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500米,狙殺犴達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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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和草原交接的地方,一隻巨大的安達罕(駝鹿)邁著優雅的步子走了出來。

  看了一下四周,確定周圍沒有野獸後,它安心的低下頭吃草。

  不管是在森林還是草原,犴達罕那上千斤的體重和超過兩米的身高都是幾乎無敵的存在。

  頭上那不知道多少枝杈的大板角,更是很多天敵捕食者的噩夢。

  跑起來幾乎能追上汽車,用力一頂能把人肚子扎穿然後再整個人給挑起來、

  不過,這上千斤的身體和巨大的鹿角,正好也成了它的催命符。

  鄂倫春人自古就是在林子裡追逐犴達罕過著遊獵生活,犴達罕的肉可以吃,皮可以做衣服扎帳篷,鹿筋可以做弓箭,就連心臟都可以強心壯陽····

  「太遠了~」英子可惜的說道。「我們騎馬走過去,它都跑遠了。」

  「駝鹿啊~」楊駿看了一眼距離,分析道「距離大概一里地兒。拼一把還是有機會的。」

  「說起來,我還沒打過呢!」

  「太遠了!」英子說「我的獵槍打獨頭彈也只能打120米。你的五六半應該能打那麼遠,但是不一定能打中。」

  「部隊裡能打五百米的神槍手也沒多少!」

  英子說的沒錯。這個時代,兔子家的子弟兵狙擊戰術已經遠遠落後。南疆戰場上雖然有了用繳獲的SVD逆向仿製的79式狙擊槍,可因為產能的問題,要等十幾年後才能給全軍都裝備上。

  現在部隊裡的神槍手,用的都是五六半。中間威力槍彈的裝藥限制了它的射程上限,加上沒有瞄準鏡,大部分神槍手都只能打五百米。

  能打六百米的神槍手,可以說是萬里挑一了。

  要是用長槍管的水連珠或者M1903,估計有人能打八百米上下。

  「你想要它?」楊駿問英子。

  「想!」英子激動的連連點頭「鄂倫春人本來就以獵鹿為生,漢人最早就是把我們叫『打鹿人』,駝鹿是最高級的一種,可我長這麼大也沒見過幾次。」

  楊駿從背後摘下自己改造過的五六半,打開了瞄準鏡的蓋子,將鏡頭對準了一里外的駝鹿。

  透過四倍鏡,對面駝鹿的幾乎近在咫尺。

  瞄了幾秒鐘,楊駿還是把槍放下,

  「你來!」他把槍遞給了英子。

  「我?!」

  「對!」楊駿擰下了槍口的消焰器,從背後的盒子裡取出了消聲器裝上,再次把槍遞給了英子。

  「我練槍的時間比較短,手沒有你穩。我來指揮,你來打!」

  「行!」英子下了馬,找了個合適的地方趴下。

  楊駿將自己的背包放在英子腦袋前面,讓她用來架槍。

  「哥,太大了!」英子用瞄準鏡觀察了一下,對楊駿說「我沒打過這個槍。」

  「四倍鏡,視野有點窄!」楊駿擰動了上面的旋鈕,將倍率換成了2.5倍。

  「現在聽我說,距離是560米,你用中間那個十字向下兩個那個點瞄準。」

  「好了!」英子說

  「有點風!」楊駿看了一下地面上的草,繼續道「風從左到右,每秒半米,可能多一點兒~」

  「如果你要打心臟,就要瞄準心臟前方約六十公分的地方。也就是它脖子下面掛著的那坨毛最下面前方再20公分的位置···」

  「我瞄準了~」英子小聲說道。

  「開槍!」

  「噗!」子彈出膛。

  從單筒倍鏡的視野里,楊駿看箭那駝鹿的腦袋突然抬起,然後在眼睛靠上一寸的位置冒出了一朵血花。白色腦組織也隨著子彈的擊中而嘣出···

  駝鹿發出一聲哀鳴,走了幾步,強忍著疼痛,最後還是無助的倒在地上。

  「我打中了!」英子激動的像個孩子一樣。

  「我打中了,我隔著一里地打中了犴達罕的腦袋!」

  「我去!!!」楊駿震驚莫名,這就是天賦的碾壓麼?

  他練了快上千發子彈,幾個月來每天都進行托磚和吊石頭式的據槍訓練,結果到現在也只能在300米的距離上爆頭。


  這丫頭第一次打他改造過的「狙擊槍」,居然就五百米外爆頭?!

  「看來我還得練啊!」

  「走,走走!」楊駿催促道「咱們去看看你的戰利品去!」

  「先說好啊,鹿鞭得給我留著!」

  「肯定給你啊!」英子開心道「你出槍,我出人,咱們對半分!」

  「槍給你!」這丫頭把槍遞給了楊駿。

  將瞄準鏡擰上蓋子,關掉保險,再退掉槍膛里的子彈楊駿才把槍背上。

  兩人策馬跑到倒下的犴達罕跟前,楊駿第一次為這傢伙的巨大感到震撼。

  肩高都超過兩米,比牛還要大啊!算上鹿角,都快一層樓高了,妥妥的龐然大物。

  據說體重能超過一噸呢。

  「楊哥,你等我!」英子上了馬,直接朝著崗崗營子跑去。

  好在他們走出來的時間不長,一溜小跑回去再回來,也就是兩個小時。

  兩個小時後,英子帶著她爹、支書的兒子還有燕子,每個人趕著一輛驢車趕到了現場。

  「哎呀媽呀,英子你這丫頭也沒跟咱說是這麼大頭鹿啊!」支書的兒子說「這肉送到公社,也沒人能吃下去。」

  「那你說咋辦?」英子問。

  「哎,給考古隊啊!」秀芬嫂子說道

  「咱們屯裡的壯勞力不都是在那邊幹活兒麼?那考古隊肯定有錢啊!」

  「沒事兒!」楊駿說「咱們先去公社,那邊有電話,而且很多人有馬。」

  「到了哪兒,就不愁沒人知道,肯定能賣出價錢!」

  「對對對,還是楊炮說的有道理!」燕子贊同楊駿的話「咱們先去公社看看再說。」

  快馬加鞭,五個人在午飯後兩個小時,也就是下午三點的時候抵達了公社。

  這年頭資訊不發達,看個電影都能踩踏或者發生火災。

  這麼大一頭犴達罕出現在大街上,那可是稀罕事兒。哪怕它是被分割過的。

  沒多久就被公社上的供銷社、郵電所還有公社幹部們用電話給傳遍了自己的關係網。

  無數的人在周圍圍觀,其中不乏有些想占便宜的,不過一看到楊駿和英子手裡槍還有周圍的幾隻大狗,全都重新掂量一下自己的實力。

  沒過多久,郵電局的人找到了楊駿。

  「有人出兩千塊,買駝鹿的鹿角。」

  「行!」

  「哎呀,兩千塊買一對角?!」

  「這是幹啥呀?」

  「敗家子唄,要我我就買肉了~」

  「你懂啥啊,人家那是拿回去做藥的~」

  駝鹿的角生長能力比梅花鹿啥的都要好,估計還真是拿去做藥的。

  這年頭也不興那它做擺件啊~

  除了這個,鹿心也被供銷社用400塊買走。至於鹿皮,一直沒人買,楊駿直接送給英子讓她回去幫自己做身鄂倫春風格的衣服。

  鹿肉除了每個人留下五斤外,其他的全都被幾個單位的人開著車或者騎著馬過來給買了。

  一忙完,已經到了天黑。

  楊駿悄悄的回了一趟現代,把一條鹿腿放進了冰箱裡,然後帶著一些消耗品回又穿越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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