷我的腿。
幫主,您可得救救我們啊。
再這麼下去,咱們『富貴幫』就得散夥了。」
其他紈絝也七嘴八舌地訴苦,這個說被禁足了,那個說月錢被扣了,總之就一個意思太閒了,閒得渾身難受,然後就惹事,惹完事就被收拾,惡性循環。
林富貴被吵得頭疼,捂住耳朵:
「停停停!你們閒得慌,關本王什麼事?本王還煩著呢。」
趙虎湊過來,嘿嘿笑道:
「幫主,您是咱們的頭兒,您得想個法子,讓咱們有點正經事干啊。
不然我們整天在京城晃悠,惹是生非,不是給您丟臉嗎?」
「正經事?」
林富貴斜眼看他,
「你們會幹正經事?」
錢多多眼珠一轉:
「幫主,要不咱們再搞個大點的賭局?
這次賭西域商隊什麼時候到京城?我出五百兩坐莊。」
「賭賭賭,就知道賭!」
林富貴沒好氣地說道,
「再賭下去,你們爹娘該來找本王算帳了。」
他站起身,背著小手在書房裡踱步。
這群紈絝確實是個麻煩,整天無所事事,不是鬥雞走狗就是惹是生非。
可偏偏他們背後的家族又都頗有勢力,打不得罵不得。
忽然,他腦子裡靈光一閃。
前世那些足球聯賽,那些瘋狂的球迷......
對了!蹴鞠!
大炎本來就有蹴鞠,不過多是閒暇時的娛樂,沒什麼規則,也沒什麼組織。
要是把它搞成正規的聯賽,有章程、有球隊、有比賽。
既能消耗這群紈絝過剩的精力,又能讓他們有點「正經事」干,說不定還能賺點錢?
呃,不對,是以防萬一虧點錢。
林富貴眼睛亮了,轉身一拍桌子:
「有了!本王帶你們玩個新花樣。」
眾紈絝齊刷刷看向他:「啥花樣?」
「蹴鞠聯賽!」
林富貴小手一揮,
「咱們組織球隊,定期比賽,有積分,有排名,有獎盃。
贏了的有彩頭,輸了的面子上掛不住,保管你們沒空去惹是生非。」
趙虎撓撓頭:
「蹴鞠?就踢那個皮球?
沒意思,還不如鬥雞刺激。」
「那是你們不會玩。」
林富貴開始忽悠,
「本王的蹴鞠可不一樣。
咱們要制定規則。
球場多大,球門多高,幾人一隊,什麼動作犯規,怎麼算得分。」
他越說越起勁,把現代足球的規則東拼西湊地講了一遍,什麼越位啊、點球啊、紅黃牌啊,雖然自己也是一知半解,但唬這群古代紈絝足夠了。
錢多多聽完,撥弄了幾下算盤:
「聽著倒是新鮮。可這有什麼好玩的?
不就是搶個球往門裡踢嗎?」
「膚淺!」
林富貴瞪他一眼,
「這是戰術!是配合!是體力與智慧的較量。
你想啊,十一個人一隊,怎麼排兵布陣?誰進攻誰防守?
什麼時候該猛攻,什麼時候該穩住?這裡頭學問大著呢。」
孫豹來了興趣:「幫主,那咱們怎麼組隊?」
「簡單!」
林富貴早有打算,
「你們各自回去,拉上自家府里的護衛、家丁、會兩下子的親戚朋友,組成球隊。
每隊最少十一人,最多二十人,要有替補。
隊名自己起,隊服自己設計,要統一,要醒目。」
他掰著手指頭算道:
「咱們先搞個京城聯賽。
初期嘛就八支隊伍吧。
『富貴幫』的核心成員各領一隊,剩下的名額,讓京城其他有興趣的勛貴子弟來爭。」
趙虎躍躍欲試:
「那我組一隊。就叫『猛虎隊』。
我爹軍營里那些老兵油子,踢球肯定厲害。」
錢多多也來了精神:
「我組『算盤隊』。
專門研究戰術,以智取勝。」
孫豹不甘示弱的說道:
「我組『遊俠隊』。
京城三教九流的朋友多,找些身手靈活的。」
其他紈絝也紛紛嚷著要組隊,一時間書房裡吵成一片。
林富貴趕緊喊停:
「別急別急!光組隊不行,咱們得立規矩。」
他讓錢主事拿來紙筆,開始口述「蹴鞠聯賽章程」:
「第一條,聯賽為期三個月,每隊相互交手兩次,勝者得三分,平局各得一分,輸了零分。最後積分最高的,就是冠軍!」
「第二條,比賽時長為上下兩個半場,每半場......呃,半個時辰吧。中間休息一盞茶時間。」
「第三條,每隊上場十一人,必須包括一名守門員。守門員在己方禁區內可以用手碰球,其他隊員除了發界外球,一律不能用手臂碰球。」
「第四條,設立紅黃牌制度。惡意犯規、打架鬥毆的,直接紅牌罰下,還要禁賽!情節特別嚴重的,終身禁賽!」
「第五條,設立裁判組,每場比賽至少三名裁判,主裁判說了算,不服的可以申訴,但比賽期間必須服從。」
林富貴一條條說下來,紈絝們聽得目瞪口呆。
這麼複雜?比朝廷的律法還細。
「又漲了三成。這屆百姓到底是有多愛賭錢啊?」
他把報表往桌上一拍,整個人癱在太師椅上,
「本王就想虧點錢,怎麼就這麼難?」
錢主事在旁邊賠著笑:
「王爺,這是好事啊。
朝廷稅收增加,百姓也得實惠。」
「好什麼好?」
林富貴翻了個白眼,
「本王的目標是敗家!敗家懂嗎?
現在倒好,錢越賺越多,本王離養豬的夢想越來越遠了。」
正說著,外面傳來一陣喧譁聲。
「幫主!幫主!我們來了。」
「富貴兄弟!今天有啥好玩的不?」
「悶死了悶死了!我爹又把我關祠堂,我是翻牆出來的。」
只見趙虎、錢多多、孫豹領著一群「富貴幫」的紈絝,烏泱泱地湧進了書房。
一個個錦衣華服,卻都頂著黑眼圈,臉上寫滿了「無聊」兩個大字。
林富貴眼皮直跳:
「你們又闖什麼禍了?」
趙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抓起桌上的點心就往嘴裡塞:
「別提了!我爹說我整天遊手好閒,要送我去邊關軍營歷練。
邊關啊!那地方連個像樣的酒樓都沒有。」
錢多多撥弄著算盤,唉聲嘆氣道:
「我家老頭子也是,非要我學管帳。
那些帳本看得我頭大,哪有鬥蛐蛐好玩?」
孫豹更是哭喪著臉:
「我祖父說我再這麼混下去,就打斷我的腿。
幫主,您可得救救我們啊。
再這麼下去,咱們『富貴幫』就得散夥了。」
其他紈絝也七嘴八舌地訴苦,這個說被禁足了,那個說月錢被扣了,總之就一個意思太閒了,閒得渾身難受,然後就惹事,惹完事就被收拾,惡性循環。
林富貴被吵得頭疼,捂住耳朵:
「停停停!你們閒得慌,關本王什麼事?本王還煩著呢。」
趙虎湊過來,嘿嘿笑道:
「幫主,您是咱們的頭兒,您得想個法子,讓咱們有點正經事干啊。
不然我們整天在京城晃悠,惹是生非,不是給您丟臉嗎?」
「正經事?」
林富貴斜眼看他,
「你們會幹正經事?」
錢多多眼珠一轉:
「幫主,要不咱們再搞個大點的賭局?
這次賭西域商隊什麼時候到京城?我出五百兩坐莊。」
「賭賭賭,就知道賭!」
林富貴沒好氣地說道,
「再賭下去,你們爹娘該來找本王算帳了。」
他站起身,背著小手在書房裡踱步。
這群紈絝確實是個麻煩,整天無所事事,不是鬥雞走狗就是惹是生非。
可偏偏他們背後的家族又都頗有勢力,打不得罵不得。
忽然,他腦子裡靈光一閃。
前世那些足球聯賽,那些瘋狂的球迷......
對了!蹴鞠!
大炎本來就有蹴鞠,不過多是閒暇時的娛樂,沒什麼規則,也沒什麼組織。
要是把它搞成正規的聯賽,有章程、有球隊、有比賽。
既能消耗這群紈絝過剩的精力,又能讓他們有點「正經事」干,說不定還能賺點錢?
呃,不對,是以防萬一虧點錢。
林富貴眼睛亮了,轉身一拍桌子:
「有了!本王帶你們玩個新花樣。」
眾紈絝齊刷刷看向他:「啥花樣?」
「蹴鞠聯賽!」
林富貴小手一揮,
「咱們組織球隊,定期比賽,有積分,有排名,有獎盃。
贏了的有彩頭,輸了的面子上掛不住,保管你們沒空去惹是生非。」
趙虎撓撓頭:
「蹴鞠?就踢那個皮球?
沒意思,還不如鬥雞刺激。」
「那是你們不會玩。」
林富貴開始忽悠,
「本王的蹴鞠可不一樣。
咱們要制定規則。
球場多大,球門多高,幾人一隊,什麼動作犯規,怎麼算得分。」
他越說越起勁,把現代足球的規則東拼西湊地講了一遍,什麼越位啊、點球啊、紅黃牌啊,雖然自己也是一知半解,但唬這群古代紈絝足夠了。
錢多多聽完,撥弄了幾下算盤:
「聽著倒是新鮮。可這有什麼好玩的?
不就是搶個球往門裡踢嗎?」
「膚淺!」
林富貴瞪他一眼,
「這是戰術!是配合!是體力與智慧的較量。
你想啊,十一個人一隊,怎麼排兵布陣?誰進攻誰防守?
什麼時候該猛攻,什麼時候該穩住?這裡頭學問大著呢。」
孫豹來了興趣:「幫主,那咱們怎麼組隊?」
「簡單!」
林富貴早有打算,
「你們各自回去,拉上自家府里的護衛、家丁、會兩下子的親戚朋友,組成球隊。
每隊最少十一人,最多二十人,要有替補。
隊名自己起,隊服自己設計,要統一,要醒目。」
他掰著手指頭算道:
「咱們先搞個京城聯賽。
初期嘛就八支隊伍吧。
『富貴幫』的核心成員各領一隊,剩下的名額,讓京城其他有興趣的勛貴子弟來爭。」
趙虎躍躍欲試:
「那我組一隊。就叫『猛虎隊』。
我爹軍營里那些老兵油子,踢球肯定厲害。」
錢多多也來了精神:
「我組『算盤隊』。
專門研究戰術,以智取勝。」
孫豹不甘示弱的說道:
「我組『遊俠隊』。
京城三教九流的朋友多,找些身手靈活的。」
其他紈絝也紛紛嚷著要組隊,一時間書房裡吵成一片。
林富貴趕緊喊停:
「別急別急!光組隊不行,咱們得立規矩。」
他讓錢主事拿來紙筆,開始口述「蹴鞠聯賽章程」:
「第一條,聯賽為期三個月,每隊相互交手兩次,勝者得三分,平局各得一分,輸了零分。最後積分最高的,就是冠軍!」
「第二條,比賽時長為上下兩個半場,每半場......呃,半個時辰吧。中間休息一盞茶時間。」
「第三條,每隊上場十一人,必須包括一名守門員。守門員在己方禁區內可以用手碰球,其他隊員除了發界外球,一律不能用手臂碰球。」
「第四條,設立紅黃牌制度。惡意犯規、打架鬥毆的,直接紅牌罰下,還要禁賽!情節特別嚴重的,終身禁賽!」
「第五條,設立裁判組,每場比賽至少三名裁判,主裁判說了算,不服的可以申訴,但比賽期間必須服從。」
林富貴一條條說下來,紈絝們聽得目瞪口呆。
這麼複雜?比朝廷的律法還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