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要不要告訴大姐,你誇的人在你身邊
「啊?」
朱琳驚呼一聲,有些驚訝看著許均,倒是孟梅一翻白眼。「《靈與肉》還是我寫的呢,你可真敢說。」
「你真當跟你差一個字就是你了。」
孟梅小白眼亂飛的,許均無語了,不是,我說的這麼明白了,你咋就不相信呢。
「差一個字?」
朱琳疑惑看著孟梅,孟梅對這個表姐還是挺和氣的。「表姐,他叫許均,《靈與肉》和《牧馬人》作者驕叫許靈均,可不差一個字。」
「啊,那不是……。」
朱琳再次打量一番許均,差一個字,剛許均又說是他寫的,這難道不是嘛,哪裡有這麼巧的事。
「表姐,這傢伙初中都沒上全。」
孟梅一百個一千個不相信,許均能寫出這樣好文章,得,許均一看,說不明白了。
「這事你姐曉得。」
「我姐曉得?」
孟梅頓了下,打量一番許均又搖了搖頭。「這不可能,你怎麼可能寫出這麼好的文章。」
「不是,我怎麼了。」
許均恨不得拍胸脯,當然多少也有朱琳在場原因,明星嘛,光環還是挺大的。「我怎麼說也是電視台正式工,文化人,寫點文章怎麼就不行了。」
「可是,不對啊,你什麼時候成正式工了?」
孟梅有些驚訝看著許均,許均頗為得知。「這不《首都廣播電視報》要調我去當編輯,台長非要留我,當天就給我轉正了。」
「《首都廣播電視報》調你當編輯?」
孟梅越加不敢相信了,這還是自己印象里那個靠吃姐姐軟飯回城的傢伙嘛。
邊上朱琳心說,這個妹夫還挺有本事的。
「這事說了話長。」
「咱們別打擾表妹休息了。」
許均這又是一口表妹,朱琳哭笑不得,這人倒是有點痞氣,不像好人,難怪了孟梅表妹不相信呢,啥作家是這個樣子的。
「路上你跟我好好說說。」
孟梅說話感謝下朱琳。「表姐,耽誤你時間了,我們先回去了,改天,我再來找你玩。」
「路上慢點。」
目送兩人離開,朱琳這才回去,只是回去又看了一遍《靈與肉》,寫的真不錯。
路上,許均和孟梅說了一番自己寫《靈與肉》經歷。「《牧馬人》投稿《電影創作》沒過才改寫的小說?」孟梅心說感情當時自己沒有看花眼,真是她這個便宜姐夫啊。
「那你上次怎麼沒說?」
孟梅可記著,前一陣回去,她和姐姐當時討論《靈與肉》,許均可是在場的。
「那個。」
許均有些不好意思說道。「我不是怕以後寫不出來這麼好為文章了嘛,再說你們當初一個勁夸,我也不好意思不是。」
「現在呢?」
「現在,我正寫著一篇新小說,覺著還行。」
許均糊弄一番,孟梅還真信了。「孟雪都知道?」
「知道啊,自行車,還有孟雪呢子大衣都靠稿費買的。」
孟梅不說話了,她是真沒想到,許均能寫出這麼好的文章來。「你什麼時候學會寫劇本的?」
「下鄉時候遇到一個電影廠編劇學了點,回到首都又學了點。」
許均說的簡單,孟梅暗暗感慨,怕是自己這個便宜姐夫是個天才吧,學了點就能寫出那麼好的劇本,小說也寫的十分出彩。
孟梅有點被打擊到了,後半段路,沒怎麼說話,回到家快十點了,沒想到客廳還亮著燈。
「咦,你們怎麼一塊回來了?」
趙淑華打量許均和孟梅,微微皺眉。
「這手怎麼了?」
孟雪第一時間就發下許均手腕包紮的傷口,許均笑笑。「沒事媳婦,一點點小傷口。」
「怎麼回事?」
趙淑華看向孟梅,孟梅一五一十說了下剛剛發生的事。
「你啊,膽子可真大。」
趙淑華差點沒把手指點到孟梅額頭,孟梅本來還想反駁幾句,可見著老媽這般生氣,只能低頭認錯。
「你姐夫沒說錯,要真遇到劫人的,可怎麼好。」
「這次動刀子,下次不知道會怎麼樣呢。」
趙淑華越說越來氣。「以後天黑,不許出門。」
「媽,沒那麼嚴重吧?」
「你懂什麼,最近首都不太平,你知不知道,這些人啥是事干不出來。」趙淑華可是幹部,什麼事情不曉得。
「孟嵐,你也是。」
「媽,我知道。」
孟嵐輕聲回道,許均瞥了一眼孟嵐,還是那般帶著些許嫵媚,淡然。
「還有你,少喝酒,太晚不安全。」
許均有些意外,不是啥時候丈母娘也開始關心自己了。「阿姨,我聽你的,一定晚上少出門。」
孟梅不屑白了一眼,惹著孟雪拍了一下,孟梅鼓鼓嘴想起一事情來拉著孟雪到廚房小聲說道。「姐,我有個事問你?」
「什麼事,神神秘秘的。」
「剛回來路上,許均……。「
「那是你姐夫。」
孟雪不高興拍了下孟梅,孟梅嘀咕一聲。「是是是,姐夫,總行了吧,跟我說了件事,我不太相信。」
「什麼事?」
孟雪有所猜測,孟梅小聲剛剛許均承認自己是牧馬人作者的事和孟雪一說,孟雪笑了。「是真的。」
「真的?」
孟梅這一刻是真有點三觀蹦碎感覺,真是許均寫的。「姐,你確定?」
「要不要看看收稿單?」
「看。」
孟梅還是不太願意把許均和許靈均聯繫一起,一個作家,一個吃軟的上門女婿太不搭了。
「跟我進屋。」
孟雪帶著孟梅進屋,許均瞥了一眼有所猜測。
「這些是?」孟梅瞅見書桌上一疊稿子。
「你姐夫最近寫的新小說,我看著挺好。」
孟雪掏出幾張收稿單,孟梅接過來看了看。「咦,明朝那些事兒不是老許寫的嗎?」
「是啊,你姐夫一開始起的名號。」
孟梅想到許均說的《首都廣播電視報》調他當編輯,感情是因為這個,雖然她對於明朝那些事兒不是太感冒可也曉得,最近挺得年輕人喜歡的。
收稿單看了,孟梅確定了許均就是自己比較喜歡作家許靈均感慨不已。「真沒想到,姐,你是一早就曉得他的才華嗎?」
「算是吧。」
孟梅放下收稿單,本想出去的,不過想到許均說他新寫的小說還不錯,忍不住拿起稿子看了起來。
短短三章,沒一會孟梅就看了一大概。「寫的真不錯。」
這下,孟梅是完全確定了,許均真有才華。「姐,這事爸媽曉得不?」
「老許的事,爸媽曉得。」
孟雪小聲說道。「許靈均的事,我們打算等新書發表了,再說……。」
「哦,這樣也好。」
剛發表一篇文章說不定媽還真不當一回事,畢竟一篇文章可以說運氣好,兩篇的話那就說明真有本事的。
「到時候你們說的時候,一定要喊我,我想媽表情一定很有趣。」
「別瞎說,媽平時可最疼你的。」
孟雪拍了下孟梅,孟梅嘀咕一聲,疼我,我就不能看熱鬧的嘛。
「叮叮叮。」
「十點了,快洗漱吧。」
「明天周日,姐,再說說姐夫唄,我想聽聽你們怎麼戀愛的。」孟梅好奇起來,先前覺著許均不配當她姐夫,一點不帶好奇的。
「瞎說啥,快去睡覺。」
「姐,我真挺好奇的。」
孟梅嘀咕,不過還是被推了出去,來到客廳,這邊趙淑華和孟嵐正聊著什麼。「爸,大姐,你們說什麼呢,這麼熱鬧?」
「你大姐文章上報紙了。」
趙淑華對這個大女兒十分看重,甚至比孟梅還看重些,雖然說也挺疼孟梅的,可比起孟嵐還差了點。
「真的,大姐,快給我看看。」
孟梅說話瞥了一眼邊上許均,見許均沒說話,心裡嘀咕這傢伙倒是挺沉得住氣啊。
「《文學報》?」
孟梅接過報紙找到孟嵐的文章,文學批評,一看內容,孟梅下意識看向許均。「評《靈與肉》——最淳樸的勞動人民愛情觀》。」
朱琳驚呼一聲,有些驚訝看著許均,倒是孟梅一翻白眼。「《靈與肉》還是我寫的呢,你可真敢說。」
「你真當跟你差一個字就是你了。」
孟梅小白眼亂飛的,許均無語了,不是,我說的這麼明白了,你咋就不相信呢。
「差一個字?」
朱琳疑惑看著孟梅,孟梅對這個表姐還是挺和氣的。「表姐,他叫許均,《靈與肉》和《牧馬人》作者驕叫許靈均,可不差一個字。」
「啊,那不是……。」
朱琳再次打量一番許均,差一個字,剛許均又說是他寫的,這難道不是嘛,哪裡有這麼巧的事。
「表姐,這傢伙初中都沒上全。」
孟梅一百個一千個不相信,許均能寫出這樣好文章,得,許均一看,說不明白了。
「這事你姐曉得。」
「我姐曉得?」
孟梅頓了下,打量一番許均又搖了搖頭。「這不可能,你怎麼可能寫出這麼好的文章。」
「不是,我怎麼了。」
許均恨不得拍胸脯,當然多少也有朱琳在場原因,明星嘛,光環還是挺大的。「我怎麼說也是電視台正式工,文化人,寫點文章怎麼就不行了。」
「可是,不對啊,你什麼時候成正式工了?」
孟梅有些驚訝看著許均,許均頗為得知。「這不《首都廣播電視報》要調我去當編輯,台長非要留我,當天就給我轉正了。」
「《首都廣播電視報》調你當編輯?」
孟梅越加不敢相信了,這還是自己印象里那個靠吃姐姐軟飯回城的傢伙嘛。
邊上朱琳心說,這個妹夫還挺有本事的。
「這事說了話長。」
「咱們別打擾表妹休息了。」
許均這又是一口表妹,朱琳哭笑不得,這人倒是有點痞氣,不像好人,難怪了孟梅表妹不相信呢,啥作家是這個樣子的。
「路上你跟我好好說說。」
孟梅說話感謝下朱琳。「表姐,耽誤你時間了,我們先回去了,改天,我再來找你玩。」
「路上慢點。」
目送兩人離開,朱琳這才回去,只是回去又看了一遍《靈與肉》,寫的真不錯。
路上,許均和孟梅說了一番自己寫《靈與肉》經歷。「《牧馬人》投稿《電影創作》沒過才改寫的小說?」孟梅心說感情當時自己沒有看花眼,真是她這個便宜姐夫啊。
「那你上次怎麼沒說?」
孟梅可記著,前一陣回去,她和姐姐當時討論《靈與肉》,許均可是在場的。
「那個。」
許均有些不好意思說道。「我不是怕以後寫不出來這麼好為文章了嘛,再說你們當初一個勁夸,我也不好意思不是。」
「現在呢?」
「現在,我正寫著一篇新小說,覺著還行。」
許均糊弄一番,孟梅還真信了。「孟雪都知道?」
「知道啊,自行車,還有孟雪呢子大衣都靠稿費買的。」
孟梅不說話了,她是真沒想到,許均能寫出這麼好的文章來。「你什麼時候學會寫劇本的?」
「下鄉時候遇到一個電影廠編劇學了點,回到首都又學了點。」
許均說的簡單,孟梅暗暗感慨,怕是自己這個便宜姐夫是個天才吧,學了點就能寫出那麼好的劇本,小說也寫的十分出彩。
孟梅有點被打擊到了,後半段路,沒怎麼說話,回到家快十點了,沒想到客廳還亮著燈。
「咦,你們怎麼一塊回來了?」
趙淑華打量許均和孟梅,微微皺眉。
「這手怎麼了?」
孟雪第一時間就發下許均手腕包紮的傷口,許均笑笑。「沒事媳婦,一點點小傷口。」
「怎麼回事?」
趙淑華看向孟梅,孟梅一五一十說了下剛剛發生的事。
「你啊,膽子可真大。」
趙淑華差點沒把手指點到孟梅額頭,孟梅本來還想反駁幾句,可見著老媽這般生氣,只能低頭認錯。
「你姐夫沒說錯,要真遇到劫人的,可怎麼好。」
「這次動刀子,下次不知道會怎麼樣呢。」
趙淑華越說越來氣。「以後天黑,不許出門。」
「媽,沒那麼嚴重吧?」
「你懂什麼,最近首都不太平,你知不知道,這些人啥是事干不出來。」趙淑華可是幹部,什麼事情不曉得。
「孟嵐,你也是。」
「媽,我知道。」
孟嵐輕聲回道,許均瞥了一眼孟嵐,還是那般帶著些許嫵媚,淡然。
「還有你,少喝酒,太晚不安全。」
許均有些意外,不是啥時候丈母娘也開始關心自己了。「阿姨,我聽你的,一定晚上少出門。」
孟梅不屑白了一眼,惹著孟雪拍了一下,孟梅鼓鼓嘴想起一事情來拉著孟雪到廚房小聲說道。「姐,我有個事問你?」
「什麼事,神神秘秘的。」
「剛回來路上,許均……。「
「那是你姐夫。」
孟雪不高興拍了下孟梅,孟梅嘀咕一聲。「是是是,姐夫,總行了吧,跟我說了件事,我不太相信。」
「什麼事?」
孟雪有所猜測,孟梅小聲剛剛許均承認自己是牧馬人作者的事和孟雪一說,孟雪笑了。「是真的。」
「真的?」
孟梅這一刻是真有點三觀蹦碎感覺,真是許均寫的。「姐,你確定?」
「要不要看看收稿單?」
「看。」
孟梅還是不太願意把許均和許靈均聯繫一起,一個作家,一個吃軟的上門女婿太不搭了。
「跟我進屋。」
孟雪帶著孟梅進屋,許均瞥了一眼有所猜測。
「這些是?」孟梅瞅見書桌上一疊稿子。
「你姐夫最近寫的新小說,我看著挺好。」
孟雪掏出幾張收稿單,孟梅接過來看了看。「咦,明朝那些事兒不是老許寫的嗎?」
「是啊,你姐夫一開始起的名號。」
孟梅想到許均說的《首都廣播電視報》調他當編輯,感情是因為這個,雖然她對於明朝那些事兒不是太感冒可也曉得,最近挺得年輕人喜歡的。
收稿單看了,孟梅確定了許均就是自己比較喜歡作家許靈均感慨不已。「真沒想到,姐,你是一早就曉得他的才華嗎?」
「算是吧。」
孟梅放下收稿單,本想出去的,不過想到許均說他新寫的小說還不錯,忍不住拿起稿子看了起來。
短短三章,沒一會孟梅就看了一大概。「寫的真不錯。」
這下,孟梅是完全確定了,許均真有才華。「姐,這事爸媽曉得不?」
「老許的事,爸媽曉得。」
孟雪小聲說道。「許靈均的事,我們打算等新書發表了,再說……。」
「哦,這樣也好。」
剛發表一篇文章說不定媽還真不當一回事,畢竟一篇文章可以說運氣好,兩篇的話那就說明真有本事的。
「到時候你們說的時候,一定要喊我,我想媽表情一定很有趣。」
「別瞎說,媽平時可最疼你的。」
孟雪拍了下孟梅,孟梅嘀咕一聲,疼我,我就不能看熱鬧的嘛。
「叮叮叮。」
「十點了,快洗漱吧。」
「明天周日,姐,再說說姐夫唄,我想聽聽你們怎麼戀愛的。」孟梅好奇起來,先前覺著許均不配當她姐夫,一點不帶好奇的。
「瞎說啥,快去睡覺。」
「姐,我真挺好奇的。」
孟梅嘀咕,不過還是被推了出去,來到客廳,這邊趙淑華和孟嵐正聊著什麼。「爸,大姐,你們說什麼呢,這麼熱鬧?」
「你大姐文章上報紙了。」
趙淑華對這個大女兒十分看重,甚至比孟梅還看重些,雖然說也挺疼孟梅的,可比起孟嵐還差了點。
「真的,大姐,快給我看看。」
孟梅說話瞥了一眼邊上許均,見許均沒說話,心裡嘀咕這傢伙倒是挺沉得住氣啊。
「《文學報》?」
孟梅接過報紙找到孟嵐的文章,文學批評,一看內容,孟梅下意識看向許均。「評《靈與肉》——最淳樸的勞動人民愛情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