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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隊對林銳還是很重視的。

  林銳抵京第二天,國家田徑隊教練何飛和張悅來到人大,測試林銳的成績。

  林銳全力以赴,華麗麗的跑了個3分39秒11,再次刷新全國紀錄。

  當著林銳的面,何飛和張悅什麼都沒說,只叮囑林銳好好訓練。

  離開人大,何飛和張悅直接去了體委,向伍主任匯報。

  「3分39秒11?好好好!這個成績非常好!」

  伍主任大喜過望。

  自徐海在奧運會上一鳴驚人,為國家贏得首枚奧運金牌後,國人對於金牌和榮譽的渴望達到頂峰,唯金牌論喧囂塵上。

  尷尬的是,田徑作為金牌數量最多的項目,國家田徑隊卻至今,沒能在世錦賽和奧運會上奪得最高榮譽。

  83年、84年,朱建分別獲得世錦賽和奧運會男子跳高銅牌。

  室內田徑錦標賽雖然和世錦賽不是一碼事。

  如果林銳能奪得一面金牌,也足夠大書特書。

  「馬俊同志給林銳制定的訓練計劃並不科學,有很多問題;

  林銳現在一個人訓練,身邊連一個專業教練都沒有,這怎麼能行呢?

  我們一直想讓林銳進入國家隊,接受更專業訓練;

  但是林銳不願離開熟悉的環境,地方上的同志也有意見,這事一直沒能落實。」

  何飛希望能接手林銳的訓練工作。

  「林銳的成績不是一直在進步嗎?」

  伍主任工作繁忙,對於林銳的具體情況並不了解。

  「是在進步,但如果林銳能接受更專業的訓練,林銳的成績可以提高的更快。」

  何飛斬釘截鐵。

  「林銳同志年齡還小,還沒有到出成績的時候,不要給林銳太大壓力。」

  伍主任不置可否。

  都是干體育的,何飛心裡那點小九九,伍主任一清二楚。

  林銳在林業工人運動會中的表現雖然足夠搶眼,成績還沒有穩定下來,也可能是曇花一現。

  林銳的成績提高速度之快,超出所有人的意料之外。

  照這個速度下去,今年的室內錦標賽,林銳不說破世界紀錄,完全有實力爭奪獎牌。

  林銳現在就是顆人參果,人人想摘。

  「主任,遼東體育學院對林銳同志不夠重視,這是極大的不負責任,這是犯罪!」

  何飛義憤填膺。

  「何飛同志,你要相信我們的同志。」

  伍主任只要結果,只要林銳的成績一直在進步,伍主任就不準備干涉。

  林銳的訓練並沒有放鬆,對自己的要求還是很嚴格的。

  雖然身邊沒有教練督促,林銳還是和在體育學院時一樣,每天早晨先跑個萬米熱身,然後按照馬俊制定的計劃,高標準嚴要求,完成各項訓練任務。

  陳煜住的是三室兩廳,老兩口住一間,陳月琴和林溪、林嵐住一間,給林銳在書坊鋪了個鋼絲床,讓林銳睡書房。

  陳向陽的工作很忙,周末才有時間來陳煜家吃飯。

  林銳詢問陳向陽,國內企業或個人,能不能到西方國家申請專利。

  「當然可以,咱們國家早在84年就頒布了《專利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國外申請專利。」

  陳向陽對於這方面的規定非常了解,多半經手過這方面的業務。

  「你問這個幹嗎?」

  陳向陽不了解林銳的目的。

  「我有個想法,不知道能不能去國外申請專利。」

  林銳只說一半。

  「那你得先申請國內專利,然後經相關部門批准,才能去國外申請專利。」

  陳向陽表情逐漸嚴肅起來:「你要申請什麼專利?」

  林銳猶豫了一下,決定賭一把:「旅行箱。」

  「旅行箱?」

  陳向陽一頭霧水。

  既然賭一把,林銳也就不再隱瞞,乾脆拿紙和筆,把拉杆箱的示意圖畫出來。


  「能不能申請,得去專利局查詢了才知道——」

  陳向陽鬆了一口氣:「不過銳銳,去國外申請專利很貴的,你有美金嗎?」

  「現在還沒有,不過很快就有了。」

  林銳決定從明天開始,訓練量加倍。

  室內田徑錦標賽的單項冠軍有獎金。

  「那行,明天我去專利局幫你查查。」

  陳向陽主動幫忙。

  第二天一早,林銳出現在人大的操場上,揮汗如雨。

  人大校園大,車也多。

  於是林銳也就沒有注意到,那輛停在人大操場旁邊的SH760轎車。

  陳向陽晚上下了班又來到陳煜家,給林銳帶來了好幾個消息。

  國家專利局內,的確沒有和拉杆箱相似的專利,林銳可以申請。

  如果林銳想在國外申請專利,最好是去國外註冊一家公司。

  如果公司註冊在美國,林銳本人也不用去,可以委託當地的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代辦,不需要事先審核註冊資本,或經營範圍。

  委託代辦的費用是大約500美元。

  轉天林銳和陳向陽一起前往專利局遞交資料,為「拉杆箱」申請實行新型專利,並且支付了100元專利費。

  這還要多虧了陳向陽請他同學幫忙撰寫申請文件,幫林銳省了不少錢。

  否則單單是代理服務費就不止100.

  把資料遞上去之後,陳向陽提醒林銳,如果要維持專利保護,不要忘記繳納年費。

  「不用,這個專利只是申請國外專利的跳板,以後維持不維持都無所謂。」

  林銳清醒。

  國內雖然有了《專利法》,但是立法和執行完全是兩碼事。

  林銳沒時間,也沒有精力跟國內那些受地方保護的廠家打官司。

  林銳只要國外市場。

  尤其是發達國家市場。

  國內的相關企業想生產拉杆箱隨便生產,想在國內賣也隨便賣。

  想賣到國外,必須給林銳交錢。

  陳向陽的提醒還是很及時的。

  拉杆箱的專利原本屬於一位叫羅伯特·普拉斯的美航機長,這哥們在1991年申請了拉杆箱的專利,之後辭職創辦了一個公司,專門經營拉杆箱。

  1995年,這哥們居然忘記給專利續費,繼而導致專利失去保護。

  有了拉杆箱的專利,林銳可以自己經營,也可以授權給經營箱包的工廠或者品牌,自己只收取專利費。

  林銳也不要多,一個拉杆箱只要能收1美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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