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點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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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見李斯特沒其他舉動,洛根才放下手中的槍:「卡特怎麼是你?把我嚇了一跳,來找我幹什麼。」

  「想要找你調查一個人,錢我不缺,只要你能夠把事情辦成。」

  「誰。」

  「劉易斯,斯克里布納的責任編輯,平時經常在格林威治村活動,我懷疑這傢伙動機不對勁,具體哪不對勁我又說不上來。」

  洛根問道:「一家雜誌社責任編輯?總不能是平克頓偵探吧。」

  「我感覺他應該不是平克頓偵探,我這麼多年形勢,沒有露出過雞腳,再者說了,這是紐約州,他們要抓早就抓沒必要這麼躲著,但我就是覺得這個人奇怪。」

  「以前在加州的時候你就擅長幫別人查事,你在紐約這麼久現在從事的也是黑幫方面的,有沒有渠道能夠查。」

  洛根想了想,這似乎不是一件麻煩的事,一個普通的責任編輯而已,總不可能背後有什麼非常複雜的網絡,或許跟卡特一樣,也只是黑幫團伙從良。

  「這樣啊……100美金,一天以後我把所有信息都給你,保准幫你把這個人查得清清楚楚,要是有一點線索沒查清楚,100美金全額奉還。」

  100美金這不是一筆小數目,但是考慮到自己的直覺,總覺得這個傢伙有點毛病,李斯特考慮了片刻,最後還是打算拿出100美金買個安心。

  洛根把鈔票塞進上衣內袋,拍了拍。

  「明天這個時候,還是這兒。」

  「不過別抱太大指望,紐約城裡像他這樣白天是編輯,晚上是酒客的人,能從百老匯排到布魯克林大橋。」

  「多半就是個普通的文藝青年,在雜誌社混口飯吃,晚上去格林威治村找點樂子,指望哪天被哪個沙龍貴婦看上,或者自己寫出個驚世駭俗的劇本。」

  「不可能有什麼其他的身份。」

  李斯特點了點頭。

  「也許吧。」

  「這樣我倒是心安了。」

  第二天下午,李斯特如約來到拳擊館。

  洛根已經在包廂里等著,面前的木桌上攤著幾張紙,紙上用鉛筆潦草地記著些信息。

  「你的直覺可能沒錯,沒想到這回給你賺了,100美元我費了好大的勁才找到這麼情報,砸進去給平克頓偵探的錢都要60美元,你之後得請我喝酒。」

  「劉易斯,全名劉易斯·卡爾森,三十二歲,俄亥俄州哥倫布市人。」

  「表面上看履歷乾淨:哥倫比亞大學文學系畢業,在《紐約客》幹過兩年校對,三年前進入斯克里布納出版社,現任文學部助理編輯。」

  「住在西區一個還算體面的公寓,房東說他安靜,按時交租,偶爾有訪客,多是文人模樣。」

  「然後呢?」李斯特問道。

  「根據我們打聽的消息,每天晚上他都會在酒館關門以後去位于格林威治村附近的一間普通木屋,有人看到過政府的人也曾經進出那裡。」

  「我的人曾經想進去,但是那裡看上去普通,實際戒備森嚴,里三層外三層的,有無數雙眼睛,要不是他小心,差一點就栽在這裡。」

  李斯特聽了以後還是有一點不解:「一個古怪的房子又和政府有聯繫一個編輯需要跟這些人打交道?有沒有更多的信息。」

  洛根做了一個伸手要錢的手勢。

  「加錢。」

  「100美元只有這麼多信息。」

  李斯特沒說什麼,只是把錢拿出來,消息都聽到這裡了,總不能聽到一半不聽。

  「再給你50美元夠不夠?」

  洛根接過鈔票,用手搓了搓確認是真鈔,才從懷裡摸出一張對摺的硬紙,小心翼翼地展開。

  那是一張用廉價相機偷拍的照片,已經有些模糊,但仍能辨認。

  照片上,劉易斯·卡爾森站在門口,而在他門口有一輛汽車,汽車的窗戶被打開,從裡面看出了一個冷腦袋,戴著一頂圓帽。

  時間是深夜,背景正是格林威治村那間木屋的側門。

  「車裡的這人身份可不一般,雖然我的人沒有拍到正臉,但是根據一些已有的信息,我可以猜得出是約翰·P·莫雷納。」

  「市長辦公室里的人,具體職務不明,但圈子裡都知道他是清道夫。」


  「專門處理那些不方便出現在市政公報上的麻煩事,他曾經對紐約罷工的工人進行過大屠殺,很多人都恨透他。」

  「你想想什麼?正經的文學編輯會和這樣的人物有深度接觸,能夠肯定的是他是政府的人,這個叫劉易斯的接觸,你肯定另有目的。」

  就算洛根不說,李斯特現在也能明白,這個劉易斯的書記員不一樣,不管這個書記員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看來現在自己是被盯上。

  「多謝。」

  李斯特離開拳擊館,因為這件事情心事重重,書記員跟蹤他的事情不知道該怎麼處理,總是得找一個人商量。

  歐·亨利他才和認識沒幾天,肯定達不到交心的程度。

  家人?這種事情跟他們說,搞不好麻煩會更大。

  直接回愛達荷州讓威廉士和摩根保護他?

  那更不行,明面上就這一個探子,搞不好背地裡還有許多雙眼睛,他現在突然反常的說要離開,一定會引起他們的警惕。

  一旦回到愛達荷州,不僅不能夠逃脫,而且還會被打成篩子。

  馬克·吐溫他的能量大,而且李斯特也有馬克·吐溫的聯繫方式,但是他不一定有黑幫上面的力量,只能夠當做底牌來使用。

  如此看來紐約唯一可信之人看來只能去找他,他們幫派的老大點子王——卡爾維諾。

  聽說他現在就在紐約的雜貨鋪經營生意。

  李斯特一想到這裡,就乘坐電車出發,確定身後沒有尾巴,按照洛根給的地址來到雜貨鋪這邊。

  這間雜貨鋪的生意一般般,時不時有幾個人走出,雜貨鋪本身也不是以大量利潤為主,而是以穩定的經營。

  卡爾維諾作為他們幫派的老大,並沒有像達奇那樣一直走到頭,而是在進入城鎮的一次搶劫,被平克頓偵探抓捕,恍然醒悟,讓他們帶著幫派僅有的錢分散離開。

  保存了大部分幫派的頂尖力量,只是為了防止被平克頓偵探盯上,每一個人當時都沒有留下任何的聯繫方式,包括老大卡爾維諾。

  卡爾維諾是一個重義氣的人,他曾經說過幫派解散後要是有需要又能夠找到他,他可以儘可能的提供幫助。

  李斯特當時就在卡爾維諾的安排下來到愛達荷州,他在那一段時間內就一直靠著幫派給的錢維持生計,起初還有不少的平克頓偵探找他,但到後來人數越來越少。

  他才敢出來打拼,這時候幫派的錢已經用的差不多,初期還挺困難的,到後來5年以後,宅地法的土地全部來手,就開始穩定不少。

  李斯特推開雜貨鋪,貨架上的東西琳琅滿目,這裡畢竟是紐約奢侈品,還有普通的物品都有,而在櫃檯處站著一個白人男子。

  「需要什麼自己看,價簽都在下面。」

  「你好,你認識卡爾維諾嗎?」

  「卡爾維諾,你說的是我們的老闆?」

  「老闆?」

  「我們是一家集團公司,這裡只是一家分店,業務多,同時有服裝,工廠,老闆平時日理萬機不可能在我們這邊。」

  真不愧是老大。

  這麼有商業頭腦,這就當上企業家,看起來還搞得有模有樣的。

  看來洛根那邊的情報也落後,他可能現在專注於地下,沒有一直關注著他們正為曾經的對手卡爾維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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