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屠龍者格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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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後。

  夜晚的酒館總是一如既往的喧囂。

  劣質麥酒的氣味、烤糊的肉香與男人們震耳欲聾的吹噓聲混雜在一起。

  『吱呀』

  酒館的木門被推開,帶進一股夜晚的涼風。

  一個身披深色斗篷、兜帽壓得極低的身影悄無聲息地擠了進來。

  她無視了周圍的嘈雜,徑直來到吧檯前。

  酒館老闆娘蘇菲亞正頭也不抬地擦拭著一隻酒杯,慵懶地問道:

  「要點什麼?」

  「一杯水,謝謝。」斗篷下傳來一道輕柔而清晰的女聲。

  聽到是個女人,蘇菲亞擦拭酒杯的動作微微一頓,這才抬起眼皮瞥向來人。

  寬大的兜帽和厚實的斗篷將對方的身形包裹得嚴嚴實實,在昏暗的光線下,只能勉強看出一個纖細的輪廓。

  蘇菲亞沒多問,轉身倒了一杯清水放在吧檯上:

  「一枚銅幣。」

  「謝謝。」斗篷女伸出一隻包裹在皮質手套中的手,將一枚銀幣輕輕放在了吧檯上。

  蘇菲亞的眉毛饒有興致地挑了一下。

  她的手指迅速滑過台面,「啪」地一下按住那枚銀幣,身體微微前傾,聲音壓得極低,臉上帶著笑意:「想打聽點什麼?」

  兜帽微微抬起了一絲縫隙,露出一張線條優美下頜。

  清冷的聲音再次響起,這次只有蘇菲亞能聽清:

  「屠龍者。」

  蘇菲亞嘴角勾起一個瞭然的弧度,手指一捻,那枚銀幣便消失在她的指間。

  隨即,她猛地直起腰,用那標誌性的大嗓門吼道:

  「格林小子!死哪兒去了?!有人找!」

  這簡單粗暴的方式讓斗篷女子明顯愣了一下。

  在她的預想中,要見到「屠龍者」這樣的人物,流程理應是——

  先被神情肅穆的侍從請出酒館,隨後在夜色中七拐八繞穿過幾條小巷,最終被帶入一間燭火搖曳的密室,然後,那位強大的屠龍者才會手握染過龍血的寶劍,在陰影中緩緩現身,用低沉而威嚴的嗓音說道:

  「來啦來啦!誰找我?請我喝酒嗎?」

  一個帶著明顯期待的聲音從不遠處傳來。

  酒館中央,格林正死皮賴臉地扒在一個村民的桌子旁,試圖說服對方請他喝一杯。

  一聽到「有人找」,格林眼睛瞬間放光!他立刻拋下那個一臉無奈的村民,三步並作兩步擠過人群,朝吧檯走去。

  至於為什麼要找人請他喝酒?

  沒辦法,誰叫他現在兜里比臉還乾淨。

  這三個月來完成的所有懸賞任務的賞金,都被老矮人亞森特拿走了,美其名曰:

  「老子一天管你三頓飯,還跟你爹媽似的教你本事,你這小兔崽子不得交點『學費』意思意思?」

  格林嚴重懷疑,這傢伙當初收徒,就是為了讓自己給他養老!

  結果就是,他現在連買杯最便宜的麥酒都成了奢望!

  格林一邊往吧檯走,一邊在心裡哀嘆著自己的悲慘處境。

  想當初,他剛成為「英雄」那會兒,村民們可是搶著請他喝酒,熱情得不得了。

  怎麼才過了三個月,就一個願意請的都沒有了呢?

  這就是人性的涼薄嗎?

  總不能是因為自己連續蹭遍全村,卻從來沒有回請過一次的緣故吧。

  格林一邊嘀咕著村民的「涼薄」,一邊慶幸,這三個月,地獄那邊沒有給他發過任何指令,也沒有任何惡魔上門討債。

  來到吧檯前,格林毫不客氣地坐在高腳凳上,看見桌上的清水後,以為是給他點的,毫無顧忌拿起來,「咕咚咕咚」幾口就灌了下去。

  斗篷女子怔怔地看著眼前這個毫無形象可言、甚至帶著幾分市井痞氣的年輕人,再看看他手裡那杯被喝掉大半的水,迷茫地眨了眨眼睛。

  這是哪位?

  那個傳說中高大威猛、氣宇軒昂的英雄呢?那柄應該沾染著龍血、寒光四射的寶劍呢?


  這傢伙......到底是誰啊?!

  雖然仔細看,眼前年輕人五官還算端正,甚至有點小帥,但這副隨性的樣子,跟她想像中那個沐浴龍血、威震一方的「屠龍者」形象相比,差距簡直有十萬八千里!

  格林將杯中最後一點水也灌進喉嚨,滿足地打了個飽嗝,這才用袖子隨意地抹了抹嘴,轉向面前的斗篷身影,大大咧咧地問道:

  「這位兄弟找我啥事啊?是想找銀龍王嗎?」

  屠龍者這個稱號,格林也不知道是從哪傳來的。

  聽別人說,貌似是他在銀龍王爪下保護聖女的事跡,被那些外出的村民添油加醋地傳遍附近的村村莊和城鎮。

  那些村民逢人便吹噓:

  「我們村可有個格林!他為了保護聖女,把那銀龍王揍得嗷嗷叫,是我們村的驕傲!」

  起初,根本沒人相信這離譜的吹噓,只當是鄉下人腦子不清醒的胡話。

  直到有好事的冒險者或商人,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向王都聖女希薇婭大人求證此事。

  而面對詢問,希薇婭只是平靜地點了點頭:

  「確有此事。」

  這四個字如同投入平靜湖面的巨石!

  從此,格林的事跡一傳十,十傳百。

  而傳言,也從最初的【揍得銀龍王嗷嗷叫】很快升級為【連斬數頭惡龍,銀龍王亦非對手】最終華麗蛻變為響噹噹的名號——【屠龍者格林!】

  從那天起,陸陸續續的外鄉人開始來到這個偏遠的小村莊,想要一睹「屠龍者格林」的尊榮。

  更有一些膽大包天或別有用心的人,直接提出花錢僱傭格林,想讓他帶路去找銀龍王的巢穴。

  格林起初是不敢接這種生意。

  但老矮人有著截然不同的『商業眼光。』

  一開始,當格林把那些外鄉人想花錢「尋找」銀龍王的消息告訴亞森特時,老矮人起初是拒絕的。

  然而,當格林將那袋沉甸甸定金「嘩啦」一聲倒在桌上時。

  老矮人猛然拍桌:

  「有錢不賺王八蛋啊!」

  於是,兩人再次踏上了前往銀龍王巢穴的「友好訪問」之路。

  起初,銀龍王見到到二人,以為是他們對上次的事情心有不甘,特意打上門來了,嚇得魂都飛了。

  直到格林說明了來意,它這才恍然大悟。

  二人順勢提出這次交易:

  由格林帶著那些外鄉人來到巢穴外圍,銀龍王順勢出現,並釋放龍威,將他們嚇退就行。

  聽完這「無本買賣」的提議,銀龍王的問題是:

  「行啊!那我的酬金怎麼算?」

  「金幣?我要那不值錢的東西幹什麼?我又不是金龍王那個財迷!」

  「算了,看你們兩個一副窮樣,事成之後,給我上供幾隻肥美的獵物就好了!」

  於是,一筆美妙的交易,就此達成。

  從此,格林不僅每日都要訓練,當有外鄉人提出『觀光』任務時,他還要兼職苦哈哈的「導遊」兼「保鏢」,負責帶路、講解(瞎編)、以及在外鄉人被龍威嚇得腿軟時負責把他們拖回來。

  而亞森特則靠著介紹費過上了日進斗金的滋潤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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