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現場普法的陳凡
陳凡來到五班教室門口的時候,剛好上第四節晚自習。
而沈知予也剛從教室里走出來,準備回家。
沒想到兩個人在走廊上遇見了。
四目相對。
沈知予有些疑惑的小聲道:「你,你怎麼來了?」
「當然是來找你的。」
陳凡笑著說了一句,然後問道:「倒是你,怎麼這會兒才走?」
「我剛才有道作業沒做完,所以……」
沈知予說這話的時候,沒敢看陳凡的眼睛,顯得有些心虛,還越說越小聲。
「……」
陳凡見裝,那還不知道怎麼回事。
就她這個樣子,天生就是個不會說謊的女生。
「那正好跟我一起走吧。」
陳凡說道:「聽說最近學校附近不太安全,大家都結伴回去。
我想著你一個人,膽子又這么小,肯定害怕。」
「(⊙o⊙)…」
沈知予有些驚訝的看著陳凡,有些不相信自己聽到的話。
「看什麼看,走啊。」
陳凡笑道:「以後記得每天晚上放學了,等我一起走。」
「啊?好。」沈知予趕緊應了一聲,然後緊緊的跟在了陳凡身後。
今晚她之所以這麼晚走,就是害怕再次遇到那些混混搶自己的錢。
所以她想著自己晚些走,也許那些混混就離開了。
只是萬萬沒有想到,陳凡會特意來找自己。
本來有些害怕的她,看著前面的背影,一點都不害怕了。
站在原地等著陳凡的林清瑤,看著逐漸朝她走來的兩個人,心情鬱悶。
好好的兩人行,現在一下子就變成了三人行。
三人碰頭,沈予知也不知道,原來除了自己外,還有一個女生在。
所以也有些意外。
「你就是沈知予吧?」
林清瑤心裡不高興的,但是表面上她還是對沈知予很熱情,主動笑著自我介紹道:「我是陳凡的同桌,我叫林清瑤,你好。」
「你好。」沈知予禮貌的回了一聲,然後就下意識的站在了陳凡的身後。
很顯然,她還不適應跟其他如何相處。
「好了,走吧。」
陳凡也打算讓她們成為好朋友,所以也就沒有多說什麼,帶著朝外面走去。
此時,因為耽擱路上的學生已經沒有多少了。
也許是因為陳凡在的緣故,兩個女生心裡都沒有怎麼害怕。
林清瑤為了表現自己的熱情,一路上總是有意無意的找沈知予說話。
不過沈知予回應她的總是「嗯,啊,哦。」
這讓林清瑤有種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覺,很是無力。
陳凡看著她的那些小聰明,也不做聲,隨便她表演。
反正好像沈知予那個傻子,就像個木頭人,根本不接招。
就在一行三人走過一處巷道的時候,四個人攔住了他們的去路。
帶頭的一個黃毛青年,笑著開口道:「幾位同學,把自己身上的錢交出來,就放你們過去。」
「!!!」
林清瑤和沈知予見狀,臉色變了變,直接愣在原地,有些害怕起來。
「陳凡,怎麼辦啊?」
林清瑤是最先心裡崩潰的,都嚇得差點哭出來,揪著陳凡的衣袖,緊張的不行。
反倒是沈知予,比對方強了許多。
雖然她也有些害怕和緊張,但還是相對比較「鎮定」。
「沒事,我來處理。」
陳凡低聲安撫了一句,將她們護在了身後。
沒想到,這種事居然還真讓他給遇到了。
這個時候不是他想不想逞英雄的問題,而是遇到了,不頂上,也得頂上。
要是他還是當初那個17歲的少年,也許心裡一樣的害怕。
學校里的好學生,一般有誰不怕校外的混混?
可現在的陳凡,可是一顆36歲成年人腦子,經歷過社會一些事的人。
所以在面對這些年輕的,比自己小的混混,他還是很淡定的。
這些傢伙不就求個財嘛。
只要自己等人不要激怒他們,隨便給點錢,一般是不會有什麼危險的,就放他們過去了。
再說了,有兩個女生在,只有傻逼才會想著反抗,跟對方對著幹。
他先是打量了一下對方幾個人。
除了帶頭的那個黃毛可能有個20多點,其他三個人估計都還是未成年。
「好啊。」
陳凡爽快的笑著道:「我身上的錢,可以全都給你,就是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黃毛見眼前這個小子,居然如此臨危不亂,還笑?
難道自己看上去一點不凶?
黃毛厲聲道:「你小子,好像不怕我們?」
「你們不就是要錢嘛。」
陳凡問道:「只要我配合給你們,你們應該不會傷害我們,對吧?」
「這倒是,算你小子上道。」
黃毛青年高看了眼前的男生一眼,說道:「既然如此,你們就把錢都交出來吧,我保證不為難你們。」
「只是,我給你錢的時候,想要問你一個問題。」
黃毛青年皺眉:「什麼問題?」
陳凡說道:「你是問我們借錢,還是搶錢?」
「這有什麼區別嗎?」
黃毛不耐煩道:「反正你們把身上的錢給我就行了,問這麼多幹什麼!」
「當然有區別,還很大。」
陳凡解釋道:「如果你是問我們借錢,我可以不借。」
黃毛青年:「……」
「當然,我也許人好,就算我最後借了,你們如果不還我,也就是一個民事訴訟。
可如果你們是搶錢,性子就完全變了。
以後要是警察把你們抓住了,那可就是刑事責任了。」
黃毛青年:「???」
「在我國,搶劫罪的判刑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刑罰從3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不等。
像你們這樣的,不傷人的前提下,適用於一般的搶劫行為,一般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可如果因為我們反抗,你們不小心讓我們重傷或者死亡,那你們將面臨10年以上,無期或者死刑。」
黃毛青年一聽,心裡立馬就慫了一半,怒道:「你什麼意思,給我普法?你以為老子怕這個?」
其實很多混混,他們本身對於法律就沒有一個具體的概念。
根本不知道搶幾個學生,幾十塊錢會有這麼重的後果。
現在突然聽到陳凡這一說,自然是心裡突突的,有些打鼓起來。
而沈知予也剛從教室里走出來,準備回家。
沒想到兩個人在走廊上遇見了。
四目相對。
沈知予有些疑惑的小聲道:「你,你怎麼來了?」
「當然是來找你的。」
陳凡笑著說了一句,然後問道:「倒是你,怎麼這會兒才走?」
「我剛才有道作業沒做完,所以……」
沈知予說這話的時候,沒敢看陳凡的眼睛,顯得有些心虛,還越說越小聲。
「……」
陳凡見裝,那還不知道怎麼回事。
就她這個樣子,天生就是個不會說謊的女生。
「那正好跟我一起走吧。」
陳凡說道:「聽說最近學校附近不太安全,大家都結伴回去。
我想著你一個人,膽子又這么小,肯定害怕。」
「(⊙o⊙)…」
沈知予有些驚訝的看著陳凡,有些不相信自己聽到的話。
「看什麼看,走啊。」
陳凡笑道:「以後記得每天晚上放學了,等我一起走。」
「啊?好。」沈知予趕緊應了一聲,然後緊緊的跟在了陳凡身後。
今晚她之所以這麼晚走,就是害怕再次遇到那些混混搶自己的錢。
所以她想著自己晚些走,也許那些混混就離開了。
只是萬萬沒有想到,陳凡會特意來找自己。
本來有些害怕的她,看著前面的背影,一點都不害怕了。
站在原地等著陳凡的林清瑤,看著逐漸朝她走來的兩個人,心情鬱悶。
好好的兩人行,現在一下子就變成了三人行。
三人碰頭,沈予知也不知道,原來除了自己外,還有一個女生在。
所以也有些意外。
「你就是沈知予吧?」
林清瑤心裡不高興的,但是表面上她還是對沈知予很熱情,主動笑著自我介紹道:「我是陳凡的同桌,我叫林清瑤,你好。」
「你好。」沈知予禮貌的回了一聲,然後就下意識的站在了陳凡的身後。
很顯然,她還不適應跟其他如何相處。
「好了,走吧。」
陳凡也打算讓她們成為好朋友,所以也就沒有多說什麼,帶著朝外面走去。
此時,因為耽擱路上的學生已經沒有多少了。
也許是因為陳凡在的緣故,兩個女生心裡都沒有怎麼害怕。
林清瑤為了表現自己的熱情,一路上總是有意無意的找沈知予說話。
不過沈知予回應她的總是「嗯,啊,哦。」
這讓林清瑤有種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覺,很是無力。
陳凡看著她的那些小聰明,也不做聲,隨便她表演。
反正好像沈知予那個傻子,就像個木頭人,根本不接招。
就在一行三人走過一處巷道的時候,四個人攔住了他們的去路。
帶頭的一個黃毛青年,笑著開口道:「幾位同學,把自己身上的錢交出來,就放你們過去。」
「!!!」
林清瑤和沈知予見狀,臉色變了變,直接愣在原地,有些害怕起來。
「陳凡,怎麼辦啊?」
林清瑤是最先心裡崩潰的,都嚇得差點哭出來,揪著陳凡的衣袖,緊張的不行。
反倒是沈知予,比對方強了許多。
雖然她也有些害怕和緊張,但還是相對比較「鎮定」。
「沒事,我來處理。」
陳凡低聲安撫了一句,將她們護在了身後。
沒想到,這種事居然還真讓他給遇到了。
這個時候不是他想不想逞英雄的問題,而是遇到了,不頂上,也得頂上。
要是他還是當初那個17歲的少年,也許心裡一樣的害怕。
學校里的好學生,一般有誰不怕校外的混混?
可現在的陳凡,可是一顆36歲成年人腦子,經歷過社會一些事的人。
所以在面對這些年輕的,比自己小的混混,他還是很淡定的。
這些傢伙不就求個財嘛。
只要自己等人不要激怒他們,隨便給點錢,一般是不會有什麼危險的,就放他們過去了。
再說了,有兩個女生在,只有傻逼才會想著反抗,跟對方對著幹。
他先是打量了一下對方幾個人。
除了帶頭的那個黃毛可能有個20多點,其他三個人估計都還是未成年。
「好啊。」
陳凡爽快的笑著道:「我身上的錢,可以全都給你,就是我想問你一個問題。」
黃毛見眼前這個小子,居然如此臨危不亂,還笑?
難道自己看上去一點不凶?
黃毛厲聲道:「你小子,好像不怕我們?」
「你們不就是要錢嘛。」
陳凡問道:「只要我配合給你們,你們應該不會傷害我們,對吧?」
「這倒是,算你小子上道。」
黃毛青年高看了眼前的男生一眼,說道:「既然如此,你們就把錢都交出來吧,我保證不為難你們。」
「只是,我給你錢的時候,想要問你一個問題。」
黃毛青年皺眉:「什麼問題?」
陳凡說道:「你是問我們借錢,還是搶錢?」
「這有什麼區別嗎?」
黃毛不耐煩道:「反正你們把身上的錢給我就行了,問這麼多幹什麼!」
「當然有區別,還很大。」
陳凡解釋道:「如果你是問我們借錢,我可以不借。」
黃毛青年:「……」
「當然,我也許人好,就算我最後借了,你們如果不還我,也就是一個民事訴訟。
可如果你們是搶錢,性子就完全變了。
以後要是警察把你們抓住了,那可就是刑事責任了。」
黃毛青年:「???」
「在我國,搶劫罪的判刑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根據犯罪情節的嚴重程度,刑罰從3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不等。
像你們這樣的,不傷人的前提下,適用於一般的搶劫行為,一般在3年以上,10年以下。
可如果因為我們反抗,你們不小心讓我們重傷或者死亡,那你們將面臨10年以上,無期或者死刑。」
黃毛青年一聽,心裡立馬就慫了一半,怒道:「你什麼意思,給我普法?你以為老子怕這個?」
其實很多混混,他們本身對於法律就沒有一個具體的概念。
根本不知道搶幾個學生,幾十塊錢會有這麼重的後果。
現在突然聽到陳凡這一說,自然是心裡突突的,有些打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