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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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聯繫了木溪市的分局,分局幫忙聯繫了鎮上的派出所。等了半天,關於林和之和李博家的信息就匯總了過來,其實比肖傑自己過去效率要高得多。

  雖然現在戶籍信息都聯網,更新還是有延遲,有些身份變動幾年可能才會同步上去,所以還是實地訪查更靠譜。據查,林和之的父親幾年前過世了,現在只有母親還在。派出所的同志也去到了林和之小時候的家,房子還在,只不過已經是別人在住了。

  現在的房主倒是和林和之父母很熟,因為家裡兒子要結婚,缺房子,也不想住太遠,正好知道他們要出手,就買下了。房主還確認了一下時間,是06年。

  06年全國整體房價已經在漲了,不過這個小地方的老房子還沒有被波及,他們還是以相當合適的價格購入的。他們買房時林和之就已經不在本地了,後來他們也再沒有和林和之的父母碰面,只是當時有聽說,是打算去隔壁縣找親戚。

  鎮子不大,人口流動也不大。雖說周圍山清水秀,加上夏季涼爽的氣候,越來越多外地人暑假拖家帶口來旅居避暑,但都聚集在最有名的市區,不會到下轄的鄉鎮。所以儘管生活越來越便捷,這個鎮子和十幾年前變化還是不大。

  加上年輕人大多到外地工作了,留下的都是一輩疊一輩的老人,鎮上的機關工作人員,也包括警察,對周圍轄區的一些住戶挺熟的,某些信息都記在心裡,不需要特意查。派出所有個上年紀的警察,記得當年林和之家的情況,他特意給肖傑打了通電話,口述了經過。

  大約是04年,林和之高中畢業那年,她突然一聲不吭地離開了家,身上也沒有什麼錢,甚至衣服都沒帶兩件。她父母報過警,當時還沒有天眼,鎮上的監控也少,加上長途車都不需要實名,想追溯一個人行蹤並不容易,不過警察從長途車站確認了,林和之在離家的那晚就坐上了出縣城的大巴。他們也沿著這條線追查了,可惜林和之下車後就不見了蹤影。

  不過至少人還活著,看著也不像要做傻事的樣子,那時林和之已經成年,高中畢業離家打工的年輕人也不在少數,警察就讓林和之的父母寬心,應該不會出什麼事。

  最開始林和之的媽媽來警局找過幾次,詢問有沒有消息,某一天起就不再來了,這事兒也就擱下了。總之沒有壞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了。

  聽到這兒肖傑覺出不對勁,有很多說不通的地方。林和之是家中獨生女,即便是父母待她不好,畢竟也是養育那麼多年,很少有能走得如此決絕的。而且肖傑也打聽了,並沒有父母苛待她的傳言。單從林和之家境上看,她父母早年下崗,後來父親出去打零工,母親在家料理家務的同時還會做計件的活計,家境不可謂不窘迫,就是這樣父母還是供她上了高中,可見還是對她念大學抱有期望的。林和之卻放棄了近在咫尺的大學,招呼不打一聲就離家出走了。

  就算這些還可以用「家務事不對外人道」來解釋,興許林和之就是和父母不合,也許是積怨已久,或許她就是不想念大學,想早點賺錢。可做父母的怎麼可能輕易放下,無論是擔心安全,還是擔心沒有養老的人,他們肯定會一直找下去啊。

  然而林和之的父母不僅很快放棄了尋找,還在兩年後把房子賣了,離開了家鄉,這是對林和之還能回家不報任何期望了。這個年紀的父母,完全放棄掉自己唯一的女兒,如果只是因為不合,那這個不合的理由怕也不是那麼簡單吧。

  「這些年林和之就從來沒有回去過嗎?」肖傑問。

  「有沒有看過父母,這我不知道。」老警察說,「不過幾年前她到過派出所一次,不是我接待的,但這事我知道。」

  肖傑眉頭緊皺:「她去幹什麼?」

  「諮詢能不能補辦戶口本,就辦戶主頁和她自己那頁。我們這裡辦不了,規定是必須戶主本人到場。」

  補辦戶口頁?肖傑轉念想通了,是因為要結婚。

  由此可見,林和之肯定沒回過家,不然也不用這麼麻煩。

  「後來我們跟她說,要她去縣裡的政府部門問問,也許他們那邊有權限。然後她就走了。」說到這裡老警察嘆了口氣,道,「其實我還挺可惜的,那天我不在了。她現在過得怎麼樣啊?」

  肖傑聽出對方的語氣是飽含關愛的,於是答:「她現在生活條件可好了。」

  「真不容易啊,這孩子……」

  外人都知道不容易,做父母的怎麼會不知道呢?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女孩子,怎麼能和父母斷絕得如此徹底,肖傑想不通。身為人父,他更想不通的是做父母的,怎麼就能如此聽之任之。

  「林和之父母報案的時候就沒有說過孩子為什麼離家出走嗎?一點原因都沒有?」


  一直侃侃而談的老警察突然停頓了幾秒,才回答:「沒有,他們也不知道。」

  肖傑注意到了那一瞬的欲言又止,明白其實應該還是有原因的,只是對方選擇不說。

  這就是肖傑想要當面談的原因,隔著電話無法觀察神情,刨根問底也顯得生硬。他也便暫時按下了,沒有追問。

  至於李博的信息,和肖傑他們之前查到的差不多。李博家距離林和之家有一定距離,不過鎮子本身就不大,這個距離放在大城市裡其實不算什麼,只是不歸一個轄區派出所管。

  二十年前李博在當地還挺有名的,基本上大家都認識。因為他算是個暴發戶,早年抓住了經商時機,做日用小商品,後來還自己做起了批發集散,鼎盛時期全省的日用百貨三分之二可能都出自他家。放在現在可能不算什麼,可那個時候,在當地足夠「稱王稱霸」了。

  李博家的自建房越蓋越豪華,即便是現在都算闊氣了,當時在鎮子上是獨一份的扎眼。他的人際關係網也很大,常常受邀參與社會活動,跟鎮上的領導們都很熟。真熟假熟不清楚,可人們總是默認錢和權是一體的,有錢人自然「上面有人」。

  只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自打李博的兒子出事,他家就開始走下坡路。這其中自然也有社會進程的原因,商業模式也在更新換代,李博本身其實並沒有什麼經商的才能,被時代所淘汰也是必然。不過假如沒有他兒子的事,也許不會那麼快。

  李博的兒子出事後,妻子和他離了婚。離婚的場面鬧得很兇,最後他老婆分走了不少錢,加上他疏於管理,很快生意就做不下去了,甚至開始欠債。後來連房子也抵押給法院了,自那之後李博去了哪兒,去幹什麼就沒人知道了。直到這一次死訊傳回來。

  而李博前妻在離婚後不久就帶著兒子出國定居了,田杉和她通過電話,對方只想和李博撇清關係。關於孩子的事她不願多說,知道的是這麼多年也沒有起色,仍舊是植物人的狀態。

  田杉當初並沒有糾結於李博的兒子發生了什麼事,肖傑可以理解,因為時年已久,又是其他地方已經蓋棺定論的事件,且李博已死,李博的前妻也沒有任何訴求,完全沒必要深究。

  可現在情況不同了,假設李博和林和之有過節,那李博兒子的意外就變成了一個必須留神的點。為此,肖傑特意詢問了當初處理李博兒子事件的警察,了解了具體情況。

  李博的兒子李司野是十九歲那年意外墜河,被人發現時已經沒氣了,搶救後雖然恢復了心跳,腦損傷卻無法逆轉,始終是植物人狀態。李博的前妻始終沒放棄,說實話也只是作為一個母親的執念罷了,十幾年了,誰都知道沒有奇蹟。

  隨後肖傑查了李司野和林和之的過往是否有重疊,發現李司野和林和之念同一所初中,但不同級。這也正常,因為鎮上學校本就不多,從地理位置上算,小學初中同校可能性很大。李司野成績很差,初中後就在社會上胡鬧,也沒有念高中,自然也就和林和之沒關聯了。

  原本肖傑也只是確認一下,正想翻篇,可當他拿到李司野出意外的準確日期,又算了一下那個時候林和之的歲數,腦中突然跳出了一個令他不自覺起了一身雞皮疙瘩的想法。

  他一邊在心裡想「應該不會如此」,一邊又馬上聯繫了之前那個老警察,讓對方給出當初林和之離家出走的準確時間。

  當肖傑確認了李司野出事和林和之離家出走,這兩個時間點後,他臉上的肌肉因為震驚與興奮不自覺抽動起來。

  林和之離家出走和李司野墜河受傷,發生在同一天。

  這下肖傑明白老警察的欲言又止背後是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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