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馬曉雨的日記
「我們什麼也沒做。」趙利茫然。
他拿出手機,找到聊天記錄,遞給李凌,「你看,上周一她約我去看演唱會,可演唱會門票太貴了,999一張,我這個月生活費早就花光了,於是拒絕。然後我們吵架冷戰,一直持續到三天前她突然聯繫我。」
「其實我早就看出來了,她想分手,可是三年的感情豈能說散就散,我不捨得,給她買新手機,買金項鍊,拼命地討好......我真的喜歡她......」
趙利說著說著陷入回憶,聲音嗚咽。
214宿舍在走廊東側盡頭,透過盡頭窗戶,能看到一片寬敞的花園,花園周圍是幾棟風格不一的高樓。
李凌推開宿舍門。
東西兩側各有兩個床鋪,上床下桌。整個宿舍瀰漫著一股混雜著香水、外賣和汗味的複雜氣息。
還有隱隱約約的屍臭。
「哪一個是馬曉雨的床鋪?」
「門口這個就是。」孫艷艷指了指。
馬曉雨的桌子上都是大學生常見的東西,李凌掃了一眼,爬上扶梯,
猛地拉開帘子。
屍臭味與濃郁的香水味混在一起,撲面而來。
「嘔——」
刺鼻的氣味嗆得他險些從扶梯上摔下去。
李凌看清裡面的東西,頓時瞳孔一縮。
粉色的被子上血跡斑斑,尤其是蓋著下身的部位,紫黑一片,掛滿黑色粘液,牆上粘著腐爛發黑的血肉,往外滲著黑色的屍水。
恐怖滲人。
李凌仿佛能看到馬曉雨躺在床上慢慢腐爛。
第一眼望去,除了粘的到處都是的腐爛血肉外,沒有什麼特殊的東西。
他掀起被子,被子下露出幾本書,上面同樣沾滿腐爛的血肉,是教科書。
李凌仔細檢查,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東西,下了扶梯。
宿舍凌亂,地上扔著外賣盒子、女生鞋子,陽台上晾著衣服,馬曉雨的個人衣櫃裡也沒有值得注意的地方。
無論怎麼看,這都只是個普通的大學生宿舍......如果沒有床上的恐怖痕跡的話。
「馬曉雨常去哪裡?你們帶我去看看。」
孫艷艷沒有看到床鋪上的東西,但能聞到猛然強烈的惡臭,似乎明白了什麼,臉色煞白,不敢靠近馬曉雨的床鋪,哆嗦道:「除去教室和餐廳,她常去圖書館、自習室、活動樓,還有旁邊的花園,我知道的就這些。」
李凌道:「花園最近,先去那邊看看。」
走出214宿舍,趙利低著頭,落在後面,三人誰也沒有說話,氣氛壓抑。
整層樓只有三人,其他人已經去操場集合,空蕩蕩的樓道里散落著一些學生離開時丟棄的垃圾,三人的腳步聲層層迴蕩,產生一種陰森滲人的氛圍。
「不對!」
李凌忽然腳步一頓,沉思片刻,轉身重新走回214宿舍。
他徑直爬上扶梯,再次掀開被子。
枕頭下方,露出一本書的一角,從外表看是一個筆記本,乾乾淨淨。
李凌瞳孔收縮。
乾乾淨淨?
整個床鋪幾乎都沾滿腐爛的血肉,這筆記本露出的一角怎麼會幹乾淨淨?
他做好隨時動用鬼火的準備,謹慎地抽出筆記本。
那是一個老式筆記本,封面泛黃,邊緣處磨出細密的毛邊,上面寫著三個斑駁脫落的暗金色大字。
馬曉雨。
「嗯?」
李凌拿起筆記本走下扶梯。
筆記本封皮很厚,但內里很薄,掀開封皮,扉頁上寫著一行娟秀的字跡。
「謹以此書紀念我的人生。」
李凌一愣,有些出乎意料。
日記?這年代還有人寫日記?還是大學生?
他翻過扉頁。
第一頁上密密麻麻寫滿了字跡,一樣的娟秀。
「我出生了,是個女孩,媽媽叫趙倩,爸爸叫馬有乾。」
「滿月那天,爸爸擺了三桌喜宴......」
李凌一目十行。
日記中,馬曉雨詳細記錄了自己的一生,從小到大,極為詳細,甚至連高中第一次看劉備文、第一次滋味,乃至與與趙利的第一次都記了下來。
對趙利的評價是「銀樣鑞槍頭,五秒真男人。」
李凌古怪地看了趙利一眼。
趙利不知道他什麼意思,陪笑著擠出個難看的笑容。
日記很快翻到最後。
「今天是星期天,我正在圖書館複習功課,趙利找到我,說要帶我體驗刺激的事情。他領我去了附近一家荒廢的凶宅,他讓我跪在地上,然後他......」
後面的內容自動打碼。
「......我很累,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多,我打算明天讓趙利帶我去看演唱會,這是我應得的。」
這是最後一段話,也是最後一頁。
李凌合上日記本,陷入沉思。
目前來看,靈異事件並不是發生在學校,而是在那個廢棄已久的凶宅。
整件事情的起因很簡單,趙利想要打野戰。
或許從那天,馬曉雨已經死了。
可問題來了,馬曉雨在凶宅撞鬼死亡,趙利怎麼沒事?
只可能馬曉雨觸發了厲鬼的殺人規律,趙利沒有,但兩人在一起滾床單,這種可能性太小。
李凌把最後一天的日記內容仔細閱讀數遍,最終目光鎖定在一句話上。
「......他讓我跪在地上......」
跪?
莫不是與這姿勢有關?
他將這個疑點記在心裡。
「看不出來,你玩的還挺花嘛。」
李凌古怪地看著趙利,嘖嘖稱奇,「野戰就野戰,還在廢棄的凶宅里,真不知道說你膽子大還是腦子蠢。」
趙利眼神躲閃、視線飄忽,「什,什麼?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李凌道:「你們冷戰的前一天,你們去了哪?」
趙利支支吾吾,「沒,沒去哪,我,她......」
「南山路124號,馬曉雨的日記里寫的清楚。走吧,帶我去看看你們的戰場。」
「我,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趙利還想抵賴。
李凌冷冷道:「日記里寫得清清楚楚,需要我讀給你聽嗎?」
趙利低著頭不說話,無言以對。
李凌對孫艷艷說,「沒你事了,你可以走了。」
孫艷艷如蒙大赦,從自己柜子里拿出幾樣貴重物品,簡單收拾了一下,慌慌張張地跑了。
這宿舍她一秒都不想待,打定主意搬出去住。
在孫孫艷艷收拾的東西時候,趙利眼珠子一轉,猛地竄向一旁,試圖逃跑。
李凌早有防備,一把扣住他的肩膀,抓小雞仔般抓了過來。
「想跑?」
趙利感覺到肩膀上陡然傳來一股巨力,骨頭仿佛被捏碎,疼得臉都白了,「不,不跑,不跑。」
李凌駕馭鬼火之後,身體發生變異,力氣大的出奇。
他掏出手槍,黑洞洞的槍口抵在趙利腦門,聲音冰冷,「老老實實帶路,不要動小心思,如果你不老實,我可以把你當場擊斃!」
趙利終於認命,哭喪著臉,「大哥我錯了,我這就帶你去,就在附近、不遠。」
他拿出手機,找到聊天記錄,遞給李凌,「你看,上周一她約我去看演唱會,可演唱會門票太貴了,999一張,我這個月生活費早就花光了,於是拒絕。然後我們吵架冷戰,一直持續到三天前她突然聯繫我。」
「其實我早就看出來了,她想分手,可是三年的感情豈能說散就散,我不捨得,給她買新手機,買金項鍊,拼命地討好......我真的喜歡她......」
趙利說著說著陷入回憶,聲音嗚咽。
214宿舍在走廊東側盡頭,透過盡頭窗戶,能看到一片寬敞的花園,花園周圍是幾棟風格不一的高樓。
李凌推開宿舍門。
東西兩側各有兩個床鋪,上床下桌。整個宿舍瀰漫著一股混雜著香水、外賣和汗味的複雜氣息。
還有隱隱約約的屍臭。
「哪一個是馬曉雨的床鋪?」
「門口這個就是。」孫艷艷指了指。
馬曉雨的桌子上都是大學生常見的東西,李凌掃了一眼,爬上扶梯,
猛地拉開帘子。
屍臭味與濃郁的香水味混在一起,撲面而來。
「嘔——」
刺鼻的氣味嗆得他險些從扶梯上摔下去。
李凌看清裡面的東西,頓時瞳孔一縮。
粉色的被子上血跡斑斑,尤其是蓋著下身的部位,紫黑一片,掛滿黑色粘液,牆上粘著腐爛發黑的血肉,往外滲著黑色的屍水。
恐怖滲人。
李凌仿佛能看到馬曉雨躺在床上慢慢腐爛。
第一眼望去,除了粘的到處都是的腐爛血肉外,沒有什麼特殊的東西。
他掀起被子,被子下露出幾本書,上面同樣沾滿腐爛的血肉,是教科書。
李凌仔細檢查,沒有發現有價值的東西,下了扶梯。
宿舍凌亂,地上扔著外賣盒子、女生鞋子,陽台上晾著衣服,馬曉雨的個人衣櫃裡也沒有值得注意的地方。
無論怎麼看,這都只是個普通的大學生宿舍......如果沒有床上的恐怖痕跡的話。
「馬曉雨常去哪裡?你們帶我去看看。」
孫艷艷沒有看到床鋪上的東西,但能聞到猛然強烈的惡臭,似乎明白了什麼,臉色煞白,不敢靠近馬曉雨的床鋪,哆嗦道:「除去教室和餐廳,她常去圖書館、自習室、活動樓,還有旁邊的花園,我知道的就這些。」
李凌道:「花園最近,先去那邊看看。」
走出214宿舍,趙利低著頭,落在後面,三人誰也沒有說話,氣氛壓抑。
整層樓只有三人,其他人已經去操場集合,空蕩蕩的樓道里散落著一些學生離開時丟棄的垃圾,三人的腳步聲層層迴蕩,產生一種陰森滲人的氛圍。
「不對!」
李凌忽然腳步一頓,沉思片刻,轉身重新走回214宿舍。
他徑直爬上扶梯,再次掀開被子。
枕頭下方,露出一本書的一角,從外表看是一個筆記本,乾乾淨淨。
李凌瞳孔收縮。
乾乾淨淨?
整個床鋪幾乎都沾滿腐爛的血肉,這筆記本露出的一角怎麼會幹乾淨淨?
他做好隨時動用鬼火的準備,謹慎地抽出筆記本。
那是一個老式筆記本,封面泛黃,邊緣處磨出細密的毛邊,上面寫著三個斑駁脫落的暗金色大字。
馬曉雨。
「嗯?」
李凌拿起筆記本走下扶梯。
筆記本封皮很厚,但內里很薄,掀開封皮,扉頁上寫著一行娟秀的字跡。
「謹以此書紀念我的人生。」
李凌一愣,有些出乎意料。
日記?這年代還有人寫日記?還是大學生?
他翻過扉頁。
第一頁上密密麻麻寫滿了字跡,一樣的娟秀。
「我出生了,是個女孩,媽媽叫趙倩,爸爸叫馬有乾。」
「滿月那天,爸爸擺了三桌喜宴......」
李凌一目十行。
日記中,馬曉雨詳細記錄了自己的一生,從小到大,極為詳細,甚至連高中第一次看劉備文、第一次滋味,乃至與與趙利的第一次都記了下來。
對趙利的評價是「銀樣鑞槍頭,五秒真男人。」
李凌古怪地看了趙利一眼。
趙利不知道他什麼意思,陪笑著擠出個難看的笑容。
日記很快翻到最後。
「今天是星期天,我正在圖書館複習功課,趙利找到我,說要帶我體驗刺激的事情。他領我去了附近一家荒廢的凶宅,他讓我跪在地上,然後他......」
後面的內容自動打碼。
「......我很累,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多,我打算明天讓趙利帶我去看演唱會,這是我應得的。」
這是最後一段話,也是最後一頁。
李凌合上日記本,陷入沉思。
目前來看,靈異事件並不是發生在學校,而是在那個廢棄已久的凶宅。
整件事情的起因很簡單,趙利想要打野戰。
或許從那天,馬曉雨已經死了。
可問題來了,馬曉雨在凶宅撞鬼死亡,趙利怎麼沒事?
只可能馬曉雨觸發了厲鬼的殺人規律,趙利沒有,但兩人在一起滾床單,這種可能性太小。
李凌把最後一天的日記內容仔細閱讀數遍,最終目光鎖定在一句話上。
「......他讓我跪在地上......」
跪?
莫不是與這姿勢有關?
他將這個疑點記在心裡。
「看不出來,你玩的還挺花嘛。」
李凌古怪地看著趙利,嘖嘖稱奇,「野戰就野戰,還在廢棄的凶宅里,真不知道說你膽子大還是腦子蠢。」
趙利眼神躲閃、視線飄忽,「什,什麼?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麼。」
李凌道:「你們冷戰的前一天,你們去了哪?」
趙利支支吾吾,「沒,沒去哪,我,她......」
「南山路124號,馬曉雨的日記里寫的清楚。走吧,帶我去看看你們的戰場。」
「我,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趙利還想抵賴。
李凌冷冷道:「日記里寫得清清楚楚,需要我讀給你聽嗎?」
趙利低著頭不說話,無言以對。
李凌對孫艷艷說,「沒你事了,你可以走了。」
孫艷艷如蒙大赦,從自己柜子里拿出幾樣貴重物品,簡單收拾了一下,慌慌張張地跑了。
這宿舍她一秒都不想待,打定主意搬出去住。
在孫孫艷艷收拾的東西時候,趙利眼珠子一轉,猛地竄向一旁,試圖逃跑。
李凌早有防備,一把扣住他的肩膀,抓小雞仔般抓了過來。
「想跑?」
趙利感覺到肩膀上陡然傳來一股巨力,骨頭仿佛被捏碎,疼得臉都白了,「不,不跑,不跑。」
李凌駕馭鬼火之後,身體發生變異,力氣大的出奇。
他掏出手槍,黑洞洞的槍口抵在趙利腦門,聲音冰冷,「老老實實帶路,不要動小心思,如果你不老實,我可以把你當場擊斃!」
趙利終於認命,哭喪著臉,「大哥我錯了,我這就帶你去,就在附近、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