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濃烈,清晰,睽違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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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話倒是引起時嶼白的側目。

  他多看了她幾秒,在她呼吸快要被自己憋斷的時候,才道:「……好。」

  池歡的眼睛圓了圓,表情生動,哪怕她表現的再堅持,還只是一個小姑娘,那點小心思怎麼可能瞞得過人。

  她嗓子眼鼓了鼓,想說點什麼。

  可是看著時嶼白噙著笑的眼眸,又不敢說了。

  戰戰兢兢,七上八下,用來形容她現在的心情最合適。

  怕一點點不合適,就破壞此時的和諧。

  強烈的焦慮,讓她撥弄書頁的手指更快了。

  那細微的窸窣聲,好似把她少女的酸甜心事一次性都說了個透。

  說到這個份兒上,他差不多就該走了吧。

  可她又不是盼著他走。

  哪怕他只是站在這個屋子裡,什麼話都不說,強烈的存在感在空氣里,都能讓她感覺到幸福。

  心臟像是挨著一個小鼓,一刻不停的敲著。

  氛圍莫名的沉默下去。

  時嶼白目光落在她書桌上,偶爾會翻動一下她的書本。

  看到這一幕的時候,她差點爆炸。

  因為寫滿了她少女心事的日記本就摻雜在裡面,隨時可能會被他抽出來。

  這一刻她簡直矛盾極了,害怕他翻到日記,將自己的心思暴露。

  又生出一種隱秘的心思,想讓他看到。

  索性就讓一切都攤開在面前。

  如果他知道前世的自己是他的妻子,兩個人恩愛了一輩子,哪怕臨終都還戀戀著對方,會是什麼表情?

  他,會因此而喜歡上自己嗎?

  下一秒她又唾棄自己。

  她不要這樣的喜歡。

  他當然要時嶼白單純因為她這個人,被她吸引才喜歡呀。

  呸!

  她一天天腦子都在想什麼。

  池歡餘光盯著那個日記本,隨時準備等時嶼白碰到的時候,她就衝出來把日記奪回。

  心臟懸在喉嚨口高高的吊著。

  好幾次時嶼白的手指尖就要碰到那個粉紅色的日記本了。

  她的心跳都快要衝破胸膛。

  兩次三番的,時嶼白的手指掠過了那個日記本。

  池歡覺得自己快要緊張的爆炸了。

  連忙轉移話題,把時嶼白的注意力給吸引走。

  「對了,你還不知道我的學校地址吧,我現在就寫給你!」

  在時嶼白的手指尖再一次接近那個日記本之前,池歡飛快的把日記從書堆里抽出來。

  隨手掀開空白的一頁,拿起筆就寫下一串地址,然後遞給了時嶼白。

  時嶼白骨節分明的手指接過了那張紙。

  當他的目光落在上面的時候,池歡慢了半拍的反應回來,迅速就炸了毛!

  糟糕!

  她忘記遮掩筆跡!

  前世的她閒來無事的時候就會臨摹時嶼白的字跡。

  愛屋及烏,她愛極了時嶼白的筆跡,多年的臨摹,讓她的字有了時嶼白字跡的筋骨。

  銀鉤鐵畫,字見筋骨。

  這樣的字一看就看得出來更像男人。

  她怎麼會犯這樣低級的錯誤!

  而時嶼白明顯是詫異了,停留在紙條上的時間明顯的漫長了幾秒。

  然後,他掀眸而起,和她四目相對。

  雲曇渾身的血液逆流!

  「很奇怪。」

  他甚至在笑著。

  而她,已經緊張的神經都要崩斷了!

  「什、什麼奇怪?」

  「你的字為什麼和我的一模一樣?」

  時嶼白問。

  「啊?是、是嗎?」

  池歡唇角僵硬,大腦飛快的旋轉,奈何對上時嶼白似笑非笑的臉,喪失了思考的能力。


  「好巧。」

  這大概是最蹩腳的理由了,也被她慌亂中拿來湊數。

  「大概是緣分吧!」

  「那,我們這算哪一種緣分?」

  為什麼時嶼白問的這麼曖昧?

  池歡的大腦更空白了。

  呆呆地看著時嶼白,忘記了任何表情。

  「……啊?」

  天!

  救命!

  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時間仿佛憑空慢了許多倍。

  池歡第一次體會到度秒如年的感覺,眼看著時嶼白唇角掀起,就要開口。

  然後下一秒,一道身影竄了進來。

  「你們聊完了嗎?」

  「時嶼白,走!」

  「咱們哥倆繼續去打籃球。」

  池歡臉紅如火。

  下意識的要把那張紙條給奪回來。

  這樣就不用面對這個地獄難題。

  大不了就不用時嶼白給自己寫信了。

  如果知道會這樣丟臉,她才不要提什麼寫信不寫信的事。

  不過,沒等她動作。

  時嶼白更快一步,將那張紙條團到了褲兜里,原本的姿勢變成了單手插兜。

  他眼神掃了池歡一眼,淡定的看向池騁。

  「走吧。」

  他走了。

  門板輕輕闔上。

  池歡忍不住看向窗外,時嶼白被池騁攬著,雙雙離開小院子。

  明明池騁長相也不差,但池歡的視線還是不自覺被他所吸引。

  那道背影,印入瞳仁里,正在漸行漸遠。

  直到院子再也看不見,池歡才猛地鬆了一口氣,想到時嶼白在臨走之前投向自己的目光,情不自禁的捏緊了手心。

  那手心裏面已經密布一片津津的汗液。

  人雖然走了,但帶給池歡的震動卻久久都沒有停。

  字跡,他會怎麼想呀。

  真的好丟臉!

  池歡索性把自己埋在書本裡面,甘願當一個鴕鳥。

  大概是因為有了池騁的提醒。

  池歡知道了大概什麼時候,時嶼白會去打籃球。

  小時候的時嶼白在孩子堆里是不受歡迎的,因為小孩子會天然的排擠異類。

  身為城裡人的時嶼白自然是個異類。

  但是稍微大一點,知道一些事情之後,那些嫉妒就全然化成了羨慕。

  如今的時嶼白儼然成為了人群中的焦點。

  池歡去看熱鬧的時候,把自己藏在人群的最後面,聽到村里孩子正在討論他。

  誇他長得帥氣,羨慕他城裡人的身份,他的衣服,褲子,鞋子,甚至都成為討論的話題。

  說實話,池歡是發自內心的替他高興。

  以前的時嶼白是很陰鬱的,身上的能量場很低,吸引到的都是不好的評論。

  而今的他,卻可以在陽光底下發光發亮。

  他真的在人群中發光。

  池歡發自內心的替他覺得高興。

  想著想著,突然籃球沖向人群,筆直的朝著池歡飛過來。

  孩子們尖叫著躲避,散開。

  池歡分明看到時嶼白的目光筆直的看向自己,而他眼底的擔憂那樣濃烈,清晰,暌違已久,撲面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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